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三 (27)

1卷三

不云死而云物故。可見其讀抵曰邸。亦是傳習之誤矣。但其號蛭曰抵掌。其義不可得而考。要之。方言讝語。不過虎謂於菟。腐鼠謂璞類也。嘗詳論中。掛誤若斯者。不壹而足。如彼痙作痙。轉矢氣作轉失氣。挾熱利作協熱利。本方作本云。小腹作少腹。傳寫一誤。而千載襲其失。

流傳既久。而耳目熟之。遂至復無一人容疑於其間者。可勝嘆哉。因詳辨之。以詔後昆。惟達觀者。方可與語。若夫屑屑於宋元注家之陋者。豈足與謀乎。豈足與謀乎。辛丑中秋之日。杏花園主人識。

抵當湯方

水蛭(熬),虻蟲(各三十個去翅足熬),桃仁(二十個去皮尖),大黃(三兩酒洗)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酒洗。成本。作酒浸。四味下。有為末二字。非也。千金外臺。亦無為末二字。)

柯琴曰。並取水陸之善取血者。以攻之。同氣相求。(淮南子。說山訓。虻散積血。)

〔百三十二〕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脈上。玉函。有其字。為上。外臺有此字。俱是。)

成無己曰。身黃脈沉結。小便不利者。胃熱發黃也。可與茵陳湯。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非胃中瘀熱。為熱結下焦而為畜血也。與抵當湯。以下畜血。

方有執曰。諦。審也。

錢潢曰。此以小便之利與不利。以別血證之是與非是也。身黃。遍身俱黃也。

〔百三十三〕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有熱下。玉函外臺。俱有而字。是。)

方有執曰。上條之方。變湯而為丸。名雖丸也。而猶煮湯焉。

正珍曰。此證也。輕於抵當湯一等。故無發狂如狂等證。唯滿而不硬。方亦為四分之一也。若傷寒有熱而小腹滿。小便不利者。五苓散證也。若身發黃者。茵陳蒿湯證也。今小便反利。故知其為血證也。

抵當丸方

水蛭(二十個熬),虻蟲(二十個去翅足熬),桃仁(二十五個去皮尖),大黃(三兩)

上四味。搗分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成本。作虻蟲二十個。桃仁二十個。全書分下有為字。四味下。千金並翼。有蜜和二字。)

證類本草曰。陶弘景雲。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

方有執曰。晬。音醉。晬時。周時也。

正珍曰。四味分量。宜與抵當湯同。猶理中湯丸。半夏散湯例。唯分為四丸。以用其一丸。此其別也已。

〔百三十四〕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若裡急也。

小便利。當作小便不利。病源傷寒悸候。引此文。小便利。作小便不利。宜從而改焉。小柴胡條云。心下悸。小便不利。真武條云。心下悸頭眩。又云。有水氣。茯苓甘草湯條云。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金匱云。食少飲多。水停心下。甚者則悸。合而考之。飲水多而悸者。

白話文

卷三

不說死亡而說物故,可見其讀「抵」為「邸」,也是傳習中的錯誤。但它將蛭稱為抵掌,其意義已無從考證。總之,方言中的謬誤,不過像老虎稱作「於菟」,腐鼠稱作「璞」之類而已。曾詳細討論中,類似這樣的錯誤不只一處。例如將「痙」寫作「痙」、「轉矢氣」寫作「轉失氣」、「挾熱利」寫作「協熱利」、「本方」寫作「本雲」、「小腹」寫作「少腹」等,傳抄中的一個錯誤,卻被後世沿襲千年。

流傳既久,人們耳濡目染,以至於沒有一個人對這些錯誤產生懷疑,實在令人嘆息。因此詳細辨正,以告知後人。只有見識廣博的人,才能與之談論此事。至於那些拘泥於宋元注家淺陋見解的人,又怎麼值得與之商議呢?不值得與之商議啊!辛醜年中秋之日,杏花園主人記。

抵當湯方
水蛭(熬)、虻蟲(各三十隻,去翅足熬)、桃仁(二十顆,去皮尖)、大黃(三兩,酒洗)。
以上四味藥,以五升水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若不下,再服。(「酒洗」,成本作「酒浸」。「四味」下,有「為末」二字,但這是錯誤的。千金方、外臺秘要皆無「為末」二字。)

柯琴說:此方選取水陸中善於取血的動物藥來攻病,以同類相求。(《淮南子·說山訓》中提到:虻蟲能消散鬱積的血。)

〔百三十二〕太陽病,身黃、脈沈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說明無瘀血。如果小便自利,且病人狂躁,則是瘀血的確證,用抵當湯主治。(《玉函》在「脈」上有「其」字,《外臺》在「為」上有「此」字,都是正確的。)

成無己說:身黃、脈沈結、小便不利,是胃熱發黃,可用茵陳湯治療。如果身黃、脈沈結、少腹硬、小便自利,且病人狂躁,則不是胃中瘀熱所致,而是下焦熱結蓄血,用抵當湯以下瘀血。

方有執說:「諦」是審慎之意。
錢潢說:此處以小便的利與不利,來判斷是否為瘀血證。身黃是指全身發黃。

〔百三十三〕傷寒有熱,少腹滿,本應小便不利,現在反而通利,說明有瘀血,應攻下治療,不可用其他藥物,宜用抵當丸。(「有熱」下,《玉函》《外臺》均有「而」字,是正確的。)

方有執說:上條的方子改湯為丸,雖名為丸,其實仍是煮湯服用。
正珍說:此證比抵當湯輕一等,因此沒有發狂或類似症狀,只是脹滿而不硬,藥方也減為四分之一。若傷寒有熱且小腹脹滿、小便不利,是五苓散證;若身黃,則是茵陳蒿湯證。如今小便反利,因此判定為瘀血證。

抵當丸方
水蛭(二十隻,熬)、虻蟲(二十隻,去翅足熬)、桃仁(二十五顆,去皮尖)、大黃(三兩)。
以上四味藥,搗碎分為四丸,以一升水煮一丸,取七合服用。一天之內應當下血,若無效則再服。(成本作「虻蟲二十隻、桃仁二十顆」,全書「分」下有「為」字。「四味」下,《千金》《翼方》均有「蜜和」二字。)

《證類本草》引陶弘景言:「晬時」即周時,指從今日早晨到明日早晨。
方有執說:「晬」音讀同「醉」,「晬時」即周時。
正珍說:四味藥的分量應與抵當湯相同,猶如理中湯與丸、半夏散與湯的例子。唯獨此方分為四丸,每次服用一丸,這是區別所在。

〔百三十四〕太陽病,若小便通利,因飲水過多,必會心下悸動;若小便短少,必會裡急。
「小便利」應作「小便不利」,《病源·傷寒悸候》引此文時作「小便不利」,應當據此改正。《小柴胡條》提到「心下悸、小便不利」,《真武條》提到「心下悸、頭眩」,又說「有水氣」。《茯苓甘草湯條》提到「厥而心下悸,應先治水」,《金匱》提到「食少飲多,水停心下,嚴重則悸」。綜合來看,飲水過多而心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