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六 (1)
傷寒恆論卷六 (1)
1. 傷寒恆論卷六
外邪已趨少陽,未離陽明,謂之少陽陽明,列於此篇,計八法(據舒本校補)。
一、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與〕小柴胡湯(主之)。原文229
【鄭論】,按大便溏,胃虛而不實也;小便自可,內無熱也;胸脅滿者,濁陰閉塞也;發潮熱者,陽氣浮也。此際正當溫中,又非柴胡湯所宜也。此條意著重在兩脅上,究其端倪,故以小柴胡湯主之。
【闡釋】,此節乃少陽陽明二陽合病。邪熱陷於大腸,故發潮熱;如胃家實,當大便鞭而小便數,今大便溏,小便自可,知非實熱之證。鄭氏謂:「大便溏、發潮熱等諸證,正當溫中,又非柴胡湯所宜」。當用理中湯加砂仁半夏治之。然就胸脅滿不去一證,仍宜從胸脅而達之外,可從轉樞而出。因陽明經病輕,少陽經病重,用小柴胡湯治少陽,解其主症。
白話文:
當外邪已經侵入少陽經,但還沒有離開陽明經,這就叫做少陽陽明合病,屬於本章所要討論的八種病症之一。
陽明病發作時,患者會出現潮熱、大便溏、小便正常,以及胸脅滿悶等症狀,可以使用小柴胡湯來治療。
二、陽明病,(而)脅下鞭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主之)。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也)**。**原文230
【鄭論】,按此證,乃陽明而兼少陽也。夫兩脅者,少陽之地界也。今兩脅鞭滿,是少陽氣機不舒之候,不大便者,胃實之徵,舌上白苔色者,寒也,嘔時而作,少陽喜嘔也。余意此證,可小柴胡內重加大黃,俾土木之氣舒則內暢,而津液通,胃氣自和,只用小柴胡湯而不用大黃,似不恰切。
【闡釋】,本條與前條亦少陽陽明二陽合病,較上節為重。前節係邪陷於大腸,此節係陷於胸胃之間。曰脅下鞭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正氣不得上升下降,故使不大便也。用小柴胡湯以轉其樞,則諸證自愈。但鄭氏則主「小柴胡湯重加大黃,俾土木之氣舒則內暢,而津液通,胃氣自和」,似較僅用小柴胡湯原方為對證。
白話文:
陽明病患者,如果兩側脅下脹滿、不排便還伴隨嘔吐,舌苔呈現白色,可以用小柴胡湯治療。上焦暢通,津液下行,胃氣和諧,患者會全身微微出汗而痊癒。
三、間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脾約以胃中之津液言。胃無津液,脾氣無以轉輸,故如窮約而不能舒展也。即是由於津液虧少而引起便秘。)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指腸胃中有熱邪積滯,)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煩實,大便難是也。
原文179
【鄭論】,按太陽之邪未盡,而傳至陽明,如桂枝湯加葛根之屬,與脾約湯之屬是也。正陽〔陽〕明者,太陽之邪傳至陽明,隨(躁)〔燥〕而化為熱邪,絕無一毫太陽寒氣,而胃獨受其邪,則為之正陽〔陽〕明,所云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是陽明之邪半入少陽地界,兩經之提綱病情互見,故為少陽陽明,如兩脅滿而不大便是也。
白話文:
簡單來說,病症可以分為太陽陽明、正陽明、少陽陽明三種。太陽陽明是指脾氣不足,導致腸胃津液缺乏,像是便秘的情況。正陽明則是腸胃積熱,像是胃脹、消化不良的現象。少陽陽明則是指發汗、排尿過多,且伴隨胃部燥熱,排便困難的症狀。
【闡釋】,此條採取問答形式,鄭氏所注分別說明三類陽明府證的成因和來路,較為全面。太陽陽明由於津虧,其證狀較輕;正陽陽明由於陽旺,不大便,內實滿痛,名胃家實,其證狀最重。少陽陽明由於誤治,其證狀較太陽陽明為重。三者病因雖有別,而皆熱盛於裏致腸胃成實,則理無二致。
附:少陽轉陽明二證(據舒本校補)
四、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煩實,大便難是也。原文179後段
【鄭論】,按此證,前已申明,茲不復敘(此條與上條第三小節重復,不識何故,為保存原書面貌,姑存之。)
白話文:
這段文字說明了三種陽明府證的成因和症狀。太陽陽明因津液不足而症狀較輕;正陽陽明因陽氣過盛而導致便秘、腹脹疼痛,症狀最嚴重,稱為胃家實;少陽陽明則因治療失誤而症狀比太陽陽明嚴重。雖然三者病因不同,但都因內熱盛而導致腸胃積實,治療原理是一樣的。另外,少陽轉陽明則是指發汗利尿後,胃部燥熱煩悶、便秘的症狀。
五、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陰,以法治之。原文97後段
