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脈證式》~ 卷八 (2)
卷八 (2)
1. 辨霍亂病脈證並治
(按。霍亂之為篇也。蓋後世。不辨傷寒之意義之徒。謾以為遣霍亂。遂剽竊專吐利者。於厥陰篇中。而強為之篇。而以慣病名多端之俗習者也。與以痙濕暍。及陰陽易。差後勞。復為篇者。正同其義。皆非醫聖之舊也。當削之篇目而一連於厥陰篇耳矣。)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按二條。背後人強說霍亂者也。嘔吐而利。或發熱頭痛。身疼惡寒。皆是傷寒之候法也。而今域歸之霍亂者。不知何之所推矣。豈其可審辨乎哉。)
白話文:
霍亂本是傷寒的一部分,後世有人不理解傷寒的意義,就強行將霍亂單獨列出來,還用各種俗稱來區分。這種做法和將痙濕暍、陰陽易、差後勞等等都單獨列為篇章一樣,都是不符合醫聖原本的意思的。應該把這些篇章都併入厥陰篇中。
有人問,什麼是霍亂?答:嘔吐並且腹瀉,稱為霍亂。
有人問,發熱、頭痛、全身疼痛、怕冷、嘔吐腹瀉,這是什麼病?答:這是霍亂,會先嘔吐腹瀉,然後停止,接著又發熱。
這兩條都是後世人強加解釋霍亂的。嘔吐腹瀉、發熱頭痛、全身疼痛怕冷,這些都是傷寒的症狀,現在卻歸到霍亂,實在不知是怎麼推導出來的,這怎麼能算得上是辨證呢?
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下利後當便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後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二條。皆轉經之辭氣。拘縛殊甚矣。豈容論可否哉。)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此條。亦承下利後論之也。當列小柴胡湯之次也。是於其始也。雖下利異其諸類。而今差止矣。雖然。其虛尚不復。遂致以虛益虛也。所以見惡寒脈微也。夫既惡寒脈微之本乎精氣虛損。至如此。則其里不可必不急迫也。急迫之已甚。其勢下陷。亦其必然也。此所以為複利也。
白話文:
傷寒
脈象細弱澀滯,本來是霍亂的症狀,現在是傷寒。但經過四、五天後,病邪轉入陰經。進入陰經必定會導致利瀉。本來嘔吐下利的,不可救治。想大便卻反而脫肛,仍然不下利的是屬於陽明經。大便必定堅硬。十三天後會痊癒。這是因為病邪已經走完了它的過程。
下利後應該大便堅硬。大便堅硬,能進食的人會痊癒。現在反而不能進食,過後病情稍有減輕,能進食。再過一經(約四天),能進食。過了一天後應當痊癒。不痊癒的,不屬於陽明經。
(以上兩段,都是關於病邪轉經的論述。拘泥於條例過於嚴格。豈能容許評論它們的是非嗎?)
惡寒,脈象細弱,而且又有利瀉。利瀉停止,是失血了。用四逆加人參湯治療。
(這一段,也承接下利後的論述。應當排在小柴胡湯後面。這是因為在病情一開始的時候,雖然利瀉與其他類別不同,但現在症狀已經停止。雖然如此,虛症還沒有恢復,所以導致虛上加虛。因此可以看到惡寒,脈象細弱。惡寒脈弱是精氣虛損的症狀。到了這種程度,其體內的情況必定是急迫的。急迫到極點,病情下陷也是必然的。這就是所謂的利瀉不止。)
復字。對前位有利也。利止。亡血也五字。蓋後人之旁註耳。且夫此湯之於白通湯。雖大同其趣。而有就精虛與下利之分。而聊以標本之別者也。於白通湯。則本利而標虛。故以止利需要也。於此湯則本虛而標利。故以療裡急為要也。是之為二湯之分也。可知就精虛與下利之分。
而聊以標本之別也。又按。此湯之於四逆湯。如無區別然矣。雖然。已異人參之去加。則亦不可不分別也。蓋於四逆湯。則以其虛至通身相等乎。虛候亦必眾多於內外也。故於其轉機。則反自不急矣。於此湯。則以其虛至殊甚於里乎。虛候必純一於裡也。故於其轉機。則反自不緩矣。
白話文:
“復”字,意指對前一味藥有利,有助於止血。後面的“亡血也五字,蓋後人之旁註耳”是後人添加的註解。這副湯藥和白通湯雖然功效相似,但一者針對精虛,一者針對下利,因此在標本上有所區別。白通湯以利為本,虛為標,所以止利是主要的需要;而這副湯藥則以虛為本,利為標,所以治療裡急才是關鍵。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區別。可以看出,它們在精虛和下利方面有差異,因此在標本上有所區別。
