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生集》~ 卷五 (5)
卷五 (5)
1. 產後戒服五積散論
朱丹溪曰:《局方》五積散,言治產後余血作痛。方中以蒼朮為君,麻黃為臣,厚朴、枳殼為佐,雖有芍藥、當歸之補血,僅及蒼朮三分之一。且方中言婦人血氣不調,心腹撮痛,閉而不行,並宜服之。何不思產後之婦,有何實耶!血氣未充,似難發汗,借曰推陳致新,藥性溫和,豈可借用麻黃之散,附以蒼朮、枳殼?虛而又虛,禍不旋踵矣。
白話文:
朱丹溪說:《局方》中的五積散,聲稱能治療產後因殘餘血液造成的疼痛。在這個處方中,以蒼朮作為主要成分,麻黃作為輔助成分,厚朴和枳殼則是次要成分,雖然也有芍藥和當歸這兩種補血的成分,但其量僅僅只有蒼朮的三分之一。並且,處方中還提到,對於婦女因血氣不調,導致心腹疼痛,甚至閉塞不通的情況,都適合服用此藥。
然而,他卻沒有考慮到產後的婦女,身體並無強大的實力!她們的血氣尚未完全恢復,似乎很難承受發汗的藥物。就算認為這是推陳出新,藥性溫和,怎麼可以使用麻黃這種散發性的藥材,再配合蒼朮和枳殼呢?這樣會使原本虛弱的身體更虛弱,禍害將接踵而來。
2. 產後用白芍藥宜制妙論
虞天民曰:問婦人產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伐生髮之氣,禁而不用何歟?曰:新產之婦,血氣俱虛,但存秋令肅煞之令,少春夏生髮之氣,故產後諸病,多不利於寒涼之劑,大宜溫熱之藥,以助資始,資生之化源也。先哲制四物湯,以芎、歸之辛溫,佐以地、芍之寒,是寒溫適中,為婦人諸疾妙劑。
若用於產後,必取白芍藥,以酒重複制炒,去其酸寒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胡不可用也?後人傳寫既久,脫去制炒註文,丹溪慮俗醫鹵莽,不制而用之,故特舉其為害之由,以戒之耳。
白話文:
虞天民說:關於婦女產後各種疾病,古代的處方大多使用四物湯,並根據病情增減藥物。然而,丹溪卻認為芍藥性質酸寒,會傷害身體的生機,因此禁止在產後使用,這是為什麼呢?
他解釋道:剛生產過的婦女,血氣都處於虛弱狀態,身體僅存有秋天肅殺的力量,缺乏春夏生機勃發的能量。因此,產後的各種疾病,大多不適合使用寒涼的藥物,反而應該使用溫熱的藥物,來幫助身體恢復生機,促進生命的成長和發展。先賢創製的四物湯,以芎、歸的辛溫,搭配地、芍的寒涼,達到溫寒適中的效果,成為治療婦女疾病的妙方。
但如果要在產後使用,則應選擇白芍藥,並用酒進行特殊的炮製和炒製,去除其酸寒的特性,只保留其活血生血的功能,這樣當然可以使用。但後世傳抄的藥方,可能因為時間久遠,遺失了炮製和炒製的說明。丹溪擔心一般醫生粗心大意,未經炮製就直接使用,所以特別指出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以此作為警示。
3. 產後宜用芍藥論
張景岳曰:按丹溪云,芍藥酸寒,大伐發生之氣,產後忌之,此亦言之過也。夫芍藥之寒,不過於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輩之大苦大寒也。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藥之更寒者,更不可用矣。予每見產家過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力方壯,飲食藥餌,大補過度,以致產後動火,病熱極多。
若盡以產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於陰氣失散之證,豈不為產後要藥乎?不可不解也。
白話文:
張景嶽說:根據丹溪先生的觀點,認為芍藥因其酸寒的特性,會大大削弱身體的生發氣息,因此產後應避免使用,但這種說法有些過於嚴謹了。芍藥的寒性,在生血藥中只不過稍微有些清涼,並不像黃芩、黃連等藥物那樣極度苦寒。如果我們因為芍藥的這一點寒性就避諱不用,那麼其他更寒性的藥物豈不是更不能用了嗎?
