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四 (6)
傷寒恆論卷四 (6)
1. 傷寒恆論卷四
若前證外,更加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為陽明經氣之燥熱,則用白虎加人參湯以解熱生津。若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是陽明飲熱並盛,津液不得下通,豬苓湯利小便,以瀉下焦之熱也。故鄭氏曰:「原文變換太冗,俱宜按病治去。」是教人細心體求,不可粗心大意。
豬苓湯方(校補)
豬苓(去皮)、茯苓、澤瀉、阿膠、滑石(碎)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渣,納阿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滋燥利水,豬苓、澤瀉都能利小便以瀉腎與膀胱之濕;茯苓利小便以滲脾肺之濕;滑石利竅泄熱;阿膠育陰潤燥去煩渴。治療陰液不足,發熱水氣不利的疾患,有很好療效。近代推廣本方以治膀胱炎、尿道炎、血尿、淋病等,以其利尿作用來治療上述諸病有顯效。
十八、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若)〔如〕其不病人不惡寒(但)〔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鞭,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原文244
【鄭論】,據脈象病情,乃太陽經證,本桂枝湯法,非可下之法,若未下而見不惡寒,獨發熱而渴,此陽明的候,乃白虎湯法。至小便數,大便鞭,不更衣,十餘日無所苦,雖在胃腑,其邪未實,故不言下。所云渴欲飲水,亦非五苓的候,當是小便短數而渴,方是五苓的候,學者須知。
【闡釋】,本條整個內容都是辨證,可分為四節,自「太陽病」至「此以醫下之也」為第一節,此表證與裏證之辨;自「如其不下者」至「此轉屬陽明也」為第二節,此誤下成痞與未誤下邪傳陽明之辨;自「小便數者」至「無所苦也」為第三節,此承氣證與脾約證之辨;自「渴欲飲水」至「五苓散」為第四節,此胃燥口渴與停水口渴之辨。總之治病必求其本,必須審證精確,才能施治無誤。
十九、陽明病,脈浮而緊者,(自)必潮熱(有定時的發熱,有如潮汛一樣。),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原文201
【鄭論】,按脈浮緊,乃風寒之徵,陽明之脈,應見長、大、洪、實,乃為的候。此言浮緊,自必潮熱,但浮者,必盜汗出,是亦憑脈而定病,未必盡當。潮熱,亦必審其虛實,盜汗,亦必究其源委,若執脈而言,恐非正法。
【闡釋】,脈浮緊、發熱、惡寒,是太陽病。若陽明病脈浮緊而見潮熱,是熱蒸於外,邪實於裏,故潮熱發作有時;脈但浮而不緊,此為熱越在外,盜汗乃出。故鄭氏說:"憑脈而定病,未必盡當。」故臨床診斷上,必須脈證合參,不能輕率。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四》內容如下:
如果除原先症狀外,還出現口渴想喝水、口乾舌燥的情況,這是陽明經氣燥熱所致,應使用白虎加人參湯來清熱生津。若口渴想喝水且小便不通暢,則是陽明濕熱皆盛,津液無法下行,此時用豬苓湯通利小便,以瀉下焦之熱。因此鄭氏說:「原文論述過於繁雜,應根據病情施治。」這是在告誡醫者要細心觀察,不可馬虎。
豬苓湯方(校補)
豬苓(去皮)、茯苓、澤瀉、阿膠、滑石(碎)各一兩
將以上五味藥,用四升水先煮前四種,煮至剩餘二升,濾去藥渣,加入阿膠融化,每次溫熱服用七合,每日三次。
此方具有滋陰利水的功效:豬苓、澤瀉能利小便以瀉腎與膀胱之濕;茯苓利小便以滲脾肺之濕;滑石通竅洩熱;阿膠滋陰潤燥、緩解煩渴。適用於陰液不足、發熱且水氣不暢之症,療效顯著。現代常用於治療膀胱炎、尿道炎、血尿、淋病等,利用其利尿作用效果顯著。
第十八條
太陽病,若寸脈緩、關脈浮、尺脈弱,患者發熱出汗又怕冷,不嘔吐但感覺心窩堵塞,這是醫生誤用下法所致。若未誤治的患者不怕冷卻口渴,表示病邪已轉屬陽明。小便次數多者,大便必堅硬,即使十天不排便也無不適。口渴想喝水時,可少量給予,並依法施治。若渴症持續,宜用五苓散。
鄭氏認為:此脈象與症狀屬太陽經證,本應用桂枝湯,而非下法。若未誤下卻出現不怕冷、僅發熱口渴,則是陽明病的典型表現,當用白虎湯。至於小便頻繁、大便堅硬卻多日無不適,說明病邪雖在胃腑卻未實結,故不需瀉下。所述口渴欲飲水也非五苓散適用症,必須是小便短赤而渴才合五苓散證。
本段主旨為辨證,分為四部分:一是區分表證與里證;二是辨明誤下成痞與未誤下傳陽明的差異;三是辨別承氣湯證與脾約證;四是分辨胃燥口渴與水停口渴。治病需精准審證,方能無誤。
第十九條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現潮熱(定時發熱如潮汐),發作有規律;若脈僅浮而不緊,則必出現盜汗。
鄭氏指出:浮緊脈本是風寒之象,陽明病脈應以長大洪實為特徵。此處斷言浮緊必潮熱、僅浮必盜汗,僅憑脈象定病恐不周全。潮熱需辨虛實,盜汗也須追溯根源,若單憑脈象判斷恐非正法。
闡釋補充:脈浮緊、發熱、惡寒屬太陽病。若陽明病脈浮緊伴潮熱,是里熱外蒸、邪實內結之象;脈僅浮不緊則為熱邪外越致盜汗。鄭氏強調「憑脈定病未必妥當」,臨床須脈證合參,慎防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