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一 (14)

回本書目錄

傷寒恆論卷一 (14)

1. 傷寒恆論卷一

【闡釋】,本條與上條同為太陽病誤吐所致的病變,可是出現的證狀,卻不完全一樣。本條的內煩不欲近衣是胃液受傷,胃熱化燥,誤吐雖同而病變各異,其治療方法也就隨之不同。據《醫宗金鑒》:「惟宜用竹葉石膏湯,於益氣生津中清熱甯神」,於理於法皆合,可以採用。

三十、太陽病,外證(此處指表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原文44

【鄭論】,按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病機果有向表之勢,隨機而導之,則得矣。

【闡釋】,表證當解外,裏證當攻下,此一定不易之法。鄭氏云:「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非但外邪未解可用桂枝湯,即雖經誤下,而邪欲還表者,仍可用桂枝湯隨機而導之則愈。

三十一、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發汗)〔解外〕則愈,宜桂枝湯。原文45

【鄭論】,按隨機調理,乃醫之道,如當外解而反下之,當下而反表之固之,皆醫之咎。此條既下而脈尚浮,是邪不從下趨,而仍欲從外出,故仍用桂枝湯以導之,此真用藥法竅,學者宜留心記之。

【闡釋】,脈浮是邪在表的主要依據,不論汗後、下後,只要脈浮(應結合頭痛、發熱、汗出、惡風)等表證依然存在的,那就應當再汗、三汗。本條論發汗後表未解,疑其邪已入裏,而復下之,下之而不愈,脈浮等表證依然存在的,則仍當以桂枝湯解外。

三十二、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是病人自覺胸中有逆氣上干),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得〕(也)〔之〕。原文15

【鄭論】,按應外解之病,而誤下之,脈浮,邪仍在表者,俱可以桂枝湯。若因下而病現上衝,此間須宜詳察。蓋以為上衝者,病邪欲外,故仍以桂枝湯,不衝者,邪不外出,故不可與。謂上衝而脈浮,可與桂枝湯,上衝而脈不浮,不可與。然上衝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不能鎮納下焦濁陰之氣,以致上衝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所能也。學者務於病情、脈息、聲音、動靜、有神、無神處求之,則得其要矣。

【闡釋】,太陽病,頭項強痛而惡寒、脈浮,本應從表解,如誤用下法,病若不因下而變證,其脈浮、頭痛等之病證依然,病者自覺氣上衝者,知正氣未衰,邪猶在表,可與桂枝湯,用前之啜粥微汗法治之。若下後氣不上衝,是邪已內陷,正氣虛,桂枝湯已不適用。而鄭氏更深一層注「上衝之候」,其謂「上衝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以致上衝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之所能也。」此與過去諸名家之注不同,值得我們細心體會。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一】

第三十條
太陽病的外證(表證)未解時,不可使用下法,誤用下法會使病情惡化。若需解除表證,應選用桂枝湯。

鄭論指出,當病邪應從表面解除時,原本就不該用下法,下法會引邪深入,造成更大危害。若病情有向外透發的趨勢,順勢治療即可。

闡釋中提到,表證應當解表,裏證才用攻下,這是治療的基本原則。鄭氏強調誤下會導致邪氣內陷,但若邪氣仍有向外之勢,仍可使用桂枝湯引導病邪外出。


第三十一條
太陽病先發汗治療未解,又誤用下法,但脈象仍浮者,表示病仍在表。因誤下使病情未愈,今脈浮顯示邪氣仍在體表,需發汗解表,宜用桂枝湯。

鄭論認為,治療須隨病機調整。若該解表卻誤用下法,或該攻下卻反固表,都是醫者的過失。此條雖已下法,但脈仍浮,表示邪氣未因下法內陷,仍欲外透,故繼續用桂枝湯引導,此為關鍵用藥原則。

闡釋中說明,脈浮是邪在表的重要依據,無論汗後或下後,只要脈浮及表證(如頭痛、發熱等)仍在,就需再次解表。


第三十二條
太陽病誤下後,若患者自覺氣上衝(胸中逆氣上逆),可給予桂枝湯,用法如前;若無氣上衝,則不宜使用。

鄭論進一步分析,誤下後若脈浮且邪仍在表,可用桂枝湯。但「氣上衝」須仔細辨別:若因誤下傷及胸陽,導致下焦濁陰之氣上衝,此時應溫補固攝,非桂枝湯所能治。須從脈象、症狀、患者精神狀態等綜合判斷。

闡釋中指出,太陽病誤下後若表證仍在且氣上衝,表示正氣未虛,邪氣仍在外,可再用桂枝湯;若無上衝,則邪已內陷,正氣受損,不宜再用。鄭氏特別提醒,許多「氣上衝」實因誤下傷陽,需溫固而非解表,此觀點與傳統注釋不同,值得深入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