我經常看到產婦過於謹慎,或是因為保暖過度,或是因為正值壯年,進食和藥膳都過度補充,結果導致產後上火,產生了許多熱性疾病。
如果一律認為產後就是虛弱,必須都要補身,這樣真的妥當嗎?芍藥的性質清涼,略帶酸味且有收斂作用,非常適合用於陰氣流失的情況,難道不正是產後所需的重要藥物嗎?這一點我們不能不明白。
以上就是張景嶽對於產後是否應該使用芍藥的觀點,他認為芍藥並非產後絕對不能使用的藥物,反而在某些情況下,它可能是產後所需的關鍵藥物。
4. 產後戒不可遽用參耆
單養賢曰:凡產後服生化湯,加人參,須血崩血暈,形色俱脫者加之。若無虛脫形證,不可加。若有血塊痛甚,不移處止,加紅花、肉桂,切不可用參、耆、術補氣,天人命也。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用藥之戒也。產後病,誤治者多,用藥之際,不可不詳慎。
白話文:
單養賢說:大凡產後服用生化湯,若要添加人參,必須是出現大量出血、血暈,且面色和身體機能都顯得極度衰弱的情況下才可添加。如果沒有這樣的嚴重虛弱症狀,就不應添加。假如有血塊導致劇烈疼痛,而且疼痛位置固定不移,可以加入紅花和肉桂,但絕對不能使用人參、黃耆、白朮等來補氣,這是天理人命所關乎的。
慎齋補充說明:以上七點,都是關於產後用藥的禁忌。產後的疾病,常見因錯誤治療而惡化,因此在用藥時,絕對不可以不詳細慎重。
5. 產後先消瘀血為第一義
葉以潛曰:《良方》云:產後以去敗血為先。血滯不快,乃成諸病。夫產後元氣既虧,運行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者必先逐瘀,瘀消,然後方可行補,此第一義也。今人一見產後有內虛證,遽用參、耆甘溫之劑,以致瘀血攻心而死,慎之!
慎齋按:已上一條,序產後有先消瘀之治也。產後證虛者固多,而虛中見實,莫如瘀血停滯一證為吃緊,此條最宜留意。
白話文:
葉以潛說:根據《良方》所記載,產後應先處理排除舊血的問題。如果血液流通不暢,就會導致各種疾病產生。因為產後女性的元氣已經有所損耗,身體機能運作失調,這時很可能會有舊血殘留體內。治療時必須先去除這些舊血,等舊血清除乾淨後,才能進行補養,這是產後護理的第一要務。現在有些人一看到產婦出現體虛的症狀,就立刻使用人參、黃耆等性質溫和滋補的藥物,結果反而導致舊血上沖心臟而死亡,這一點必須小心!
慎齋補充說明:上述一段話,是描述產後應先消除舊血的治療原則。產後女性的確大多會出現虛弱的情況,但在虛弱之中又夾雜著實際的病徵,其中最需要緊急處理的就是舊血滯留的問題,這一條特別需要注意。
6. 產後不可作諸虛不足治
張子和曰:產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必變作骨蒸寒熱,飲食不入,肌膚瘦削,經水不行。《經》曰:寒則衰飲食,熱則消肌肉。人病瘦削,皆粗工以藥消爍之故也。嗚呼!人之死者,豈為命乎?
慎齋按:新產後,證虛者多,實者少。子和以為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是必以攻伐峻厲為法矣。產後而亦可任汗吐下之三法乎?趙嗣其嘆子和之書,其詞直,其義明,顧其一,不顧其二,知言哉。
白話文:
張子和說:產婦在生產後,千萬不要輕易地就認為她是因為各種虛弱或不足的情況來治療,這樣很可能會導致她出現類似骨蒸的長期低燒,或是冷熱交錯的症狀,甚至可能食慾不振,進食困難,身體逐漸消瘦,月經也可能停止。根據古籍記載:身體寒冷就會影響進食,身體過熱就會消耗肌肉。人們之所以變得消瘦,很多時候都是因為醫術不佳的醫生用藥不當所導致的。唉!那些死亡的人,難道真的是因為命中註定嗎?
