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七 (14)
傷寒恆論卷七 (14)
1. 傷寒恆論卷七
胃燥之證,輕則小承氣,重則調胃承氣,最重則為大承氣。血熱之證。輕則刺期門,重則桃核承氣,尤重者抵當湯,隨證施治可也。
計三法(據舒本校補)
一、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鞕,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這裏的「寒」字作「邪」字解,即胸中邪氣阻滯的意思。凡痰涎宿食等都屬於邪的範圍。),當吐之,宜瓜蒂散。(諸亡血家不可與瓜蒂散)原文166
【鄭論】,按此條頭項既不強痛,又無惡寒、惡風情狀,何得如桂枝證,此皆不經之論。應當云寸脈微浮,胸中痞鞕,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胸有寒也,後人即按胸有寒結治之,何等直切,此病亦不在可吐之例,至亡血家更不在吐之例也
【闡釋】,本條鄭氏持否定意見。筆者認為病如桂枝證,即有發熱汗出,但頭不痛、項不強,則非表證。寸脈微浮,主病在上,胸中痞鞕,是痰涎壅塞於膈上,阻礙氣機,痰隨氣逆,所以上衝咽喉不得息。這是正氣驅邪外出所反應的證狀,所以治療採取因勢利導的方法,用瓜蒂散湧吐,此即《經》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的治則。
汗、吐、下是攻病的三個大法,病在膈上就當使用吐法,吐法取效簡捷,能直接將病邪傾吐而出。但在《傷寒論》中,吐法的方證俱備者只此一條。方治後又垂戒云:「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教人慎重之意耳。
瓜蒂散方(校補)
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一分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渣,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瓜蒂味極苦,性升而催吐;赤小豆味苦酸,功能利水消腫。兩藥配合,有酸苦湧泄之功。香豉輕清宣洩,更能加強湧吐之力。本方力猛,過吐恐傷胃氣,所以體虛或失血的人應該慎用。後世推廣用於膈上痰積、食積、以及卒中痰迷,涎痰雍盛。吐之即愈。
二、病人有寒,復(更也,言誤也。)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原文89
【鄭論】,按病人既有寒飲而發其汗,汗則亡陽,胃陽既亡,胃中之冷更甚,必吐蛔者,蛔不安於內也。
【闡釋】,裏寒之人,雖有表證,仍當先溫其裏,否則表證雖除,裏寒轉甚,胃中冷而吐蛔矣。本條未出方治。《金鑒》說;「宜理中湯送服烏梅丸可也」。與病情頗為切合。
三、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下〕滿而煩,饑〔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原文355
白話文:
胃燥的症狀,輕微時用小承氣湯,嚴重時用調胃承氣湯,最嚴重則用大承氣湯。血熱的症狀,輕微時針刺期門穴,嚴重時用桃核承氣湯,更嚴重則用抵當湯,需根據症狀治療。
總計三種治療方法(根據舒本校訂補充):
第一條:症狀類似桂枝湯證,但頭不痛、頸部不僵硬,寸脈輕微浮起,胸中感覺脹硬堵塞,氣往上衝到咽喉,呼吸不暢,這是因為胸中有邪氣阻滯(「寒」指邪氣,包括痰涎或宿食等),應該用催吐法治療,適合使用瓜蒂散。(失血體虛者不可用瓜蒂散)
鄭論認為,此條文提到頭頸既不痛也不僵硬,又沒有怕冷怕風的症狀,怎麼會像桂枝湯證?論述不夠嚴謹。應直接說寸脈微浮、胸中脹硬、氣衝咽喉致呼吸不暢,是胸中有寒邪結滯,後人按胸中寒結治療即可。此病本不適用吐法,失血體虛者更不能催吐。
闡釋指出,本條鄭氏持反對意見。但認為發熱出汗卻無頭痛頸僵,非表證。寸脈浮主病在上,胸中脹硬是痰涎阻塞膈上,氣逆上衝導致呼吸不暢,屬正氣驅邪的表現。治療應順勢催吐,即《內經》「病在上者因而越之」的原則。吐法雖效捷,但《傷寒論》僅此一條詳述,並警示失血體虛者禁用,強調謹慎。
瓜蒂散方:
瓜蒂(炒黃)與赤小豆等分,分別搗碎過篩後混合。取一錢匕(約1.5克),加香豉一合用熱水煮成稀糊,去渣後調藥末溫服。不吐則稍增量,吐出即停。失血體虛者禁用。
方解:瓜蒂極苦能催吐,赤小豆酸苦利水,合用加強湧吐效果;香豉助藥力上浮。此方猛峻,體虛者慎用,後世擴展用於痰積、食積或中風痰壅。
第二條:病人原有寒證,誤發汗後胃中虛冷,可能吐出蛔蟲。
鄭論指出,有寒飲者誤汗會亡陽,胃寒加重致蛔蟲不安而吐出。
闡釋認為,裏寒者即便有表證也應先溫裏,誤汗雖解表卻加重裏寒。未出治方,但《金鑒》建議理中湯配烏梅丸。
第三條:病人手腳冰冷,脈忽緊,是邪氣結於胸中。心下脹滿煩悶,雖餓卻吃不下,病位在胸中,應催吐,適用瓜蒂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