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三 傷寒變證 (16)
卷之三 傷寒變證 (16)
1. 痰飲兼寒
2. 痰飲兼火
嘔吐微渴(痰飲兼胃火,則口微渴),兼見咳嗽(痰火刑肺則咳),舌胎淡紅而鮮(胃津虧而有火)或帶微白者(微白者,痰也),此痰飲兼胃火也。溫膽湯,加枇杷葉(薑汁炒)、黑梔子(薑汁炒)。
_邵評:_和胃化痰,宣肺清熱,此方極效。
3. 胃中虛寒
納穀不受、時嘔涎沫、舌潤不渴、右關濡軟,此胃中虛寒也。六君子湯,加砂仁、乾薑。嘔涎沫者(飲也),加益智仁攝之(溫中攝飲)。吐痰飲者,加桂枝、姜皮(滌飲和中)和之。
_邵評:_寒邪格拒則不納,有寒飲則嘔涎沫,無熱則舌潤不渴。脈濡軟,胃虛也,故用補中化痰而溫散。
4. 熱傷胃津
暑熱之邪不解,的干胃中津液,舌紅鮮澤,口渴,食入即嘔,當戒腥油膩物,此熱傷胃津。用二陳湯去甘草,加釵斛、薑汁炒竹茹;或溫膽湯去枳實、甘草,加梔、豉、金斛。
_邵評:_濕熱暑疫之邪,入於陽明,胃中津液受傷,而嘔吐津虧,胃熱則舌鮮紅而口渴,故以和胃生津化痰為治。
5. 胃陰虛餒
6. 嘔吐不已
7. 胃氣虛寒
素有內寒之人(其人脾胃陽虛而中寒者),復感寒邪,當溫中散寒。若大發其汗,胃中谷氣化汗外達,則胃氣轉餒,蛔失穀氣以養,則不安而上逆。仲景云: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是也。故凡傷寒吐蛔,雖有大熱,忌用寒涼(病既是寒,寒則傷陽,故禁寒涼),乃大凶之兆。
急用理中湯(扶陽)去甘草,加椒梅(和肝化蟲)主之。蓋蛔聞甘而起,遇酸而伏(酸以和肝),見苦(苦以殺蟲)則安也。
蛔吐不止者死,吐蛔不能食者亦死(胃散中傷,木賊土敗,故死)。以上述古。
_邵評:_中陽虛而受寒,宜溫中散寒為治。反大汗之,則胃陽益傷,不能化穀氣以養蛔,則蛔上逆而從口出也。蓋陽虛而有寒邪,復發汗以傷其陽,則胃陽虛而胃中冷,故用椒梅理中法溫之。
8. 肝邪犯胃
按:吐蛔,仲景列於厥陰篇內,則為肝邪犯胃可知。凡傷寒,如見寒熱乾嘔、心胸格拒,或吐痰涎濁沫,或吐酸苦黃綠之水(木火升騰,濁陰上逆),或吐蛔下蛔,皆屬厥陰乘犯陽明。治宜泄肝和胃,如川連、桂枝、烏梅、川椒(炒黑)、生白芍、淡吳萸(淡水炒)、黃芩、茯苓(酸苦辛溫以泄肝和胃)。
_邵評:_厥陰屬肝木,為至陰之經。陰極則陽生,木中有相火。凡病邪傳入厥陰,深沉之至邪,每挾木火內燔,勢必順乘陽明而犯胃,傷耗陰津胃液,而見症如此。治宜泄厥陰以安陽明為法。
如泄肝和胃不效,乃胃中虛空若谷,客氣逆犯上衝。須鎮逆安胃,宜人參、茯苓、半夏、代赭石、炒川椒、烏梅肉、川楝子之類(酸苦泄肝,鎮逆安胃)。
9. 邪陷厥陰
凡傷寒暑濕溫熱之邪,上阻氣分則身熱耳聾,入於營分則舌絳神昏,治法當清解心營肺衛。如連翹、淡竹葉、滑石粉、川貝母、天竺黃、鮮菖蒲、淡竹茹、綠豆皮之類,以清上焦。若身熱不解、口渴胸痞、耳聾乾嘔、吐蛔拒納,此暑濕內蒸,其邪漸結厥陰之界,乃險證也(暑濕熱邪內陷厥陰、至陰之分,結閉不宣,蛔不安而上出,危險之證。急用苦辛開結達邪)。
宜川連、半夏、枳實、菖蒲、茯苓、黃芩、乾薑(苦辛以開痞結之邪),苦辛以開內結。
_邵評:_溫熱暑濕之邪,從口鼻吸受,始在上焦氣分,或漸入營,與傷寒見症不同,治法亦異。當宗河間三焦立法,分心營肺衛論治。上焦之邪不解,蔓延中下而入里,入里之後,可以治同傷寒。故治溫暑與傷寒,始異而終同也。惟藥味宜輕清宣泄上焦,滌痰化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