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三 傷寒變證 (20)
卷之三 傷寒變證 (20)
1. 戰振慄
(合參《準繩》、《金鑑》)
戰,身抖聳動也。振,亦聳動,比戰稍輕也。慄,心內發抖也。振輕而戰重,戰外而慄內也。
_邵評:_戰者,身體抖搖不定,如交戰之象,有形外見也。振則一身振搖,比戰似輕,亦有形可見也。慄則無形外見,但心內凜凜,似痙而抖,比戰振較為邪重耳。
戰為正氣勝,故正與邪爭,爭則股慄而戰矣。振為正氣虛衰,則不能爭,故止於振聳耳。慄亦正衰邪勝,不能外戰而內慄也。總之,戰為正氣勝,而慄為邪氣勝。振為正氣衰,而戰為邪氣衰也。三者皆邪正相交,故爭也。
_邵評:_正氣未虛而能勝邪,邪正交爭則為戰,戰則邪從汗而解矣。振為正氣虛弱,不能與邪相爭,故不作戰而但振搖耳。慄為正氣虛弱,邪氣正盛,正虛不能勝邪,故不能外戰而內慄也。總之,正勝邪衰則戰而邪達。振則正氣虛而邪氣亦不盛,故不作戰而但振搖,邪不能外解耳。慄為正衰邪旺,正不勝邪,邪氣內擾,正不與邪爭,但心內凜凜而發抖也。
此症若生於三法之前,乃邪衰正復之兆,欲作戰慄,汗出而解也。當靜候其戰汗,不可遽投湯藥。若生於三法之後,則為氣血兩虛,不能榮養筋骨,故為之振搖,不能主持也。當大補氣血,人參養榮湯主之。身搖不得眠,十味溫膽湯(膽虛而挾痰飲,通補兼施治之)倍人參。
_邵評:_三法者,汗吐下也。三法之前,正氣未傷,與邪爭勝,邪不勝正,則周身發戰,戰則汗出,邪氣從汗而外解也。發戰之時,宜安舒靜臥,不可擾亂投藥,以阻其邪出於機。若汗吐下之後,正氣已虛,不能送邪外出,營血衰耗,不能滋養筋脈,故但振振動搖,無以自主,而不能作戰也,宜補氣養營治之。
白話文:
【戰振慄】
"戰",指的是身體的顫抖與抖動。"振",同樣是顫抖,但比"戰"的程度要輕一些。"慄",則是心裡頭產生的抖動感覺。"振"的震顫較輕,而"戰"的震顫較重,"戰"是外在表現,而"慄"則是內心的反應。
邵評:戰,是指身體搖晃不定,就像兩軍交戰的樣子,這種現象是可以看得到的。而"振",則是全身的震顫,比"戰"稍微輕微些,也是可以看得到的。"慄",則是無法從外觀察到的,只是心裡頭感到驚懼,像抽搐般地抖動,比"戰"和"振"更顯得邪氣深重。
當正氣佔優勢時,就會與邪氣對抗,這就是所謂的"戰"。而"振",則是正氣虛弱衰退,無法與邪氣對抗,所以僅止於震顫。"慄",同樣是正氣衰弱,邪氣佔優,無法在外對抗邪氣,轉而內心恐懼。總的來說,"戰"是正氣佔優,而"慄"是邪氣佔優。"振"代表正氣衰弱,而"戰"表示邪氣衰弱。三種情況都是正邪交戰的結果。
邵評:當正氣尚未虛弱,能壓制邪氣,邪氣與正氣交戰,那就是"戰",戰後邪氣會隨汗水排出體外。"振",是正氣虛弱,無法與邪氣對抗,所以只會出現震顫。"慄",是正氣虛弱,邪氣旺盛,正氣無法壓制邪氣,所以無法在外對抗邪氣,只能在內心恐懼。總結來說,當正氣佔優,邪氣衰弱,就會發生"戰",邪氣就能被驅除。"振",則是正氣虛弱,邪氣也不強烈,所以不會發生"戰",只是震顫,邪氣無法被排出。"慄",是正氣衰弱,邪氣旺盛,正氣無法壓制邪氣,邪氣在內擾亂,正氣不與邪氣對抗,只會在內心產生恐懼。
如果這種症狀出現在治療方法之前,那是邪氣衰退,正氣恢復的徵兆,即將產生"戰慄",汗出後邪氣就會被清除。應靜待戰汗的出現,不可急著服用藥物。如果這種症狀出現在治療方法之後,那就是氣血雙虛,無法滋養筋骨,因此產生震顫,無法控制自己。應該大力補充氣血,用人參養榮湯來治療。如果身體搖晃無法入眠,可以使用十味溫膽湯(膽虛而夾帶痰飲,同時補益和治療)加倍使用人參。
邵評:治療方法,指的是出汗、催吐和瀉下。在這些治療方法之前,正氣尚未受損,與邪氣對抗,邪氣不敵正氣,全身就會開始顫抖,顫抖後汗水會排出,邪氣也會隨汗液排出體外。當出現顫抖時,應該安靜地躺下,不要隨意服藥,以免幹擾邪氣排出的過程。如果在出汗、催吐或瀉下之後,正氣已經虛弱,無法將邪氣驅逐出體外,營血衰竭,無法滋養筋脈,因此只會不斷震顫,無法控制自己,無法產生顫抖。這種情況下,應該補充氣血和滋養營血來治療。
