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三 傷寒變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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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傷寒變證 (9)

1. 痧症總論

痧子、疹子、瘄子,三者名異而同一類也。痧子有因天行時痧,毒氣流布,吸受其氣而發者,謂之時痧,恆發於小兒,且易傳染。其症身熱煩悶、咳嗆鼻塞、面目有水紅光、咽痛氣急、指尖時冷,所見皆肺經證。熱一二日見點者輕,三五日見點者重。見點要周身勻朗、色鮮潤、形高突、顆粒分明者為吉。

既出之後,一日三潮,潮則熱勢盛而煩躁加,逾時方退;三日共作九潮,痧已齊透,然後徐徐回退,此為順證。若初起壯熱無汗,煩躁神蒙,見點細碎平塌,其色晦滯淡白,模糊一片,既出不潮,倏然隱沒,亦有閉悶而不能發出者,此是大凶之兆,治亦無益。痧子發冬春二時者為多,夏秋亦間有之,此名正痧,即時痧也。

至於痧子,有紅、白二種。因吸受溫熱暑濕之邪而病,其邪初起在於肺衛,邪不外出,或有漸入心營,亦有入於陽明胃經者。用藥醫治,不外清營宣衛,開泄達邪。其邪仍從肺達,尋隙而出於肌表,發為疹子。由營分而出者色紅,由肺衛而出者色白,其從陽明胃達者則發斑。

此是時邪之出路,非天行之時毒,故不傳染,隨出隨沒,亦不潮作,並無抑悶陷閉之危候。治法亦同治痧之清透達邪,如一轍也。瘄子即是疹,不過因地異名耳。

又有一種白㾦,與痧疹不同,每見於長夏秋間暑濕伏邪之症。蓋暑必挾濕,為黏膩之邪。人病暑證及秋後伏暑晚發之證。病多流牽,遷延兩候、三候。邪未達而元氣受傷,肌膚髮出白瘄,色白點細,形如肌粟,摸之觸手而微癢。以燈照之,狀如水晶珠而明亮滋潤者吉。抓破微有水者,乃濕從外出也。

出無定期,熱勢壯則外見,熱勢緩則隱伏,甚至連發八九次。邪不達而身熱不退者,由其人元氣虧乏,不能化邪外出。故治白㾦與治痧疹亦異,疹宜提透,白㾦提透無益,當養正生津,清暑滲濕,使正氣充旺,則伏邪漸化,而熱得退。若白㾦之色,乾白如枯骨樣者,大凶之兆。

其人津枯氣竭,邪欲外出,元氣亦隨之外散,乃邪正並脫之候也。

2. 發黃

述古(濕熱俱甚則發黃)

陽明熱勝如橘黃,而明太陰濕勝如熏黃而晦。

_邵評:_發黃有因熱、因濕之不同。熱屬陽明,而色明亮者,陽黃也。濕屬太陰,而色晦暗者,陰黃也。故治發黃,當辨其濕熱陰陽之不同。

太陽蓄血亦發黃,但以小便不利為濕熱發黃,小便自利為蓄血發黃也。

_邵評:_蓄血有身黃一證,非蓄血必發黃也。此以發黃之小便不利,借證蓄血之小便自利,非以蓄血、發黃二證對勘也,其實以濕熱之小便不利,借證蓄血之小便自利耳。

_又評:_蓄血有身黃者,非發黃因於蓄血也,不可以濕熱發黃與蓄血發黃對列。蓋發黃因外則汗不得泄,內則小便不利,以致濕邪瘀熱,鬱而成黃,故濕熱發黃,小便不利。蓄血不在氣分,且小便自利,則內之濕邪瘀熱已得外泄,何能發黃?要知蓄血與發黃無並見之理,熱瘀膀胱,則為發黃,血結膀胱,則為蓄血。病之在氣在血、有形無形,截然相反。若果太陽發黃,用治蓄血之峻劑抵當湯服之,則前陰下血如泉而立斃。蓄血而亦言發黃,其誤非小,故特辨之。

蓄血發黃,脈沉細而結(蓄血為陰血結,則氣不流利,故脈沉細結)。濕熱發黃,脈浮滑而數(濕熱內蒸,邪在太陽而發黃,故脈浮滑數)。

_邵評:_此辨蓄血、濕熱發黃脈象之不同。

蓄血發黃,則小便利而清(蓄血在血分而內結,氣化流通,故小便清利)。濕熱發黃,則小便黃而濁(濕蒸熱瘀,氣機失宣,則小便黃濁)。

_邵評:_此以便之黃濁清利辨發黃、蓄血。

太陽失表,瘀熱在裡,表實無汗,小便不利,身體發黃者,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使黃從汗解也。

_邵評:_太陽失於發表,外無汗出,而內則小便不利,熱入於裡而不外越,謂之瘀熱。熱蒸發黃,此熱瘀而未實之證也。因其有表裡證,故用麻黃杏仁生薑發汗散表,赤豆、梓白皮連翹根之苦寒清熱而利水也。蓋發黃熱瘀而未實,故以發汗清利,雙解表裡為治。

