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四 (13)
傷寒恆論卷四 (13)
1. 傷寒恆論卷四
【闡釋】,鄭注此條與歷代注家不同,發熱有外入與內出之分,若只憑發熱而攻之,則有邪熱內陷與亡陽之虞。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消穀善饑,不大便者,何以辨之,並無徵驗,況熱結而不大便亦多,提出質疑。最後歸結為「此以抵當湯治之,似不恰切,仲師未必果有是說也。」
三十九、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原文240
【鄭論】,此條以脈實、脈虛,而定為可汗、可下,似未必盡善。論脈實而要有胃實病形足徵,方可言下,脈浮虛而要有風邪足徵,始可言發汗,若專以日晡發熱,而定為陽明證,即下之,決不妥切。
【闡釋】,本條係太陽陽明並病,即表裏俱病,必先解表而後攻裏。但不能僅根據脈象虛實來決定汗、下,而應結合證狀來辨別太陽之表邪是否已解,或陽明之裏實是否已成,然後先表後裏,解表用桂枝湯,下之與大承氣湯,方為合法。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四》:
【闡釋部分】
鄭氏對此條文的註解與歷代醫家不同,認為發熱有外邪入侵與內熱外發的區別。若僅因發熱就使用攻下法,可能導致邪熱內陷或陽氣耗散的危險。假設已用下法但脈象仍數(快)且未緩解,同時合併熱象、易飢餓卻不大便,該如何判斷?並無明確證據支持。況且熱結(內熱積滯)導致不大便的情況也很常見,鄭氏對此提出質疑,最終認為「用抵當湯治療似乎不夠恰當,張仲景可能未必真的這樣說過。」
第三十九條
病人感到煩熱,出汗後症狀緩解,但又像瘧疾般在傍晚發熱,這屬於陽明病症。若脈象強而有力(實脈),適合用瀉下法;脈象浮而無力(虛脈),則適合發汗。瀉下用大承氣湯,發汗用桂枝湯。
【鄭氏評論】
此條僅憑脈象實或虛就決定用汗法或下法,似乎不夠完善。即使脈實,也須有胃腸實熱的具體症狀才能用瀉下法;脈浮虛則需有風邪表證的明確表現才能用發汗法。若僅憑傍晚發熱就斷定為陽明證而瀉下,絕對不夠妥當。
【闡釋部分】
本條是太陽病與陽明病並存的情況,需先解表再攻裏。但不能單靠脈象虛實決定治法,應結合症狀判斷太陽表邪是否已解,或陽明裏實是否形成。遵循先表後裏的原則,解表用桂枝湯,攻裏用大承氣湯,如此才符合治療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