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纂要》~ 卷五 (5)
卷五 (5)
1. 周身名位骨
足外側大骨曰京骨。【束骨】釋骨曰小指。本節後曰束骨。【附屬】釋骨曰。外側近踝者曰附屬。類經曰。足面前後皆跗之屬。【跟】釋骨曰。兩踝後在踵者曰跟骨。圖翼曰。足根也。回春曰。足後曰跟。人鏡經曰。足掌後為跟。【三毛】人鏡經曰。大指爪甲之後。為三毛。
【聚毛】人鏡經曰。三毛後橫紋為聚毛。
【股】人鏡經曰。髀樞下股。一名胯股骨。為䯑䯖。說文曰。胯股也。金鑑曰。下身兩攴通稱也。俗名大腿小腿。【魚腹股】人鏡經曰。股下為魚腹股。【髀】人鏡經曰。魚腹股外為髀關。【髀關】人鏡經曰。伏兔後交文中。為髀關。【伏兔】人鏡經曰。髀之前膝上起肉為伏兔。
【膕】人鏡經曰。膝後曲處為膕。金鑑曰。膝屈俗名腿凹也。【腨】說文曰。腓腸也。至真要大論王注曰。䯒後軟肉處也。金鑑曰。鏡者下腿肚也。一名腓腸。俗名小腿肚。【然骨】釋骨曰。內踝下前起大骨。【覈】釋骨曰。跗內下為覈骨。一名核骨。圖翼曰。足大指本節後。
內側丹骨。醫學綱目曰。本節後約二寸。內踝前約三寸。如棗核。橫於足內踝赤白肉際者是也。【趾】金鑑曰。其數五。名為趾者。別於手也。
【蹠】人鏡經曰。大指下為蹠。【跽】人鏡經曰。蹠下為跽。【板】人鏡經曰。跽後為板。【蹄】釋名曰。蹄底也。足底也。回春曰。蹄底也。乃足之底。【足心】人鏡經曰。板後為足心。【足掌】人鏡經曰。足心後為足掌。【踵】釋名曰。踵鍾也。鍾聚也。上體之所鍾聚也。
金鑑曰。足下面。著於地之謂也。俗名腳底板。【膊】人鏡經曰。從肩解後之下為膊。【臑】人鏡經曰。膊下對腋為臑。金鑑曰。肩髆下內側對腋處高起耎白肉也。【臂】圖翼曰。肘之上下。皆名臂。一曰。自曲池以下為臂。金鑑曰。一名肱。俗名肐膊。說文曰。臂手上也。
人鏡經曰。臑下為股。一名臂。【腕】人鏡經曰。臂骨盡處為脘。金鑑曰。臂掌骨接交處。以其宛居。故名也。當外側之骨。名曰高骨。一名銳骨。亦名踝骨。馬氏曰。掌後高骨為壅骨。【掌骨】金鑑曰。掌者手之眾。指之本也。手之眾骨。名壅骨。【手背】金鑑曰。手背者。
手之表也。【岐骨】金鑑曰。凡骨之兩叉者。皆名岐骨。手足同。【虎口】人鏡經曰。岐骨前為虎口。【指】金鑑曰。指者。手指之骨也。第一大指。名巨指。第二名食指。第三中指。名將指。第四名無名指。第五為小指。圖翼曰。謂大指之次指。即食指也。足亦同。謂小指之次指。
即無名指也。足同。【爪甲】金鑑曰。爪甲者。指之甲也。足趾同。【腡】玉篇曰。腡手理也。
聖濟總錄曰。凡三百六十五骨也。天地相參。惟人至靈。其女人則無頂威骨。左洞右棚。乃初步等五骨止。三百六十骨。順骨之左為洞骨。順骨之右為棚骨。洞棚下中央為𩩲𩨗。直下為天樞骨。
白話文:
周身名位骨
腳踝外側的大骨稱為京骨。小指的骨頭稱為束骨,位於小指指節之後。腳踝外側靠近腳踝的骨頭稱為附屬骨。腳背前后的骨骼都屬於跗骨。腳踝後方,腳跟處的骨頭稱為跟骨,也就是腳跟。
大腳趾指甲後方的三個突起稱為三毛。三毛後方的橫紋稱為聚毛。
大腿骨,又稱胯骨,位於髖關節下方。俗稱大腿和小腿。股骨下方稱為魚腹股。魚腹股外側為髀關。髀關位於伏兔肌後方,股溝之中。伏兔肌位於大腿前側,膝蓋上方。
膝蓋後方彎曲處稱為膕窩。小腿後方的肌肉稱為腓腸肌,俗稱小腿肚。內踝下方前方突起的大骨稱為然骨。跗骨內下方為核骨,形似棗核,位於內踝前方約三寸,內踝赤白肉際之間。腳趾共有五個。
大腳趾下方稱為蹠。蹠下方稱為跽。跽後方稱為板。腳底稱為蹄。板後方稱為足心。足心後方稱為足掌。腳跟也稱為踵。腳底板也稱為踵。
從肩膀到肘關節後方下部的區域稱為膊。膊下方,靠近腋下的區域稱為臑。手臂從肘關節上下都稱為臂。從曲池穴以下稱為臂。俗稱胳膊。
臑下方稱為臂(這裡的臂指上臂)。手腕骨的末端稱為腕。腕部外側高起的骨頭稱為高骨、銳骨或踝骨。手掌後方的骨頭稱為壅骨。手掌的骨頭稱為掌骨。手背是手的背面。骨頭分叉的地方都稱為岐骨,手腳皆然。岐骨前方為虎口。手指共有五指,依次為大拇指(巨指)、食指、中指(將指)、無名指和小指。腳趾也同樣如此。指甲稱為爪甲。
人體共有三百六十五塊骨頭,天地相參,唯人至靈。女性則沒有頂威骨,只有左洞骨、右棚骨以及其他幾塊骨頭,共三百六十塊骨頭。順著骨頭的左側是洞骨,右側是棚骨。洞棚之下中央為𩩲𩨗,再往下是天樞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