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濬

《傷寒瘟疫條辨》~ 卷六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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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37)

1. 攻劑類

按:攻積諸藥,如萊菔子、麥芽攻面積;六神麯、穀芽攻米積;山楂、阿魏攻肉積;陳皮、蘇葉攻魚蟹積;枳椇子攻酒積;當門子攻酒果積;甘遂、大戟攻水積;雄黃、膩粉攻涎積;礞石、蛤粉攻痰積;木香、檳榔、枳殼攻氣積;肉桂、乾漆、桃仁攻血積;三稜、莪朮、穿山甲、雞內金攻癥瘕;巴豆攻冷積;大黃、芒硝攻熱積。認證施藥,各從其類也。

又按:《內經》云:諸疼為實。此實字要參酌,不必虛實之實為實也。凡有痰水、寒熱、酒食、氣血之實邪,皆可言實。《內經》又曰:疼隨利減,則滌痰逐水,瀉熱祛寒,解酒消食,破氣攻血,皆可言利。邪氣去,正氣復,何虛之有?若真虛疼而無實邪,獨參湯可矣。有寒加附子,有熱加黃連,大便不通加酒炒大黃。總當斟酌輕重,隨證攻補,自得之矣。

白話文:

攻劑類藥物作用:

治療積滯的藥物,例如萊菔子、麥芽攻治面食積滯;六神曲、穀芽攻治米飯積滯;山楂、阿魏攻治肉類積滯;陳皮、蘇葉攻治魚蟹積滯;枳椇子攻治酒積;當歸子攻治酒果積滯;甘遂、大戟攻治水腫;雄黃、滑石攻治涎積;礞石、蛤粉攻治痰積;木香、檳榔、枳殼攻治氣積;肉桂、乾漆、桃仁攻治血積;三稜、莪朮、穿山甲、雞內金攻治癥瘕;巴豆攻治寒積;大黃、芒硝攻治熱積。 使用這些藥物時,需根據積滯的種類選擇相應的藥物。

另,《內經》說:「各種疼痛都是實證。」這裡的「實」字需要仔細推敲,並不一定是指虛實辨證中的「實」。凡是有痰、水、寒、熱、酒食、氣血等邪氣的積聚,都可以稱為「實」。《內經》又說:「疼痛隨著治療見效而減輕。」所以,不管是排除痰濁、瀉水、瀉熱、祛寒、消食、行氣、活血,只要能使邪氣排出,正氣恢復,都不存在虛證的問題。如果真的是虛證疼痛而沒有邪氣,單用參鬚湯即可。若兼有寒證則加附子,有熱證則加黃連,大便不通則加酒炒大黃。總之,要根據病情輕重,靈活運用攻補方法,就能達到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