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厥陰烏梅丸證
厥陰風木,生於腎水,而胎君火,水陰而火陽,陰勝則下寒,陽勝則上熱。風動火鬱,津液消亡,則生消渴。木性生髮,水寒土濕,生意抑遏,鬱怒衝擊,則心中疼痛。木賊土敗,脾陷則冒逆,故飢不欲食。食下脹滿不消,胃氣愈逆,是以吐蛔。下之陽亡脾敗,乙木陷泄,則下利不止也。
厥陰陰盛之極,則手足厥逆。厥而吐蛔,是謂蛔厥。傷寒脈緩而厥,至七八日,皮膚寒冷,其人躁擾無暫安之時者,此為臟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蟲。令病者有時安靜,有時煩亂,此為臟寒,不能安蛔,蛔蟲避寒就溫,上入胸膈,故生煩亂。蛔蟲得溫而安,須臾煩止。
及其得食,胃寒不消,氣逆作嘔,衝動蛔蟲,蛔蟲不安,是以又煩,頃則隨吐而出,故當自吐蛔。蛔厥者,宜烏梅丸,烏梅、桂枝,斂肝而疏木,乾薑、細辛,溫胃而降逆,人參補中而培土,當歸滋木而清風,椒、附,暖其寒水,連、柏,瀉其相火也。
烏梅丸,又主久利,九十八
烏梅(三百枚),細辛(二兩),乾薑(三兩五錢),人參(二兩),桂枝(二兩),當歸(一兩六錢),蜀椒(一兩四錢),附子(二兩),黃連(五兩六錢),黃柏(二兩)
研細,合勻,醋浸烏梅一宿,去核,用米五碗蓋之,蒸熟,去米,搗爛和藥,入蜜,臼中杵二千下,丸桐子大,食前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黏滑、臭穢諸物。
[厥陰烏梅丸證]
厥陰肝木生於腎水,並孕育心火。水屬陰而火屬陽,陰氣過盛則下半身寒冷,陽氣過盛則上半身發熱。若肝風擾動、火氣鬱結,導致津液耗損,便會產生消渴症狀。肝木本性應向上生長,若因腎水寒涼、脾胃濕滯而鬱阻,肝氣鬱怒衝擊,則會出現心窩疼痛。若肝木侵犯脾胃(土),導致脾氣下陷、胃氣上逆,便會感到飢餓卻無食慾,進食後腹脹難消,胃氣更加上逆,甚至吐出蛔蟲。若誤用瀉下法治療,陽氣衰亡、脾土敗壞,肝木下陷而疏洩過度,則會腹瀉不止。
厥陰病陰寒極盛時,會手腳冰冷。若四肢冰冷且嘔吐蛔蟲,稱為「蛔厥」。傷寒患者脈搏緩慢且四肢冰冷,持續七八天後全身皮膚寒涼,煩躁不安、無法靜止,這屬於「臟厥」,而非蛔厥。蛔厥患者通常會嘔吐蛔蟲,其症狀表現為時而安靜、時而煩躁,這是因為臟腑虛寒,蛔蟲無法安居,為避寒就溫而上竄至胸膈,故引發煩躁。當蛔蟲得溫而暫時安定,煩躁便會緩解。
然而進食後,因胃寒無法消化食物,胃氣上逆引發嘔吐,蛔蟲受擾動而不安,再次導致煩躁,不久後蛔蟲隨嘔吐而出,因此患者會自行吐出蛔蟲。治療蛔厥應使用「烏梅丸」:
- 烏梅、桂枝:收斂肝氣並疏通木鬱
- 乾薑、細辛:溫暖胃陽、降逆止嘔
- 人參:補益中氣、健運脾土
- 當歸:滋養肝血、平息風燥
- 蜀椒、附子:溫補下焦寒水
- 黃連、黃柏:清瀉相火
烏梅丸亦可治療長期腹瀉,方劑組成與製法如下:
烏梅(三百枚)、細辛(二兩)、乾薑(三兩五錢)、人參(二兩)、桂枝(二兩)、當歸(一兩六錢)、蜀椒(一兩四錢)、附子(二兩)、黃連(五兩六錢)、黃柏(二兩)。
將藥材研磨細粉混合均勻,烏梅以醋浸泡一夜後去核,鋪於五碗米上蒸熟,去米後搗爛與藥粉拌勻,加蜂蜜於臼中搗二千下,製成梧桐子大小的藥丸。飯前服用十丸,每日三次,可漸增至二十丸。忌食生冷、黏膩、腐臭等食物。
2厥熱勝復
