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

《資生集》~ 卷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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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2)

1. 產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致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復證,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此論蓋有所本。

2. 產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產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滯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故凡遇產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泄瀉等證,只作傷食治之。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3. 產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前證若胸膈飽悶,噯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滯,宜四君子加厚朴、楂、曲;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姜,若用峻厲之劑,復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產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須分有餘、不足。治法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乳蒸為不足中之有餘。不足者,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金匱》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4. 產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產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若依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當用逍遙散以清肝火,養肝血。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於氣血虛之論也。

5. 產後發熱屬陰虛生內熱

朱丹溪曰:產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內熱耳,以補陰藥大劑服之。必用乾薑者,何也?曰:乾薑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產後發熱,多屬虛寒,惟乾薑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6. 產後發熱屬陰虛陽浮於外

王節齋曰:婦人產後陰虛,陽無所依,浮散於外,故發熱。用四物湯補血,以炙乾姜之苦溫從治,收其浮散,以歸於陰也。

7. 產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新產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姜,補陰以配陽。若誤服寒涼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隔陽於外,四君子加薑、桂,不應,急加附子。若肌膚髮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髮燥也,當歸補血湯

8. 產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產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若以涼藥正治必死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形生出有形來。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9. 產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產後虛煩發熱,乃陽隨陰散,氣血俱虛。故惡寒發熱,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禍在反掌。

10. 論丹溪治產後發熱用方之法

武叔卿曰:丹溪治產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耆。不用芍地者,以新產後用養血益氣之法,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熱甚者加乾薑。若產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炮姜。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加茯苓者,使天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熱甚加炒乾姜者,不從陽引陰,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發熱之證也。產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11. 產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產後乍寒乍熱者,何?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產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產因勞傷臟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入於肺則熱,入於脾則寒。醫者誤作瘧治,則謬矣。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別之?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12. 產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產後乍寒乍熱,營衛不和,難以輕議。若敗血不散,豈止肺脾二藏,大抵一陰一陽相搏,即作寒熱,陰勝故寒,陽勝故熱。只可云敗血循經流入,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則復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