另外,這副湯藥和四逆湯看似沒有區別,但由於去除了人參,所以還是需要區分的。四逆湯因為虛弱遍及全身,虛證必然表裡皆多,因此轉機就相對不急;而這副湯藥則因為虛弱特別嚴重,主要集中在裡,虛證必定集中在裡,所以轉機就相對不緩慢。
於是乎。知人參療裡急之選品也。此所以去加人參也。)
四逆加人參湯方,於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余依四逆湯法。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按揭出霍亂者。固非舊文矣。後人為慣俗習之徒。剽竊於論中以吐利為冒首者來。而歸之於霍亂之吐利。遂致代吐利以霍亂者也。是故。今除去霍亂二字。而以吐利二字。則庶乎見其舊面乎。夫蓋吐利。頭痛發熱。身疼痛之於證也。以寒熱虛實之二途論之者也。以是乎。以熱之實論之。
白話文:
因此,知道人參是治療裡急的最佳選擇。所以要去掉加人參的部分。
四逆加人參湯方,是在四逆湯方的基礎上,加入人參一兩。其他部分則依照四逆湯法。
霍亂、頭痛發熱、身體疼痛,而且熱多想要喝水的人,可以用五苓散治療。如果寒多不想要喝水,則用理中丸治療。
(按:現在提到的霍亂,並不是古文中的意思。後人為了迎合當時的流行習俗,剽竊論述中以吐利為開頭的部分,硬塞到霍亂的吐利裡。於是就用霍亂來代替吐利了。所以,現在去掉霍亂兩個字,改用吐利兩個字,才能看到它原本的樣子。吐利、頭痛發熱、身體疼痛,都是症狀。要根據寒熱虛實兩個方面來論述。所以,以熱實來論述,...)
則為本乎肌肉間也。故曰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也。亦以寒之虛論之。則為本乎胃上也。故曰。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也。熱多對寒少。寒少對熱多。以含畜虛實陰陽也。故今雖曰寒多。而觀乎不標惡寒及厥寒。則知寒之以虛寒言之也。既知寒之以虛寒言之。則亦足以知曰熱多者。
不唯發熱多而已。以實熱言之也。以是乎。以熱多寒多之二岐。而溯回乎上之所論。則當以足辨之差別矣。若夫以熱多之在於五苓散而論之。則水熱在肌肉間之動勢。出若頭痛發熱身疼痛者也。且也。其水熱之不謝乎肌肉間。遂致壅塞乎里之運用也。此為之吐利之因也。於是乎。
白話文:
這就是說,熱症的根源在於肌肉之間。因此說,發熱多而想喝水的人,可以用五苓散來治療。同樣地,從寒症的虛弱角度來看,寒症的根源在於胃部。因此說,發寒多而不願喝水的人,可以用理中丸來治療。熱多對應於寒少,寒少對應於熱多,這是因為陰陽虛實相互制約。所以,現在雖然說寒多,但是觀察到病人沒有明顯的惡寒或厥寒症狀,就知道這是指虛寒而言。既然知道寒症是虛寒,就能明白熱多,
不僅僅是發熱多而已,而是指實熱而言。因此,根據熱多和寒多這兩種情況,回溯到上面所論述的內容,就應該能夠分辨出兩者的區別。如果以五苓散所治的熱多來論述,那麼水熱在肌肉間的動勢,就會表現為頭痛、發熱、身痛等症狀。而且,水熱在肌肉間無法消散,就會導致里氣運行阻塞。這就是引起吐瀉的原因。所以,
知頭痛發熱。身疼痛之在主位。而吐利之在客位也。若夫以寒多之在於理中丸而論之。則胃上寒邪聳上下。出若吐利者也。且也其吐利之振動勢乎。其表亦不得必不且激且鈍矣。此為之頭痛發熱。身疼痛之因也。於是乎。亦知吐利之在主位。而頭痛發熱。身疼痛之在客位也。
然則是之四個之證。自有轉換主客之義而存。學士不可不必致思焉矣。
理中丸方,人參,甘草,白朮,乾薑(各三兩),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二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加減法。臍上築者。
白話文:
知道頭痛發燒是身體疼痛的主因,而嘔吐腹瀉是客因。如果從理中丸調治寒多的角度來看,胃裡的寒邪會上下竄動,導致嘔吐腹瀉。而且嘔吐腹瀉會牽動全身,所以表證也會跟著激動或遲鈍。這就是頭痛發燒、身體疼痛的原因。由此可知,嘔吐腹瀉也是主因,而頭痛發燒、身體疼痛則是客因。