2. 筋惕肉瞤(參《準繩》)
此症皆因發汗太過,邪熱未解,血氣已傷,筋肉失養所致。宜大補氣血,人參養榮湯之類。
_邵評:_惕,抽掣也。瞤,跳動也。筋惕肉瞤,因血液虧少,熱邪內伏,筋肉無液滋養。熱入陰中而燔灼,致筋抽而肉跳,乃虛候也。故治以大補氣血之法。
若未經過表,由其人素稟血少,邪熱傳於血脈之中,火性動惕而然。當作血虛火燥生風治,宜加味逍遙散去柴胡、白朮,加生地、滁菊、鉤藤。此條參《西塘感證》。
_邵評:_未經表汗而筋抽肉跳,由其人素稟血虛,不待汗而陰液已傷,邪熱入於陰分,陰虧火旺,血熱生風,故見此症。治以清營化邪、滋液熄風之法。與上條之汗後純虛不同。
若傷寒未經過汗,六七日經脈動惕(此內有燥屎,胃中熱極而經脈動惕,乃實證也),其肉不瞤、潮熱譫語、大便閉結、小便赤澀(內有實熱見症)、以手按臍旁硬痛(燥屎憑據),此有燥屎也,加味大柴胡湯下之(下其燥屎熱邪)。
_邵評:_此是實熱,與上之虛證大異。當合參之。
如傷寒十餘日,曾三四次發汗過多,遂變肉瞤身振、筋脈動惕,此因汗多傷其氣血(此純虛之候也),宜加味人參養榮湯主之。
_邵評:_傷寒日久不解,正氣已虛,又復發汗過多,陰血亦耗,氣血兩虛,筋肉失於滋養,而見瞤振動惕之症,宜大補氣血為治。
如汗後虛煩不得眠,筋惕肉瞤,此血虛兼火也,十味溫膽湯去五味,加柴、芍、川連。
_邵評:_汗後虛煩,肝膽有火,陰虧挾痰,故見不眠、惕瞤等症。宜用補虛化痰、兩和膽胃之法。
白話文:
這些症狀都是由於過度出汗,導致邪熱未能消解,血氣受損,筋肉失去應有的養分所引發。治療上應強調大補血氣,使用如人參養榮湯這類的藥方。
邵評:「惕」指的是抽搐,「瞤」則是跳動。筋惕肉瞤是由於血液不足,邪熱在體內潛伏,筋肉缺乏液體滋養。邪熱侵入陰分,造成筋肉抽搐與跳動,這是虛弱的表現。因此治療上要採用大補血氣的方法。
如果尚未發汗,但此人本身血量就較少,邪熱傳入血脈中,使火性興奮而導致筋惕肉瞤。應當視為血虛火燥生風的治療,可選擇加味逍遙散,去除柴胡、白朮,再加入生地、滁菊、鉤藤。參考自《西塘感證》。
_邵評:_未曾發汗就出現筋抽肉跳,是因為此人原本就血虛,不必等到發汗,陰液已經受到損傷。邪熱進入陰分,陰虧火旺,血熱生風,因而產生此症。治療上以清營化邪、滋液熄風為原則,與上述發汗後純粹虛弱的情況不同。
如果是傷寒未經發汗,約六七天後經脈開始抽搐(體內有燥屎,胃部熱氣極度,經脈抽搐,屬於實證),肌肉不會跳動,有潮熱、胡言亂語、大便祕結、小便赤黃且排尿困難(內有實熱的症狀)、用手按壓肚臍旁邊會感到硬且痛(燥屎的位置),這是體內有燥屎,應使用加味大柴胡湯來排出(排除燥屎及熱邪)。
_邵評:_這是實熱,與前面提到的虛證完全不同。應當綜合參考。
例如傷寒十多天,已多次過度發汗,隨後出現肌肉跳動、身體震顫、筋脈抽搐,這是因為大量出汗損傷了血氣(這完全是虛弱的表現),應該使用加味人參養榮湯來治療。
_邵評:_傷寒久久未愈,正氣已經虛弱,再加上過度發汗,陰血也耗盡,血氣雙虛,筋肉得不到充分滋養,出現跳動、震顫、抽搐的症狀,應該大力補充血氣。
像是發汗後虛弱煩躁無法入眠,伴有筋惕肉瞤,這是血虛加上火旺,可用十味溫膽湯去掉五味,再加入柴胡、芍葯、川連。
_邵評:_發汗後虛弱煩躁,肝膽有火,陰虧加上痰濕,所以出現失眠、抽搐等症狀。應該使用補虛祛痰、調和膽胃的方法。
3. 循衣摸床撮空
三者皆大虛之候,乃精神耗散,不能主持也。當以獨參湯、左歸飲大劑與之,每有獲生者。
_邵評:_循衣、摸床、撮空三症,多相因而見。由於陰虧熱盛,元神耗散,不能自主,虛則喜實之象。用獨參以補元神,左歸以壯腎水救之。此參《西塘感證》之法。
