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欽安

《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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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恆論卷十 (1)

1. 傷寒恆論卷十

計二十一法

舒本厥陰篇不分上、中、下三篇,厥陰篇下有「計四十八法」一句,為照應前體例,厥陰上篇下加「計二十一法」一句。以下厥陰中篇加「計十七法」一句。厥陰下篇加「計十法」一句。

一、厥陰之為病,消渴(指飲水多而渴仍不解。),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原文326

【鄭論】,按此乃厥陰寒熱錯雜之候也。消渴者,熱傷津液也;撞心者,熱邪上干也;饑不欲食,食則吐蛔者,裏有寒也,吐蛔者,寒甚,則蟲不安而外出也;下之利不止者,既屬虛寒,何得以降之、利之乎?明是教人不可妄下也。

白話文:

《舒本厥陰篇》原本沒有分上、中、下三篇,厥陰篇的最後有一句「計四十八法」,為了保持前後一致,厥陰上篇的結尾加上了「計二十一法」,厥陰中篇的結尾加上了「計十七法」,厥陰下篇的結尾加上了「計十法」。

厥陰病症表現為口渴卻喝再多水也解不了渴,氣往上衝撞心臟,胸口疼痛發熱,肚子餓卻不想吃東西,吃了就吐蛔蟲,而且腹瀉不止。

【闡釋】,過去很多注解傷寒論者,認為此條是厥陰病的提綱,其實非也。僅是厥陰病上熱下寒之證,亦即鄭氏所說:「寒熱錯雜之候也」。如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就是上熱證狀;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就是下寒證狀。並不包括本篇厥熱勝復,寒厥熱厥等全部疾病,所以不能稱為厥陰病的提綱。

二、厥陰中風,脈微浮(者)為欲愈,不浮(者)為未愈。原文327

【鄭論】,按厥陰為陰臟,陰病而見浮脈,是陰病得陽脈者生,不得陽脈者,為未愈也。

【闡釋】,陰病脈不當浮,今厥陰中風脈反浮者,以厥陰與少陽為表裏,若得少陽衝和之氣,病勢有從陰出陽之機者,脈必微浮。亦即鄭氏所說:「陰病得陽脈者生,不得陽脈者為未愈也。」

白話文:

二、厥陰中風,脈微浮(者)為欲愈,不浮(者)為未愈

鄭氏論:根據厥陰為陰臟的屬性,陰病反見浮脈,表示陰病得到陽脈之氣而生機萌發,若不得陽脈之氣,則病勢未癒。

闡釋:陰病脈象應沉細,而不是浮象。而厥陰中風的脈象若浮起,是因為厥陰與少陽互為表裡。若得到少陽溫和之氣,病情有從陰轉陽的可能,脈象就會微浮。正如鄭氏所言:「陰病得到陽脈之氣而生機萌發,若不得陽脈之氣,則病勢未癒。」

三、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原文328

【鄭論】,按六經各有旺時,邪退邪進,可於旺時決之。

【闡釋】,六經皆有欲解時一條。據厥陰篇:「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寒多熱少,其病為進;熱不除便膿血者不必死;下利厥不止者必死。」則本條所謂欲解,其為寒盡陽回之證。亦即鄭氏所說:「邪退邪進,可於旺時決之」之意。從時間來說,當在夜間一時至早晨五時之間。

四、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原文329

【鄭論】,按此乃厥陰挾有微熱也。學者於此,當細求陰陽實據為要。

【闡釋】,本條是厥陰病邪退陽復的渴欲飲水,因陽氣乍復,津液一時不及上承,因而口渴。即鄭氏所說:「乃厥陰挾有微熱也」,故少少與飲,以滋助其津液,則病可自愈。

白話文:

三、厥陰病,將要痊癒時,從凌晨三時到早晨七時。

**鄭氏註解:**根據六經的運作週期,邪氣退去或進攻的時間不同,因此可以根據六經的旺盛時期來判斷疾病的發展。

**闡述:**六經都有將要痊癒的時機。根據厥陰篇記載:「厥少熱多,疾病將要痊癒;寒多熱少,疾病將要加重;熱不消退且伴有膿血,不一定會死亡;下痢不止的厥證,必定會死亡。」因此,本條所說的「欲解」,是指寒氣消散、陽氣恢復的徵兆。也就是鄭氏所說的:「邪氣退去或進攻的時間不同,因此可以根據六經的旺盛時期來判斷疾病的發展。」從時間上來說,指的是夜間三時至早晨七時之間。

四、厥陰病,口渴想喝水的人,少少地給他喝,就能痊癒。

**鄭氏註解:**這是因為厥陰病中夾雜著輕微的熱邪。醫者在此,應該仔細探求陰陽的真實情況,這是關鍵。

**闡述:**本條說的是厥陰病邪氣消退、陽氣恢復後產生的口渴。因為陽氣剛復,津液一時之間還來不及上升,所以會口渴。這正如鄭氏所說的:「這是因為厥陰病中夾雜著輕微的熱邪。」因此,應該少少地給予水喝,以滋潤津液,就能讓疾病自癒。

五、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原文330、337

【鄭論】,按厥證原有陽厥陰厥之別,陽厥可下,陰厥不可下,此乃一定之理。

【闡釋】,本條前段指出虛寒性厥逆不可下,即凡屬虛家而不厥逆者亦不可下,法當扶陽治之。後段並賅寒熱二厥在內,致厥的原因,皆因陰陽氣不相順接所形成,證見手足逆冷。寒厥者,寒盛至極,則陰氣獨勝,而陽氣相對衰微,不能通達於四肢,故手足發生厥冷,因成寒厥。相反的熱盛至極,則陽氣被遏,亦不能通達於四肢,因成熱厥。

白話文:

鄭氏注解:根據厥證的表現,可以分為陽厥和陰厥兩種。陽厥可以瀉下,陰厥則不可瀉下,這是必須遵循的原則。

【闡釋】,本條前段指出虛寒性厥逆不可下,即凡屬虛家而不厥逆者亦不可下,法當扶陽治之。後段並賅寒熱二厥在內,致厥的原因,皆因陰陽氣不相順接所形成,證見手足逆冷。寒厥者,寒盛至極,則陰氣獨勝,而陽氣相對衰微,不能通達於四肢,故手足發生厥冷,因成寒厥。相反的熱盛至極,則陽氣被遏,亦不能通達於四肢,因成熱厥。

本條的第一部分指出,虛寒性的四逆厥症不可瀉下,也就是說,即使是虛弱的患者,沒有出現厥逆症狀也不可瀉下,應該採用溫陽補氣的方法治療。本條的第二部分則涵蓋了寒厥和熱厥兩種情況,導致厥症的原因都是陰陽氣不相順接。寒厥是寒氣極盛,導致陰氣過於旺盛,陽氣相對衰弱,無法到達四肢,所以出現手足冰冷,稱為寒厥。相反,熱氣極盛也會導致陽氣被阻隔,同樣無法到達四肢,形成熱厥。

寒厥熱厥,同樣是四肢厥冷,病因病理卻截然不同,故治法亦異。鄭氏曰:「陽厥可下,陰厥不可下,此乃一定之理」。指出治療法則,可為準繩。

六、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病名,指胃氣將絕時的一種反常見證。),必死,原文333

【鄭論】,按遲則為寒,其理明甚,而反與黃芩湯,是失其治也。失其治,病人應不能食,乃其常,今反能食,是反其常,反其常者死,此名為除中。除中者,胃陽暴露,如燈光之火,欲滅而驟明,轉瞬即滅也。

白話文:

寒厥和熱厥雖然都表現為四肢冰冷,但病因和病理完全不同,因此治療方法也截然不同。鄭氏說:「陽厥可以下瀉,陰厥不可下瀉,這是固定的原則。」這指出了治療的準則,可以作為依據。

傷寒病人在脈搏遲緩的情況下,經過六七天,卻反而用黃芩湯來去除熱症,這是錯誤的治療方法。因為脈搏遲緩代表寒證,而黃芩湯屬於清熱藥,反而會加重寒證。病人應該不能進食,但卻反而能進食,這是反常現象。這種情況稱為「除中」,代表胃氣將要消失,病人必死。

分析:脈搏遲緩代表寒證,而黃芩湯是清熱藥,在寒證的情況下使用是錯誤的。這種錯誤的治療會導致原本應該不能進食的病人反而能進食,這是反常現象,也是病人將要死亡的徵兆。

【闡釋】,傷寒脈遲,脈遲屬陰主寒,胃必虛冷也。設遇此虛冷之脈證,當用理中湯以溫之,今反用黃芩湯以消其胃中僅存之陽氣,病人應不能食,反能食者,此名除中。鄭氏釋除中謂:「胃陽暴露,如燈火之光,欲滅而復明,轉瞬即滅也」,形象生動。俗稱之回光反照,必死無疑。

七、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素)〔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以)〔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未)〔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減)〔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原文332

白話文:

伤寒病人脉象迟缓,意味着体内阴寒之气重,胃部必定虚寒。遇到这种脉象,应该用理中汤来温补阳气。但如果反而用黄芩汤来消减胃中仅存的阳气,病人就应该不能进食,如果还能吃,这就是所谓的“除中”。郑氏解释“除中”说:“胃阳外露,就像灯火的光芒,快要熄灭却又重新亮起,转瞬即灭。”这比喻非常生动,俗称回光返照,病人必死无疑。

【鄭論】,按厥與利,皆在不能食之例,今反能食,近似除中,當在發熱與不發熱兩字判之。若尚能發熱,則知胃氣尚存,但不可暴〔出〕也。暴是脫機,微是生機,苟無發熱,則除中決矣。期之半夜愈者,就在這一點微熱決之耳。至必發癰膿,胃陽有餘,遏鬱太甚也。又云:以(素)〔索〕餅不發熱,既不發熱,胃氣已去,尚得云知胃氣尚存乎?不字定是微字,方與論合。

【闡釋】,本條文長義繁,總的來說,言厥與熱日數相較是相當的,其病能自愈。若厥多於熱則病利;熱多於厥則發癰膿;厥利並見,當不能食,反能食者恐為除中。是否除中,可與索餅食之。鄭氏曰:「若尚能發熱,則知胃氣尚存;不發熱則胃氣已去,尚得云知胃氣尚存乎?不字定是微字,方與論合」。此鄭氏訂正原文之功矣。

白話文:

根據鄭氏的論述,厥和利都屬於不能進食的情況,但病人現在能進食,很可能是已經除掉了中氣,判斷是否除中,關鍵在於病人是否還發熱。若病人仍然發熱,就說明胃氣尚存,但不可急於求成。急於求成會造成脫機,而微熱才是生機。如果病人沒有發熱,就說明已經除掉了中氣,預計在半夜就會痊癒,因為這一點微熱就能決定病情的走向。如果病人一定要發癰膿,那說明胃陽有餘,鬱積太甚。另外,鄭氏也指出,如果病人吃索餅不發熱,就說明胃氣已去,怎麼還能說胃氣尚存呢?這裡的「不」字應該理解為「微」字,這樣才能與鄭氏的論述相符。

八、傷寒先厥後發熱,(而)〔下〕(者)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者)〔便膿血者〕,其喉不痹。原文334

【鄭論】,按厥後發熱而利,發熱乃陽回之徵,故可決其必自止。但利止而反汗出,咽疼為喉痹,是厥陰挾風邪而上攻,若利不止,必便膿血,是熱邪下攻故也。利止與不止間,上攻下攻之病,不問自明也。

【闡釋】,本條先厥後熱,是陽進陰退之徵,利必自止。如陽復太過,在上則為喉痹,在下則便膿血。治喉痹可用桔梗湯,便膿血可用白頭翁湯。至便膿血,為熱邪下利,而不復上病咽痛也。

白話文:

傷寒病患如果先出現昏厥,之後發熱,並且腹瀉,那麼腹瀉一定會自行停止,但接著會出汗,並且喉嚨痛,這表示喉嚨受到寒邪入侵而導致閉塞。如果發熱時沒有出汗,腹瀉也自行停止,那就沒問題;如果腹瀉沒有停止,並且排出膿血,則表示喉嚨沒有被寒邪入侵。

九、傷寒(二三)〔一二〕日至四五者,(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熱)〔厥〕深者(厥)〔熱〕亦深,(熱)〔厥〕微者(厥)〔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原文335

【鄭論】,按熱深厥深,是為陽亢熱伏者說法,本宜破陽扶陰為主,其中有反發汗,以致口糜爛赤者。凡發藥皆上升之品,邪火得升而上浮,焉得不有此口糜赤爛之患耶?

