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

《普濟方·針灸》~ 卷四百十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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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十一 (8)

1. 十干日不治病

甲不治頭。乙不治喉。丙不治肩。丁不治心。戊不治腹。己不治脾。庚不治腰。辛不治膝。壬不治脛。癸不治足。

2. 十干日不針灸

甲日頭。乙日耳。丙日肩。丁日背。戊己日腹、脾。庚日肺、腰。辛日膝。壬日腎經。癸日手足。

千金方云。癰疽疔瘇。喉痹客忤。尤為急。凡作湯藥。不可避凶日。覺病須臾即死便治。又曰。凡卒暴得風。或中時氣。凡百所苦。須急救療。後皆難愈。此論甚當。夫急難之際。命在須臾。必待吉日後治。已淪於鬼籙矣。此所以不可拘避忌也。惟平居治病於未形。遇天德月德等日。

服藥及針灸可也。凡醫者。若不能知此諸般禁忌。趨吉避凶。妄亂針灸。非惟不能愈疾。甚者或致患人傷生喪命。為害非輕。若逢病人。年命厄會處。男女氣怯下手至難。通人達士。若遇卒急暴患。何暇選擇避忌。即不可拘此。若是禁穴。諸般醫療不瘥。明堂經中亦許灸一壯至十壯。

更宜以意詳之。

3. 推行年醫法

年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天醫,卯。戌。子。未。酉。亥。辰。寅。巳。午。醜。申。

4. 求歲天醫法

當以傳送。加太歲太乙下為醫。

5. 求月天醫法

陽月以大吉。陰月以小吉。加月建。功曹下為鬼道。傳送下為天醫。

6. 推避病法

以小吉加月建。登明下為天醫。可於此避病。

7. 推治病法

以月將加時。天醫加病人年。治之瘥。

8. 喚師法

未。卯。巳。亥。酉(鬼所在。喚師凶)。

9. 釋運氣定日下血氣法

井滎逐日建時功。十日循環是一宮。血氣相迎行臟腑。通流十干本元宗。陽日從衛先行氣。陰日從榮血可通。陽日氣先脈出外。陰日脈內血先從。氣先血後還行府。行藏榮先氣後攻。陽干五行補五府。陰乾行藏五行宮。並滎流注俞經合。用建通流日下窮。連轉五遭成五十。遍行臟腑五行終。

10. 釋流注逐日時開穴法

甲竅陰。乙大敦。丙少澤。丁少衝。戊厲兌。己隱白。庚商陽。辛少商。壬至陰。癸湧泉。

11. 釋流注十二經所屬法

手太陰肺經穴,少商魚際與大淵。經渠尺澤肺相連(肺之經辛)。

手陽明大腸經穴,商陽二三間合谷(四穴)。陽谿曲池大腸原(大腸經庚)。

手少陰心經穴,少衝少府屬於心。神門靈道少海尋(心之經丁)。

手太陽小腸經穴,少澤前谷後谿腕。陽谷小海小腸經(小腸經丙)。

足厥陰肝經穴,大敦行間大沖齊。中封曲泉屬於肝(肝之經乙)。

足少陽膽經穴,竅陰俠谿臨泣膽。丘墟陽輔陽陵泉(膽之經甲)。

足太陰脾經穴,隱白大都太白脾。商丘陰陵泉要知(脾之經己)。

足陽明胃經穴,厲兌內庭陷骨胃。衝陽解谿三里隨(胃之經戊)。

足少陰腎經穴,湧泉然谷太谿穴。復溜陰谷腎之經(腎之經癸)。

足太陽膀胱經穴,至陰通谷束京骨(二穴)。崑崙委中是膀胱(膀胱經壬)。

手厥陰心包絡經穴,中衝勞宮心包絡。太陵間使曲澤傳(心包絡經乙)。

手少陽三焦經穴,關衝液門並中渚。陽池支溝天井俱(三焦經甲)。

12. 釋流注十二經動脈原穴所在法

甲出丘墟乙太衝。丙歸腕骨是源中。丁出大陵原內過。戊胃衝陽氣可通。己出太白庚合谷。辛緣本出太淵同。壬歸京骨期中過。癸出之時在溪空。

13. 十二經配十二支

寅屬肺。卯屬大腸。辰屬胃。巳屬脾。午屬心。未屬小腸。申屬膀胱。酉屬腎。戌屬心主。亥屬三焦。子屬膽。醜屬肝。

14. 十二經配合

膀胱配腎。脾配胃。膽配肝。心配小腸。肺配大腸。心包絡配三焦。

15. 論九針孔穴應候訣

九針者。上應天地。下應四時陰陽。

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

身形以應。

一皮。二肉。三脈。四筋。五聲音。六陰陽。七睛齒。八風。九竅。

16. 手三陰三陽穴流注法

凡孔穴。所出為井。所流為榮。所注為腧。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灸刺大法。春取井。夏取榮。季夏取俞。秋取經。冬取合。

肺出少商為井。手太陰脈也。流於魚際為榮。注於大泉為俞。過於列缺為源。行於經渠為經。入於尺澤為合。心主於中衝為井。心包絡脈也。流於勞宮為榮。注於大陵為俞。過於內關為源。行於間使為經。入於曲澤為合。心出於少衝為井。手少陰脈是也。流於少府為榮。注於神門為俞。

過於通里為源。行於靈道為經。入於少海為合。大腸出於商陽為井。手陽明脈也。流於二間為榮。注於三間為俞。過於合谷為源。行於陽谿為經。入於曲池為合。三焦出於關衝為井。手少陽脈也。流於腋門為榮。注於中渚為俞。過於陽池為源。行於支溝為經。入於天井為合。

小腸出於少澤為井。手太陽脈也。流於前谷為經。注於後溪為俞。過於腕骨為源。行於陽谷為經。入於小海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