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生集》~ 卷五 (7)
卷五 (7)
1. 產後諸證其源有三
方約之曰:產後之證多端,其源有三:曰血虛火動,曰敗血妄行,曰飲食過傷,何以明之?氣屬陽,血屬陰,產後去血過多,血虛火動,為煩躁發熱之類,一也。虛火上載,敗血妄行,為頭暈腹痛之類,二也。《經》云:少火生氣,壯火食氣。東垣云:火為元氣之賊。產後火傷元氣,脾胃虛弱,若飲食過傷,為痞滿泄滿之類,三也。
治法:血虛火動,則補之;敗血妄行,則散之;飲食過傷,則消之。但人元氣有虛實,疾病有淺深,治療有難易,又不可一概論也。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婦人新產後,有諸證之變現也。產後見證多端,仲景下三條,其大略也;約之一條,尤為切要,而產後犯之者眾。但云壯火食氣,產後火傷元氣,致脾胃虛弱,飲食過傷,為痞瀉證。夫產後之火,虛乎實乎,況痞滿泄瀉,亦不專主壯火為害也,立論不能無弊。
白話文:
方約之說:產後可能出現的症狀種類繁多,主要來源有三種情況:一是血虛導致火氣上升,二是舊血異常流動,三是飲食過量造成傷害。如何理解這點呢?氣是屬於陽性的,血是屬於陰性的,產後失血過多,血虛就可能引發火氣上升,產生煩躁、發熱等症狀,這是第一種情況。虛弱的火氣上升,舊血異常流動,會導致頭暈、腹痛等症狀,這是第二種情況。根據古籍記載:微火可以養生,強烈的火則會消耗氣力。李東垣曾說:火是身體元氣的大敵。產後如果火氣傷害了元氣,脾胃就會變得虛弱,如果再飲食過量,就會導致脹氣、腹瀉等症狀,這是第三種情況。
治療方法:如果是由於血虛導致火氣上升,就要進行滋補;如果是舊血異常流動,就要進行調理;如果是飲食過量造成傷害,就要幫助消化。但是人的元氣有強有弱,疾病有輕有重,治療難易程度也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慎齋評注:以上五條,敘述的是婦女產後可能會出現的各種症狀。產後的症狀種類繁多,張仲景列出了三種主要情況,方約之的一條概括更為關鍵,然而產後婦女往往容易犯這些錯誤。只提到強烈的火會消耗氣力,產後火氣傷害元氣,導致脾胃虛弱,飲食過量會導致脹氣和腹瀉。產後的火氣,究竟是虛還是實,況且脹氣和腹瀉,也不能單純歸咎於強烈的火氣所害,這種論述難免有缺陷。
2. 產戒
3. 產後戒食湯
孫真人曰:產後七日內,惡血未盡,不可服湯。候臍下塊散,乃進羊肉湯。有痛甚者,不在此例,候二三日消息,可服澤蘭丸。
白話文:
孫真人說:產後七天內,因為子宮裡的惡露尚未排乾淨,這段時間不適合服用藥湯。需等到肚臍下方的硬塊已經消散,這時可以開始喝羊肉湯補身。但若是疼痛非常嚴重的情況,則不在此限,需先觀察二至三天,如果情況仍未改善,可以服用澤蘭丸來調理。
4. 產後戒飲酒
《產寶》曰:才產不得與酒,緣酒引血,迸入四肢。產母臟腑方虛,不禁酒力,熱酒入腹,必致昏悶,不可多飲。時呷少許,可以避風邪,養氣血,下惡露,行乳汁也。
白話文:
根據《產寶》一書所述,產後不宜立即喝酒,因為酒精會促進血液循環,使血液分散到四肢。剛生產的母親臟腑處於虛弱狀態,無法承受酒精的刺激,熱酒進入腹部可能會導致頭昏乏力,因此不應過量飲用。不過,適時地小酌一些,則能有助於防禦風邪,滋養氣血,幫助排出產後的惡露,並促進乳汁分泌。
5. 產後戒服童便
《胎產須知》曰:新產後,童便不宜亂服。《大全》云:產畢可飲熱童便一盞,即一熱字,或與藥同服,或與酒同服。童便有益陰降火之功,無寒涼凝瘀之患,則童便不宜單服,明矣。況童便必擇清白無臭味者佳,若黃濁不堪,則氣既混雜,味亦腥膻。此時產母氣血已虛,胃氣甚薄,飲之,必至嘔惡、泄瀉,非徒無益,而反害之。
白話文:
根據《胎產須知》所述,產婦在產後不應隨意服用兒童的尿液。《大全》提及,產後可以喝一杯熱的兒童尿液,這裏的"熱"字,指的是它可以和藥物一同服用,或者與酒一同服用。兒童尿液有滋陰降火的功效,且不會有過於寒涼導致瘀血凝結的問題,但這也表明了兒童尿液不應該單獨服用。況且,選擇兒童尿液時,必須選取清澈無異味的為佳,如果尿液呈現黃濁,味道腥羶,那麼其成分已經混雜,味道也會令人難以接受。產婦在產後,身體氣血虛弱,胃氣極度薄弱,如果飲用這樣的尿液,必然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不但無益,反而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6. 產後戒食雞子夥鹽
朱丹溪曰:初產之婦,將護之法,不可失宜。肉汁發陰經之火,易成肉傷,先哲具有訓戒,何以羊雞濃汁,作糜服乎?若兒初產,母腹頓虛,便啖雞子,且吃夥鹽,不思雞子難化,夥鹽發熱,必須卻去夥鹽、諸食肉。與白粥將理,以鯗魚淡煮,食半月後,方少與肉、雞子豁開淡煮,大能養胃卻疾也。
白話文:
朱丹溪說:對於剛生產的婦女,其照顧及飲食應當得當,不能有所疏忽。肉類和肉汁容易引發身體內在的火氣,造成身體負擔,古代的智者已有這樣的警戒,為什麼還會用羊肉、雞肉濃湯來餵食呢?
如果孩子剛出生,母親的身體會瞬間虛弱,這時就開始吃雞蛋,並且攝取大量的鹽分,但並未考慮到雞蛋不易消化,而大量鹽分會導致身體發熱。因此,必須避免攝取過量的鹽分和各種肉類。應當以白粥作為主要食物,可以搭配清淡烹煮的鯗魚,這樣照顧身體。大約半個月後,可以適量地食用一些肉類和雞蛋,但要選擇清淡的烹調方式,這樣對於胃部的養護以及疾病的預防有很好的效果。
7. 產後戒早行房
孫千金曰:凡產後滿百日,乃可會合,不爾至死,虛羸百疾滋長,慎之。凡婦人患風氣,臍下虛冷,莫不由早行房故也。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產後有飲食起居之戒也。新產調理,已載《大全》一條之內。而飲食之不節,起居之不慎,此五者人所易犯,故再序,以示人節戒之意。
白話文:
孫思邈說:產婦在生產後需滿百日才能恢復性生活,否則可能會危及生命,且身體會變得虛弱,各種疾病也會隨之滋生,必須要小心注意。通常婦女患有風濕病,或是肚臍下方感覺虛冷,大多是由於產後過早恢復性生活所致。
慎齋補充說明:以上五點,是關於產後在飲食與日常生活中的禁忌。產後的調養已經在《大全》一書中有相關記載。然而,飲食無度以及生活中不夠謹慎,這五個問題是人們容易觸犯的,因此再次提及,以此提醒大家節制和遵守這些規範的重要性。