【闡釋】,熱厥形成的機轉,主要是熱邪深伏,陽氣內鬱不能外達,即是鄭氏所說:「是為陽亢熱伏者說法」,法當破陽扶陰,選用承氣湯下熱存陰,自不可發汗,如誤汗之,劫奪其津,熱邪更熾,邪熱上干,就可產生口舌生瘡,紅腫糜爛。

白話文:

傷寒病程到第四、第五天,患者若出現厥症,必定會發熱,先發熱的之後必定會厥。熱症或厥症的程度,深淺都相應一致。應該用下瀉的方法治療,卻反而使用發汗的方法,患者必定會出現口瘡糜爛、發紅的症状。

十、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原文336

【鄭論】,按熱與厥,俱屬五日,乃陰陽平應之候,故斷之曰必自愈。

【闡釋】,陰陽偏盛則病作,陰陽和平則病癒,一切疾病之由來皆如此。厥陰病的病勢進退生死之機,亦不外此理。故熱與厥日數相等,亦即鄭氏所說:「乃陰陽平應之候」,故知自愈也。

十一、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胃)〔膚〕冷,其人煩(燥)〔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今)〔令〕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蟲)〔蛔〕聞食臭(而)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痢。原文338

白話文:

十、傷寒病,發作厥五日,發燒也五日,假使滿六日,應當再發作厥,不發作厥的人,會自己痊癒。發作厥不會超過五日,因為發燒有五日,所以知道會自己痊癒。

**鄭論:**討論如下,發燒與發作厥同屬五日,是陰陽平衡正常的現象,所以斷定一定會自己痊癒。

**闡釋:**陰陽偏盛則生病,陰陽和平則病癒,一切疾病的由來都是如此。厥陰病的病勢進退生死之機,也不超出這個道理。所以發燒與發作厥的天數相等,也就是鄭氏所說的:「是陰陽平衡正常的現象」,所以知道會自己痊癒。

十一、傷寒脈搏微弱而發作厥,到了七八日,全身或皮膚冰冷,病人煩躁不安穩,這是內臟發作厥,不是蛔蟲發作厥。蛔蟲發作厥的人,會吐出蛔蟲,讓病人靜下來,但很快又煩躁不安,這是內臟受寒,蛔蟲往上侵入橫膈膜,所以煩躁,不久又停止,吃了東西就嘔吐,再煩躁起來,這是蛔蟲聞到食物氣味而跑出來,病人會自己吐出蛔蟲。蛔蟲發作厥,用烏梅丸主治,也可以治療久痢。

【鄭論】,按既稱脈微而厥,(胃)〔膚〕冷為之臟寒,即按臟寒法治之,何必另為諮議?又曰蛔厥,蛔乃厥陰風〔木〕所化,胃冷蟲必不安,胃熱蟲亦不安,胃不得食,蟲亦不安,如此推求,便得治蟲之法也。條內並未有熱象足徵,不得為之寒熱錯雜。其主久痢,是亦寒泄之謂,烏梅丸,皆非正論。

【闡釋】,本條前段自「傷寒脈微而厥」至「此為藏厥,非蛔厥也」,為藏寒發厥,病情已屬危候,急用四逆、白通救之。蛔厥有吐蛔證,其煩是時作時止,不是煩躁無暫安時,其厥是肢厥而非膚冷,原文烏梅丸主之,又主久痢。鄭氏認為治以烏梅丸,皆非正論。筆者對治蛔證,常用烏梅丸改作湯劑而獲效。

白話文:

鄭氏認為,既然脈微而厥,皮膚冰冷,就是臟寒,應該按照臟寒的方法治療,何必另行諮詢?他又說蛔厥,蛔蟲是厥陰風木所化,胃寒或胃熱蟲子都會不安,胃不能進食,蟲子也同樣不安。依此推斷,就能找到治療蟲症的方法。條文中並沒有熱象的明顯證據,不能說是寒熱錯雜。其主要治久痢,也是寒泄的表现,用烏梅丸治療,都不是正確的論述。

夫久痢多屬虛寒滑脫,法當溫補收澀,常用附子理中湯加粟殼治之。

烏梅丸方(校補)

烏梅三百枚,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十六兩,當歸四兩,附子六兩(炮去皮),蜀椒四兩(出汗),桂枝六兩(去皮),人參六兩,黃柏六兩,,

白話文:

長期腹瀉多半屬於虛寒滑脫,治療方法應以溫補收澀為主,常用附子理中湯加入粟殼來治療。烏梅丸方包含烏梅三百枚,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十六兩,當歸四兩,附子六兩(炮去皮),蜀椒四兩(出汗),桂枝六兩(去皮),人參六兩,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寒熱並用,攻補兼施之劑,能益胃安蛔。方中烏梅為主藥,有酸澀的作用,配川椒以殺蟲;蟲得苦則安,所以用黃連、黃柏;而附子、乾薑、細辛、桂枝,溫中散寒;人參補脾;當歸補肝;合成一個溫中祛寒,殺蟲平厥的方劑,治蛔厥有良好效果。鄭氏謂:「厥陰為陰經,陰極則生陽,故多寒熱錯雜。

白話文:

將以上十味藥材,分別搗碎過篩,然後混合在一起。用苦酒浸泡烏梅一夜,去核,將烏梅放入五斗米中蒸煮。米飯熟透後,將其搗成泥狀,與藥材混合均勻,放進臼中,加入蜂蜜,用杵搗打兩千下。將藥丸製成梧桐子般大小,飯前服用,每次十丸,一天三次,可以逐漸增加至每次二十丸。忌食生冷、滑膩、腥臭的食物。

這個方子寒熱並用,既攻邪又補虛,能增強脾胃功能,安撫蛔蟲。烏梅是主藥,具有酸澀收斂的作用,配合川椒以殺蟲;蛔蟲懼怕苦味,因此用黃連、黃柏;而附子、乾薑、細辛、桂枝,可以溫中散寒;人參補脾;當歸補肝。將這些藥材組合在一起,可以溫中祛寒,殺蟲平厥,對治療蛔厥症有很好的效果。鄭氏說:「厥陰是陰經,陰氣極盛就會生陽,所以經常出現寒熱交錯的症状。」

……仲景立烏梅丸,寒熱並投,並非專為蟲立法,凡厥陰一切症候,莫不備具。」向為治蛔厥及久痢之首選方,應用確較廣泛。鄭氏在《醫法圓通》中,用以治巔頂痛、腹痛飲冷、睾丸腫痛。筆者以此方治痢,無分新久,改丸為湯劑,功效顯著。今人以烏梅丸加減治膽道蛔蟲及多種腸道病,屢獲良效。

更有人認為凡寒熱錯雜之症,本方均可施治,足見其應用之廣泛了。

十二、傷寒熱少微厥,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原文339

【鄭論】,按熱少厥微,是陽厥之最輕者也。至於默默不欲食,煩躁,至小便白色,此時內無熱邪可徵,故曰熱除。欲得食,是胃氣漸復之機,故為欲愈。倘嘔而胸脅煩滿,此中宮不宣,胃氣滯塞,斷為便血者,是因其氣機之滯而決之也。

白話文:

張仲景創立烏梅丸,針對寒熱並存的病症,不單單是為了治療蟲病,而是可以應用於所有厥陰症候。此方一直以來都是治療蛔蟲病和久痢的首選方劑,應用範圍十分廣泛。鄭氏在《醫法圓通》中,用烏梅丸來治療頭頂痛、肚子痛怕冷、睾丸腫痛等症狀。我用此方治療痢疾,無論是新發作還是久病,將丸劑改為湯劑,效果顯著。現在人們用烏梅丸加減來治療膽道蛔蟲和各種腸道疾病,屢屢獲得良好效果。

更有人認為凡是寒熱錯雜的病症,都可以用烏梅丸治療,可見其應用之廣泛。

傷寒熱少微厥,是指頭部發冷,默默無言不想吃東西,感到煩躁,幾天小便次數增多,顏色發白,這是熱邪已除的表現。如果想要吃東西,病情就會好轉。如果出現厥逆嘔吐,胸脅部煩悶脹滿,那麼之後可能會出現便血。

這是因為熱少厥微是陽厥中最輕微的症狀。此時默默無言不想吃東西,煩躁不安,小便發白,說明體內沒有熱邪的徵兆,所以說熱邪已除。想要吃東西,說明胃氣逐漸恢復,預示著病情好轉。如果出現嘔吐,胸脅部煩悶脹滿,說明中焦不暢,胃氣滯塞,必定會出現便血,這是因為氣機阻塞而導致的。

【闡釋】,傷寒熱少厥微為熱厥輕證,故僅見指頭寒;陽熱內鬱不甚,故默默不欲食;鬱極求伸,故見煩躁。數日後小便通暢色白者,此熱邪已除,欲進食者乃胃氣已和,此病為欲愈。若厥復見,其熱不解,上逆而嘔,且有胸脅煩滿之證,是熱又深入,傷及陰絡,必便血矣。

仲景對此未提治法,柯韻伯謂:「微熱者可用小柴胡湯,熱深者用大柴胡湯」。筆者認為此二方可供臨證選用。

十三、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原文341

白話文:

傷寒病發病後,持續發熱四天,然後厥逆症狀出現三天,接著又發熱四天,但這次厥逆症狀較少,發熱症狀較多,這說明病情將要好轉。如果持續發熱四天到七天熱邪仍未去除,則患者必將出現便膿血的症狀。

【鄭論】,按熱多厥少,是陽有餘,特患者熱不除耳,熱除自愈。熱不除者,陽勝血虧,即有逼血下行之事,故斷之曰便膿血。至寒多熱少者,陰有餘,陽必虧,其病為進者,即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之意也,知此可與論藥論方也。

【闡釋】,此條從厥和熱的多少來觀察病變,這和前面十條是一致的。厥少熱多是身體抗病力戰勝病變的象徵,所以當主病癒。若熱仍不止,則熱鬱於陰,即鄭氏所說:「陽勝於陰,即有逼血下行之勢」,其後必便膿血。至寒多熱少,則為陰盛陽衰,衰極則有亡陽之虞。至於治法,陽勝宜下,陰盛宜溫。

十四、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燥)〔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原文343

白話文:

如果熱多厥少,代表陽氣旺盛,只是患者的熱症尚未消退。當熱症消退,病自然會好。如果熱症不退,代表陽氣過盛,血氣虧損,就會出現逼血下行的現象,因此預測會出現便血或膿血。反之,如果寒多熱少,代表陰氣過盛,陽氣必然不足,病症會逐漸加重,就如同小人得志,君子失勢的道理。明白這些道理,就能針對病症開藥配藥了。

【鄭論】,按脈微而厥,乃陽衰陰盛之徵,迨至煩躁,上下有不交之勢,灸厥陰,原正所以扶陽禦陰也。陽回即是生機,不還即是死機,不易之理也。

【闡釋】,自此以下三節,皆言陰中亡陽之死證也。本節是厥陰臟厥之重證,內外皆寒,一派陰霾之象,故急用灸法以回其陽。灸宜關元、氣海即丹田穴;並可內服大劑四逆湯等一類方劑,以救欲脫的陽氣,當能增加療效。如手足逆冷,過時不還,是陽已亡,故死。

十五、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原文344

【鄭論】,按發熱下利,乃陰陽欲脫之徵,何也?發熱者,陽竭於上也;下利者,陰竭於下也。其人苟未見厥逆、躁,尚未得以脫論,此以斷為脫者,正於厥、躁論之也。

白話文:

鄭論: 根據脈象微弱而手腳冰冷,是陽氣衰弱、陰氣旺盛的徵兆。等到出現煩躁症狀,上下協調失常,針灸厥陰經穴,原本就是為了扶助陽氣、抵禦陰氣。陽氣恢復就是生機,不恢復就是死機,這是不可變化的道理。

闡釋: 從此以下的這三節,都在說明陰中沒有陽氣的死亡徵兆。本節是厥陰臟腑厥逆的嚴重證狀,內外都寒冷,一片陰霾的景象,所以急用針灸的方法來讓陽氣恢復。針灸的穴位適宜在關元穴、氣海穴,也就是丹田穴;同時也可以內服大劑量的「四逆湯」等類似的藥方,來挽救瀕臨脫離的陽氣,這樣才能增加療效。如果手腳逆冷持續無法恢復,表示陽氣已經消失,所以會死亡。

十五、傷寒發燒,拉肚子,厥逆,煩躁得無法睡覺的人,會死亡。

鄭論: 根據發燒、拉肚子的情況,是陰陽將要脫離的徵兆。為什麼這樣說呢?發燒是陽氣在上面衰竭;拉肚子是陰氣在下面衰竭。如果這個人還沒有出現厥逆、煩躁的症狀,還不能認為是脫證。但之所以判斷為脫證,是因為這已經是厥逆、煩躁的徵兆了。

【闡釋】,此條內真寒而外假熱的危候。傷寒發熱,若屬陽回,下利當自止,手足當溫。今雖見發熱,下利厥逆依然,可知此非陽回之熱,乃陰盛於內,格陽於外,更加躁不得臥,亦即鄭氏所說:「陰陽欲脫之徵」。急與大劑通脈四逆湯,或可救危亡於萬一。

十六、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原文345

【鄭論】,按發熱下利至甚,將脫之兆,況加以厥而不回,烏得不死。

【闡釋】,此條乃陰陽離絕之危候,與上條同一病理。雖無躁不得臥之證狀,但不利言至甚,厥逆言不止,其厥利程度,較上條嚴重,發熱亦屬虛陽外浮。遇此危候,當用大劑四逆、白通溫經止泄以回其厥。若厥回可生,不回則死。

白話文:

這段文字描述的是一種危急的病症,患者雖然發熱,但腹瀉不止,而且手腳冰冷,說明體內寒氣盛,陽氣外泄。這種情況下,即使表面上看起來是發熱,實際上卻是陰寒內盛,陽氣被阻於體表。患者躁動不安,無法平躺,這是身體極度虛弱,陰陽將要分離的徵兆。需要緊急使用大劑量的通脈四逆湯來救治,或許可以挽回生命。

另一個類似的情況,患者同樣發熱腹瀉,但情況更嚴重,腹瀉不止,並且手腳冰冷的狀態持續存在,無法恢復。這也是陰陽分離的危急徵兆,雖然沒有躁動不安的症狀,但腹瀉和手腳冰冷的程度比前者更加嚴重。這種情況下,體內的陽氣虛弱,浮於體表。必須使用大量溫熱藥物,如四逆湯、白通湯等,溫通經絡,止瀉止痛,才能使身體恢復正常。如果能讓手腳冰冷的狀態恢復,患者就能活下來,否則就會死亡。

十七、發熱而厥,(不)〔七日〕下利者,為難治。原文348

【鄭論】,按發熱而厥,乃陽厥之徵,務要察其人果現有熱象可憑,即照陽厥法治之。至七日下利,是邪盤據不欲下趨,熱與厥不退,故曰難治。若下之而利,熱退厥回,即是生機;下之而不利,厥不回,方為難治。

【闡釋】,本條與上十五、十六兩條同為陰寒內盛,陽氣外浮而呈現的厥利。本條雖同是真寒假熱證,但無上述兩條嚴重,所以不言主死,而云難治。然難治非不治之謂,更非代表死候,可選用大劑白通,四逆等湯治之,可救危亡。

十八、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原文346

白話文:

傷寒病發六七天後沒有好轉,反而突然發燒並且腹瀉,病人一直出汗不止,就會死亡,這是因為體內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的緣故。

【鄭論】,按六七日不利,至發熱而利,裏已通矣,裏通表暢,發熱亦是病解之機。但其人汗出不止為可慮,可慮者,汗出亡陽,不止,是陽無所附,脫離即在轉瞬,不死何待?

