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三 (3)
傷寒恆論卷三 (3)
1. 傷寒恆論卷三
【鄭論】,此條既稱八九日,未有不用發散祛邪之方,據所言如瘧狀,如瘧者,似瘧而非真瘧之謂也。雖現熱多㈠寒少,而其人不嘔,清便自可,以清便二字核之,與脈之微緩核之,則內無的確之風熱,明是發解太過,必是陽虛似瘧無疑,法宜扶陽溫固為是。又曰脈微而惡寒者,為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吐、下也。
明明此非青龍湯、麻(黃)〔桂〕各半湯的候也。若其人面皮反有赤色,赤色二字,更宜著眼,恐是(帶)〔戴〕陽,苟非(帶)〔戴〕陽,果現脈浮緊,未得小汗,而致身癢疼者,方可與麻(黃)〔桂〕各半湯,學者雖於一症之中,前後參究,方可與論傷寒,讀傷寒也。
㈠是屬陽症熱多,定現口渴飲冷,舌必有黃苔,熱時必揭去衣被,小便必赤,若似瘧則無此等病情。(頂批)
【闡釋】,本條為太陽病八九日不解,可以有三種不同的轉變,但鄭氏特別指出:「明是發解太過,必是陽虛似瘧無疑,法宜扶陽溫固為是」。又「若其人面皮反有赤色,更宜著眼,恐是戴陽」。筆者認為前者可用黃耆建中湯治之,後者用白通湯。邪鬱久未得出小汗,而身癢疼者,方可與麻桂各半湯,取其微汗而解。
桂枝麻黃各半湯(校補)
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芍藥、生薑(切),甘草(炙),麻黃各一兩(去節),大棗四枚(擘),杏仁二十四枚(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本云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並為六合,頓服,將息如上法。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桂枝湯為協和營衛之劑,用治太陽病傷風;麻黃湯乃開表逐邪,發汗之峻劑,用治太陽病傷寒。風寒同時並傷營衛,則合二方治之,肌表兩解。因劑小量輕,如此既得小汗祛邪之功,又無過汗傷正之弊。筆者常用本方治療風寒兩感之咳嗽有很好療效。
七、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
(更)〔發〕汗,宜(用)桂枝二越婢一湯(婢」與「脾」古字通用,玉函經方後煎法,二「婢」字均作「脾」可證。成無己注:發越脾氣,通行津液。)。原文27
【鄭論】,此條言發熱惡寒者,邪犯太陽之表也,熱多寒少者,風邪之盛而寒邪之輕也,以越婢湯治之,取桂枝以伸太陽之氣,(軀)〔祛〕衛分之風,用石膏以清衛分之熱,用麻黃生薑以散寒,所為的確之方。但條中言無陽不可發汗,既曰無陽,豈有熱重寒輕之理?豈有再用石膏、桂、麻之理?定有錯誤。
【闡釋】,鄭注文謂:「但條中言無陽不可發汗,既曰無陽,豈有熱重寒輕之理?豈有再用石膏、桂、麻之理?定有錯誤。」歷代很多注家都隨文順釋,牽強附會,而鄭氏認為定有錯誤,但未能指出錯在何處?惟章虛穀注曰:「此條經文,宜作兩截看,宜桂枝二越婢湯一句,是接熱多寒少句,今為煞句,是漢文兜轉法也。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三》
【鄭論】
這條病症提到病程已有八九天,通常會使用發散祛邪的方劑。但文中描述「如瘧狀」,指的是症狀似瘧疾,並非真正的瘧疾。雖然表現為熱多寒少,但患者不嘔吐,大小便正常。從「清便」(大小便通暢)及脈象微緩來看,體內並無明確的風熱症狀,推測是因過度發散解表導致陽虛,類似瘧疾的表現,此時應以溫陽固本為主。
另外提到,如果脈微且惡寒,表示陰陽俱虛,不宜再用發汗、催吐、瀉下等治法。顯然這種情況並非青龍湯或桂枝麻黃各半湯的適應症。如果患者面色反而發紅(「赤色」須特別注意),可能是「戴陽」證(虛陽浮越),若非戴陽,而是脈浮緊、身癢疼痛且無小汗者,才適合使用桂枝麻黃各半湯。學習者在診斷時,必須前後參照症狀,才能深入理解傷寒論治之法。
【闡釋】
本條論述太陽病八九日未解的三種可能轉變,鄭氏特別指出:「明顯是發散過度,必屬陽虛似瘧,治宜溫陽固本。」若患者面色發紅,則需警惕「戴陽」證。前者可用黃耆建中湯,後者宜用白通湯。若因邪鬱未解而身癢疼痛者,方可用桂枝麻黃各半湯微汗解表。
桂枝麻黃各半湯
組成:
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芍藥、生薑(切)、甘草(炙)、麻黃一兩(去節)、大棗四枚(擘)、杏仁二十四枚(去皮尖及雙仁者)。
煎服法:
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沫,加入其餘藥材,煮取一升八合,去渣,溫服六合。或將桂枝湯、麻黃湯各三合混合頓服,服後調養如前法。
方解與應用:
桂枝湯調和營衛,主治太陽傷風;麻黃湯發汗解表,主治太陽傷寒。若風寒並傷營衛,二方合用可微汗祛邪,避免過汗傷正。本方亦適用於風寒夾雜的咳嗽症狀。
第七條: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鄭論】
此條所述發熱惡寒為太陽表證,熱多寒少反映風邪盛而寒邪輕。越婢湯用桂枝解表祛風、石膏清熱、麻黃生薑散寒,本是對症之方。但文中「無陽不可發汗」的說法矛盾,若真屬無陽,怎會熱重寒輕?更不該用石膏、桂枝、麻黃等藥,推測此處文字有誤。
【闡釋】
鄭氏質疑「無陽不可發汗」與後續用藥矛盾,認為條文存在錯誤。章虛谷對此提出修正,認為原文「宜桂枝二越婢一湯」應緊接「熱多寒少」之後,屬漢文倒裝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