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五 (5)
傷寒恆論卷五 (5)
1. 傷寒恆論卷五
【鄭論】,按鞕與不鞕,指邪熱之輕重,而定可攻與不可攻之意也。轉失氣與不轉失氣,乃決有(躁)〔燥〕屎無(躁)〔燥〕屎之真偽也。若攻之脹滿不食,法宜溫中,又非承氣可了也。
【闡釋】,本條是反復說明運用承氣湯的辨證。具體說可分為三段看,從開首至不可與之為第一段,辨識大承氣湯的應用;若不大便至與水則噦為第二段,從失氣不失氣來辨識小承氣湯的應用;其後發熱至文末為第三段,從發熱和失氣的機轉來決定是否應用小承氣湯。若鄭氏所論「攻之脹滿不食,法宜溫中。」則當用理中湯加半夏、砂仁主之。
十三、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原文
238
【鄭論】,按陽明下後,而懊憹心煩者,熱邪未去,而擾攘太甚也。胃中尚有燥矢者,下之而結熱未淨也。燥者可攻,裏實也;先鞕後溏者,不可攻,裏虛也。此處就是認證眼目,用藥法竅,學者宜細求之。
【闡釋】,攻下是陽明腑實證的正治方法,現攻下後,病者心中有懊憹而煩的見證,可見邪氣還沒有盡除。但是下後心煩懊憹,有熱邪不除留於胸隔的梔豉湯證;有燥屎未去積滯內陰的大承氣湯證。原文指出胃中有燥屎者,即辨證的要點,可用大承氣湯再下之。
十四、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少)〔太〕陽柴胡證,煩〔燥〕,心下鞕,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七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受〕食,但初頭鞕,後必溏,未定成鞕,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主之)**。**原文251
【鄭論】,按此條既稱脈弱,無(少)〔太〕陽柴胡證,即見煩躁,心下鞕,焉知非寒結,而成心下鞕乎?況條中並無陽明熱證實據,只憑屎定鞕一語,而斷為大承氣湯證,於理法誠有未當,尚祈高明證之。
【闡釋】,鄭氏對此條之按,與歷代注家不同,持否定之意見。先提出「焉知非寒結而成心下鞕」質疑。繼又說:「條文中並無陽明熱證實據,只憑屎定鞕一語,而斷為大承氣湯證,於理法誠有未當」。筆者遍閱成無己、柯韻伯、陳修園等十餘家之注,都牽強附會,反不若從鄭氏存疑之說為當。
十五、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原文207
【鄭論】,按邪至陽明,未經吐下,但心煩者,此以承氣湯主之,是以為熱伏於內也。余謂心煩故似熱象,有胃液被奪,不能輸津液於心腎者,不得一例論之,統以承氣為是。
【闡釋】,陽明病必至腹滿、便秘、潮熱、譫語,乃可大攻下。此條邪熱在胃,未經吐下而心煩,為邪熱鬱蒸也,可與調胃承氣湯微溏之,以解其熱,則心煩自愈。鄭氏更進一層曰:「心煩故似熱象,有胃液被奪,不能輸津液於心腎者」,則調胃承氣湯不可用,法當養陰益胃,以竹葉石膏湯加沙參、玉竹、生地治之。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五》:
鄭論認為,腹部是否發硬反映了邪熱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適合使用攻下療法。排氣與否則能判斷腸道是否有乾燥的糞塊。若攻下後出現腹脹厭食,應以溫補中焦為治療原則,此時承氣湯類方劑已不適用。
【闡釋】此段主要分析承氣湯的辨證運用,分三部分:首先判斷是否適用大承氣湯;其次通過排氣情況決定小承氣湯的使用;最後根據發熱與排氣機轉決定是否使用小承氣湯。若出現攻下後脹滿不食,建議用理中湯加半夏、砂仁治療。
十三、陽明病經攻下後,若出現心中煩躁不安,且腸道有乾燥糞塊,可繼續攻下。若腹部輕微脹滿,大便初硬後軟,則不宜攻下。確有燥屎者,宜用大承氣湯。
鄭論指出,陽明病攻下後仍煩躁,表示熱邪未清。腸道殘留燥屎者可攻下,因裡實未除;大便先硬後軟者不可攻下,此為裡虛徵兆。這是辨證用藥的關鍵處。
【闡釋】攻下雖是陽明腑實證正治,但下後仍煩躁需分辨:若熱邪留滯胸膈用梔豉湯;若燥屎未盡則用大承氣湯。「胃中有燥屎」是辨證要點。
十四、患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或少陽柴胡證症狀,出現煩躁、心下硬滿。至四五日雖能進食,可少量給予小承氣湯緩解。若六七日仍未大便且小便量少,即使不能進食,只要大便初硬後軟,表示糞便未完全乾結,此時攻下會導致腹瀉,須待小便通利、大便完全乾結後方可使用大承氣湯。
鄭論質疑:脈弱且無太陽少陽證時,心下硬滿可能由寒結所致。條文缺乏陽明熱證確據,僅憑「屎定硬」斷為大承氣湯證,理論依據不足。
【闡釋】鄭氏對此條見解獨特,指出可能為寒結所致,與多數注家見解不同,建議保留質疑。
十五、陽明病未經吐下治療而心煩者,可考慮調胃承氣湯。
鄭論認為,未經吐下就心煩似為內熱,但須注意胃陰不足導致心腎失養的心煩,此類情況不應一律使用承氣湯。
【闡釋】陽明病典型症狀(腹滿便秘等)出現才可大舉攻下。此條僅邪熱在胃而心煩,可用調胃承氣湯輕瀉。鄭氏補充:若心煩因胃陰虧損所致,應改用養陰益胃法,如竹葉石膏湯加沙參、玉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