陽明熱極失治,致循衣、摸床、微喘直視,脈弦者生,脈澀者死。此屬陽明壞病。脈弦則迢迢而長,胃氣尚存,故可救以承氣,然亦危極矣。要知生者未必盡生,而脈澀斷無不死,下亦死,不下亦死也。述古。
_邵評:_陽明熱極,邪實於中,陰氣幾將涸竭,而見循衣、摸床、微喘直視之症,元神亦耗散無主矣。故必診其脈,如見弦象,尚有胃氣,用承氣下其實熱,以存一線之陰氣,希冀生機。若脈澀者,陰竭血耗,必死無疑。
太陽證火劫取汗,陽盛傷陰,而致循衣、摸床。陰若未竭,則小便利可生。陰若己竭,則小便不利,多死。參《金鑑》。
_邵評:_火劫陰傷,陽熱盛極,神被火迫而不守,致循衣、摸床。以小便之利不利,驗其陰氣之存亡,陰存則生,陰竭則死。
不便不食、不便能食
傷寒有不便而不食者,必須滋養,胃陰充溢,自然邪去便通而思食矣。如病勢盛,邪不即去,不食不妨也(邪未去,不食無礙)。
_邵評:_不便不食,胃液虧而有邪滯也。陰虧故不便,胃有邪故不食。治須滋養胃陰,陰液恢復,則邪自退矣。
傷寒有不便而能食者,致新推陳,倉廩滋益,自能通利,不便無憂也。
此二條出《西塘感證》。
_邵評:_不便能食,陰虧而胃無邪滯也。液虧則不便,胃無邪故能食。一味滋陰養液,陰液充足,大便自通。
百合、狐惑、陽毒、陰毒
按:百合、狐惑、陰毒、陽毒四症,其病脈症治,並詳於《金匱要略》三卷內。百合症,仲景論之最詳(百合症總是心肺二經之病,傷寒後及虛勞或見之),治法亦備。貞嘗留心於此,而遇斯症甚罕,故不敢述。
狐惑,蟲病也。狀似傷寒,或傷寒後變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毒盛於上,侵蝕於喉為惑,熱淫如惑亂之氣,感而生蜮也。毒偏在下,侵蝕於陰為狐,柔害幽隱如狐也)。面目乍白乍赤乍黑(內有毒氣往來,故乍白乍赤乍黑也),默默欲眠(熱濕之毒陷於陰也),惡聞食氣(濕毒蒸於胃也),蝕其喉則聲嘎(蝕於上部,謂緣肺管而上行,故聲嘎),甘草瀉心湯;蝕其肛則咽乾(蝕其下部,即蝕陰也,病在下而上衝,則咽乾也),苦參湯洗之,或雄黃熏之(甘草瀉心壯中氣而化濕熱,苦參、雄黃清燥殺蟲也)。
邵評:《金匱》注曰:看其上唇內有瘡如粟、唾血、心內懊憹痛,此蟲在上,食其五臟。下唇內生瘡者,其人不寤,此蟲食下部是也。
_又評:_狐惑即近時之疳證也。牙疳即惑,下疳即狐,說詳《金鑑》。
陰陽毒,考諸《金匱》,陽毒面赤,斑斑如錦文,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陰毒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_邵評:_毒者,邪蘊不解也。陰陽非指臟腑氣血,以面赤、喉痛、吐膿血,其邪著而在表者謂之陽,言此邪適中人之陽,而非極熱之謂也。面目青、身疼、咽痛、不吐膿血,其邪隱而在表之裡者謂之陰。言此邪適中人之陰,而非極寒之謂也。故俱用辛溫升散以發其邪,甘潤鹹寒以安其陰。陰毒去雄黃、蜀椒二物者,恐陰不可劫,而陰氣反受損也。五日邪氣尚淺,發之猶易,故可治。七日邪氣已深,發之則難,故不可治。
_按:_仲景所稱陰陽毒,乃感其異氣入陽經為陽毒,入陰經為陰毒。故於陽毒用蜀椒、雄黃之溫且猛者,以驅陽經之邪。而於陰毒反去蜀椒、雄黃,只用鱉甲、當歸、升麻、甘草等入陰以散邪,不取其溫烈也。若後人所述陰毒、陽毒,乃是極熱極寒之證,自應以極熱極寒方藥為治,不得執定仲景之方。
_邵評:_二症俱咽喉痛,以此症邪從口鼻而下入咽喉,故痛。甚至有心腹絞痛,大滿大脹,通身脈絡青紫暴出,手足指甲色如靛葉,口噤牙閉,心中煩悶而亂,死在旦夕。不必問其陰陽,但刺尺澤、委中二穴及手中十指脈絡暴出之處出血。如證輕者,用刮痧法,隨服紫金錠,或吐、或下、或汗出而愈。
_廉按:_尺澤穴,在臂彎橫紋筋骨罅中動脈。委中穴,在膝後橫紋動脈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