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脈證式》~ 卷二 (21)
卷二 (21)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
(後加減法。說已審小青龍湯條下也。)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
(後人因上條。議柴胡證者也。豈正文之意乎。)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按渴有主客之分也。小柴胡湯曰。或渴者。即客證也。白虎加人參湯曰。大渴者。即主證也。今服柴胡湯已。渴更加甚者。亦不得以不為主證也。故曰屬陽明也。雖然。不可亦以概於茲。須據通篇之式。而弘治之耳矣。故曰以法治之也。)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食谷者噦。
(此蓋後人即次條。發億見者也。豈足據以論乎。)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此條。論太陽之一變。直馳於小柴胡之極地者也。既在於小柴胡湯之極地。而尚且有太陽之餘殘。是故難遽以辨其所部位也。故冒首以傷寒也。身熱惡風。蓋言往來寒熱之變態也。若夫身熱之在於陽明乎。以不惡風為法。而今視繼論以惡風。則可知尚在少陽往來寒熱之一變態。
而疑類於陽明之熱位也。頸項強。太陽之殘證也。是以其轉機之駿速。而尚及之也。脅下滿。以邪氣位於少陽之下抵也。手足溫而渴者。對手足熱而渴之在於陽明者。而明論於少陽客位之渴者也。與身熱惡風。句意相照應矣。)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按此條。論少陽太陰互疑似者也。故曰傷寒。以包兩岐也。陽者。以少陽言之。陰者。以太陰言之也。法當二字。當序先與小建中湯之上也。蓋其在斯也。以腹中急痛一證。特立之論者也。是故。指曰陽者。但於之矣。指曰陰者。亦但於之矣。然則以何為辨別乎腹中急痛之陰陽。
而處之治方哉。須以脈診。審於陰陽之候法也。雖然。今陽脈之應弦而反澀。陰脈之應澀而反弦。則脈亦背其常式者也。既如此則亦奚足明斷於其陰陽而處之治方哉。於是乎。亦擲棄脈之澀弦。而殊發一活式曰。法當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也。此既處其治也。
非固審辨於證與脈者。而但就於其地位之在腹中。而漸謀其治者也。豈不活式乎。若雖既與小建中湯。而尚於不得差者。縱令其脈澀。亦復當宜小柴胡湯耳矣。澀。澀滯也。弦。取義於弓弦之急也。腹中急痛。言急迫而痛也。又按。少陽太陰之特在於腹中急痛之一證。而不媲並於餘證者。
白話文:
這段文字描述的是太陽病的一種演變和治療方法,主要圍繞小柴胡湯的使用和辨證。
病人血虛氣弱,肌膚疏鬆,邪氣趁虛而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正邪交爭,出現寒熱往來,時好時壞,病人默默寡言,不想吃東西,臟腑相互影響,疼痛會向下傳,邪氣在上,疼痛在下,所以會嘔吐。這時應該服用小柴胡湯。
服用小柴胡湯後,如果感到口渴,則屬於陽明症,需要按照陽明病的治療方法處理。 口渴的程度有輕重之分,小柴胡湯中提到的口渴是客證,白虎加人參湯中提到的口渴則為主證。服用小柴胡湯後口渴加重,也不一定就是主證,需根據整體病情判斷治療。
如果病人發病六七天,脈象遲緩浮弱,怕風寒,手腳溫暖,經多次治療仍不能進食,脅下脹滿疼痛,臉色和身體發黃,頸項僵硬,小便困難,則服用柴胡湯後會導致下痢,若本來口渴但喝水就嘔吐,則不適合服用柴胡湯,能吃東西但卻有吞咽困難。
發病四五天,身熱怕風,頸項僵硬,脅下脹滿,手腳溫暖且口渴,則可用小柴胡湯治療。這是太陽病的一種變化,發展到小柴胡湯主治的極端情況,但仍帶有太陽病的殘餘症狀,所以難以準確判斷病位。身熱怕風是寒熱往來的變態表現;頸項僵硬是太陽病的殘餘症狀;脅下脹滿是因為邪氣停留在少陽之下;手腳溫暖且口渴,與陽明病的熱症有所區分,說明這是少陽的客證口渴,與身熱怕風的症狀相互印證。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若伴隨腹中急痛,應先服用小建中湯,若無效再服用小柴胡湯。這段描述的是少陽和太陰證候互相混淆的情況,陽脈澀,陰脈弦,脈象反常,難以準確判斷陰陽,因此先用小建中湯調理,無效再用小柴胡湯。腹中急痛是少陽太陰證候的重要特徵。 澀指脈象遲滯,弦指脈象如弓弦般緊張,腹中急痛指劇烈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