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一 (12)
傷寒恆論卷一 (12)
1. 傷寒恆論卷一
【闡釋】,本節論述誤用火治(即熨背)後的變證,陽氣上盛,陰液受損,及自愈的機轉。鄭氏注文甚詳,說理亦明透,當今用熨法治病者甚少,故從略。
二十五、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燥)〔躁〕,(過)〔到〕經不解,(為)〔必〕圊血(即便血也),名為火邪。原文114
【鄭論】,太陽為病,本應外解,今以火熏不汗而反(燥)〔躁〕,是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亦時勢之使然也。
【闡釋】,此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此證由火誤引起,便血時但治其火,不必止血,火清邪去,其病自愈。仲景未出方治,至於救誤的方法,自不外清解血熱,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可以採用。
二十六、微數之脈,慎不可(炙)〔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本虛而更加火法,劫傷陰分,是為追虛;熱本實,而更用火法,增加裏熱,是為逐實。),血散脈中(火毒內攻,血液流溢,失其常度。),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形容火毒危害之烈,由於血為火灼,筋骨失去濡養,故曰焦骨傷筋。),血難復也。原文116上段
【鄭論】,據脈微數,數主有熱,故不可(炙)〔灸〕,若妄(炙)〔灸〕之,則為害不淺,故見種種病形,此是為有餘之候言之,而非為不足者言之。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炙)〔灸〕言之乎?余思原文加一慎字,此中隱已包括虛實兩法在於中也。
【闡釋】,灸有隔薑而灸,隔蒜而灸之別。必其人寒濕內阻,陽氣不達,關節酸疼者,乃可灸之。微數之脈,陰虛多熱也。若用灸法,則火熱亢灼,造成諸多變證。但鄭氏舉出:「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灸言之乎?」故應脈證合參,不能單憑脈以辨證。原文加一「慎」字,不可輕易讀過。
二十七、燒針(就是用粗針外裹棉花,蘸油燒之,俟針紅即去棉油而刺入,是古人取汗的一種治法。)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在此處是形容悸氣自小腹上衝心胸之勢,與腎積為奔豚之義不同。)。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在針刺部位的腫塊上,各用艾火灼燒一次(一壯就是灸一個艾丸至燼)。),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也。原文117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一】
二十五、太陽病
若以火熏法治療太陽病,卻未發汗,病人必然煩躁不安。若病邪持續未解,則會導致便血,此為火邪所致。
鄭氏論述:太陽病本應從外部發散解表,但用火熏法反未出汗而煩躁,表示邪氣未從外解,反而內攻。火熱內擾,迫使血液下行,因而出現便血之症,此乃治療方式不當所致。
解說:此證因誤用火法,邪氣內攻,迫血下行而成便血。治療時只需清解火熱,無需特別止血,火熱清除後病症自癒。仲景未列出方劑,但後世可用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以清熱解毒。
二十六、脈象微數者慎用灸法
脈細數者不可輕易施灸,因火熱之邪會導致煩躁氣逆,進一步耗損陰血(本已虛弱),助長內熱(本已實盛)。火毒內攻會使血液妄行,破壞正常運行,即使火力微弱,內攻之力仍能嚴重損傷筋骨,使血液難以恢復。
鄭氏論述:脈微數表示有熱象,故不宜灸治。若誤灸,將引發各種變證,此指熱盛實證而言。但若病人面色蒼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長,脈洪大或弦勁,則為陽氣外越之危候,此時急須回陽救逆,豈能拘泥於不可灸之說?原文「慎」字,已隱含虛實兩種情況的考量。
解說:灸法適用於寒濕阻滯、陽氣不達之證,而脈微數者多陰虛內熱,誤灸則助火傷陰。鄭氏強調需結合全身症狀判斷,不可單憑脈象定論。
二十七、燒針療法及相應變證
使用燒針法發汗時,若針刺部位受寒而紅腫結塊,可能引發氣從小腹上衝心胸的「奔豚」症狀。處理方式為在腫塊處各灸一壯,再服用桂枝加桂湯(增加桂枝用量二兩)。
註解:
- 燒針:古法取汗療法,以油燒紅針刺入。
- 奔豚:此指氣逆上衝之症,非指腎積奔豚。
- 灸一壯:用艾丸灸至燃盡為一壯。
解說:此段說明誤用燒針導致寒邪鬱結,引發氣衝症狀,治療需溫散寒邪、平衝降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