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九 (10)
傷寒恆論卷九 (10)
1. 傷寒恆論卷九
二十六、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原文300
【鄭論】,按欲臥而轉至不得臥,陰陽不交甚已,又加以煩躁自利,安得不死?
【闡釋】,脈微、細、沉,但欲臥,是少陰本證。汗出不煩是陽氣外亡,自欲吐為陰邪上逆。蓋至此未為死證,當急用四逆、白通回陽以救之。若失此不治,至五六日,如鄭氏所釋:「陰陽不交甚已,又加以煩躁自利,安得不死?」此即陽虛已脫,陰盛轉加,陰陽離絕而死矣。
二十七、少陰負趺陽者(脈小於趺陽脈。少陰即太谿脈,趺陽即衝陽脈。少陰負趺陽,謂太谿脈小於趺陽脈),為順也。原文362後段
【鄭論】,按少陰為水臟,趺陽為土臟,今少陰負趺陽者,土足以制水,水即汜溢,得土以拌之,水有所歸,不至橫流為災,故為順也。
【闡釋】,少陰為腎經,屬水,其脈在太谿穴;趺陽為胃經,屬土,其脈在衝陽穴;少陰負趺陽,則脾胃的穀氣猶盛,其病雖危,而正氣仍可奮起抗邪,所以為順,亦即其病可以轉危為安。
凡外邪挾火而動之證,列於此篇,計十七法(據舒本校補)
一、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原文291
【鄭論】,按子醜寅,係少陰之旺時,凡病氣之衰,亦於旺時即解,此亦邪不勝正之說也。
【闡釋】,六經都有欲解時一條,一般都在該經主氣之時,得旺氣而解。本條不解於陰盛的時候,而獨解於陽生之時,即子醜寅時,(晨三至上午十時)是因陽長而陰消,陽進則陰退,正所謂陰得陽則解也。由是推之,少陰所重者在真陽,明矣。
二、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原文285
【鄭論】,按少陰為蟄藏之府,原不在發汗之例,當審其協火而動,與協水而動,二者之間,便得用藥之妙也。若協火而動,汗之則亡陰,協水而動,汗之則亡陽,不可不知。
【闡釋】,本條指出脈細、沉、數,是少陰裏證的脈象。細為血虛,沉為在裏,數脈與沉細並見,且不發熱,不能認數為熱而誤以汗解。鄭氏所論,明確可從。
三、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鄭論】,按少陰中風,果現何等病形,而只曰陽微陰浮者為欲愈,令人不解。況中風有閉、脫之不同,在少陰則為中藏之候,生死即在轉瞬之間,不得含糊立論也,恐有遺誤。
【闡釋】,本條少陰中風,僅言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而忽略證狀敍述。應脈證互參,則診斷才能正確。故鄭氏說:「中風有閉、脫之不同,在少陰則為中臟之候,生死即在轉瞬之間,不得含糊立論,恐有遺誤」。舒馳遠亦云:「外證云何?若不挈明外證,奚從辨之」,亦對此持懷疑態度。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九》:
- 少陰病:若患者脈象微弱、細小且沈,嗜睡但無法深眠,出汗卻不覺煩躁,自發性想吐。若持續五到六天後,出現腹瀉、極度煩躁且無法入睡的症狀,預後極差。
鄭論補充:從嗜睡發展到無法入睡,顯示陰陽嚴重失衡,加上煩躁和腹瀉,病勢危殆。
闡釋:初期脈象與嗜睡為少陰典型症狀,汗出無躁、欲吐是陽氣外散與陰邪上逆。此時若未及時以四逆湯等回陽救逆,後期出現陰陽離絕的症狀,則難以輓回。
- 少陰負趺陽脈(太谿脈弱於衝陽脈)屬吉兆。
鄭論補充:少陰屬水,趺陽屬土。土能制水,即使水濕泛濫,因土氣調控而不致失控,故為順證。
闡釋:少陰腎脈不足但趺陽胃脈尚強,表示脾胃功能仍能抗邪,病勢雖重但有轉機。
- 少陰病欲解時機:子時至寅時(深夜至清晨)是少陰經氣旺盛時段,此時正氣勝邪,病情易緩解。此因陽氣漸長而陰氣消退,符合「陰得陽則解」之理。
- 少陰病禁用發汗:脈象細沈而數,屬裏證。不應發汗,需分辨伴隨火熱或水寒之象。誤汗可能導致陰液耗損(火證)或陽氣暴脫(寒證)。
闡釋:沈細數脈非表熱,貿然發汗將加重病情。
- 少陰中風預後判斷:「脈陽微陰浮」被視為好轉徵兆,但原文未述具體症狀,易生誤判。
鄭論批評:中風有閉證(實邪內阻)、脫證(正氣潰散)之分,少陰中風屬危急重症,單憑脈象斷言過於草率。
(學者舒馳遠亦質疑:未列外證,如何辨識?)
全篇強調少陰病重在陽氣存亡,治療需即時回陽,並謹慎辨別脈證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