【闡釋】,鄭氏謂「汗出亡陽」,此即辨證大眼目。汗出不止,是陰盛於內,陽浮於外,是謂有陰無陽,故死。

十九、病(人)〔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原文340

【鄭論】,按四肢厥,而無熱形可徵,則為陰盛無疑,寒結於下,未在中上,故不結胸,而獨在小腹,故痛亦在小腹也。

【闡釋】,此種證狀,經常見之。筆者常用大劑回陽之方,如四逆、白通之類,加肉桂、小茴以治之;外則用肉桂、小茴、花椒、橘葉以熨痛處。屢用屢效者。

白話文:

(鄭論)

根據醫理,(病人在發病後的)五六七天內腹瀉對病情不利,直到開始發燒後腹瀉,才表示體內瘀堵已經通暢了。裡通表暢,發燒也是病情好轉的契機。但是,如果病人汗出不止,就值得擔憂了。擔憂的原因是:汗液帶走人體的陽氣,如果汗出不止,就表示陽氣沒有依附的地方,脫離死亡也就瞬間的事了,還能等到什麼時候呢?

(闡釋)

鄭氏認為「汗出亡陽」是這個病的關鍵證候。汗出不止,表示陰氣在體內旺盛,陽氣浮在體外,也就是說有陰無陽,所以會死亡。

(第十九、病狀)

手腳冰冷,但是我不感到胸悶,小腹脹滿,按壓會痛。這是因為寒邪阻滯在膀胱的關元穴。

(鄭論)

根據醫理,如果四肢冰冷,但沒有發熱的表現,那麼肯定就是陰盛。寒邪阻滯在下,沒有在中上,所以不胸悶,而只在小腹,所以疼痛也只在小腹。

(闡釋)

這種病狀經常見到。筆者通常使用大劑量的回陽方劑,例如四逆湯、白通湯之類,再加入肉桂、小茴香治療;外敷則使用肉桂、小茴香、花椒、橘葉熨貼疼痛的地方。多次使用,都非常有效。

二十、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原文347

*腹濡脈虛復厥,,明明陰盛陽微,下之則微陽立消,烏得不死?(頂批)

【鄭論】,按脈微而厥,明明陰盛,而非陽盛也。陽盛始能傷血,血傷故不可下,今所見者,陽虛的候,非陰虛的候,何所見而為亡血乎?余甚不解。

【闡釋】,陽盛始能傷血,血傷始見亡血之證,今所見者為陽虛的候,非陰虛的候,故鄭氏曰:「何所見而為亡血乎?余甚不解。」此血虛致厥,下之安得不死!

二十一、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萸生薑湯主之。原文351、352

白話文:

傷寒病發五六天,沒有胸悶,腹部濕潤,脈搏虛弱且時而厥逆,不可服用瀉下藥,因為這是失血的表現,服用瀉下藥會導致死亡。手腳冰冷,脈搏細微欲絕,可用當歸四逆湯治療。如果患者體內有長期寒症,宜用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治療。

【鄭論】,按四肢厥,而脈細微欲絕,陰盛陽虛之明驗也。此際正宜大劑回陽,茲以當歸四逆湯主之,決非確論,余不敢從。

【闡釋】,本條鄭氏認為係「陰盛陽虛之明驗,正宜大劑回陽,以當歸四逆湯主之,決非確論。」但歷代注家謂手足厥冷,既不同於陽微陰盛的四逆湯證;亦不同於熱深厥深的白虎湯證;更不是陽氣鬱遏於裏,不能透達的四逆散證。而是血虛寒鬱,不能榮於脈中,而四肢失於溫養,所以手足厥寒。

本方不用薑附回陽而亦以四逆名湯者,正像四逆散一樣,以其能治四肢逆冷之故。故鄭氏所說:「決非確論」是當深思的。

白話文:

【鄭論】

,根據四肢厥冷,脈搏細微將要消失的情況,這是陰盛陽虛的明顯證據。這種情況下,應該用大劑量回陽的藥物治療。現在用當歸四逆湯來治療,這並非正確的論斷,我不敢苟同。

【闡釋】

,這段文字中鄭氏認為這是「陰盛陽虛的明顯證據,應該用大劑量回陽的藥物治療,以當歸四逆湯為主。」然而歷代注釋者認為手足厥冷,既不同於陽氣虛弱陰氣盛的四逆湯證,也不同於熱邪深入厥冷的[白虎湯]證,更不是陽氣鬱結在內無法散發的[四逆散]證。而是由於血虛寒凝,無法滋養脈絡,導致四肢失溫而出現手足厥寒。

本方不使用生薑附子回陽,卻仍以四逆湯命名,就像四逆散一樣,是因為它能夠治療四肢逆冷。因此,鄭氏所說的「決非確論」是值得深思的。

當歸四逆湯(校補)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藏厥方(校補)

前方加,生薑半斤(切),吳茱萸二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渣,溫分五服。

白話文:

當歸四逆湯(校補)

材料:

  • 當歸 三兩
  • 桂枝 三兩(去皮)
  • 芍藥 三兩
  • 細辛 三兩
  • 甘草 二兩(炙)
  • 通草 二兩
  • 大棗 二十五枚(擘開),另一種用法為十二枚

做法:

  1. 將以上七味藥材放入水中,以八升水煮至三升。
  2. 去渣,溫熱後服用一升,每日服用三次。

藏厥方(校補)

材料:

  • 當歸四逆湯所有藥材
  • 生薑 半斤(切片)
  • 吳茱萸 二升

做法:

  1. 將上述九味藥材放入水中,以六升水和六升清酒混合,煮至五升。
  2. 去渣,溫熱後分五次服用。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即桂枝去生薑,倍用大棗,加當歸、細辛、木通而成。桂枝湯本調和營衛之方,但本證屬血虛寒凝,故用當歸補心血為君藥,芍藥收心氣,大棗、甘草、木通緩肝急,生肝血,桂枝、細辛溫陽散寒。合之則治血虛寒滯,陽氣虛衰,脈行不利之證,是溫血散寒,補血助陽之劑。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治之。吳茱萸辛溫以散久寒,生薑辛溫以行陽氣,再以清酒和之,以助藥之行,則陰陽調和,手足自溫。關於本方應用範圍,《傷寒論》原文所載主治「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其病機在於血虛寒滯。由於血被寒邪凝滯之程度和部位不同,則臨床見證各異,一切陰寒凝結之血虛氣滯,皆可用本方溫而通之以取效。

白話文:

這個方子是在桂枝湯的基礎上,去掉了生薑,加倍使用大棗,並加入了當歸、細辛和木通。桂枝湯原本是用來調節營衛的,但這個方子針對的是血虛寒凝的情況,所以用當歸補心血作為主藥,芍藥收斂心氣,大棗、甘草、木通緩解肝臟的急躁,滋養肝血,桂枝、細辛溫暖陽氣、散寒。整體來說,這個方子用來治療血虛寒滯、陽氣虛衰、脈絡不通暢的症狀,具有溫血散寒、補血助陽的作用。

如果患者體內有久寒,可以用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來治療。吳茱萸辛溫可以散除久寒,生薑辛溫可以促進陽氣流通,再用清酒混合,可以幫助藥物更好地運行,達到陰陽調和、手足溫暖的效果。這個方子在《傷寒論》中記載主治「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其病機是血虛寒滯,由於寒邪凝滯血脈的程度和部位不同,臨床表現也會有所差異,凡是陰寒凝結、血虛氣滯的症狀,都可以用這個方子溫暖疏通來取得療效。

如一身痛、四肢關節痛、腰痛、腿痛、胸痛、巔頂頭痛、虛寒下痢,婦女經期痛、行經時四肢麻木抽搐、手足厥寒、小兒麻痹症,以及脫疽(栓塞性脈管炎)等,皆可用本方治療而獲效。筆者曾治胡某二十餘年之腰腿關節疼痛,其症狀為痛有定處,下肢冷,遇寒痛增,似覺骨痛,麻木、拘攣,沉重,伸縮行動困難,須靠攙扶方能移步。經當地醫院診斷為風濕性關節炎,但治之無效。

其面容黯黑,舌質微烏,苔灰白而膩,脈微細,參之以上述證狀,此為血虛氣滯,寒邪內搏所致。法當養血通絡,溫經散寒,以當歸四逆湯加味治之,連續服二十劑而痊癒。

白話文:

全身疼痛、關節疼痛、腰痛、腿痛、胸痛、頭頂疼痛、腹瀉、婦女經期疼痛、經期手腳麻木抽搐、手腳冰冷、小兒麻痹症,以及血管栓塞等病症,都可用此方治療並見效。我曾治療一位名叫胡某的人,他二十多年來腰腿關節疼痛,疼痛部位固定,下肢冰冷,遇寒疼痛加劇,感覺骨頭痛,麻木、僵硬、沉重,難以伸縮行動,需要人攙扶才能走路。當地醫院診斷為風濕性關節炎,但治療效果不佳。他面色黝黑,舌頭略微發黑,舌苔灰白且厚膩,脈搏微弱細小。綜合上述症狀,這是由於血虛氣滯,寒邪入侵導致。應以養血通絡、溫經散寒為治療原則,使用當歸四逆湯加味治療,連續服用二十劑後痊癒。

計十七法

一、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①,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原文353

【鄭論】,按汗出熱不去,非外感之熱,乃元陽外出之熱也。汗過甚,血液虧,不能營養筋脈,故內拘急,而四肢疼,況又下利而厥,此刻陽虛已極,大有欲脫之機,非大劑四逆,何能挽回?

【闡釋】,本條是真寒假熱之證。大汗出是陽亡於外,四肢疼,下利厥逆是寒盛於裏。均是陰盛陽亡之證,故應以四逆湯急救回陽。誠如鄭氏所說;「此刻陽虛已極,大有欲脫之機,非大劑四逆,何能挽回」?

二、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原文354

白話文:

如果大量出汗,伴隨着腹瀉和四肢冰冷,就應該服用四逆湯。

【鄭論】,按大汗、大下利而厥冷,皆陰陽兩脫之候,理應大劑四逆回陽,千古定論。

【闡釋】,大汗大下,均能傷陽,其亡津液,損陽氣一也,而致手足逆冷,陰陽兩脫之候也。鄭氏所說:「理應大劑四逆回陽,千古定論」為不謬。

三、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原文349

【鄭論】,按脈促、厥逆,係陰寒阻滯之徵,灸之是祛陰散寒之意;理實可從,不易之論也。

【闡釋】,手足厥逆,本當用四逆湯。因脈促當屬陽為陰阻,而非陽虛也,故可用灸法以運行陽氣。當灸「湧泉」,引血下趨,臟復而心力強,陽可不致外越。若厥而脈微者,則非用四逆湯不可。

白話文:

【鄭論】,根據大規模流汗和嚴重腹瀉導致的四肢冰冷,這都是陰陽雙重脫落的情況,理論上應該使用大量四逆湯來回復陽氣,這是千古以來確立的理論。

【闡釋】,大量的流汗和腹瀉都能傷害陽氣,這種情況會導致津液的流失和陽氣的損失,進而引起四肢冰冷和陰陽雙重脫落的情況。鄭氏認為:理論上應該使用大量四逆湯來回復陽氣,這是正確無誤的。

**三、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原文349

【鄭論】,根據脈搏急促和四肢冰冷的現象,這是陰寒阻滯的症狀,灸療可以去除陰寒,這是合理的治療方法,是不變的理論。

【闡釋】,四肢冰冷的情況通常需要用四逆湯來治療。然而,脈搏急促表示陽氣被陰寒所阻塞,而不是陽氣不足,因此可以使用灸療來促進陽氣的流通。灸療「湧泉」穴可以引導血液向下,使內臟恢復正常,心力強健,陽氣就不會外洩。如果出現四肢冰冷且脈搏微弱的情況,則必須使用四逆湯來治療。

四、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也),白虎湯主之。原文350

【鄭論】,按滑脈主痰,滑而厥,誠濕痰閉束氣機,不能達於四肢也。此以為裏有熱,而用白虎湯,果何所見也?當其時,口燥舌乾歟?氣粗口渴飲冷歟?不然,何所見而必用此方,學者不可執一,總要四面搜求裏熱實據,庶不致誤。

【闡釋】,厥有陽厥陰厥之別,陽厥必有汗出惡熱,煩渴等證,知其厥為熱深厥亦深之假像。但此僅無形之熱,宜清而不宜下,故用白虎湯以清裏熱,裏熱除則厥逆自解。鄭氏說:「總要四面搜求裏熱實據,庶不致誤」,乃經驗之談,可為後學之助。

白話文:

