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欽安

《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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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恆論卷一 (12)

1. 傷寒恆論卷一

【闡釋】,本節論述誤用火治(即熨背)後的變證,陽氣上盛,陰液受損,及自愈的機轉。鄭氏注文甚詳,說理亦明透,當今用熨法治病者甚少,故從略。

二十五、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燥)〔躁〕,(過)〔到〕經不解,(為)〔必〕圊血(即便血也),名為火邪。原文114

【鄭論】,太陽為病,本應外解,今以火熏不汗而反(燥)〔躁〕,是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亦時勢之使然也。

【闡釋】,此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此證由火誤引起,便血時但治其火,不必止血,火清邪去,其病自愈。仲景未出方治,至於救誤的方法,自不外清解血熱,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可以採用。

二十六、微數之脈,慎不可(炙)〔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本虛而更加火法,劫傷陰分,是為追虛;熱本實,而更用火法,增加裏熱,是為逐實。),血散脈中(火毒內攻,血液流溢,失其常度。),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形容火毒危害之烈,由於血為火灼,筋骨失去濡養,故曰焦骨傷筋。),血難復也。原文116上段

【鄭論】,據脈微數,數主有熱,故不可(炙)〔灸〕,若妄(炙)〔灸〕之,則為害不淺,故見種種病形,此是為有餘之候言之,而非為不足者言之。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炙)〔灸〕言之乎?余思原文加一慎字,此中隱已包括虛實兩法在於中也。

【闡釋】,灸有隔薑而灸,隔蒜而灸之別。必其人寒濕內阻,陽氣不達,關節酸疼者,乃可灸之。微數之脈,陰虛多熱也。若用灸法,則火熱亢灼,造成諸多變證。但鄭氏舉出:「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灸言之乎?」故應脈證合參,不能單憑脈以辨證。原文加一「慎」字,不可輕易讀過。

二十七、燒針(就是用粗針外裹棉花,蘸油燒之,俟針紅即去棉油而刺入,是古人取汗的一種治法。)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在此處是形容悸氣自小腹上衝心胸之勢,與腎積為奔豚之義不同。)。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在針刺部位的腫塊上,各用艾火灼燒一次(一壯就是灸一個艾丸至燼)。),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也。原文117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一

二十五、太陽病患者,如果用火熏烤,卻無法出汗,病人必定煩躁不安,經久不癒,還會出現便血的情況,這就叫做火邪。 鄭氏註解指出,太陽病本該從體表疏解,但用火熏烤卻不出汗反而煩躁,說明邪氣沒有從體表排出,而是向內侵犯。體內火熱之氣上升,迫使血液下行,導致便血,這也是當時病情發展的必然結果。這種情況是由於誤用火療法引起的,出現便血時只需要治療火邪,不必刻意止血,火邪清除後,病情自然會痊癒。張仲景原文中沒有列出治療方法,但針對這種誤治,治療方法通常是清解血熱,可以使用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

二十六、脈搏微弱而數,千萬不可灸療,因為用火治療會加重病情,導致煩悶逆氣,加重虛弱,更損傷陰氣(這是指本來就虛弱,再用火療法,進一步損傷陰氣;本來就熱,再用火療法,增加內熱)。血液在脈管中散亂(火毒內攻,血液外溢,超過正常限度)。即使火力很微弱,但內在的傷害卻很強大,會導致骨骼焦枯,筋脈受損(形容火毒危害之烈,血液被火灼傷,筋骨失去滋養)。這種情況下,血液很難恢復。鄭氏註解指出,脈搏微弱而數,表示體內有熱,因此不能灸療。如果胡亂灸療,危害很大,會出現各種病症。這是針對體內有餘的情況而言,而不是體內不足的情況。如果病人面色蒼白,嘴唇青紫,舌頭濕潤不渴,小便清澈,脈象洪大、有力、快速,這是元陽外泄的表現,此時更不應該灸療。原文中加了一個「慎」字,其中已經包含虛實兩種情況的考量。灸法有隔薑灸和隔蒜灸的區別。只有當病人寒濕內阻,陽氣不能到達,關節酸痛時,才可以灸療。脈搏微弱而數,表示陰虛內熱。如果使用灸法,會加重體內火熱,導致各種併發症。但鄭氏也提到:「如果病人面色蒼白,嘴唇青紫,舌頭濕潤不渴,小便清澈,脈象洪大、有力、快速,這是元陽外泄的表現,此時更不應該灸療。」因此,必須根據脈象和病症綜合判斷,不能單憑脈象來診斷。原文中加了一個「慎」字,不可輕易忽視。

二十七、用燒針法(用粗針裹上棉花,蘸油燒紅後,去除棉花和油,再刺入皮膚,這是古代一種發汗療法)使患者出汗,如果針刺部位出現寒邪凝結,腫起發紅,必然會出現奔豚症(這裡是指氣體從下腹部衝向胸口的症狀,與腎臟積聚導致的奔豚症不同)。如果氣體從下腹部衝向胸口,則應在腫塊上各灸一次,並服用桂枝加桂湯,加桂二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