慎齋補充說明:產婦在生產後,大多數的情況確實是虛弱的,但也有部分是實證。張子和認為產婦在生產後,千萬不能按照一般的虛弱或不足情況來治療,他認為應該採取強烈的治療方式。但在產後,真的可以採用發汗、催吐和瀉下的方法嗎?趙嗣其曾評價張子和的書,他的語言直接,道理清晰,但只看到問題的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這真是明智的言論啊。
7. 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
朱丹溪曰:產後有病,先固氣血。故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汪石山曰:產後百日之內,縱有雜證,必遵丹溪之法,以末治之。當大補氣血為主,不可攻擊,此正理也。
白話文:
朱丹溪說:產婦如果在產後生病,首要之務是鞏固她的氣血。因此,在產後應以大力補充氣血為主要目標,即使出現了其他各種症狀,也應將其視為次要,並以補氣血為優先。
汪石山表示:在產後一百天內,就算產婦出現了各種複雜的症狀,都應該遵循朱丹溪的方法,將其視為次要問題來處理。應以大力補充氣血為首要目標,不能過度使用攻伐性的治療方式,這是正確的原則。
8. 產後先補氣血兼用消散
陳良甫曰:產後元氣大脫,新血未生,概以大補氣血為主。如惡露未盡,補藥中入行血藥。如感冒風寒停滯,亦須先補,然後發散消導,勿得泛用峻厲傷氣血之藥。
白話文:
陳良甫說:產後女性的元氣會有大幅度的消耗,新的血液也尚未生成,因此,主要的治療原則應是大力補充氣血。如果產後的惡露還未排乾淨,應在補藥中加入能促進血液循環的藥物。如果產婦受到風寒或是身體有不適的積滯,也應先進行補養,然後再使用發汗或消除積滯的藥物,千萬不要隨便使用過於強烈、可能傷害氣血的藥物。
9. 產後去邪必兼補劑
何松庵曰:產後氣血大損,諸事必須保重,切不可恃健勞碌,致內傷外感,六淫七情諸證,為患莫測。故產後證,先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或欲去邪,必兼補劑為當,不宜專用峻厲,再損血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治產後有攻補之法也。子和之論,專主攻邪,丹溪之論,專主補虛。兩賢之法,各自有見,而丹溪之說為長。故必合良方正宗二說以參之,乃攸當也。
白話文:
何松庵說:產婦在生產後,身體的氣血會有大幅度的損耗,因此在各種生活事務上都必須特別注意保養,絕對不能仗著身體還算健康就過度勞累,這樣很容易導致內傷外感,以及由風、寒、濕、暑、燥、火六種外因和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內因所引發的各類病症,這些病症的危害程度無法預料。所以對於產後的病症,應首先以大補氣血為主要治療手段,即使有其他症狀,也要將其視為次要來處理,如果想要清除體內的邪氣,必須同時進行補益的治療,不應該單純使用強烈的藥物,再次損傷體內的氣血。
慎齋補充說明:上述四條,是按照產後調理的攻邪與補益的原則來排序的。張子和的觀點,專注於攻擊邪氣,而丹溪的觀點,則專注於補充虛弱。這兩位賢者的理論,各自有其獨到之處,但丹溪的理論更顯成熟。所以,我們必須結合良方正宗的兩種理論來參考,才能找到最適當的治療方法。
10. 辨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論
虞天民曰:或問產後證,丹溪云: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又云:產後中風,切不可作中風,治用風藥。然則產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乎?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宜大補氣血自愈;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氣血藥,帶驅風之劑;或因脾虛而食傷太陰者,補氣血藥,加消導之劑;或因瘀血惡露未盡,而惡寒發熱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大補。《經》曰: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又曰:急則治標,緩則治本。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之意也。
白話文:
虞天民說:有人問關於產後的症狀,丹溪指出:應該主要大力地補充氣血,即使出現其他的複雜症狀,也應將它們視為次要,進行相應的治療。他又說:產後若出現類似中風的症狀,千萬不能按照中風來治療,不能使用專治風邪的藥物。那麼,產後無論出現什麼症狀,都應大力地補充氣血嗎?我回答:詳細理解“主”和“末”這兩個字,其中的道理自然會清楚。
如果產婦只是氣血虛弱,沒有其他症狀,應該大力補充氣血,身體自然就會康復;如果因為氣血虛弱而受到風寒侵襲,除了補充氣血的藥物外,還需輔以驅風的藥物;如果因為脾胃虛弱導致消化不良,影響了脾臟功能,補充氣血的藥物應該加上助消化的藥物;如果因為瘀血或惡露未完全排出,導致發冷發熱,必須先排除瘀血,然後再大力補充氣血。
《內經》中提到:有的情況要先治本,有的情況要先治標。又說:病情危急時應先治標,病情穩定時應治本。丹溪所提出的“主”和“末”,就是指的這種“標本”的治療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