8. 產後戒用發表一切不可用風藥
朱丹溪曰:產後一切病,皆不可發表。產後病多是血虛,故不可用風藥發表出汗。
白話文:
朱丹溪說:產婦在產後若出現任何疾病,都不應該使用會讓身體發汗的藥物。因為產後的疾病多是由於血液流失過多導致的體虛,所以不應該使用會讓身體發汗的風藥,以免更加耗損體力。
9. 產後戒服黑神散熱藥論
張子和曰:婦人產余之疾,皆是敗血惡物。發作寒熱,臍腹撮痛,食飲稍減,醫者不察,謂產後氣血俱虛,便用溫熱之劑,養血補虛,止作寒治,舉世皆然。豈知婦人之孕,如天地孕物,物以陰陽和合而後孕,偏陰偏陽,豈有孕乎?此與禾黍瓜果之屬何異?水旱不時,華之與實,俱萎落矣,此又與孕而不育者何異?七月立秋後,十八日寸草不結者,天寒故也。婦人妊娠,終十月,無難而生,反謂之寒,何不察理之甚也。
竊譬之治磚者,炎火在下,以水沃窯之顛,遂成磚矣。磚既出窯,窯頓寒矣。世俗竟傳黑神散治產後十八證,非徒不愈,經脈閉涸,前後淋閟,嘔吐痰嗽,凡百熱症生矣。若此誤死者,不可勝計。曷若四物以涼膈散對飲,以作湯劑,下之利以數行,惡物俱盡,後服甘淡之劑,自愈。
慎齋按:子和以產後不可服熱藥,而以治磚為喻。夫磚未出窯,其熱為實熱;磚既出窯,則熱為虛熱矣。胎在腹,當用清熱養血,胎既產,惡露行而氣血虛,虛則生寒,黑神散固不可多服久服,而任以涼膈散大黃、連翹之苦寒則誤矣,矯枉之論,殊未盡善。
白話文:
張子和說:產後婦女的各種疾病,大多是由於產後的廢血和不良物質造成的。可能出現寒熱交替,肚臍周圍和腹部收縮性疼痛,食慾稍微下降的情況。醫生如果不仔細檢查,就會認為產後婦女氣血兩虛,隨即使用溫熱的藥物來養血補虛,只是按照寒症來治療,這在整個社會上都是常見的做法。但他們不知道,女性懷孕就像天地孕育萬物一樣,萬物只有在陰陽平衡的情況下才能孕育,如果陰或陽過剩,怎麼可能孕育呢?這與稻穀、小米、瓜果等作物的孕育又有什麼不同呢?如果水旱不定,花和果實都會枯萎掉落,這與懷孕卻不能正常生育又有什麼區別呢?到了七月中旬,如果十八天內草木無法結實,那是因為天氣太冷。而女性懷胎十月,順利分娩,卻被認為是因為體寒,這種不理解自然法則的想法實在令人驚訝。
我試著用燒磚的例子來解釋。在燒磚過程中,底部有烈火燃燒,同時在窯頂澆水,這樣就製成了磚頭。當磚頭從窯中取出,窯溫瞬間降低。社會上普遍傳播黑神散可以治療產後十八種病症,但實際上不僅不能治癒,反而會導致經脈閉塞,大小便困難,嘔吐、咳嗽、痰多,以及各種熱性疾病接踵而至。這種誤診致死的案例不計其數。如果使用四物湯和涼膈散配伍服用,作為湯劑,讓產婦排泄幾次,把所有的不良物質排出體外,然後服用一些清淡的藥物,就能自然痊癒。
慎齋評論道:張子和認為產後不能服用熱性藥物,並以燒磚為例進行說明。在磚頭未出窯之前,窯內的熱度是實在的熱度;而磚頭出窯後,窯內的熱度就是虛假的熱度了。胎兒在母體內時,應該使用清熱養血的藥物;胎兒出生後,廢血排出,氣血兩虛,虛弱的身體容易產生寒感,黑神散確實不適合大量和長期服用,但如果僅依賴涼膈散中的大黃、連翹等苦寒藥物,也會造成誤導,這種矯枉過正的理論,並不能完全達到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