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

《資生集》~ 卷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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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4)

1. 咳嗽

《大全》曰:肺內主氣,外主皮毛,皮毛不密,寒邪乘之,則咳嗽久不已,則傷胎也。

(眉批:丹溪曰:胎前咳嗽,由津血聚養胎元,肺乏濡潤,又兼鬱火上炎所致,法當潤肺為主,天冬湯主之。)

薛立齋曰:前證若秋間風邪傷肺,金沸草散;夏間火邪剋金,人參平肺散;冬間寒邪傷肺,人參敗毒散;春間風邪傷肺,參蘇飲。若脾肺氣虛,六君子加芎、歸、桔梗;若血虛,四物加桑皮、杏仁、桔梗;腎火上炎,六味丸加五味子;脾胃氣虛,為風寒所傷,補中湯加桑皮、桔梗、杏仁。

蓋肺屬辛金,生於己土,嗽久不已,多因脾虛不能生肺氣,腠理不密,致外邪復感,或因肺虛不能生水,致陰火上炎,治法當壯土金,生腎水,以安胎為要。

慎齋曰:咳嗽屬肺病,《大全》主以外感寒邪,丹溪主於內傷肺燥,若立齋則分四時所感,五臟均受,有風寒火之不同,外感內傷之各別,雖不專屬胎前咳嗽論,而治法無殊,總兼安胎為主也。

2.

《產寶》曰:胎前喘息,皆由營衛之氣,流行失度,氣經於臟,臟不能受,諸氣上並於肺,肺溢而氣爭,故令喘。

朱丹溪曰:妊婦因火動胎,逆上作急者,用條芩、香附為末,水調服。

呂滄洲曰:有婦胎死於腹,病喘不得臥,醫以風邪傷肺治之。診其脈,氣口盛人迎一倍,左關絃動而疾,兩尺俱短而離經。因曰:病得之毒藥動血,致胎死不下,奔迫上衝,非風寒作喘也。大劑芎歸湯,加催生藥服之,夜半果下死胎而喘止。

慎齋曰:《內經》論喘,屬於肺經為病,若妊娠氣喘,有乍感風寒而不得臥者,客邪勝也,發散自愈,參蘇飲主之,三拗湯在所斟酌,若脾虛四肢無力,肺虛不任風寒,腎虛腰痠、短氣不能步,猝然氣喘不息,此脾肺素虧,母虛子亦虛,腎氣不歸元。而上乘於肺也,生脈散補中湯去升柴加沉香、補骨主之。

《產寶》一條,泛論喘證,非胎前病也。丹溪大動作喘,此胎前最多,至於毒藥傷胎病喘,時俗往往有之,病機不可不審也。

3. 吐血

《大全》曰:妊娠吐血,皆由臟腑有傷,凡憂思驚怒,皆傷臟腑,氣逆於上,血隨而溢,心煩滿悶久不已,多致墮胎。

薛立齋曰:妊娠吐血,若肝經怒火,先用小柴胡、山梔、生地,次用四物加逍遙散;若肝經風熱,防風子芩丸;心經有熱,硃砂安神丸;心氣不足,補心湯;思慮傷心,妙香散;胃經有火,犀角地黃湯;膏粱積熱,加味清胃散;肺經有火,黃芩清肺飲;氣不攝血,補中湯;腎經虛火,加味六味丸。

慎齋曰:吐血證,或七情內傷,或六淫外感,皆足致失血之患。而妊娠吐血,一主火熱者,正以氣血壅養胎元,或有所感,則氣逆而火上乘。此立齋分證獨主火論也。但火有虛實之分,實火當清熱以養血;虛火當滋陰以補水,則胎安而可固。若執尋常治血之法,用行血消血之劑,胎必墮而禍不旋踵矣。

4. 臟躁悲傷

仲景曰:婦人臟躁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麥大棗湯主之。(許學士曰:一婦無故悲泣,或謂有祟。祈禱不應,用仲景方盡劑而愈。陳良甫曰:管先生治妊婦,四五月臟躁悲傷,遇書則慘慼淚下,茫然忽如有所憑,亦與此方而愈。古人方種種妙如此。)

(眉批:臟躁者,肺金燥也,肺之志為悲,胎熱則火炙肺,不能自持,故無故悲哭,茲治以甘緩,佐以涼瀉,無不愈矣。)

薛立齋曰:一妊婦大棗煩躁,其夫詢之,云我無故,但欲自悲耳。用仲景方,又用淡竹茹湯,佐八珍湯。但前證或因寒水攻心,或肺有風邪者,宜審察治之。

慎齋曰:臟躁者,肺臟燥也。妊娠氣血擁養胎元,津液不能充潤,而肺為之燥,肺燥當補母,故仲聖用甘草大棗以補脾。若立齋用八珍補養氣血,佐前人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