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解毒療法》~ 藥療方法之歷史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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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療方法之歷史根據

1. 藥療方法之歷史根據

金、元、明、清七百年間,約有十家名醫著書證明,溫疫性的熱病開始即用大黃,並用苦味的副藥,效驗確實。其法從金劉河間發明,清御刻醫家金鑑證明,此法治各種熱病,不論為傷風寒或為溫疫,均一律速見效驗。明末(約公元1600),吳又可發明,高熱症傳染多人,須用溫疫療法,即上述之法,不可遵張仲景《傷寒論》,認一切發熱概系風寒由某經入體之理論。從始至終不可發汗,自然可使熱速退。

此為中國醫學史上革命之一頁。清代約有六家均證明此說,加以發明,彼等認定病為傳染,非由風寒,暗合細菌之說,距今六十年前,蘇州名醫陸久芝先生著書證明,此六七家之方法確實有效,渠用此法治病三十年,凡溫疫熱病,無不在十日之內使病人達到安全的境界。清嘉慶年間,即距今百二十年前,有呂心齋之書,節錄吳又可、楊慄山、陳三錫之書,標準又較簡明,並有特製簡單之藥。此書經後人在各省翻刻,各翻刻者之序均說明,照症用藥,無不應效。

此書為予發生信仰之第一書,後即照法制藥送人,確有效驗,並重刻其書,又續著小冊數種,辨證用藥,用更簡單之標準。經八年之實驗與研究,漸得科學之根據。

注:以上各家之法,為現在大多數中醫所不用,因其與受寒受濕之說相反之故。

白話文:

《藥療方法之歷史根據》

自金、元、明、清七百年間,約有十位名醫著作證實,治療溫疫性熱病時,一開始便使用大黃,並輔以苦味藥物,效果顯著。此方法由金代劉河間首創,清代御刻的《醫家金鑒》也證明,此法適用於各種熱病,無論是傷風寒還是溫疫,均能迅速見效。

明末(約公元1600年),吳又可提出,若高燒症狀傳染多人,必須採用溫疫療法(即上述方法),而不能遵循張仲景《傷寒論》中認為發熱皆因風寒由特定經絡侵入的理論。自始至終不可發汗,自然能快速退熱。

這是中國醫學史上的重要革新。清代約有六位醫家也證實此說並進一步發揮,他們認為疾病源於傳染,而非風寒,暗中符合細菌致病的理論。約六十年前,蘇州名醫陸久芝先生在其著作中驗證了這六七位醫家的方法確實有效。他採用此法治病三十年,凡溫疫熱病,皆能在十日內使病人轉危為安。

清嘉慶年間(約一百二十年前),呂心齋的書中節錄了吳又可、楊栗山、陳三錫的論述,標準更為簡明,並配有特製的簡易藥方。此書被後人於各省翻刻,各版序言均記載,只要對症用藥,無不奏效。

此書是我最初信服的醫籍,後來我依其方法制藥贈人,確實有效,因而重新刻印該書,並續寫數種小冊,以更簡明的標準辨證用藥。經過八年的實驗與研究,逐漸找到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