如果病人患了傷寒,脈象滑而伴有厥逆,表示體內有熱,可以服用白虎湯治療。

五、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原文355

【鄭論】,按手足厥冷,乃寒結於胸,陽氣不能達於四末也。胸滿而不能食,中宮為寒所阻滯,運力微耳。原文主瓜蒂散以吐之,是為邪壅於上說法也。但此證乃寒邪阻滯,吐之能不更傷其中乎?以余拙見,理應大劑溫中醒脾為是。

【闡釋】,鄭氏謂:「此證乃寒邪阻滯,吐之能不更傷其中乎」?實則本條為痰飲食積壅塞胸中而厥冷,病在上焦,而中下焦無病,用瓜蒂散湧吐其胸中之邪,就是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的治療法則。筆者認為邪去正虛,然後以理中湯調養之。

白話文:

病人手腳冰冷,脈搏忽緊,這是邪氣停留在胸腔,心口悶脹煩躁,無法進食,病症在胸部,應該要催吐,適合使用瓜蒂散。

此條與卷七少陰痰證之第三條完全相同,錄之以存原書全貌。但鄭氏所論與前論不同,故以下照錄,亦就鄭論作出相應闡釋。

六、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用)〔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①,必作利也。原文356

【鄭論】,按厥而心下悸者,寒水淩於心下也,此以茯苓甘草湯,與理頗是,但其力薄,恐不勝任,莫若用苓桂朮甘湯,重加附子為妥。

白話文:

這段文字描述的是傷寒病的一種症狀,患者出現手腳冰冷、心窩處跳動不安。古人認為這是由於寒氣入侵,導致水氣停滯在胃部造成的。因此,需要先用茯苓甘草湯祛除寒濕,再治療手腳冰冷的症狀。鄭氏醫家認為茯苓甘草湯藥力不足,建議用苓桂朮甘湯,並加入附子,以增強藥效。

註釋

  • 厥逆:四肢厥冷,是寒氣入侵的表現。
  • 心下悸動:心窩處跳動不安,是水氣停滯在胃部的表現。
  • 茯苓甘草湯:是一種祛濕利水的中藥湯劑。
  • 苓桂朮甘湯:是一種溫陽利水的中藥湯劑。
  • 附子:一種溫陽補火的中藥材。

【闡釋】,水飲停蓄心下則悸,胸陽被遏而不達四末則厥。本條悸、厥之證,係水邪阻遏胸中之陽所致。茯苓甘草湯為治水飲之方,其證有心下悸,較五苓散證為輕。鄭氏認為此方力薄,恐不能勝任,主用苓桂朮甘湯重加附子。筆者認為再加上肉桂以化膀胱之氣,其效果更好。

七、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冷)〔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原文357

【鄭論】,按經大下脈遲,手足厥冷,下部脈不至,其陽虛之極已明甚。至咽喉不利,氣化不宣也。吐膿血者,濁陰不降也。泄利不止者,下焦虛寒,不能收束也。法宜大劑回陽,陽回利止;手足溫,斯為合法。原文所主麻黃升麻湯,係太陽陽明發散之藥,並非厥陰所宜,大非其法,恐有錯誤。

白話文:

【解說】,當心下有積聚的水分導致心跳顫動,或者胸部的陽氣受到阻塞,無法傳遞到四肢,會出現肢端冰冷(厥)。這兩種症狀,即心跳顫動與肢端冰冷,都是由於水邪阻滯在胸中的陽氣所引起。茯苓甘草湯是用來治療水分積聚的方子,其表現為心跳顫動,但比五苓散所治療的情況稍微輕微一些。鄭氏認為茯苓甘草湯的療效可能不足,擔心無法對症下藥,因此主張使用苓桂朮甘湯並將其中的附子增加分量。然而,筆者認為在苓桂朮甘湯中加入肉桂,可以更好地促進膀胱氣機的運轉,效果會更好。

**七、傷寒六七天後,如果大便通後,脈搏沈緩,手腳冰涼,下部脈搏摸不到,喉嚨不舒服,吐出膿血,腹瀉不停,這樣的病情難以治療,應使用麻黃升麻湯進行治療。**原文357

【鄭氏評論】,按照經典理論,大便通後脈搏緩慢,手腳冰涼,下部脈搏摸不到,已經非常明顯地表示了陽氣極度虛弱。至於喉嚨不舒服,則是氣機運行受阻的表現。吐出膿血,則是因為陰邪不能下降。腹瀉不停,則是下焦虛寒,無法收縮控制。治療上應該使用大量藥物來回復陽氣,當陽氣恢復,腹瀉自然停止,手腳也變暖和,這纔是正確的治療方法。原文所推薦的麻黃升麻湯,是用於治療太陽和陽明經的發熱情況,並非適合用於厥陰經的病情,可能不是最佳的治療方法,可能會有誤導之虞。

【闡釋】,對於本條,歷代注家如柯韻伯、舒馳遠等均持否定態度。鄭氏認為此證「陽虛之極已明甚,法宜大劑回陽,陽回利止,手足溫,方為合法。」是有見地的。筆者認為此條方證不相符,原文後云「難治」,論中凡言難治,仲景多不出方,「麻黃升麻湯主之」一句,當係衍文。

麻黃升麻湯方(校補)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銖,黃芩十八銖,萎蕤十八銖(一作菖蒲),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枝六銖(去皮),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炙),白朮六銖,乾薑六銖,石膏六銖(碎綿裹),

白話文:

【闡釋】,對於這條理論,歷代的注釋家如柯韻伯、舒馳遠等人,都持有否定的看法。鄭氏認為這種病症「陽氣虛弱到極點,顯然非常嚴重」,應當使用大量藥物來回復陽氣,當陽氣恢復後,病狀停止,四肢暖和,這樣的治療方式纔是合適的。我認為這條理論與實際的臨牀情況不符,原文提到「難治」,在《傷寒雜病論》中,凡提到難治的情況,張仲景很少開出方子,「麻黃升麻湯主之」這一說法,可能是誤植或衍文。

麻黃升麻湯方(修正版)

麻 點二兩半(去節),升 麻一兩一分,當 歸一兩一分,知 母十八銖,黃 菁十八銖,萎 蓀十八銖(一作菖 蒲),芍 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 枝六銖(去皮),茯 藻六銖,甘 草六銖(炙),白 朮六銖,乾 薑六銖,石膏六銖(碎綿裹)。

上十四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邪深入而陽內陷,故以麻黃升麻配伍可以升舉下陷之寒濕而外散之;當歸以補血;黃芩以清膽火;知母石膏以清胃熱,所以止吐膿血也;萎蕤天冬以潤肺,所以利咽喉不利也;白朮乾薑芍藥桂枝茯苓甘草,所以解水分之寒濕,增營分之熱,而通利血脈也,但令水寒去而營熱增,手足之厥冷自解矣。此方藥味較多,方組復雜,而本條是陰陽兩竭的證候,方證不符,故錄之以俟高明。

白話文:

方劑

上列十四味藥材,以一斗水,先煮麻黃一兩至沸騰,去除浮沫後,加入所有藥材,煮至三升,去渣,分三次溫服,每次服藥時間間隔如煮三斗米所需時間,服完後,汗出則病癒。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此方劑適用於邪氣深入體內,陽氣內陷的情況。麻黃與升麻配伍,可以升舉下陷的寒濕之氣,並向外散發;當歸補血;黃芩清膽火;知母、石膏清胃熱,因此可以止吐膿血;天冬潤肺,所以可以利咽喉;白朮、乾薑、芍藥、桂枝、茯苓、甘草,可以解水分之寒濕,增強營氣之熱,並通利血脈。藉由驅散寒濕,補充熱能,使手足厥冷之症自解。

此方藥材眾多,組成複雜,但本條所述的症狀是陰陽兩虛,與方劑所治病症不符,故此僅供參考,留待高明者辨證施治。

八、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原文358

【鄭論】,按少陰腹痛者,寒也。其氣下趨為欲自利,此刻尚未下也,急宜溫之,庶可無害。

【闡釋】,鄭氏曰:「此刻尚未下也,宜急溫之」。凡裏陽虛陰寒盛,水穀之氣不能正常運行,腹中痛,急欲作自利。筆者常用大劑四逆湯加延胡索治之,圖功於未著也。

九、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鬲)〔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原文359

白話文:

傷寒病發四五天,肚子痛,痛感往下移到小腹,這表示身體想要自行排泄。傷寒引起的腹痛是寒症,寒氣往下走導致想拉肚子,但此刻還沒拉,要趕緊溫暖身體,才不會有危險。若傷寒本來就因為寒冷而拉肚子,醫生又用吐下法治療,結果寒氣更加嚴重,反而更想吐,吃下去就吐出來,可以用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來治療。

【鄭論】,按病既稱寒下,又經醫誤下吐之,寒逆更甚,食入即吐,則中宮之氣逆而又逆,寒而愈寒也明甚。此刻理應溫中、降逆、回陽。原文主以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似非正論。況此證又無寒熱錯雜病情足徵,何得以此方為主,恐有遺誤。

【闡釋】,其人本自寒下,又誤用寒藥,條中又無熱證,純陰無陽,且又指之曰寒格。若食入口即吐,是陰寒格陽,拒食不納,如此病情,應如鄭氏所說:「溫中、降逆、回陽,原文主以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似非正論」。然則如何治之,筆者認為可選用理中湯加附子、半夏,稍加黃連清胃熱可也。

白話文:

【鄭論】部分內容如下:

當病症被稱為寒下時,如果醫學錯誤地使用了下藥或吐藥,會使寒邪更加嚴重。如果患者吃進的食物立刻就吐出來,那麼胃部的氣息已經逆轉,並且逆轉得更加嚴重。這顯然是寒邪加重的明確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採取溫暖中焦、降逆止吐和回復陽氣的治療方式。原本以乾薑、黃連、黃芩和人參湯為主的療法,似乎並不是正確的理論。此外,根據這個症狀,並沒有混合寒熱的情況存在,因此不能僅僅因為這些藥物被列為主藥,就認為這是正確的治療方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闡釋】部分內容如下:

此人原本就是因為寒邪導致下瀉,又不小心使用了寒性的藥物。在診斷中並未出現熱性的症狀,只是純粹的陰性症狀,且被描述為寒邪阻隔陽氣。如果患者吃進食物後立刻就吐出來,這是陰寒阻隔陽氣,拒絕食物進入體內的現象。對於這樣的病情,應該像鄭氏所建議的那樣,採取溫暖中焦、降逆止吐和回復陽氣的治療方式。然而,對於如何進行治療,筆者認為可以選擇使用理中湯加入附子和半夏,再稍微添加黃連來清胃熱,這可能會是一個不錯的治療方案。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校補)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再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黃連黃芩泄熱於上,則吐逆可除;乾薑溫中助陽,則下利可止;人參以補胃氣。則陰陽升降復常,而寒熱格拒自愈。藥雖四味,有溫清並用,補泄兼施之功。對上熱下寒、上下格拒,食入即吐之胃腸炎治之有效。

十、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原文366

白話文:

如果病人出現腹瀉,脈象沉而緩慢,面色偏白,身體微熱,排出稀薄的糞便,通常會伴隨出汗而緩解。病人可能會有輕微的昏厥現象。這是因為面色暗淡,陽氣不足,下焦虛寒所致。

【鄭論】,按下利清穀,脈現沉遲,其裏寒甚矣。況面戴赤,身有微熱,誠元陽外越之候也。原文以為鬱冒汗出解,脈證不孚,大非確論。此證所幸者未出汗,陽尚在軀殼,可招而回,今既汗出,則陽露於外,誠死機也。既知面赤下虛,何得妄云〔汗出而解〕?仲景當不說此。

【闡釋】,鄭氏說:「原文以為鬱冒汗出而解,脈證不孚,大非確論」。蓋腎陽髮露,則面赤而為戴陽。戴陽證為裏陰盛而隔陽於上也。此時微陽僅存一線,最忌汗出,汗出而陽散矣,何得謂汗出而解也。誠不若於汗未出之際,急以通脈四逆湯挽之。

十一、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原文370

白話文:

【鄭論】提到,當出現下腹部疼痛,大便清冷稀薄,脈搏表現為沈緩時,這表示身體的內部寒氣非常嚴重。再加上面部呈現紅色,身體有微熱的情況,這是元氣外洩的徵兆。原本的理論認為,鬱冒(一種疾病)出汗後會得到緩解,但脈象和症狀不符合,這樣的論述並不可靠。這個病狀的幸運之處是還沒有出汗,陽氣還留在身體中,可以通過治療重新獲得。然而,現在已經出汗,那麼陽氣已經外露,這是一個真正危急的情況。既然知道面部紅潤而腹部虛弱,怎麼能隨意地說出汗後病情得到緩解呢?張仲景應該不會這樣說。

【闡釋】鄭氏進一步解釋,「原本的理論認為鬱冒出汗後會得到緩解,脈象和症狀不符合,這樣的論述並不可靠」。當腎陽發露,面部呈現紅色,這就是戴陽(表面看似有陽氣但實際上體內陰寒過重)的症狀。戴陽症狀是因為體內陰寒過盛,阻擋了陽氣上升至體表。此時僅存的微弱陽氣,最忌怕出汗,因為出汗會使陽氣散失,怎麼能說出汗後病情得到緩解呢?不如在尚未出汗之時,急切地使用通脈四逆湯來輓救病情。

**第十一、出現下腹部疼痛,大便清冷稀薄,內部寒冷,外部表現為熱,出汗後出現肢端冰冷的情況,應使用通脈四逆湯進行治療。**原文370

【鄭論】,按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此陰盛逼陽於外之候,主以通脈四逆,誠不易之法也。

【闡釋】,下利清穀,是陰寒內盛;汗出而厥,是真陽外竭。此陰盛逼陽於外,虛陽欲脫的危症。與少陰前篇16條的主要證狀相同,所不同的,此為汗出,彼為面色赤,但總是虛陽欲脫的現象,所以都用通脈四逆湯。

十二、下利(而)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原文362前段

【鄭論】,按下利厥冷無脈,陽將盡也,灸之而溫,陽回也。灸之不溫,反見微喘者,陽將脫也,不死何待?