【鄭論】,接此條,本有少陽證,故服柴胡湯已而口渴者,胃有熱而傷及津液也,仍以陽明口渴法治之。余細思口渴一證,有胃熱太甚,口臭氣粗,身熱汗出,渴飲冷者,仲師以人參白虎湯治之。有陽衰不能薰騰津液於上而亦口渴,但飲滾飲冷不同,仲師以回陽治之,如此用藥,方不誤人。
【闡釋】,本條明言「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鄭氏主以人參白虎湯治之,於理於法皆合。至有陽衰不能薰騰津液於上,而亦口渴,其非陽明證明甚,當屬少陰證之口渴,自當以回陽法治之。
白話文:
服用柴胡湯後,如果病人感到口渴,屬於陽明證,就應該依照陽明證的治療方法來處理。
附:太陰轉陽明一證(據舒本校補)
六、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係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鞭者,為陽明〔病〕也。原文187
【鄭論】,按緩脈,乃太陰之本象,此以為當發黃,吾甚不解。夫緩為胃氣,不主於病,取其兼見,方可論病。又曰:小便利者不發黃,全未見有胃家遏鬱病情,而獨曰小便利者不發黃,皆非正論。即謂太陰轉屬陽明,其脈必不得以緩論,即見大便鞭,當下之證,定有一翻先數日脈緩,後忽見實、大、洪、數之脈,乃為合法。
【闡釋】,自此以下三節,皆言陽明假實之證,亦即邪從三陰傳入陽明之證也。太陰病濕盛陽微,不能溫運,若寒濕瘀滯,身當發黃;如小便通利,濕從下泄,便不能發黃。但小便自利過多,則腸中水分漸乾,積至七八日而大便鞭者,則太陰轉成陽明證矣。如此解釋,則鄭氏之疑可以不疑矣。
白話文:
傷寒症狀中,脈搏浮緩,手腳溫暖,說明病症屬於太陰。太陰病症通常會導致身體發黃。但如果患者小便通暢,則不會發黃。如果病程發展到七八天,大便乾硬,就屬於陽明病症了。
附:少陰轉陽明一證(據舒本校補)
七、少陰病,六七日,腹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原文322
【鄭論】,按此病必是少陰協火而動之候,前數日所現定是滿盤少陰證形,迨延至六七日,積陰生內熱,邪遂從熱化矣。熱甚以致腹脹不大便,則邪已轉入陽明,若不急下之,則真陰有立亡之勢,故下之宜急也。
【闡釋】,鄭氏曰:「積陰生內熱,邪遂從熱化矣。熱甚以致腹脹,不大便,則邪已轉入陽明」。腹脹不大便者,必兼見舌苔乾燥,惡熱飲冷,方為實證。實則此乃少陰化熱太過,火傷中土之證也。急下以救中土,土壞則生機立竭矣。非用大承氣急下,安能救其危哉!
白話文:
少陰病症持續六到七天,出現腹部脹滿,無法排便的情況,應立即服用大承氣湯治療。這種情況表示少陰病症發展到了陽明,如果不迅速治療,就會危及生命。
附:厥陰轉陽明一證(據舒本校補)
八、下利譫語者,有(躁)〔燥〕屎〔也〕,宜小承氣湯。原文374
【鄭論】,按譫語多緣內有(躁)〔燥〕屎,茲何又稱下利譫語?
若下利而譫語,必非實證,必非下證。然譫語亦有似是而非處,學者務當細求,苟下利而譫語,其人有神,脈大而實,口渴、舌乾、飲冷,此為協熱而下利,皆在可下之例;若其人下利譫語,身重無神,舌潤不渴,脈微,又當溫腎扶陽,不得以譫語而盡為熱證,亦不得盡為可下之證也。
又按此條,大約為裏虛夾(躁)〔燥〕,而有(躁)〔燥〕屎結於中者言之也。余意當於溫補劑中,加大黃逐之,庶為妥切。
白話文:
下痢神志不清的人,如果大便乾燥,可以用小承氣湯治療。但下痢神志不清不一定都是實證或下證,需要仔細觀察。如果患者精神尚好,脈搏有力,口渴舌乾,喜歡喝冷飲,這是由於內熱導致下痢,可以服用瀉藥。如果患者體重下降、精神萎靡、舌頭濕潤不渴、脈搏微弱,則需要溫補腎陽,不能單純因為神志不清就認為是熱證,也不能一味地使用瀉藥。這段文字所指的大概是裡虛夾燥,導致燥屎積聚在體內的情況。我的意見是在溫補藥中加入大黃,促進排泄,效果可能更好。
【闡釋】,下利而譫語,有陽虛、陰虛之別,陽證者為協熱而下利,治以小承氣湯。若陰證下利譫語,無神不渴,脈微,法當溫腎扶陽,治以附子理中湯加補腎藥味。故鄭氏曰:「不得以譫語而盡為熱證,亦不得盡為可下之證也」,自當辨證施治,方為恰當。又按此條,大約為裏虛夾燥,鄭氏於溫補劑中,加大黃逐之,法可遵從。
白話文:
【闡釋】
當一個人腹瀉並且神志不清(譫語),需要區分是陽虛還是陰虛。陽虛者是指由於陽氣不足導致的熱邪入侵,而引起腹瀉。這種情況,應該使用小承氣湯治療。
如果腹瀉並神志不清,但精神萎靡、口渴不渴、脈象微弱,則屬陰虛證。這種情況需要溫補腎陽,用附子理中湯加補腎藥物治療。
因此,鄭氏說:「不能因為神志不清就一概而論地認為是熱證,也不能一概而論地認為可以瀉下。」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辨證施治,這樣才是恰當的。
此外,根據這條內容,患者可能屬於內虛夾燥。鄭氏在溫補藥物中加入大黃,以瀉下燥邪,這種做法是可以遵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