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越正淑

《傷寒脈證式》~ 卷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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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8)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

服藥已以下。言服麻黃湯之後也。微除。謂病證漸微除去也。是為其通例也。其人以下。所謂瞑眩也。故曰其人更端之也。蓋暝眩之為發煩目瞑者。邪氣稽留。而既至八九日。則不固易解者也。雖然。今與麻黃湯。以得其肯綮乎。邪氣何為得不解乎。於是乎一時為發煩目暝而解化。

劇者。言其瞑眩之劇者也。蓋邪氣欲解之動勢。氣血必逆頭腦。此所以為衄血之由也。所以然者以下二句。蓋後人之註文耳。)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後人據衄乃解之義。而亦論有麻黃證之得自衄而解者也。豈足為式乎。)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

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此條。後人謾論二陽並病之轉機者也。亦不可從也。)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使自汗出愈。

(按此條。據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而發之脈式者也。當移彼條之次耳。凡脈之於浮數也。其病當解於表於汗之候也。故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也。蓋雖汗出而愈之一。而於其義則有二途也。一則發汗而愈者也。此即桂枝麻黃之所與也。二則自汗出而愈者也。此即建中輩之所與也。

若下之。雖脈尚於浮數。而身重心悸。則已無表證者也。故曰不可發汗。當自汗出而解也。夫既下之。而身重心悸。則其脈不應浮數。而尚於浮數者。何也。曰。此其病勢雖入於裡。而未盡離表位。此乃所以使脈浮數也。身重心悸者。出於里邪之勢達於心胸及表位也。所以然者以下五句。

蓋後人之所附綴。不可從矣。)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後人效前條之義。而追論及於此者也。豈本論之意乎哉。)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二條。似論於太陽發首之條。雖其言之如不背。而抑亦後矣。恐後人之語氣乎。)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此論後條之義也。榮衛。本論之所不言矣。亦後人之攙入耳。)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

服用藥物後,病情稍有好轉,指的是服用麻黃湯之後,病症逐漸減輕。這是通例。有些人則會出現瞑眩反應。所以說「病人更端正了」。瞑眩反應是指發熱煩躁,眼睛昏沉,邪氣滯留,到了七八天之後,病情才會容易緩解。雖然如此,但現在服用麻黃湯,藥物已經起效,邪氣為何不能消解呢?於是,一時出現發熱煩躁、眼睛昏沉的現象,然後病症就消解了。

瞑眩反應嚴重的,邪氣欲解的衝動會導致氣血逆流至頭腦,所以會出現鼻出血。以下兩句是後人註解的。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無汗,自行鼻出血者會痊癒。

(後人根據鼻出血代表病情好轉的說法,也討論到服用麻黃湯後自行鼻出血而痊癒的案例。但這並非定律。)

二陽並病,太陽病初期,發汗,但汗出不透,轉而屬於陽明病,接著又微微出汗,不惡寒。如果太陽病症狀沒有消除,不可服用瀉下藥,瀉下是逆治。此時可以稍微發汗。如果面色紅潤,則陽氣鬱滯於表,應疏通解表。如果發汗不透,則效果不足,陽氣鬱滯不得外達,應該發汗卻沒有發汗,病人煩躁不安,不知疼痛部位,一會兒在腹部,一會兒在四肢,按壓也找不到確切位置,病人呼吸短促只能坐著,這是因為汗出不透的緣故。再次發汗則會痊癒。如何知道汗出不透?從脈澀即可得知。

(此段是後人對二陽並病轉變的臆斷,不可信。)

脈浮數,一般來說應該發汗痊癒。如果服用瀉下藥,身體沉重心悸,則不可發汗,應該待自行出汗後才能痊癒。原因是尺脈微弱,這是裡虛,必須表裡都實,津液自然調和,才能自行出汗痊癒。

(此段是根據傷寒病二三日心悸煩躁,而脈象浮數的情況推斷的,應該移到其他條目。凡是脈象浮數,病情都應該在表解,在汗出後好轉。所以說脈浮數,一般來說應該發汗痊癒。雖然說發汗痊癒,但其義有兩種途徑:一,發汗而癒,這是桂枝湯、麻黃湯所治;二,自汗出而癒,這是建中湯等所治。

如果服用瀉下藥,雖然脈象仍然浮數,但身體沉重心悸,則已經沒有表證了。所以說不可發汗,應該自行出汗而痊癒。既已服用瀉下藥,身體沉重心悸,則脈象不應浮數,而仍然浮數是為何?因為病情雖然入裡,但尚未完全離開表位,這就是脈象浮數的原因。身體沉重心悸,是裡邪影響到心胸及表位所致。以下五句是後人添加的,不可信。)

脈浮緊,一般來說會身體疼痛,應該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如果尺脈遲緩,則不可發汗。為什麼?因為營氣不足,血液減少的緣故。

(後人效仿前條的說法,推論到這裡,這並非原文的本意。)

脈浮,病在表,可以發汗,宜用麻黃湯。

脈浮數,可以發汗,宜用麻黃湯。

(這兩條類似於太陽病發病初期的論述,雖然說法不矛盾,但也屬於後加的,可能是後人的說法。)

病人經常自行出汗,這是營氣調和的表現。營氣調和,外邪卻不能調和,這是因為衛氣不能與營氣協調的緣故。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再次發汗,營衛調和則痊癒,宜用桂枝湯。

(此段論述與後條的觀點一致。營衛的概念,原文並未提及,也是後人添加的。)

病人沒有其他疾病,經常發熱自行出汗,卻不能痊癒,這是衛氣不調。及時發汗則會痊癒,宜用桂枝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