手足逆冷,則名為厥,其所以厥者,以其陽上而不下,陰下而不上,不相順接之故也,不順則逆,故曰厥逆。蓋四肢秉氣於脾胃,脾冒者,陰陽升降之樞軸,脾升胃降,陰陽交濟,土氣溫和,故四肢不冷,脾胃虛敗,升降失職,腎水下陷,心火上逆,此陰陽分析,不相順接之由也。
厥陰肝木,水火之中氣,陰盛則從母氣而化寒,陽復則從子氣而化熱,心火既復則發熱,心火未復,則腎水方盛而為厥。諸凡四肢厥冷者,是寒水方旺之時,不可下之。他如虛損之家,陽虧陰盛,亦同此法也。
厥陰陰極陽生,陰極則厥,陽復則熱,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陰極而發厥者,此後陽復,必然發熱,及其發熱,則後必又厥,以陰陽之理,不能長勝而無復也。其前之厥深者,後之熱亦深,前之厥微者,後之熱亦微。方其厥之將終而熱之欲作,應當下之,以瀉未炎之火,而反發汗,以傷津血,必心火上炎,而口傷爛赤也。
陰勝發厥,原不可下,厥將罷而熱欲來,則又可下,不使寒熱迭發,勝復循環,以傷正氣也。
大抵陰盛而發厥者五日,則陽復而發熱者亦必五日,設至六日,必當復厥,其不厥者,則陰退而自愈,以厥證始終不過五日,今熱又五日,勝復相應,而不見再厥,是以知其必愈也。若發厥四日,熱反三日,後日發厥,復至五日,則其病為進,以其寒多熱少,陽氣退敗,故為病進也。若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寒少熱多,陽氣漸長,其病當愈。
陽長陰消,自是吉事,而陽長不可太過,若發熱四日,以至七日,而其熱不除者,是陽氣過長,熱甚之極,必鬱蒸陰分,而便膿血也。
厥熱勝復
手腳冰冷稱為「厥」,之所以會出現厥的症狀,是因為陽氣向上而不下行,陰氣向下而不上行,導致陰陽無法順暢交接。若不順暢就會逆亂,因此稱為「厥逆」。四肢的氣血來源於脾胃,脾胃是陰陽升降的樞紐,脾氣上升、胃氣下降,陰陽相互調和,中土之氣溫和,四肢就不會冰冷。若脾胃虛弱,升降功能失常,腎水下陷,心火上逆,此時陰陽分離,無法相互交接。
厥陰肝木處於水火之中,若陰氣盛則依附母氣(腎水)而化寒;若陽氣恢復則依附子氣(心火)而化熱。心火恢復就會發熱,心火未恢復時,腎水旺盛就會導致厥逆。凡是四肢冰冷時,代表寒水正盛,不可使用瀉下之法。其他如體質虛損者,陽氣不足、陰氣過盛,處理方法也相同。
厥陰經氣陰極則陽生,陰氣極盛時會出現厥逆,陽氣恢復則會發熱。傷寒初期幾天,陰氣極盛時出現厥逆,之後陽復必然發熱,然而發熱過後又會再次厥逆,這是因為陰陽互根,不可能長期單方面偏勝而不恢復。若厥逆嚴重,後續發熱也會嚴重;厥逆輕微,發熱也會輕微。當厥逆即將結束、發熱將要開始時,應使用瀉下法,以清除未來的火熱之勢,若誤用發汗法損傷津血,必會導致心火上炎,出現口舌生瘡潰爛的症狀。
陰氣過盛導致厥逆時,本不可瀉下;但若厥逆即將消退、熱象將起時,則可考慮瀉下,以防止寒熱交替發作、陰陽反覆勝復而耗傷正氣。
一般而言,陰盛厥逆若持續五天,陽復發熱也會持續五天。若到第六天仍未再次厥逆,表示陰氣消退、病情自愈,因為厥證病程通常不超過五天,如今發熱已五日,勝復相應且未再厥逆,故可推知病將痊癒。反之,若厥逆四日,發熱僅三日,之後再次厥逆至五日,則病情加重,因寒多熱少、陽氣衰退所致。若發熱四日,厥逆僅三日,之後又發熱四日,表示熱多寒少、陽氣漸長,病情應會好轉。
陽長陰消本是好事,但陽氣不可過度增長。若發熱持續四天甚至七天仍不退,表示陽氣過盛,熱極鬱蒸於陰分,可能導致便膿血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