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一 (5)
傷寒恆論卷一 (5)
1. 傷寒恆論卷一
【闡釋】,本條是《傷寒論》16,條後半段,鄭氏作為單獨一條處理,並云應當削去「解肌」二字,似有未當。桂枝湯的作用是和營解肌,適用於汗出惡風的表虛證。如果脈浮緊,發熱而汗不出的表實證,就不能用此方,而麻黃湯則為對證之方也。
九、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原文19
【鄭論】,按桂枝湯本調和陰陽之祖方,何得云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當其時,胸中或有火逆,或有痰逆,或有鬱熱,得桂枝辛溫助之,上湧而吐,理或有之。然亦有吐仍屬佳兆者,理應細辨。設無火、痰、鬱熱諸逆,以後服之,未定吐膿血,學者切勿執此,當以認證為要。
【闡釋】,桂枝湯辛溫助陽,是太陽中風的主方。設病非風寒,或陰虛而內熱素盛,皆不能服。如誤服桂枝湯,勢將引起火熱益甚,熱盛則湧吐,甚則以後有吐膿血的可能。柯韻伯說:「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凡熱淫於內者,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不能解肌,反能湧越,熱勢所過,致傷陽絡,則吐膿血必也」。至於條文中的「吐」字和「必吐膿血」句,均當活看,主要應看誤治的程度輕重來決定。
若既吐膿血,則可按《金匱?嘔吐篇》所說:「不可治嘔,膿儘自愈」。亦可用桔梗甘草湯排膿解毒,《千金》葦莖湯去瘀生新,並可隨證加入銀花、連翹、敗醬、魚腥草等清熱解毒之品。
十、〔若〕酒客病(指平素喜歡飲酒之人),不可(以)〔與〕桂枝湯,得之則(吐)〔嘔〕,以酒客不喜(甜)〔甘〕故也。原文17
【鄭論】,按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若酒客病桂枝湯證,而此方遂不可用乎?此是專為得湯則嘔者說法也。
【闡釋】,嗜酒之人,平素濕熱必重,雖患了脈緩汗出的中風證,不可用桂枝湯治療。因桂枝辛溫,能助其熱,甘草、大棗味甘,能助其濕,濕盛則中滿而嘔。如鄭氏所言:「酒客有喜甜食者,有不喜甜食者,不得執一而論」。事實上酒客亦有濕熱不甚,服用桂枝湯而不嘔吐。
如濕熱素盛之人,雖不是酒客,亦要慎用。若酒客病桂枝湯證,可於桂枝湯方中加厚朴、杏仁治之。蓋厚朴苦溫以祛濕,杏仁之苦泄以清熱,濕熱去則不嘔也。
十一、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原文76前段
【鄭論】,病至水藥不得入口,必有寒逆、火逆、水逆之別。此則因發汗後,明係發汗過多,以致亡陽,不能鎮納濁陰,以致陰邪僭居高位,隔拒胸中,宣佈失職,氣機不得下降,故有此候,若更汗之,則中氣愈虛,而吐下更甚也,法宜扶陽、宣中、降逆為主。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一》
九、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闡釋指出,桂枝湯本是調和陰陽的基礎方劑,若服後嘔吐,甚至後續可能吐膿血,可能因患者胸中有火逆、痰逆或郁熱,桂枝的辛溫助長了這些病邪上湧而吐。但也有嘔吐屬佳兆的情況,需仔細辨別。若無火、痰、郁熱等病因,服藥後未必會吐膿血,強調應以辨證為準。
十、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鄭氏認為,酒客未必都不喜甜食,不可一概而論。若酒客患桂枝湯證,並非絕對禁用,此條專指服湯後嘔吐者。實則酒客濕熱重者,辛溫甘甜的桂枝湯可能加重濕熱而致嘔,但濕熱不重的酒客仍可使用。建議辨證加減,如加厚朴、杏仁以化濕清熱。
十一、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此症因發汗過度導致陽氣虛衰,陰邪上逆阻滯胸中,氣機不降而拒納水藥。若再發汗,中氣更虛,吐瀉加劇。治法宜扶陽、溫中、降逆為主,不可再誤汗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