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欽安

《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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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恆論卷七 (11)

1. 傷寒恆論卷七

鄭氏曰:「有食可下,無食斷乎不可」。縱有宿食,亦宜溫下之,用附子理中湯加砂仁、雞內金、大黃,中病即止,豈有下利而反用大承氣湯下之之理?

八、三陽合病(即太陽、少陽、陽明三經同時發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原文268

【鄭論】,按三陽同病,陽邪盛已。關上浮大,胃邪熾也,欲眠睡者,熱甚神昏也;閉目汗出,內熱之驗也。雖然,不可不詳辨之,其中實實虛虛,千變萬化,實難窺測。有名為三陽,卻非三陽,此則專為三陽說法,若係由內出外之熱,有似此三陽者,余亦詳而驗之,但其人舌無苔而潤,口不渴者,余即不按三陽法治之,專主回陽,屢試屢效。

【闡釋】,三陽病均屬熱證,三陽合病則邪熱尤盛,因高熱而神昏欲眠睡,不惡寒而惡熱也,與寒中少陰,但欲寐者,其人惡寒,脈必沉而微細者顯然不同;目合則汗,是由於陽熱太甚,則陰不內守。鄭氏說:「若係由內出外之熱,有似此三陽者,余亦詳而驗之,但其人舌無苔而潤,口不渴者,余即不按三陽法治之,專主回陽」。此鄭氏示人辨證宜細心求之,雖未列出治療方劑,總不出四逆、白通之類大劑回陽。

九、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頞)〔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原文219

【鄭論】,按三陽合病,必有三陽實據可憑,此則所現,純陰居十八,僅有腹滿譫語似陽明,余故細辨之者,何也?陽主身輕,陰主沉重,陽主開而陰主闔;口之不仁,陰也;身重難以轉側,陰也;面垢、遺尿,腎氣不納,陰也。

果係三陽表邪,汗之則解,何至腹滿譫語;果係三陽裏實,下之則解,何至(頞)〔額〕汗出,而手足逆冷?學者務於未汗下時,詳其舌之潤與不潤,舌之燥與不燥,口氣之粗與不粗,口之渴與不渴,飲之喜冷喜熱,二便之利與不利,而三陽合病之真假自得矣。原文所論之病象,大有可疑,故詳辨之。

【闡釋】,鄭氏之詳辨陰證、陽證,可為後學準繩,筆者從之,無贅言也。

計四法(據舒本校補)

一、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不斷之意)正赤者,陽氣(拂)〔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出)不徹,不足言陽氣(拂)〔怫〕鬱不得越(發、散之意),當汗不汗,其人(煩燥)〔躁煩〕,不知痛外,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而)不徹(之)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原文48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七

鄭氏認為:「如果有食物積滯可以服用藥物瀉下,但沒有食物積滯就絕對不能使用瀉下藥物」。即使有宿食,也應該溫和地瀉下,可以使用附子理中湯加砂仁、雞內金、大黃,疾病痊癒就停止用藥,怎麼會有腹瀉卻反而使用大承氣湯瀉下的道理呢?

八、三陽合病(即太陽、少陽、陽明三經同時發病),脈浮大,關脈充實有力,病人只想睡覺,閉上眼睛就會出汗。

鄭氏的論述:分析三陽同病,陽邪已經很盛。關脈充實有力,表示胃部邪氣旺盛;想睡覺是熱邪太盛導致神志昏迷;閉眼出汗,是內熱的表現。雖然如此,仍不可不仔細辨別,其中虛實變化多端,難以預測。名為三陽,卻未必是真正的三陽,這只是針對三陽病的論述,如果屬於由內而外的熱邪,類似三陽合病的症狀,我也會詳細驗證。但如果病人舌苔少而舌頭潤澤,不口渴,我就不會按照三陽合病的方法治療,而是專注於回陽救逆,屢試屢效。

闡釋:三陽病都是熱證,三陽合病則邪熱更加旺盛,因為高熱而神志昏迷想睡覺,不惡寒而惡熱,這與寒邪侵犯少陰經,只想睡覺,但病人惡寒,脈象沉細的情況明顯不同;閉眼出汗,是因為陽熱太盛,陰氣不能內守。鄭氏說:「如果屬於由內而外的熱邪,類似三陽合病的症狀,我也會詳細驗證。但如果病人舌苔少而舌頭潤澤,不口渴,我就不會按照三陽合病的方法治療,而是專注於回陽救逆」。這說明鄭氏告誡人們辨證要細心,雖然沒有列出具體的治療方劑,但總不外乎四逆湯、白通湯之類的大劑回陽藥。

九、三陽合病,腹部脹滿,身體沉重,難以翻身,嘴唇麻木,臉色晦暗,神志不清,遺尿。發汗則神志不清加重,瀉下則額頭出汗,手腳冰冷,如果自汗出,則用白虎湯治療。

鄭氏的論述:分析三陽合病,必然有三陽的確實證據可以憑藉,但這裏所呈現的症狀,陰證佔了十八種,只有腹部脹滿、神志不清類似陽明病,所以我才仔細辨別,這是為什麼呢?陽氣主導身體輕盈,陰氣主導身體沉重;陽氣主導開展,陰氣主導閉合;嘴唇麻木是陰證;身體沉重難以翻身是陰證;臉色晦暗、遺尿,是腎氣不足的陰證。

如果真是三陽表邪,發汗就能解表,何至於腹部脹滿、神志不清;如果真是三陽裏實,瀉下就能解決,何至於額頭出汗,手腳冰冷?學習者務必在發汗瀉下之前,仔細觀察舌頭的潤澤與否,舌苔的乾濕,口氣的粗細,口渴與否,喝水喜歡冷的還是熱的,大小便是否通暢,這樣就能判斷三陽合病的真偽了。原文所論述的病症,有很多值得懷疑的地方,所以我仔細辨別。

闡釋:鄭氏對陰證、陽證的仔細辨別,可以作為後學的準則,我遵從他的說法,不再贅述。

計四法(據舒本校補)

一、二陽並病,太陽經初次得病時,發汗治療,汗先出來但未能完全透達,因此轉屬陽明經,接著又自發微汗,不惡寒。如果太陽病證沒有好轉,不能瀉下,瀉下是逆治,這樣可以少量發汗。如果面色紅赤持續不斷,是陽氣鬱結在表,應該解表發汗。如果發汗不透,不足以說明陽氣鬱結不能發散,應該發汗但汗出不足,病人煩躁不安,不知道疼痛在身體的哪個部位,時而腹部,時而四肢,按壓也查不出原因,病人氣短只能坐著,這是因為汗出不透的原因,再發汗就能痊癒。怎麼知道汗出不透呢?通過脈象澀滯就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