【闡釋】,此條乃陽氣衰微欲絕,陰寒邪氣充斥內外,病情已十分危急,當此時機,用湯藥來挽救其陽,恐怕是緩不濟急,所以用灸法急救,可灸關元、氣海二穴。除用灸法以外,亦可用白通加豬膽汁以回陽救急。

白話文:

鄭論

按此例清谷下利,體內寒冷,外表發熱,出汗而手腳冰冷,這是陰盛逼迫陽氣外出的徵兆,應當主治疏通氣脈通暢四肢,此法實為不易。

闡釋

清谷下利,是陰寒內盛;出汗而手腳冰冷,是真陽外竭。這是陰盛逼陽於外,虛陽欲脫的危症。與少陰前篇第 16 條的主要證狀相同,不同點是:此例有出汗,少陰前篇面色發紅,但總而言之都是虛陽欲脫的現象,因此都使用通脈四逆湯。

鄭論

按此例下利手腳冰冷沒有脈搏,是陽氣將要竭盡的徵兆,艾灸後轉為溫暖,是陽氣迴轉的表現。艾灸後不溫暖,反而出現微微喘氣,是陽氣將要脫離的徵兆,不死亡還能如何?

闡釋

此條是陽氣衰微將要斷絕,陰寒邪氣充滿內外,病情已經十分危急,此時如果用湯藥來挽救其陽氣,恐怕是緩不濟急,因此使用艾灸法急救,可艾灸關元、氣海兩穴。除了艾灸法外,也可以使用白通加豬膽汁以回陽救急。

十三、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原文368

【鄭論】,按脈絕,手足厥冷,有時脈還,手足溫,陽尚未亡也;若脈不還,陽已盡矣,故知其必死。

【闡釋】,此條乃寒中厥陰的泄瀉,非久利也。惟暴注下利,津液驟然大泄,陽氣乍脫,故手足厥冷,脈一時隱伏不見。如此危證,非大劑四逆湯不可。並可外灸關元、氣海穴,以救欲絕之陽。

十四、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原文372

【鄭論】,按下利,腹脹滿,純是陽衰,而陰氣上逆聚於中耳。身體疼痛,乃陰邪阻滯筋脈所致,並非外感身疼可比。外感者,必有風寒病形足徵,若此故知其為陰寒阻滯無疑,法宜溫裏,裏寒得溫,脹滿與身疼,亦自滅亡。原文以先溫其裏,後攻其表,溫裏以四逆湯,實屬合法,攻表以桂枝湯,殊非正論,學者宜細察之。

白話文:

十三、如果人拉肚子後脈搏消失,手腳冰冷,等到一定時間後脈搏又恢復,手腳也變暖了,就能活;如果脈搏一直沒有恢復,就必死無疑。

十四、如果人拉肚子,肚子脹滿,身體疼痛,要先溫暖內部,再治療外症。溫暖內部可以用四逆湯,治療外症可以用桂枝湯。

【闡釋】,本條乃虛寒下利兼有表證的治法。鄭氏則解「身體疼痛乃陰邪阻滯筋脈所致,並非外感身疼可比,……攻表以桂枝湯,殊非正論」,是有見地的。但服四逆湯後,如下利止,脹滿除,而身體仍然疼痛,並有頭痛、項強、脈浮等表證,則桂枝湯又為對證之方。

十五、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原文364

【鄭論】,按下利清穀,裏寒之極也,原文不可攻表,此是正論。攻之必汗出脹滿,是教人不可妄攻也。攻之豈僅汗出脹滿可患哉?

【闡釋】,下利清穀是完穀不化,胃腸虛寒,裏虛之徵,縱有表證,不可誤汗,嚴重者可以虛脫,故鄭氏說:「攻之豈僅汗出脹滿可患哉?」故一切腹痛嘔泄諸證,嚴戒不可發汗。

白話文: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虛寒下利兼有表證的治療方法。作者認為,如果腹痛是因陰邪阻滯筋脈所致,而非外感,則不可使用桂枝湯來治療。但如果服用四逆湯後,腹瀉和脹滿消失,但身體仍然疼痛,並伴隨頭痛、項強、脈浮等表證,則可以用桂枝湯治療。另外,下利清穀是胃腸虛寒的表現,即使有表證也不可發汗,否則會導致虛脫。因此,對於腹痛嘔泄等症狀,要嚴禁發汗。

十六、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原文369

【鄭論】,按下利之脈,大半微細,今見脈實,是脈不合病,邪甚正虛,恐難獲效,故決其死也。

【闡釋】,下利日十餘行,正氣甚虛,脈當沉微弱,今脈反實,是邪實,脈證不符,攻之不行,溫之則生燥,故決其死也。

十七、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今〕自愈。下利,脈數而渴者,(令)〔今〕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下利脈數,〔而〕有微熱,汗出,(令)〔今〕自愈,設復緊為未解。原文360、367、361

白話文:

如果一個人因為傷寒而腹瀉,一天拉肚子十幾次,脈象卻反而很實,那麼他就會死。下利時脈象應該微弱,現在脈象卻很實,說明病情與脈象不符,邪氣很重,正氣很虛,很難治癒,因此注定要死。

如果一個人腹瀉,伴有輕微發熱和口渴,脈象微弱,那麼他會自行痊癒。如果腹瀉,脈象快而且口渴,也會自行痊癒,如果沒有好轉,就會排出膿血,因為體內有熱氣的緣故。如果腹瀉,脈象快,伴有輕微發熱,並且出汗,也會自行痊癒,如果症狀仍然緊縮不舒展,說明病情尚未完全解除。

【鄭論】,按下利一證,以脈象求之,脈弱而渴,裏有寒也,寒邪下泄,而津液不上潮,故口渴,有微熱者,是陰症而得陽也,故曰自愈。脈數而渴,裏有熱也,熱邪下行,熱傷津液,故口渴,邪脈相合,故曰自愈;設不差,而圊膿血,是餘熱未盡故也。至於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是氣機鼓動,有上升之機,故不利可自愈;設脈緊,緊為寒邪,寒伏於內,故為未解。

【闡釋】,本條在傷寒論中分列為三條。第一節從「下利有微熱而渴」至「今自愈」,指陰盛下利將愈的脈證;第二節從「下利」至「有熱故也」,指陽復自愈與陽復太過之便膿血證;第三節從「下利脈數」至「為未解」,指陰盛下利將愈的脈證及未解的脈象。鄭氏對此,詳為注釋,簡明扼要,故不贅述。

白話文:

【鄭論】,探討下痢的證狀,可從脈象判斷。脈弱又口渴,表示體內有寒氣,寒邪下瀉,津液不上升,因此口渴。有輕微發熱者,表示陰證得到陽氣,因此會自癒。脈數又口渴,表示體內有熱氣,熱邪下行,熱氣傷害津液,因此口渴。邪氣與脈象相應,因此也會自癒。若未痊癒,且大便帶膿血,表示餘熱未消。至於下痢脈數,有輕微發熱出汗,表示氣機鼓動,有向上昇的趨勢,因此下痢會自癒。若脈象緊繃,緊繃代表寒邪,寒氣內伏,表示尚未痊癒。

【闡釋】,此段內容在<傷寒論>中分為三條。第一段從「下痢有微熱而渴」到「今自愈」,是指陰氣過盛導致下痢即將痊癒的脈象;第二段從「下痢」到「有熱故也」,是指陽氣復甦自癒與陽氣太過造成大便帶膿血的證狀;第三段從「下痢脈數」到「為未解」,是指陽氣過盛導致下痢即將痊癒的脈象以及尚未痊癒的脈象。鄭氏對此內容做了詳細註釋,簡潔明瞭,因此不再贅述。

計十法

一、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有)〔自〕澀者,必清膿血。原文

【鄭論】,按寸為陽,尺為陰,寸見浮數,陽邪之徵,尺見(浮)〔自〕澀,血虛之驗。清膿血者,邪氣太盛,逼血下行耳。

【闡釋】,厥陰下利本屬虛寒,今脈反見浮數,是陰病轉陽的脈象。本條陽復太過,由於邪無出路,熱不得泄,以致內傷陰絡,血為熱蒸,腐化為膿,故大便膿血,亦即鄭氏所說:「清膿血者,邪氣太盛,逼血下行耳」。

二、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①;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原文365

白話文:

如果一個人腹瀉,把脈的時候發現脈沉而弦,說明他腹瀉會很嚴重;如果脈象很大,代表腹瀉還沒停止;如果脈象微弱且數,說明腹瀉快要停止了,即使伴隨發熱,也不會有生命危險。

注釋

  1. 下重:意指腹瀉嚴重,排泄物多且下墜感強烈。

現代醫學解釋

上述條文所述脉象可能與不同病症有關,比如腸炎、痢疾等。脈象只是診斷參考,需要结合其他症状和体征,才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鄭論】,按下利一證,原有因寒、因熱、因濕、因膀胱失職、因中虛、因飲食、種種不一,總要認證分別陰陽實據,學者一見,自有定法,若只見一脈而論證,未免不恰。況脈只數十端,而病有千萬,何得只憑脈一端立法?仲景當不若此,定有遺誤。

【闡釋】,下利一證,應如鄭氏所說:「總要認證分別陰陽實據」,對證用藥,無不立應。但僅憑一脈立說,玄渺難憑,不足為法。

三、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原文371

【鄭論】,按下利而曰熱,法宜清熱,不獨白頭翁湯可治,學者總宜圓通,認理為要。

白話文:

一、鄭氏論述

關於腹瀉這個病症,要根據其原因進行分析,可能是寒證、熱證、濕證、膀胱虛弱、脾胃虛弱、飲食不當等等,情況各不相同。必須辨證論治,區分陰陽虛實,才能找到正確的治療方法。僅憑脈象就下判斷,未免過於草率。況且脈象只有几十种,而疾病卻有千千万万,怎麼可能單靠脈象就制定治療方案呢?張仲景不會如此草率,一定也有疏漏的地方。

二、闡釋

對於腹瀉這個病症,應該如同鄭氏所說:「總要認證分別陰陽實據」,根據具體病症用藥,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單憑脈象就下定論,顯然不可靠,也不足以作為治療依据。

鄭氏論述

腹瀉伴有發熱,理應清熱解毒,白頭翁湯只是其中一種治療方法,學者應當通曉原理,掌握治療的根本原則。

【闡釋】,下利而有各種熱性證狀的,稱為熱利,有別於寒利。下重則邪滯下焦,不獨白頭翁湯可治,應如鄭氏說「總宜圓通,認理為要。」

白頭翁湯(校補)

白頭翁二兩,黃柏三兩,黃連三兩,秦皮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白頭翁清熱活血止腹痛;黃連、黃柏清濕熱,厚腸胃,瀉下焦之火;秦皮亦屬苦寒,有收澀之功。合之有清熱平肝止利之功。本方用於治療細菌性痢疾有特效;凡屬熱性下痢,無論腸炎痢疾療效都很高。

白話文:

【闡釋】,下利(腹瀉)伴有各種熱性症狀的,稱為熱利,與寒利有所區分。如果症狀表現為下焦阻滯,並非僅用白頭翁湯就能治癒,應當遵循鄭氏的理論,總體來說,辨識病理是關鍵。

白頭翁湯(校正版本)

白頭翁兩兩,黃柏三兩,黃連三兩,秦皮三兩

以上四種藥物,以水七升煮沸後提取二升,然後去掉渣滓,溫和服用一升,若未見好轉,可以再服用一升。

【方解及適用範圍】

白頭翁具有清熱活血、止腹痛的作用;黃連和黃柏能清除濕熱,強化腸胃功能,消滅下焦火氣;秦皮則屬苦寒,有收斂的功效。這四味藥合在一起,有清熱平肝、止利的功效。此方對於治療細菌性痢疾有著顯著效果;對於所有熱性的下痢,無論是腸炎或是痢疾,都能獲得很好的療效。

四、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原文373

【鄭論】,按下利飲水,明是熱傷津液也,故以白頭翁湯清熱之劑主之。

【闡釋】,此條與上條同,凡屬清熱之劑,可隨宜選用,不可執定白頭翁湯為是。

五、下利譫語者,(以)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主之)。原文374

【鄭論】,按下利譫語一證,亦有虛實之不同,不得盡為有燥矢而用小承氣湯,但利有新久之分,譫語有虛實之異,務在臨時斟酌,於飲冷、飲熱、舌潤、舌乾、小便清、黃,如此求之則得矣。

【闡釋】,用承氣湯之目的,是瀉陽明裏實,而不是瀉厥陰之熱,本證所以列入厥陰篇中,一方面因為下利的辨證,連類而及,一方面因為病變源於厥陰,實際上病仍屬陽明。今下利而見譫語,主有燥屎,則下利為熱結旁流,譫語為裏有實熱。裏有實熱,用小承氣湯下其實熱,則下利自止。

白話文:

瀉肚子想喝水,是因為體內有熱,可以用白頭翁湯來治療。瀉肚子神志不清,是因為腸道有燥屎,應該用小承氣湯來治療。

故鄭氏:「利有新、久之別,譫語亦有虛、實之異。」則治陽虛者,急當回陽止泄,以固其脫;若陰虛者,自當急下存陰」,斯為得矣。

六、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豆)豉湯。原文375

【鄭論】,按下利過甚,中氣驟傷,陰陽不交,故見虛煩,用藥宜慎,不可執一梔豉湯,為不可易,當細辨之。

【闡釋】,此承上節而來,乃厥陰下利後虛煩之證也,與上節之燥屎實邪迥別。與太陽汗、吐、下後,心中懊憹,虛煩不得眠;以及陽明下早,以致虛煩的機轉是一致的。故用梔豉湯以上清包絡胸膈之餘熱,下啟腎臟寒水之陰津,則正氣復而煩自去也。

白話文:

因此鄭氏說:「利便有新舊之分,譫語也有虛實之別。」治療陽虛的人,應該立刻回陽止瀉,以固護其虛脫之氣;如果陰虛,就應該趕快下藥存陰,這樣才算得當。

七、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原文379

【鄭論】,按嘔(而發熱,但嘔)有寒嘔、熱嘔之不同;發熱有外入、內出之各別,不得統以小柴胡湯論,當辨明為是。

【闡釋】,關於嘔而發熱,鄭氏曰:「不得統以小柴胡湯論」,是正確的。如選用柴胡湯,必兼口苦、咽乾、目眩、胸脅苦滿等證,方為合法。

八、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原文377

【鄭論】,按嘔而脈弱,虛寒上逆也;小便復利,身有微熱,真陽有外亡之機也;更加以厥,陰盛陽微也。故為難治,此際非大劑四逆不可。

白話文:

七、嘔吐且發熱者,小柴胡湯主治。

【鄭論】,按嘔吐(且發熱,但嘔吐)有寒嘔、熱嘔之不同;發熱有外感、內生之分別,不可一概而論以小柴胡湯,必須辨明其病因方可。

【闡釋】,關於嘔吐且發熱,鄭氏所言:「不可一概而論以小柴胡湯」,是正確的。如選用柴胡湯,必兼具口苦、咽乾、目眩、胸脅苦滿等症狀,方為適宜。

八、嘔吐且脈搏微弱,小便頻繁且清,身體微熱,出現厥症者,難以治癒,四逆湯主治。

【鄭論】,按嘔吐且脈搏微弱,是虛寒上逆之象;小便頻繁且清,身體微熱,是真陽外泄之徵兆;再加上厥症,是陰盛陽衰之表現。故此症難以治癒,非用大劑量的四逆湯不可。

【闡釋】,本條敍述陰盛陽虛,嘔逆的證治,鄭氏所按甚當。筆者再為之細析,胃中虛寒,則嘔而脈弱;下焦虛寒,故小便自利;陽氣浮於外,故身有微熱;陰寒據於裏,故手足見厥。若陰盛格陽,陽氣將脫,此乃危候,故云「難治」。「難治」並非不治,可用大劑四逆湯溫經回陽以救之。

九、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原文378

【鄭論】,按嘔吐涎沫,而巔頂痛者,則是厥陰頭痛無疑,何也?厥陰脈會頂巔故也。條內只言一頭痛,夫頭痛六經皆有,不將巔頂指出,則厥陰之證,尚屬含糊,主以吳茱萸湯,一定不易之法。

白話文:

這段文字描述了陰盛陽虛、嘔逆的症狀和治療。文中指出,胃中虛寒會導致嘔吐和脈象微弱,下焦虛寒則會出現小便自利,陽氣浮於外則身體微熱,陰寒據於裏則手足冰冷。若陰盛格陽,陽氣將要耗盡,這是危險的徵兆,因此難以治療。不過,可以用大劑量的四逆湯溫經回陽來救治。

另外,文中也提到乾嘔、吐涎沫、頭痛的症狀,這是厥陰頭痛的表現,可用吳茱萸湯治療。

【闡釋】,本論中用吳茱萸湯凡三見:一為陽明中篇15條,二為少陰前篇12條,三即本條。證狀雖有不同,而其為肝胃虛寒,濁陰上逆所致則同。乾嘔,吐涎沫,是肝胃寒邪挾濁陰之氣上逆,頭痛多在巔頂部位,為陰寒上逆之徵。治以吳茱萸湯散寒止嘔,溫胃降逆,則諸症自愈。

筆者曾治一巔頂頭痛之患者,四肢冰涼,面容蒼白無神,食少,一身都痛,惡寒特甚,嘔吐涎沫,經中西醫治療,經年累月無效。余綜合分析,斷為厥陰頭痛。先服麻附細辛湯加味四劑,一身痛等有所減輕;繼服四逆湯以扶陽祛陰,惡寒等又有減輕;最後治以吳茱萸湯加附片,吐涎沫、頭痛諸症悉愈,復以理中湯善其後。

白話文:

闡釋

本論中使用吳茱萸湯的篇章共有三個:一是陽明中篇第十五條,二是少陰前篇第十二條,三就是本條。雖然症狀略有不同,但都是因肝胃虛寒,濁陰上逆所致。

乾嘔、吐涎沫,這是肝胃寒邪挾帶濁陰之氣上逆所致,頭痛多在頭頂部位,是陰寒上逆的徵兆。治療宜用吳茱萸湯散寒止嘔,溫暖胃部,降逆氣,則諸症自然痊癒。

筆者曾經治療一位頭頂頭痛的患者,四肢冰冷,面色蒼白無神,食慾不振,全身疼痛,畏寒尤甚,並且嘔吐涎沫。經中西醫治療多年,依然不見效。我綜合分析,判斷為厥陰頭痛。先服用麻附細辛湯加味四劑,全身疼痛等症狀有所減輕;接著服用四逆湯扶陽祛陰,畏寒等症狀也有所減輕;最後服用吳茱萸湯加附片,吐涎沫、頭痛等症狀全部消失,再以理中湯調養身體,使患者完全康復。

十、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儘自愈。原文376

【鄭論】,按嘔出癰膿,大半多屬熱壅於內,在厥陰篇中,用藥多居辛燥,故教人不治吐膿,蓋慎用辛燥之意也。

【闡釋】,厥陰寒盡陽回之後,陽熱太甚,傷及血分,下行則便膿血,上出則嘔癰膿。若強止其嘔,則膿不得出,反生他變。鄭氏曰:「在厥陰篇中,用藥多居辛燥,故教人不治吐膿,蓋慎用辛操之意也」。既禁辛燥之劑,其治當辛涼以開其結,苦泄以排其膿,甘寒以養其正,使膿盡而嘔自止,可用排膿湯加味治之。

計四法,附三陰經後(據舒本校補)

白話文:

如果病人嘔吐時,吐出膿血,不要刻意止嘔,讓膿液自然排出,就能痊癒。

【鄭論】

嘔吐出膿血,大多是體內熱氣鬱積所致。在《厥陰篇》中,治療這種情況的藥物大多屬辛燥性,所以才教導人們不要去止吐,因為要謹慎使用辛燥藥物。

【闡釋】

厥陰經寒氣消失後,陽氣回升,陽熱過盛,傷害到血液,往下則導致膿血便血,往上則會嘔出膿血。如果強行止嘔,膿液無法排出,反而會引起其他病變。鄭氏說:「《厥陰篇》中,用藥大多屬辛燥性,所以才教導人們不要去止吐,因為要謹慎使用辛燥藥物。」既然要禁辛燥藥物,治療時就應該用辛涼藥物來疏通結塊,苦寒藥物來排出膿液,甘寒藥物來滋養正氣,讓膿液完全排出,嘔吐自然就會停止。可以用排膿湯加味來治療。

計四法,附三陰經後(據舒本校補)

這段話總結了治療嘔吐出膿血的四個方法,並附在三陰經的章節之後。 (根據舒本校補)

一、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原文103

【鄭論】,按太陽過經不解,延至十餘日,反二三下之,此際邪仍在太陽,方可云過經不解。若是柴胡證,十餘日後,邪仍在少陽,方可言過經不解。此說一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病情,乃係太陰中宮不宣,陰邪上逆之象,若只據一嘔,而即云柴胡證仍在,殊屬不當。總要寒熱往來,口苦、耳聾、喜嘔全在,用小柴胡湯,乃為恰切,不得草草了事。

【闡釋】,過經不解計四條,他書俱載在太陽中篇,舒馳遠將此四條,附在三陰經後,鄭氏從之。太陽病,過經十餘日而不解,或為桂枝湯證,或為麻黃證,皆無可下之理,此際邪仍在太陽,故可云過經不解。鄭氏辨過經不解與其他注家隨文釋義不同,是有見地的。至論「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病情,乃係太陰中宮不宣,陰邪上逆」之徵,則大柴胡湯不可用,法當溫中降逆散邪,理中湯加砂仁半夏治之。

白話文:

鄭重論述

根據太陽病經過發病期的辨證,如果病程超過十幾天,反覆瀉下二三次,此時邪氣仍然在太陽經,纔可以說是經過發病期不解。如果是柴胡症,十幾天後,邪氣仍然在少陽經,纔可以說是經過發病期不解。鄭重提出的嘔吐不止、心口急迫、鬱悶微煩的病症,實際上是太陰經中焦不暢,陰邪上逆的表現,如果只是根據一嘔吐的症狀,就認為柴胡症仍然存在,是非常不妥當的。必須結合寒熱往來、口苦、耳聾、喜嘔的症狀全部存在,才能使用小柴胡湯,纔算是恰到好處,不能草率行事。

闡述

經過發病期不解的病症一共有四種,其他醫書都記載在太陽篇中,舒馳遠將這四種病症附在三陰經之後,鄭重也沿用了這種做法。太陽病,經過發病期十幾天而不解,可能是桂枝湯證,也可能是麻黃證,都不需要瀉下,此時邪氣仍然在太陽經,所以可以說是經過發病期不解。鄭重對「經過發病期不解」的辨證與其他注家按照字面意思解釋不同,是很有見地的。至於「嘔吐不止、心口急迫、鬱悶微煩的病症,實際上是太陰經中焦不暢,陰邪上逆」的表現,則不能使用大柴胡湯,應該使用溫中降逆散邪的方法,比如理中湯加砂仁、半夏來治療。

大柴胡湯方(校補)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芍藥三兩,半夏半升(洗),生薑五兩(切),大棗十二枚(擘),枳實四兩(炙),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一方加大黃二兩,若不加,恐不為大柴胡湯。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有柴胡、半夏、生薑之辛以解表,黃芩、芍藥、枳實、大黃之苦以滌除裏熱,是兩解表裏之劑。若無大黃,原文何云與大柴胡湯下之愈。

白話文:

大柴胡湯是中醫經典方劑,由柴胡、黃芩、芍藥、半夏、生薑、大棗、枳實等七味藥材組成,加上大黃則成為完整的大柴胡湯。此方主要針對表裡俱熱、寒熱往來、胸脅滿悶、腹痛便秘等症狀,具有解表清熱、瀉下通便的功效。

方中柴胡、半夏、生薑等辛味藥物,能解表散寒,驅散外邪;黃芩、芍藥、枳實等苦寒藥物,能清熱瀉火,滌除內熱;大黃則能瀉熱通便,促進腸胃蠕動。

由於大柴胡湯藥性較烈,需由專業醫師辨證施治,不可自行服用。

二、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②,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而)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而)微溏者,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原文123

【鄭論】,按太陽過經十餘日,所現病情,皆正氣不足之候,何也?心下溫溫欲吐者,中宮不宣,而陰邪滯也;大便溏而微滿者,中宮有寒濕彌漫之象也;鬱鬱微煩,正氣不暢達也。此皆由吐、下失宜,方有此候。

【闡釋】,諸家注解此條,紛紛聚訟,其實難從。唯鄭氏能獨抒己見云:「太陽過經十餘日,所現病情,皆正氣不足之候」。此皆由吐、下失宜,既非柴胡證,亦非調胃承氣湯所能治。所現諸證,無非內臟虛寒,或為吐下所傷,或為中氣素弱,或為寒濕彌漫,法宜溫中散寒祛濕,理中湯加砂仁、半夏、茯苓治之。

白話文:

二、太陽病,超過十多天,心窩溫熱想嘔吐,而且胸口疼痛,大便稀軟,小腹微脹,還有鬱鬱寡歡、稍覺煩躁,在此之前曾大量嘔吐腹瀉,(應)用調胃承氣湯。如果不符合以上情況,(不能)使用承氣湯,只是想嘔吐,胸口疼痛,(而)大便腹瀉的,(這)不是柴胡〔湯〕證,因為想嘔吐,所以知道是大量嘔吐腹瀉所致。

鄭論:按太陽病超過十多天,所出現的病情,都是正氣不足的徵兆,為什麼呢?心窩溫溫想嘔吐的,是中焦氣機不宣洩,陰邪滯留的表現;大便稀軟而微脹,是中焦有寒濕瀰漫的象徵;鬱鬱寡歡、稍覺煩躁,是正氣不暢達的表現。這些都是由於嘔吐、腹瀉沒有適當節制,才會出現這樣的徵狀。

闡釋:各家對於這一段的註解,爭論不休,其實很難有定論。只有鄭氏能獨排己見說:「太陽病超過十多天,所出現的病情,都是正氣不足的徵兆」。這些都是由於嘔吐、腹瀉沒有適當節制,既不是柴胡**〔湯〕**證,也不是調胃承氣湯所能治療。所出現的種種徵狀,無非是內臟虛寒,可能是嘔吐腹瀉所傷,或是中氣本就虛弱,或者是寒濕瀰漫,治療方法應該溫中散寒祛濕,可以用理中湯加砂仁、半夏、茯苓來治療。

