《傷寒脈證式》~ 卷二 (26)
卷二 (26)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
(論說。皆背馳本論之意也。蓋後世刺法家之所述矣。奚足以徵乎。)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讝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下利成氏別本作汗)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利。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不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此條。後人就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而漫論之機變者也乎。豈足以據乎。)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陽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讝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狀。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此條。亦後人就救逆湯。而漫論其機變者也乎。字句拘泥殊甚也。豈其然乎。亦不可從矣。)
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
(傷寒脈浮。以初位之在於太陽桂麻之場言之也。既而不與桂枝麻黃。反以火攻誤之也。故曰醫也。夫以火迫劫。與用藥溫覆。於其汗出則一也。雖然。以藥者。專制邪於內。而發其汗。以火者。徒激氣於外。而發其汗。藥乎。尚且雖不得不激氣。而其要在於制邪也。火乎。
或間解邪者。亦徒歸於激氣沽液也。火攻之無益疾醫。可得而知矣。今也。以火迫劫之。而汗出乎。雖邪亦非不減。而逆氣奔騰而纏心郭。此所以為驚狂也。既逆氣奔騰之如此甚。則上下不接。內外阻隔。精氣失其守。此起臥不安之由也。必字有意致。須屬眼焉。亡陽二字。
蓋後人旁註於驚狂也乎。)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桂枝(三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牡蠣(五兩),龍骨(四兩),大棗(十二枚),蜀漆(三兩),上為末。以水一斗三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脈以配證。蓋後世脈家之所說也。豈愜於本論之旨乎。玉函經。無形作二字。醫宗金鑑。弱皆作數。)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曰火邪。
(後人據救逆湯。而論之者也。條辨。無經字。到作倒。)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
文中關於太陽病的論述,都違背了本論的原意,多是後世針灸家所撰寫,不足為憑。
太陽病,發病兩天,反覆躁動不安,反覆用熨斗熨背,卻大量出汗,導致大熱進入胃中,胃液枯竭,躁動煩悶,必然胡言亂語。十多天後,出現顫抖並腹瀉(或汗出,根據不同版本有所差異),這是疾病將要痊癒的表現。所以,汗出只侷限於腰部以下,小便不利,反覆嘔吐,想小便卻排不出,腳下怕風,大便秘結,小便應該頻繁卻反而不頻繁,而且大便也不多,頭痛劇烈,腳心發熱,這是因為穀氣下流的緣故。
此節論述,是後人根據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而漫無邊際地推測變化,不足以採信。
太陽病,中風,用火強制發汗,邪風被火熱所包裹,血液氣機運行失常,兩陽相互炙烤,身體發黃。陽氣盛則想吐血,陽氣虛則小便困難,陰陽都虛竭,身體就會乾燥,只有頭部出汗,汗液沿著頸部流回,腹部脹滿略微喘息,口乾舌爛,或者不大便,時間久了就會胡言亂語,嚴重者甚至會嘔吐,手腳躁動不安,不停地搓揉衣物,如果小便通暢,此人還有救。
此節論述,也是後人根據救逆湯而漫無邊際地推測變化,過於拘泥字句,不可取。
傷寒脈象浮,醫生用火強制發汗,耗傷陽氣,必然驚狂,起臥不安,可用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治療。
傷寒脈象浮,就太陽病的初期,桂枝麻黃治療的階段來說,這已經不再是桂枝麻黃適用的階段了,卻反用火攻,這是錯誤的治療方法。所以說這是醫生的錯誤。用火強制發汗與用藥物溫覆發汗,表面上看效果一樣都是出汗。但是,用藥物治療,能專門抑制體內的邪氣,然後讓汗液自然排出;而用火則只是從體外刺激,讓汗液排出。用藥物雖然不得不刺激氣機,但重點在於抑制邪氣;用火則只是單純刺激氣機。
即使有些方法可以間接祛除邪氣,也只是單純地刺激氣機,損傷津液。火攻的無益性,醫生應該明白。現在用火強制發汗,雖然邪氣有所減輕,但是逆氣卻奔騰起來,纏繞在心臟周圍,這就是導致驚狂的原因。由於逆氣如此奔騰,則上下不通,內外阻隔,精氣不能維持,這就是起臥不安的原因。「亡陽」二字,是有意為之,需要仔細體會。「亡陽」二字,大概是後人註解在「驚狂」上的。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桂枝三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牡蠣五兩,龍骨四兩,大棗十二枚,蜀漆三兩,上藥研成粉末。用一斗三升水,先煮蜀漆,減少二升,加入其他藥物,煮成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
形體呈現傷寒症狀,脈象不弦緊而虛弱。脈象虛弱的人必然口渴;被火燒灼的人必然胡言亂語;脈象虛弱的人發熱,脈象浮弱,用發汗的方法治療,應該出汗後病情好轉。
脈象與證候的配合,是後世脈診家所說的,未必符合本論的旨意。《玉函經》沒有「形作」二字,《醫宗金鑑》把「弱」都作「數」。
太陽病,用火熏烤,不出汗,此人必然躁動不安,病程延誤,則必須清理血液,稱為火邪。
這是後人根據救逆湯的論述,條文中沒有「經」字,「到」字作「倒」字。
脈象浮,熱盛,反用灸法,這是實證,用虛證的方法治療實證,因為火而導致病情加重,必然咽喉乾燥,吐血。
脈象微弱而數,不能灸治,因為火成為邪氣,則會導致煩躁逆亂,這樣追逐虛實,血液散佈在脈管中,雖然火氣微弱,但是內部攻擊有力,會灼傷骨骼筋脈,血液難以恢復。脈象浮弱宜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如果用火灸,邪氣無處可出,反而會加重病情,疾病從腰部以下開始,必然沉重而痺痛,稱為火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