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十 (11)

回本書目錄

傷寒恆論卷十 (11)

1. 傷寒恆論卷十

【鄭論】,按下利,腹脹滿,純是陽衰,而陰氣上逆聚於中耳。身體疼痛,乃陰邪阻滯筋脈所致,並非外感身疼可比。外感者,必有風寒病形足徵,若此故知其為陰寒阻滯無疑,法宜溫裏,裏寒得溫,脹滿與身疼,亦自滅亡。原文以先溫其裏,後攻其表,溫裏以四逆湯,實屬合法,攻表以桂枝湯,殊非正論,學者宜細察之。

【闡釋】,本條乃虛寒下利兼有表證的治法。鄭氏則解「身體疼痛乃陰邪阻滯筋脈所致,並非外感身疼可比,……攻表以桂枝湯,殊非正論」,是有見地的。但服四逆湯後,如下利止,脹滿除,而身體仍然疼痛,並有頭痛、項強、脈浮等表證,則桂枝湯又為對證之方。

十五、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原文364

【鄭論】,按下利清穀,裏寒之極也,原文不可攻表,此是正論。攻之必汗出脹滿,是教人不可妄攻也。攻之豈僅汗出脹滿可患哉?

【闡釋】,下利清穀是完穀不化,胃腸虛寒,裏虛之徵,縱有表證,不可誤汗,嚴重者可以虛脫,故鄭氏說:「攻之豈僅汗出脹滿可患哉?」故一切腹痛嘔泄諸證,嚴戒不可發汗。

十六、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原文369

【鄭論】,按下利之脈,大半微細,今見脈實,是脈不合病,邪甚正虛,恐難獲效,故決其死也。

【闡釋】,下利日十餘行,正氣甚虛,脈當沉微弱,今脈反實,是邪實,脈證不符,攻之不行,溫之則生燥,故決其死也。

十七、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今〕自愈。下利,脈數而渴者,(令)〔今〕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下利脈數,〔而〕有微熱,汗出,(令)〔今〕自愈,設復緊為未解。原文360、367、361

【鄭論】,按下利一證,以脈象求之,脈弱而渴,裏有寒也,寒邪下泄,而津液不上潮,故口渴,有微熱者,是陰症而得陽也,故曰自愈。脈數而渴,裏有熱也,熱邪下行,熱傷津液,故口渴,邪脈相合,故曰自愈;設不差,而圊膿血,是餘熱未盡故也。至於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是氣機鼓動,有上升之機,故不利可自愈;設脈緊,緊為寒邪,寒伏於內,故為未解。

【闡釋】,本條在傷寒論中分列為三條。第一節從「下利有微熱而渴」至「今自愈」,指陰盛下利將愈的脈證;第二節從「下利」至「有熱故也」,指陽復自愈與陽復太過之便膿血證;第三節從「下利脈數」至「為未解」,指陰盛下利將愈的脈證及未解的脈象。鄭氏對此,詳為注釋,簡明扼要,故不贅述。

計十法

一、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有)〔自〕澀者,必清膿血。原文

白話文:

【鄭論】
腹瀉且腹脹,完全是陽氣衰弱,陰氣上逆積聚於體內所致。身體疼痛則是陰寒之邪阻滯筋脈所引起,與外感風寒的身痛不同。外感必有明顯的風寒症狀可辨,而此症顯然是陰寒阻滯,治療應以溫裏為主。裏寒得到溫暖,腹脹與身痛自然會消失。原文提到先溫裏再解表,溫裏用四逆湯是合理的,但解表用桂枝湯則不太妥當,讀者應仔細分辨。

【闡釋】
本條討論虛寒腹瀉兼有表證的治法。鄭氏認爲「身體疼痛是陰邪阻滯筋脈所致,並非外感可比」,確有見地。但若服用四逆湯後,腹瀉、脹滿消除,而身痛未解,且伴隨頭痛、項強、脈浮等表證,則桂枝湯仍是合適的選擇。

十五、腹瀉排出未消化食物時,不可發汗解表,否則汗出後必會腹脹。

【鄭論】
腹瀉排出未消化食物,是裏寒極盛的表現,原文主張不可解表,此為正論。若妄用發汗,不僅會導致腹脹,後果更為嚴重。

【闡釋】
腹瀉排出未消化食物,是胃腸虛寒的表現,即使有表證也不可誤汗,嚴重者可能導致虛脫。正如鄭氏所言,誤汗不僅腹脹,更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凡腹痛、嘔吐、腹瀉等症,嚴禁發汗。

十六、傷寒腹瀉,一日十餘次,脈象反而強勁有力者,預後不良。

【鄭論】
腹瀉的脈象多微細,若反見強勁之脈,是脈證不符,邪盛正虛,難以救治。

【闡釋】
腹瀉頻繁,正氣已虛,脈應沈微弱,但若反見強勁之脈,説明邪氣強盛,治療難以起效,預後凶險。

十七、腹瀉伴有輕微發熱、口渴,而脈象弱者,可自愈。
腹瀉脈數且口渴者,亦可自愈;若未痊癒,則可能便膿血,因裏有餘熱。
腹瀉脈數,微熱汗出,可自愈;若脈轉緊,則為未解。

【鄭論】
腹瀉可由脈象判斷病情:脈弱且口渴是裏寒,寒邪下洩導致津液不足,故口渴;微熱表示陰證得陽氣,故自愈。
脈數且口渴是裏熱,熱邪下行傷津,故口渴;脈證相符,故自愈;若未愈而便膿血,則是餘熱未清。
腹瀉脈數,微熱汗出,説明氣機通暢,可能自愈;若脈轉緊,則寒邪未除,病情未解。

【闡釋】
本條分三部分解釋:

  1. 陰盛腹瀉將癒:微熱口渴、脈弱,説明陽氣漸復,可自愈。
  2. 陽復自癒或過度:脈數口渴,裏熱已退可自愈;若未癒,則熱邪未盡,可能便膿血。
  3. 陰盛腹瀉未解:脈數微熱汗出者可自愈;若脈緊,則寒邪仍在,未解。
    鄭氏解釋簡明扼要,無需贅述。

(計十法)

一、腹瀉時,寸脈反浮數,尺脈澀者,必便膿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