三、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湯)加芒硝〔湯〕主之。原文104

【鄭論】,按胸脅,乃肝膽地界,今見病而嘔,邪氣拂鬱也。日晡發熱而微利,本有熱也,此乃柴胡的候,下之本非其治。學者總宜相機施治為是。至原文所主之方,亦不可固執。

【闡釋】,胸脅滿而嘔,日晡發潮熱等證,是少陽兼陽明內實之證,故鄭氏曰:「下之本非其治。」上證既兼裏實,大便應見秘結,今反下利,此是誤用丸藥所致,雖有微利而病不解,柴胡證仍在;潮熱為裏實。故先用小柴胡湯以解外;再用柴胡加芒硝湯兼治裏實。鄭氏又曰:「原文所主之方,亦不可固執」,示人以活法圓通之妙。

白話文:

病人患傷寒十三天,胸脅滿悶伴隨嘔吐,每天下午發熱,之後稍微腹瀉。這是典型的柴胡證,本不該用瀉藥,但現在反而腹瀉,可見醫生用丸藥瀉下,並非正確治療。下午發熱屬於裡熱,應該先服用小柴胡湯解表,然後再用柴胡加芒硝湯治療裡實。

柴胡加芒硝湯方(校補)

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一兩,人參一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一兩(切),半夏二十銖,本云二十銖五枚(洗),大棗四枚(擘),芒硝二兩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內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此為少陽,陽明兼治的方劑,和解清裏之方也,治小柴胡湯證兼胃有實熱者。雖有微利,燥結仍留。加芒硝者,泄熱軟堅,胃實可除,潮熱微利自止。亦即本方證之少陽證及陽明證均較大柴胡湯證為輕者適用之。可以推廣用於小柴胡湯證,而腹有堅塊苦滿難解者;或小柴胡湯證,發潮熱,大便不通者。此用鹹寒之芒硝以潤燥軟堅之效也。

白話文:

柴胡加芒硝湯方(校正補充)

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一兩,人參一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一兩(切),半夏二十銖,這裏說二十銖五枚(洗),大棗四枚(擘),芒硝二兩

以上八味藥材,用四升水煮,取二升藥液,去掉渣滓,加入芒硝,再煮沸片刻,分兩次溫熱服用。若症狀未緩解,可再煎一副服用。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此方兼治少陽、陽明兩證,具有和解、清裏的功效。可用於符合小柴胡湯證,且胃中有實熱的患者。雖然此方含有微量的瀉下藥物,但燥結的情況仍會存在。加入芒硝後,可以瀉熱軟堅,消除胃中實熱,潮熱、微利的症狀自然會停止。也就是說,本方證的少陽證和陽明證都比大柴胡湯證輕,適合使用。還可以推廣用於符合小柴胡湯證,但伴有腹中堅塊、腹滿難解的患者;或符合小柴胡湯證,但出現潮熱、大便不通的患者。這裏用的是鹹寒的芒硝,具有潤燥軟堅的功效。

四、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言,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鞕,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謂)〔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原文105

【鄭論】,按譫語而稱內熱,下之理也;大小便利者,裏氣通也;脈調和者,氣機順也。此以為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殊非正論。又若自下利,當微厥者,正虛之徵也;而反和者,正未大虛也。原文何得此為內實,當下之,非正論,決非仲師所語也。

【闡釋】,歷代注家對本條大多只是隨文順釋,殊覺含糊。鄭氏對原文提出疑問,不同於歷代注解者。原文第一段「傷寒十三日」至「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第二段「若自下利」至「此為內實,當下之」。鄭氏均斥為非正論。最後歸結為「決非仲師所語也」。

白話文:

傷寒病發十三天,病人神志不清,胡言亂語,這是因為體內有熱,應該用湯藥來瀉下。如果病人小便通暢,大便應該乾燥,卻反而腹瀉,而且脈象平穩,就知道醫師用丸藥瀉下,不是正確的治療方法。如果病人本身就腹瀉,脈象應該微弱,現在反而平穩,這就表示內部虛寒,應該用調胃承氣湯來調理。

【鄭論】,按過經不解一語,似非確論,如太陽病有十餘日,仍在太陽者;陽明病有下而再下,十餘日仍未解。總之不必專拘時日,務以認證為妥,辨明虛實為要。

【闡釋】,本節鄭論,係概括前四節而言。雖曰過經,究竟仍在六經之內,辨其證在何經,即用何經之法以治之,無所往而不得之矣,又何必用此過經不解之法哉?

計五法(據舒本校補)

一、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原文393

【鄭論】,按大病差後,稍有勞動,而病依然復初,此皆元氣薄弱之故,不得按前法治之。但病(果按)勞復一證,果係何臟損傷,何經為病?病差後,稍有勞動,其病依然,應按臟經施治,原文所主之方,大非確論,恐有遺誤。

白話文:

【鄭論】提到,對於「過經不解」這句話,並不一定正確,例如太陽病和陽明病,即使經過十餘日,病情仍可能持續在相應的經脈中,並非一定遵循特定的時間限制。重點應該是確認病情的真實情況,區分虛實,而非死板地依賴時間。

【闡釋】這一節鄭論是綜合前面四節的觀點。所謂「過經」,實際上仍在六經範疇之內,需要確定病情出現在哪個經脈,然後對應使用該經脈的治療方法,這樣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療方式。何必堅持使用「過經不解」的特殊療法呢?

以下是五種治療方法(根據舒本的校訂補充):

  1. 大病恢復後,因勞累導致病情復發,可用「枳實梔子豉湯」來治療(若存在宿食問題,可增加大黃,約如博棋子大小五六枚)。

鄭論進一步指出,大病恢復後,稍微進行勞動就引發原有病情復發,這通常是因為身體元氣不足造成的,不能按照之前的治療方式進行。然而,這種情況下,需要確定是哪個器官受損、哪個經脈出現問題,並且在病情恢復後,稍微勞累就引發病情復發的情況下,應該根據受損的器官和經脈來施以治療。原文推薦的方劑可能不夠確切,可能會產生誤導。

【闡釋】,大病新差,真元大虛,氣血未復,過勞了可能復發舊病,與前無異,自當照前用藥,此一定之理也。而鄭氏則說:「而病依然復初,此皆元氣薄弱之故,不得按前法治之」。何其自相矛盾?過勞了既可能復發舊病,亦可能新感為病,仍應以隨證施治為准。故鄭氏又謂:「原文所主之方;大非確論,恐有遺誤」。其質疑是正確的。

枳實梔子豉湯方(校補)

枳實三枚(炙),梔子十四個(擘),一升(綿裹)

上三味,以清漿水(徐靈胎曰:漿水即淘米泔水,久貯味酸為佳。)七升④,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渣,溫分再服,復令微似汗。若有宿食者,內大黃如博棋子(千金方:羊脂煎方後云,棋子大小如方寸匕。)大五六枚⑤,服之愈。

白話文:

大病初癒,身體虛弱,氣血尚未恢復,過度勞累可能導致舊病復發,情況與之前相同,應該繼續使用之前的藥方。然而,鄭氏卻認為病症依然復發是因為元氣不足,不能用之前的藥方治療。這顯然自相矛盾。過度勞累既可能導致舊病復發,也可能導致新的疾病,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治療。因此,鄭氏認為原方不準確,可能存在錯誤,他的質疑是合理的。

枳實梔子豉湯的配方如下:枳實三枚(炙),梔子十四個(擘),豉一升(綿裹)。將上述三味藥材用七升清漿水(淘米泔水,放置一段時間,酸味最佳)煮沸,取四升,放入枳實和梔子,繼續煮至二升,加入豉,再煮五六沸,去渣,溫熱後分兩次服用,直到微微出汗。若有積食,可以加入大黃,大小如方寸匕,五到六枚,服用後效果更好。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體虛勞復,熱氣浮越,所以用枳實寬中下氣,梔子泄熱除煩,香豉宣洩陳腐,兼解其表,更用漿水煮藥,以開胃調中,所以具有泄熱除煩,散表和中的作用。假如兼有宿食停滯,再加大黃以蕩滌腸胃,推陳致新,所謂邪去則正自安。

二、傷寒差以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原文394

【鄭論】,按病既稱差已,何得更現發熱乎?又並未現出柴胡證,何得以小柴胡湯主之?即脈浮、沉、實,亦當審其何部何經,應表解、應下解、方可定(按)〔案〕,此以籠統言之,定非確論。

白話文:

這方子適用於身體虛弱、容易疲倦,又伴隨發熱、口渴、心煩等症狀的人。枳實能寬中下氣,梔子能清熱除煩,香豉能宣洩體內積存的病氣,並解表,用漿水煮藥則能開胃調中。因此,這方子能清熱除煩,散表和中。如果患者還有食物積滯的現象,可以加入大黃,蕩滌腸胃,排除積食,使身體恢復健康。

至於傷寒病好轉後又發熱的情況,可以用小柴胡湯治療。如果脈象浮緩,可以用發汗的方式治療;如果脈象沉實,則需要用瀉下藥治療。

然而,傷寒病好轉後又發熱,不一定都是柴胡證,需要根據脈象的具體部位和經絡來判斷是表症還是裡症,才能決定是用發汗還是瀉下藥治療。不能籠統地用小柴胡湯,這不是一個準確的論斷。

【闡釋】,傷寒差已,則大邪已去,後更發熱者,表裏之氣未和也,脈當微弦,必兼有口苦、咽乾、胸脅滿等證,否則不能投以小柴胡湯。至以汗解、以下解,亦當審其何部何經,兼辨其證狀,對證下藥,始為適當。故鄭氏曰:「此以籠統言之,定非確論」。

三、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原文395

【鄭論】,按大病差後,從腰下有水氣者,是病不責之太陽,而責之於腎也。太陽底面,即是少陰,太陽病已,而少陰腎氣發洩於外,故現腰以下有水氣,法當溫腎收納,若牡蠣澤瀉散,是亦利水之一法也,似非正論。

白話文:

【闡釋】,當傷寒症狀痊癒,表示大病的邪氣已經清除,如果之後再次出現發熱,這是因為表裏之間的氣血還沒有調和。脈象應該是微弦,同時會伴有口苦、咽乾、胸脅滿等症狀,否則不適合使用小柴胡湯。至於使用發汗或通便的方法來治療,也需要詳細判斷是哪一部位、哪一經絡的問題,並根據具體症狀來選擇藥物,這樣纔算是恰當的治療方式。鄭氏認為,這是一種概括性的說法,不一定正確。

**三、大病痊癒後,從腰部以下出現水腫的情況,可用牡蠣澤瀉散來治療。**原文395

【鄭論】,按照理論,大病痊癒後,腰部以下出現水腫的情況,不是歸咎於太陽經,而是與腎有關。太陽經的底部相連的是少陰經,當太陽經的病態消失,腎氣開始外洩,所以出現腰部以下的水腫。根據這種情況,治療原則應是溫暖腎臟,收斂水分,而牡蠣澤瀉散就是一種利尿的方法,但這樣的理論並非最正規的論述。

【闡釋】,本條原文甚簡,必須結合其他證狀來辨別水氣之屬性,是否可用牡蠣澤瀉散治療。如下焦氣化失常,濕熱壅滯,膀胱不瀉,水性下流,故但從腰以下,水氣壅積,膝脛足跗,皆腫重也。此屬有餘之邪,脈必沉數有力,二便不利,方可用此排決逐水之劑。若脾胃氣虛,不能升清降濁;腎氣渙散,膀胱氣化不行,水邪氾濫而為腫。

牡蠣澤瀉散決不可用,當如鄭氏所說:「當溫腎收納」。兼以化氣,四逆湯加肉桂、砂仁、白蔻、破故紙治之。

牡蠣澤瀉散方(校補)

牡蠣(熬),澤瀉,蜀漆(暖水洗去腥),葶藶子(熬),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栝蔞根各等分,

白話文:

這段話講的是水腫的治療。如果水腫是因為下焦氣化失常,濕熱壅滯,膀胱不瀉,水氣往下流,導致腰以下積水,膝脛足跗腫重,那屬於有餘之邪,脈沉數有力,大小便不順,可以用牡蠣澤瀉散來排決水氣。但如果水腫是因為脾胃氣虛,無法升清降濁;腎氣虛弱,膀胱氣化失常,水邪泛濫而造成腫脹,則牡蠣澤瀉散不可用,應當溫腎收納,可以用四逆湯加肉桂、砂仁、白蔻、破故紙等藥物治療。

牡蠣澤瀉散的藥方包括牡蠣、澤瀉、蜀漆、葶藶子、商陸根、海藻、栝蔞根,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於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牡蠣軟堅行水,澤瀉滲濕利水,蜀漆祛痰逐水,葶藶子宣肺泄水,商陸、海藻專於潤下行水,共使水邪從小便排出。栝萎根止渴生津液,為本方之反佐,使水去而津液不傷。此方施之於形氣實者,其腫可隨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則又當別論,慎不可服也。

四、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原文396

【鄭論】,按病後喜唾不了,中宮有寒濕未盡也。寒濕上逆而不降,故唾不止,法宜溫中降逆,是一定之理也。

白話文:

根據醫書記載,大病後經常口吐唾液,是因為身體中宮(脾胃) 仍有寒濕未消。寒濕上逆而不降,導致唾液無法正常下降,因此才會不停地吐口水。治療方法應以溫中降逆為主,這是治療此症的根本之道。

【闡釋】,鄭氏所論極是,法宜溫中降逆。筆者將理中丸改為湯劑,再加砂仁、半夏,增強其效,輕者一二劑,重者五六劑,即竟全功。

理中丸方(校補)

人參、乾薑、甘草(炙)、白朮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蜜和為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多者,還用朮;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白話文:

解釋: 鄭氏所說的十分正確,方法應該是用溫中降逆的藥方。我將理中丸改為湯劑,再加入砂仁和半夏,增強藥效。輕症者一到兩劑,重症者五到六劑,即可痊癒。

理中丸配方:(校正後)

  • 人參、乾薑、甘草(炙)、白朮 各三兩

以上四味藥材,搗碎過篩,用蜂蜜調和製成丸子,大小如雞蛋黃。每次取一丸,用沸騰的湯水數碗,將丸子化開,研磨成碎末後趁溫熱服用,每日三到四次,晚上二次。如果腹中不熱,可增加至三到四丸,但仍不如湯劑效果好。湯劑的做法:將四味藥材按照兩數切片,放入八升水中熬煮,取三升藥液,去除渣滓,趁溫熱服用一升,每日三次。

如果臍部上方鼓起,表示腎氣上沖,去除白朮,加入桂枝四兩。如果嘔吐較多,去除白朮,加入生薑三兩。如果腹瀉較多,仍然使用白朮。如果心悸,加入茯苓二兩。如果口渴想喝水,加入白朮,總量增加至四兩半。如果腹中疼痛,加入人參,總量增加至四兩半。如果怕冷,加入乾薑,總量增加至四兩半。如果腹脹,去除白朮,加入附子一枚。服藥後約一餐時分,飲用熱粥一升左右,稍稍暖和身體,不要掀開被子。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乃溫中之劑。白朮甘溫,燥濕而健脾,主治風寒濕痹。乾薑辛溫,主胸滿咳逆上氣,又能暖中宮之氣。徐靈胎曰:「凡味厚之藥主守,氣厚之藥主散,薑氣味俱厚,故散而能守,夫散不全散,守不全守,則旋轉於經絡臟腑之間,驅寒除濕,和血通氣,所必然矣。」甘草與辛藥同用,便可化周身之陽氣,陽氣化行,陰邪即滅。

但恐辛熱太盛,故用人參之微寒繼之,有剛柔相繼之意,陰陽庶幾不偏。仲景在前太陽中篇33條曾云:「理中者,理中焦」,中焦是脾胃所司,乃《傷寒論》太陰病溫中散寒之主方,原文已有幾種加減法,參看前面所述,此處不再贅敘。鄭氏在《醫法圓通》中說:「理中湯所治的主症是腹滿而吐,食不下,時腹自痛,不利,口不渴。」是太陰病的典型證候。

白話文:

理中湯屬於溫中藥方,主要成分白朮性溫味甘,能燥濕健脾,治療風寒濕痹;乾薑性辛溫,能治胸滿咳逆上氣,並能溫暖脾胃。徐靈胎認為,藥性厚重者善於守,藥氣厚重者善於散,薑氣味皆厚重,因此既能散又能守,在經絡臟腑之間循環運行,驅寒除濕,和血通氣,是理所當然的。甘草與辛藥同用,可以化開周身陽氣,陽氣運行,陰邪自然消滅。

為避免辛熱過於強烈,因此加入人參微寒性,以剛柔相濟,陰陽平衡。仲景在《傷寒論》前太陽中篇中提到「理中者,理中焦」,中焦為脾胃所管轄,是太陰病溫中散寒的主方,書中已有加減方法,在此不再贅述。鄭氏在《醫法圓通》中指出,理中湯主要治療腹滿嘔吐、食不下、時腹自痛、腹瀉、口不渴等症,屬於太陰病的典型症狀。

其基本病理是脾胃虛寒,氣機阻滯,故以溫中散寒補脾之理中湯為首選方,其圓通應用法,鄭氏舉出:(l)治吐血,(2)治四肢浮腫,(3)治心下嘈雜吐水,(4)治咳嗽吐清水,(5)治唾水不休,(6)治呃逆不休,(7)治手足微冷少神。以上七症,皆由脾胃虛寒,轉輸失職所引,故能治之而愈。

筆者經驗用此方加味治療脾臟咳嗽。其因脾臟陽虛而咳嗽者,乃脾臟之陽不足,不能轉輸津液水穀而作,理中湯能溫陽利濕,益氣化痰,故可治之而愈。如由於胃寒發吐而咳嗽者,則加砂、蔻、半夏,其效始著。今人用本方加減化裁以治虛寒性的消化道疾病,如慢性胃炎、腸炎及胃痛、胃潰瘍、多見良效。

白話文:

理中湯主要治療脾胃虛寒、氣機阻滯的問題,適用於多種症狀,例如吐血、四肢浮腫、心下嘈雜吐水、咳嗽吐清水、唾水不休、呃逆不休以及手足微冷少神等,這些都是脾胃虛寒導致轉輸功能失調所引發的。筆者也曾用理中湯加味治療脾臟陽虛引起的咳嗽,因為脾臟陽氣不足無法正常運轉津液和水穀,理中湯能溫陽利濕,益氣化痰,所以有效。如果咳嗽是由胃寒引起,則可以加砂仁、蔻仁、半夏,效果更佳。現代人也會用理中湯加減治療虛寒性的消化道疾病,例如慢性胃炎、腸炎、胃痛、胃潰瘍等,都有一定的療效。

五、傷寒解後,虛羸少氣,①,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原文397

【鄭論】,按寒邪既稱解後,人既虛羸少氣,本屬不足,氣逆欲吐,

大半陰邪上逆,正氣不支,法宜溫中、扶陽、降逆為是。原文以竹葉石膏湯,是為胃熱上攻者說法,若施之於虛羸少氣之人,斷乎不可。學者務宜於病情或寒或熱上體會,庶不致誤。

【闡釋】,傷寒解後,無論汗解、下解,其為傷胃陰則一。胃虛津傷,餘熱未除,方可用竹葉石膏湯。若病後虛羸少氣者,元氣衰乏,腎氣不足也,病屬少陰;氣逆欲吐者,脾虛不能攝飲,飲邪上逆,病屬太陰,法當扶陽補氣,理脾固腎,竹葉石膏萬不可用,可選用附子理中湯加砂仁、故紙等藥。故鄭氏曰:「學者務宜於病情或寒或熱上體會,庶不致誤。」

白話文:

**五、傷寒病後,虛弱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適合用。**本條文出自《傷寒論》第397條。

**鄭氏注論:**寒邪既然已經解除了,人的體質又虛弱少氣,本來就是不足的,氣逆欲吐,大部分是陰邪往上逆,正氣不足所致,治療方法應該是溫中、扶陽、降逆。本條文用[竹葉石膏湯],這是針對胃熱上攻的情況而言的,如果用於虛弱少氣的人身上,絕對不可。學習者一定要根據病情的寒熱具體體會,這樣纔不會誤診誤治。

**闡釋:**傷寒病後,無論是汗出解表,還是下痢解表,都會損傷胃中的津液。胃虛津傷,餘熱未消,纔可以選用竹葉石膏湯。如果是病後虛弱少氣,是因為元氣虛弱、腎氣不足,病情屬於少陰;氣逆欲吐是因為脾虛不能收斂水液,水液上逆,病情屬於太陰,治療方法應該是扶陽補氣、健脾固腎,萬萬不可用竹葉石膏湯,可以使用附子理中湯加上砂仁、故紙等藥物。所以鄭氏說:「學習者一定要根據病情的寒熱具體體會,這樣纔不會誤診誤治。」

竹葉石膏湯方(校補)

竹葉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人參二兩,麥門冬一升(去心),甘草二兩(炙),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渣,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為白虎人參湯加減而成。竹葉、石膏除煩清熱,人參、甘草益氣生津,麥冬,粳米滋養胃液,半夏降逆。合之能生津益氣,清熱養陰。本方推廣應用於急性熱病,肺熱、胃熱之咳喘或呃逆,受暑之吐瀉,以及熱病後期津氣兩傷,餘熱未盡各症。筆者用治小兒麻疹已出透,仍繼續高熱,咳嗽劇烈者,則熱去而津生,咳嗽自愈。

白話文:

竹葉石膏湯(校正補註)

竹葉兩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清洗),人參二兩,麥門冬一升(去心),甘草二兩(炙過),粳米半升,

以上七味藥材,加水一斗,煮取六升藥汁,濾去藥渣後,放入粳米,煮至米熟,取出米後,將藥湯溫熱服用一升,一日服用三次。

【方劑原理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在白虎人參湯的基礎上加味而成。竹葉、石膏能清熱除煩,人參、甘草能益氣生津,麥冬、粳米能滋養胃液,半夏能降逆。綜合起來,能生津益氣,清熱養陰。本方廣泛應用於急性熱病,肺熱、胃熱引起的咳嗽喘息或呃逆,中暑導致的嘔吐腹瀉,以及熱病後期津氣兩傷,餘熱未清等症狀。我曾用本方治療小兒麻疹已出透,仍持續高熱,咳嗽劇烈的患者,結果退熱生津,咳嗽自行痊癒。

計一法(據舒本校補)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即節制食物的意思)則愈。原文398

【鄭論】,按胃氣旺,則食穀易消,胃氣弱,則食難化,此亦理之常也。今日暮而微煩,正陰長陽消之時也。損穀則愈,使其食不驟,而胃氣寬舒,自可無虞矣。

【闡釋】,病人已愈,尚見日暮微煩,因病當新愈,正氣未復,勉強進食,脾胃虛弱,只要減食則愈。此即揭示病癒後,應注意飲食調護,不可過食也。

計一法

一、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牽引陰部拘急痙攣。),熱(氣)〔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褌散主之。原文392

白話文:

計一法(據舒本校訂補)

患者脈象已緩和,但到了傍晚又感到輕微煩躁,這是因為患者剛病癒,勉強進食,脾胃之氣仍然虛弱,無法消化食物,所以會出現輕微煩躁,減少飲食(即節制食物)就會好轉。

【鄭論】

按照理論,胃氣旺盛,食物就容易消化;胃氣虛弱,食物就難以消化,這也是常理。今天傍晚出現輕微煩躁,正是陰氣增長而陽氣減弱的時候。減少飲食就能好轉,這樣就能讓進食不驟然增多,胃氣寬舒,自然就沒事了。

【闡釋】

患者已經治癒,但傍晚仍見輕微煩躁,這是因為疾病剛剛痊癒,正氣尚未恢復,勉強進食,脾胃虛弱,只要減少飲食就能好轉。這說明疾病痊癒後,應注意飲食調養,不可過度飲食。

計一法

一、傷寒陰陽錯亂而發病,患者感覺身體沉重,呼吸短促,小腹部裡急,或者牽引陰部拘攣(牽引陰部拘急痙攣),熱氣上衝胸部,頭部沉重不想抬起來,眼中出現花斑,膝蓋和小腿拘急者,可用燒褌散治療。

【鄭論】,按陰陽易病,皆由新病初愈,餘邪尚未大盡,男與女交則女病,女與男交則男病,以致一線之餘毒,勢必隨氣鼓蕩,從精竅而發洩也。治之不外扶正為主。至於燒褌散一方,男用女褌,女用男褌,近陰處布方寸,燒灰兌藥服之,亦是取陰陽至近之氣機,必引藥深入,亦是近理之論。余於此等證,在大劑扶陽,取童便為引,服之屢屢獲效。

【闡釋】,陰陽易病者,是男子或婦人傷寒病新差未平復,而與之交接得病者。其證狀是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等,這是下寒證;熱上衝胸,頭痛不欲舉等,這是上熱證。下寒是真寒,上熱是假熱。鄭氏認為治之不外扶正為主,用大劑回陽扶陽,取童便為引,服之屢屢獲效,誠不易之治法矣。筆者從之,並認為燒褌散決不可用。

白話文:

【鄭論】,論述陰陽易病的情況,都是因為新病剛好,還沒有完全清除掉剩下的邪氣,男性和女性發生性行為時,女性會生病,女性和男性發生性行為時,男性會生病,因此剩下的毒素,勢必隨著氣流在體內搖晃,從精液通道發洩出來。治療的方法主要在於扶助正氣。至於「燒褌散」這個方子,男性使用女性的內褲,女性使用男性的內褲,在陰部位置放一寸大小,燒成灰,混合藥物服用,這也是利用了陰陽最接近的氣機,必定能引導藥物深入,這是合乎道理的理論。在我對這種症狀的治療中,我會大量使用回陽扶陽的藥物,並使用童便作為引薬,多次服用都取得了成效。

【闡釋】,陰陽易病指的是男性或婦人在傷寒病剛好但還未完全恢復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導致的疾病。其症狀包括身體沈重、氣力不足、腹部不適等,這是下部寒冷的表現;以及熱氣上沖胸部、頭痛不想舉動等,這是上部熱性的表現。下部的寒冷是真正的寒性,上部的熱性是虛假的熱性。鄭氏認為治療方法主要在於扶助正氣,大量使用回陽扶陽的藥物,並使用童便作為引薬,多次服用都取得了成效,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治療方法。我遵循他的建議,並且認為「燒褌散」這種方法是不適用的。

燒褌散方(校補)

婦人中褌近隱處,取燒作灰。

上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矣。婦人病,取男子褌燒灰服。

【闡釋】,筆者對此證此方,體會很少,不作強解。

白話文:

這個古文中描述的是「燒褌散」這種藥物的用法和功效。它是由女性內衣靠近私密部位的地方剪下一片,然後燒成灰燼製成的。服用方法是每天三次,每次一塊約方寸大小的灰燼,用水送服。如果使用後尿液排泄順暢、生殖器稍微有些脅脹感,那就表示症狀已經改善了。如果是女性生病的話,可以採用男性內衣來製作並服用。最後作者提到自己對於這類病症和治療方式沒有太多經驗,因此不做深入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