陽明病,遍身無汗、但頭汗出、小便不利、渴欲飲水者,是熱不得越,瘀於裡而發黃也。茵陳蒿湯主之,使黃從下解。

_邵評:_此陽明濕熱發黃之證。但頭汗而身無汗,鬱熱上蒸而邪不外達也。小便不利,其熱又不得下泄,而又渴欲飲水,則熱之蓄於內者方熾,而濕之引於外者無己,濕與熱合,瘀郁不解,未能表達里通,勢必蒸發為黃矣。用茵陳蒿湯苦寒通泄,使內瘀之濕熱下趨,則黃從便出而下解也。此條《傷寒論》原文有腹滿一症,因邪不得外泄下通,鬱熱為黃,邪深入里而腹滿,為陽明熱實之證。故方中用大黃清濕而下里實也。

太陰病,小便不利,濕土為熱所蒸而發黃者,茵陳五苓散主之,使黃從小便而解。

_邵評:_太陰濕伏,不從小便而下泄,遏於內而蒸熱為黃,此太陰濕熱證也。用五苓散宣化膀胱之氣而利小便,加茵陳以清滲濕熱也。蓋太陰濕鬱蒸熱為黃,熱而未實,當宣其氣化,使邪從小便而解。

《瘟疫論》云:疫邪傳裡,熱在下焦,小便不利,邪無輸泄,經氣鬱滯,甚傳為疸,身目如金,宜茵陳蒿湯。若用茵陳五苓散,不但不能退黃,即小便亦難利。此乃胃家移熱,是以大黃有專功也。

_邵評:_瘟疫濕濁之邪傳入陽明,熱在中下二焦,結而成實,氣不宣通,鬱而為黃,此陽黃實熱。用茵陳蒿湯,下其熱實也。蓋疫邪熱入於裡,陽明胃家熱而成實,故用茵陳蒿湯下其熱實。與上條濕熱發黃,熱而未實者不同也。

傷寒身熱發黃,無表裡證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_邵評:_此陽明之經證,表無邪郁,里未成實,故曰無表裡證。乃身熱發黃,熱瘀陽明之經也,故但治以清熱。

凡發黃,熱多,脈必數、一身不痛,解毒為主;濕多,脈必緩、一身盡痛,滲濕為主。

_邵評:_熱盛陽明,蒸郁為黃,脈數而身不痛者,陽黃也,清熱解毒治之。太陰濕勝,滯氣為黃,脈緩身痛,濕入經絡而為陰黃,滲濕行氣主之。惟熱黃脈數屬陽明,濕黃脈緩屬太陰。

陽明發黃,熱多,二便俱秘(熱盛成實發黃),茵陳蒿湯。

_邵評:_此陽明熱實發黃之正法。

太陰發黃,濕多,小便不利(濕鬱發黃),茵陳五苓散。

_邵評:_此太陰濕鬱發黃之正法。

身熱發黃,無表裡證(瘀熱發黃),梔子柏皮湯

_邵評:_此陽明經瘀熱發黃之治法,方中宜再加澤蘭紅曲,以消瘀。以上論陽黃證。

發黃、汗出身冷(太陰陽虛,寒濕內伏)、脈沉遲(沉遲裡寒也)、小便不利(陽氣不化,故小便不利)、口不渴(陽虛無火,寒濕內伏,故口不渴)者,陰黃證也,五苓散加乾薑、茵陳(此名陰黃,當溫中陽以化寒濕)。二便俱利者,理中湯加茵陳(脾土虛寒而有濕,治以扶土溫中而滲濕)。

傷寒遇辰戌丑未年(屬土,有陰陽之分)、太陽太陰司天,醫用寒涼太過,往往有陰黃之證。脈沉遲、肢體冷而發黃者,宜理中湯加茵陳主之。小水不利,理中加二苓、官桂。嘔者,理中合二陳、生薑。若天久淫雨,濕令大行,又當理中合平胃為當,甚者加附子

_邵評:_寒水濕土當令之年,如其人陽氣本虛,偶受濕邪,醫者過用寒涼,傷其中陽,而成陰黃之證。所見脈症,俱是陰寒之象,與陽黃之熱實者大相徑庭。用理中湯加茵陳,溫運中陽而化濕也。陰寒甚者,當加附子以扶陽泄濁為治。若中陽虛弱,寒濕內伏,陽氣不得宣化,而小水不利,加苓桂以通陽利水。嘔者,胃虛有寒痰也,合二陳、生薑,以和其胃氣而化痰飲。惟久雨濕盛,陰濁之氣太甚,脾胃中土受找,故用理中溫運中宮,合平胃除濕化邪。此脾陽虛弱,寒濕內伏而成陰黃,治以溫中化濕為主。

脾絕似黃證,一身盡黃、寸口無脈、鼻中冷氣、搖頭直視、環口黧黑、形如煙煤,此脾家真氣絕,非發黃也。《第一書》云:膽氣絕則面黃,脾氣絕則身黃。此皆黃如土色,乾枯無神氣(精華外散,晦濁色枯,將死兆也)者也。

_邵評:_脾為陰土,黃者,土之本色也。脾陽衰乏,陽氣不運,故寸口無脈。陽微欲絕,則氣冷不溫。所見各症,純是一派陰濁用事。微陽將欲埋沒,脾之真氣告絕,土之本色,發露無餘而外現,故一身盡見黃色。此臟絕之證,與發黃之有外邪者各殊也。

《金鑑》云:環口黧黑冷汗者,陰黃死證也(黧黑冷汗,濁陰盛而傷陽,脾陽絕則死也)。身體枯燥如煙燻者,陽黃死證也(枯燥色晦如煙燻,火熱盛而灼耗陰津,陰液竭則死也)。

_邵評:_陰黃陽絕則死,陽黃陰絕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