然而這四種證候會互相轉化,學者不可不加以思考。
理中丸方
- 人參
- 甘草
- 白朮
- 乾薑(以上各三兩)
將以上四味藥搗碎成末,用蜜做成雞蛋黃大小的丸劑。用沸水數次服下一丸,藥粉研碎後溫服。每天早晚各兩次。如果腹部沒有溫熱感,可以增加到三四丸。但是不要超過湯劑。
湯劑做法
使用以上四味藥,各取兩兩,加水八升,煎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天服用三次。
加減方法
臍孔以上的痞脹。
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加減法。出於後人之為固矣。應削去焉。服湯以下四句。當屬之溫服一升。日三服下。而以供理中湯方後耳。按理中之於湯也。與丸無有大異矣。然觀之於曰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則服三四丸尚不知者。即湯之所宜耶。故今其湯法如此矣。)
白話文:
腎氣要活動起來,去朮加桂四兩。如果嘔吐厲害,去朮加生薑三兩。如果拉肚子厲害,就不用去朮。如果心悸,加茯苓二兩。如果口渴想喝水,加朮到四兩半。如果肚子痛,加人參到四兩半。如果怕冷,加乾薑到四兩半。如果肚子脹,去朮加附子一枚。喝完湯後像吃飯的時間一樣,喝熱粥一升左右,微微發汗,不要解開衣服和被子。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小和之。
(此蓋承上之二岐而發之者也。當去圈而連讀之耳。夫既五苓理中之奏功乎。不唯吐利止而已。於其餘證亦應從而愈。故曰吐利止者。以包餘證愈言之也。是故。今雖無既有寒熱。而開合不調。氣液不復。此所以為身痛也。然則雖異身痛之因如此。而以一連及於今來。曰身痛不止也。
於是乎以桂枝湯。導其開合則氣液必宣布。身痛當自愈矣。蓋亦桂枝湯之一活法也。論曰。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義正與之同矣。按當消息和解其外。及小和之。皆後人之旁註耳。)
白話文:
如果只是單純止吐,但身體疼痛持續不消,應該要疏通外邪,調和氣血,可以用桂枝湯來緩解。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蓋四逆湯之為證也。雖固在厥陰。而不能無輕重緩急之分矣。於是乎。標其輕而不急者於此。以對後條所論之重而不緩者也。夫既此條之輕而不急乎。或誤其診候於他位者有之乎。故今媲次此條於五苓理中之後。以示其異別。以縱橫其機變者也。吐利汗出。雖固本乎虛耗。
而以其輕而不急乎。未備虛脫之候法者。尤有之矣。須辨別之於五苓理中之所論矣。發熱惡寒。此以其本面論之。則外熱惡寒也。雖然。亦其輕而不急乎。以摸寫於發熱惡寒。作文如此矣。而今歸之外熱惡寒者。須據下之所論而得認之也。四肢拘急。以示氣液之凝滯也。手足厥冷。
白話文:
如果出現吐瀉、出汗、發燒畏寒、四肢僵硬、手腳冰冷的症狀,就應該用四逆湯治療。
以示氣液既衰弱也。然則吐利汗出。發熱惡寒之雖如不似於厥陰。而徵之於此。則其詳可得而探尋矣。是乃所以決其治於四逆湯也。)
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此條。前以承上條。而標其重而不緩者。後以接下條。而論四逆湯之於極地者也。蓋今其為吐利也。連及於前位來者也。故曰既。曰且也。然則吐利之不一且。終至使津液失機約也。於是乎。為小便複利。而大汗出者也。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解已具於前。內寒與裡寒無異矣。聊有廣狹之差已矣。)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白話文:
這表示氣血已經衰弱。雖然出現嘔吐、腹瀉、發汗、發熱、怕冷等症狀,看似不像厥陰證,但從這些症狀來看,可以推測出病情的詳細情況。因此,應該用四逆湯來治療。
