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

《資生集》~ 卷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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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

1. 血崩

《經》云:陰虛陽搏謂之崩。(陰虛者,尺脈虛浮;陽搏者,寸脈弦急也。是陰血不足,陽邪有餘也。)《痿論》云: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為心下崩。《經》云:悲哀太過,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熱氣在中,故血走而崩也。

《靈樞》曰:用力過度,則絡脈傷,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外。

《運氣》云:少陽司天初之氣,風勝乃搖,候乃大溫,民病血崩。

方氏曰:血,陰也。靜則循經榮內,動則錯經妄行,蓋人之七情過極,則動五志之火,五志之火亢盛,則經血暴下,失期而來,如風動木搖,火燃水沸。

趙養葵曰:氣血人身之陰陽也,陽主升,陰主降,陽根陰,陰根陽,一升一降,循經而行,無崩漏也,若陽有餘則升者勝,血出上竅,陽不足則降者勝,血出下竅。凡氣虛不能攝血而崩者,其人必面白,尺脈虛大,久病者有之。

王海藏曰:婦人血崩,來如潮湧,明是熱勢妄行,豈可作寒論治法,宜清補兼升提,不可驟止。」

丹溪云:衝任為經脈之海,外循經絡,內榮臟腑,若勞傷過極,致臟腑氣虛,而衝任之氣亦虛,不能約制其經血,故忽然暴下,或陰陽相搏,為熱所乘,攻傷衝任,血得熱則流,故崩下,治法氣虛者當益氣以攝血,血熱者宜清榮以養血。

(眉批:脈見小者順,洪大者逆。)

馬玄臺曰:婦人血崩從胞絡宮來,血久下行,已為熟徑,則本宮血乏,十二經之血,從此滲漏,然胞絡下繫於腎,上通於心,故此證實關心腎二經,東垣用十二經引經之藥,使血歸十二經,然後用黑藥止之。若徒用黑藥,不先服領血歸經藥,病亦難愈也。

張潔古曰:崩者,倏然暴下也;漏者,淋瀝不斷也。將息失宜,勞役過度,喜怒不常,大傷於肝,肝為血府,傷則不藏,而為崩中漏下。悲憂太甚,陽氣內動,真陰虛不能鎮守包絡相火,致血走而崩。宜養血安神為主。脾胃氣虛下陷,腎與相火相合,濕熱下迫而致。宜調脾養血為主。

丹溪曰:有涎郁胸中,清氣不升,致經脈壅遏而降下,非開涎不足以行氣,非氣升則血不能歸隧道。其證或腹滿如孕,或臍腹㽲痛,或血結成片,或血出則快,上則悶,或臍上動。治宜開結痰,行滯氣,消汙血。

王海藏曰:或因胎產,或因酒色;澤液惡穢,前行太過,滓糞燥後,後滯不通,此胎腸俱病。治宜推去敗血膿積,益血致新也。

戴原禮曰:血大至曰崩,或清或濁,或純下瘀血,熱不可止;有崩甚腹痛,人多疑惡血未盡,又見血色瘀黑,愈信惡血之說,不敢止截。大凡血之為患,欲出未出之際,停在腹中,即成瘀血,以瘀為惡,又焉知瘀之不為虛冷乎?故瘀而腹痛,血行則痛止,崩而腹痛,血住則痛止,芎歸湯加姜附,止其血而痛自止。

東垣曰:人身中陽氣升浮,穀氣上行,則陽生陰長,春夏是也。既崩則周身氣血皆不生長,穀氣不升,前雖屬熱,下焦久脫,已化為寒,久沉久降,寒濕大勝,當急救之。瀉寒以熱,降濕以燥,大升大舉,以助生長,補養氣血,不致偏枯。《經》云:風勝濕,以所勝平之也。

薛立齋曰:有婦人患崩,過服寒藥,脾胃久虛,中病未已,寒病復起,煩渴引飲,粒米不進,昏憒時作,脈洪大,按之微弱,此無根之火,內虛寒而外假熱也,十全大補加附子,崩減,日服八味丸愈。

齊仲甫曰:受熱而色赤者,謂之陽崩,膠艾湯;受冷而色白者,謂之陰崩,固經丸。五臟虛冷,五色隨崩俱下,五臟俱虛,五色相雜,謂之五崩。

陳良甫曰:婦人血崩心痛,名殺血心痛,由心脾血虛也,若小產去血過多而心痛者,亦虛也,烏賊骨炒末,醋湯下失笑散

薛立齋曰:血崩兼心痛者,心主血,去血過多,心無所養以致作痛,十全湯倍參、術多服,如瘀血不行者,失笑散。陰血耗散者,烏賊丸收斂之。

李太素曰:崩為急證,漏為緩病。崩是大怒傷肝,衝動血海,或火盛之極,血熱沸騰而然;漏則房勞過度,傷損衝任,二脈氣虛,不能約制經血,或其人平素多火,血不能安,故不時漏泄。崩宜理氣、降火、升提;漏宜滋陰、養氣、養血,或兼制火。

薛立齋曰:人以脾胃為本,納五穀,化精微,清者入榮,濁者入衛,陰陽得此,是謂橐籥。人得土以養百骸,失土則枯四支。東垣以飲食自傷,醫多妄下,清氣下陷,濁氣不降,乃生䐜脹,所以胃脘之陽,不能升舉,其氣陷入中焦,當用補中湯,使濁氣得降,不治自安。若因飽食後致崩漏,是傷脾氣,下陷於腎,與相火合,濕熱下迫所致宜甘溫之劑,調補脾胃,則血自歸經。

若誤用寒涼,損傷胃氣,不能攝血歸經,東垣曰:凡下血證,須用四君子收功,斯言厥有旨哉。

《金匱》云: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脈則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尺脈急而弦大,風邪入少陰之經,女子陰白下赤,漏血下赤白不止,脈小虛滑者生,大緊實數則死;漏下赤白,日下血數升,脈急疾者死,遲者生;又脈見小者順,洪大者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