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四 (1)

1急下三證

土勝之極,則成下證。若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是土燥而水虧,失期不下,水涸則死,當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若自利清水,其色純青,心下疼痛,口中乾燥者,是土燥水虧,傷及肝陰,當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若六七日後,腹脹而不大便者,是土燥水虧,傷及脾陰,當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也。

少陰病,水旺火熄,土敗人亡,故少陰宜負而陽明宜勝。但少陰不可太負,陽明不可太勝,太勝則燥土剋水,津液消亡,亦成死證,故當急下。此即陽明之急下三證也,以陽明而傷少陰,故病在陽明,亦在少陰,兩經並載,實非少陰本病也。

白話文

【急下三證】

當脾胃邪氣過盛到極點時,就會形成必須瀉下的病症。如果發病兩三天後,出現口乾咽燥的症狀,這是因為脾胃燥熱而耗傷津液,若不及時瀉下,津液枯竭便會致命,此時應緊急瀉下,適合使用大承氣湯。

如果病人腹瀉排出清水,且顏色純青(暗綠或深青),同時心窩處疼痛、口乾舌燥,這是脾胃燥熱傷及肝陰,必須立即瀉下,適用大承氣湯。

若發病六七天後,腹部脹滿卻無法排便,這是脾胃燥熱損傷脾陰,也應迅速瀉下,以大承氣湯治療。

少陰病屬腎陰虛寒、陽氣衰微,若脾土進一步衰敗,可能導致死亡,因此少陰之氣本該偏弱,而陽明之氣應當稍強。然而,少陰不可過度虛衰,陽明也不能過度亢盛,否則燥熱的脾胃會剋制腎水,使津液耗盡而死,此時也需緊急瀉下。這就是陽明病中必須迅速瀉下的三種證候,因為陽明邪氣損傷少陰,所以病症雖在陽明經,同時也影響少陰經,兩經病變並列記載,實際並非少陰的本質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