如果患者同時出現嘔吐、腹瀉、小便頻繁、大量出汗、腹瀉清稀、內寒外熱、脈搏微弱快要消失的症狀,就應該用四逆湯來治療。
這一條承接上一條,強調病情的嚴重性,並沒有延緩病情。同時也引出下一條,說明四逆湯對於病情極其嚴重的患者的治療效果。因為患者出現嘔吐、腹瀉,與之前的病症相關聯,所以用“既”和“且”來描述。這些症狀導致津液損失,所以出現小便頻繁、大量出汗。腹瀉清稀、內寒外熱、脈搏微弱快要消失,這些症狀在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內寒和裡寒並沒有區別,只是程度上的差異。
如果患者已經停止嘔吐,但出現出汗和厥逆,四肢拘急無法伸展,脈搏微弱快要消失,就應該用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來治療。
(此條。承上二條之變。而結之於此也。夫蓋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之於方也。為之治法之極也。以是乎。不唯結於二條之變而已。亦結於三陰之變者也。而亦觀之於熱之歸於寒。陽之轉於陰。則不唯結於三陰之變而已。亦復結三陽之變者也。此乃所以舉此湯干茲。以結是篇也。
吐已下斷者。以裡虛之益深。致精液乏少。無給吐下之液故也。方中加豬膽汁者。可以徵矣。夫既裡虛雖殊甚乎。而今反吐已下斷。則難更認得於其裡虛之由者也。於是乎。敘裡虛之外候與脈候。曰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也。是之脈與證。以推之裡。則裡虛豈莫酌量乎耶。
白話文:
這條承接前兩條的變化,並在此做總結。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的方劑,是治療方法的極致。因此,它不僅總結了前兩條的變化,也涵蓋了三陰之變。從熱轉寒、陽轉陰來看,它不僅總結了三陰之變,也包含了三陽之變。這就是為什麼要舉例說明這個湯方,並以此結束本篇。
吐下之後停止,是因為內虛太深,導致精液缺乏,沒有足夠的液體來維持吐下。方中加入豬膽汁,可以證明這一點。雖然內虛很嚴重,但現在吐下已經停止,很難再從內虛的症狀來判斷。因此,需要敘述內虛的其他症狀和脈象,例如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根據這些脈象和證狀,推測到內虛,就能確定內虛的程度了。
不解字。顧已斷字。作文有意致。不可忽諸。又按。脈微欲絕。於四逆湯亦言之。雖然。此湯之於四逆湯也。裡虛果有級階。何為得脈特無差等乎。可知雖一於脈微欲絕之辭。而於其形勢。亦自有差等矣。)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按利當作下。吐下發汗。是以施其治法言之也。夫既其治法之折中乎。病何得不愈乎哉。即所以使脈平常也。然則今雖小煩。而自知非病之所令。而以胃氣未復。水穀易滯故也。其要但在於節飲食而漸調養胃氣也。豈其藥之所與也哉。又按。此條雖特以吐下發汗標之。而觀於舉之於茲以為此篇之結尾。
則豈唯吐下發汗後之於此者已哉。於施諸凡之治法之後者。亦復不得不與此條之所論。自可鑑識耳矣。)
白話文:
不論是哪種治療方式,都要先了解病人的狀況。治療結束後,也要注意病人是否已經康復。寫文章要用心,不能馬虎。
另外,脈象微弱幾乎消失,四逆湯的方劑也有提到。雖然都是用四逆湯,但裡虛的程度可能不同。為什麼脈象卻沒有差別呢?可見,雖然描述都是脈象微弱將絕,但實際情況還是有差別的。
如果病人腹瀉或出汗,脈象平穩,稍微感到煩躁,這是因為身體虛弱,無法消化食物所致。
(註:利當作下。吐下發汗指的是治療方法。既然找到了治療方法的平衡點,病怎麼能不痊癒呢?這也是為什麼脈象能恢復正常的原因。現在雖然病人稍微感到煩躁,但自己也知道不是病症所致,而是因為胃氣尚未恢復,水穀容易停滯。關鍵在於控制飲食,慢慢調理胃氣,而不是依靠藥物。另外,雖然這段文字特別強調吐下發汗,但它作為文章的結尾,說明不只是吐下發汗之後,任何治療方法之後,都必須參考這段文字的論點,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