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針灸》~ 卷四百十一 (3)
卷四百十一 (3)
1. 審方書
經云。爪甲與爪甲角間。與外間內側與外側。與夫陷者宛宛中。要精審其某穴去某處幾寸。與其穴去處同者。自各有經絡。
白話文:
古文中提到的是指甲和指節之間、外部和內部以及凹陷的地方都是穴位所在的位置。必須仔細確定每個穴位距離身體其他部位有多遠,並且這些穴位都各自有相應的經脈連接。
2. 候天色法
凡點灸時。若值陰霧大起。風雪忽降。猛雨炎暑。雷電虹蜺。暫時且停。候待晴明。即再下火灸。灸時不得傷飽。大肌。飲酒大醉食生硬物。兼忌思慮愁憂。怨怒呼罵。吁嗟嘆息。一切不詳。忌之大吉。千金云。日正午以後。乃可灸。謂陰氣未至灸無不著。午前平旦。穀氣虛。令人癲痃。不可針灸。卒急者。不用此例。
白話文:
凡是施灸時,若遇到陰霧瀰漫、風雪驟降、暴雨炎熱、雷電虹霓,應暫時停止施灸。待天晴明朗之後,再繼續施灸。
施灸時,不可在飽食、體虛、飲酒過量、食用生冷硬物後進行。此外,忌諱思慮過度、愁眉苦臉、怨恨怒罵、哀嘆嘆息等負面情緒,凡此皆為不祥之兆,應避免施灸,以求吉利。
千金方中記載,施灸宜在正午之後,因為此時陽氣充沛,陰氣尚未抵達,施灸效果較佳。而午前平旦時,穀氣虛弱,容易導致癲癇發作,故不可針灸。若為急症,則可不受此限制。
3. 用針略例
夫用針刺者。先明其孔穴。補虛瀉實。送堅付濡。以急隨緩。榮衛常行。勿失其理。夫為針者。不離乎心。口如銜索。目欲內視。消息氣血。不得妄行。針入一分。知天地之氣。針入二分。知呼吸出入水火之氣。針入三分。知四時五行五臟六腑逆順之氣。針皮毛腠理者。勿傷肌肉。
針肌肉者。勿傷筋脈。針筋脈者。勿傷骨髓。針骨髓者。勿傷諸絡。東方甲乙木。主人肝膽筋膜魂。南方丙丁火。主人心小腸血脈神。西方庚辛金。主人肺大腸皮毛魄。北方壬癸水。主人腎膀胱骨髓精志。中央戊己土。主人脾胃肌肉意智。針傷筋膜者。令人忤視失魂。傷血脈者。
白話文:
施針時,首先要清楚穴位,補虛瀉實,以堅固取代虛弱,針刺要由快到慢,使營氣衛氣正常運作,不可違背這些原則。施針時,要用心專注,口若含索,目光要內視,察覺氣血變化,不可隨意亂刺。針刺深入一分,可感知天地之氣,深入二分,可感知呼吸出入的水火之氣,深入三分,可感知四季五行、五臟六腑逆順之氣。針刺皮毛腠理,不可傷及肌肉,針刺肌肉,不可傷及筋脈,針刺筋脈,不可傷及骨髓,針刺骨髓,不可傷及經絡。東方甲乙木主肝膽筋膜魂,南方丙丁火主心小腸血脈神,西方庚辛金主肺大腸皮毛魄,北方壬癸水主腎膀胱骨髓精志,中央戊己土主脾胃肌肉意智。針傷筋膜,會令人斜眼失魂,傷血脈,會…
令人煩亂失神。傷皮毛者。令人上氣失魄。傷骨髓者。令人呻吟失志。傷肌肉者。令人四肢不收失智。此為五亂。因針所生。若更失度者。有死之憂也。所謂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謂愚人妄針必死。不能起生人也。又須審候。與死同狀者。不可為醫。與亡國同政者。不可為謀。
雖聖智神人。不能活死人。存亡國也。故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凡愚人貪利。不曉於治亂存亡。危身滅族。彼此俱喪。亡國破家。亦醫之道也。凡用針之法。以補瀉為先。呼吸應江漢。補瀉較升斗。經緯有法則。陰陽不相干。震為陽氣始(火生於寅)。兌為陰氣終(戌為上墓)。
白話文:
這段古文中醫文字是關於針灸治療的一些觀點和原則:
當使用針灸時,如果操作不當或過度,可能會導致病人的情況惡化甚至死亡。因此,在進行針灸之前必須仔細評估病人的狀況,避免對病情造成更大的影響。即使是最聰明、最有智慧的人也不能讓已經死去的人復活或者輓救一個已經衰敗的國家。所以說,對於危險的地方不要進入,混亂的地方也不要居住。那些只顧眼前利益而不懂得分辨政治穩定和動盪的人,往往會陷入危險之中,最終導致自己家族的滅絕。這種情況在醫學領域也是如此。在使用針灸的方法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增強或減弱身體的能量流動,並且要遵循一定的規律和方法,同時要注意保持陰陽平衡。其中,春天開始的時候代表著陽氣的興盛,秋天結束的時候則代表著陰氣的衰退。
坎為太玄華(冬至之日。夜半一陽爻生)。離為太陽精(為中女之象)。欲補從卬陽(補不至巽。足地戶為地虛)。欲瀉從西北(向寅至午)。針出從月光(從申為日月向午之光位)。如此思五行氣。以調榮用衛。以將息之。是曰隨身寶用鋒針。針者。除疾速也。先補五呼。
刺入五分。留十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隨時而將息之。刺急者。深內而久留之。刺緩者。淺內而疾髮針。刺大者微出其血。刺滑者疾髮針。淺而內則久留之。刺澀者。必得其脈。隨其逆順。久留之。疾出之。壓其穴。勿出其血。諸小弱者。勿用大針。然氣不足。宜調以百藥。
餘三針者。正中破癰堅瘤結息肉也。亦治人疾也。火針亦用鋒針。以油火燒之。務在猛熱。不熱。即於人有損也。隔日一報。三報之後。當膿水大出為佳。巨闕太倉上下脘此一行。有六穴。忌火針也。大症塊。當停針轉動更為佳。每針。常須看脈。脈好乃下針。脈惡勿亂下針也。
一宿發熱惡寒。此為中病。勿輕視之。
白話文:
針刺深度五分,留針時間十個呼吸;針刺深度一寸,留針時間二十個呼吸。要根據病情隨時休息。針刺阻力大時,就要深入針刺,並留針時間長;針刺阻力小時,就要淺入針刺,迅速出針。針刺過深出血時,就要輕微放血;針刺順暢時,就要迅速出針。針刺淺而阻力大時,就要留針時間長。針刺阻力大且不順暢時,一定要摸准脈搏,根據脈象的逆順變化,長時間留針,或迅速出針。按壓穴位時,不要出血。體弱者,不要使用粗針。若氣虛,則需服用中藥調理。
另外還有三種針法,主要用於治療癰疽、堅腫、瘤結、息肉等疾病。火針也使用鋒針,用油火燒灼針尖,務必使其猛烈灼熱,如果沒有達到溫度,就會對病人造成傷害。隔一天燒灼一次,三次之後,應該膿水大量排出,效果最佳。巨闕、太倉、上下脘這一路穴位,共有六個穴位,禁止使用火針。對於大型腫塊,最好將針停留後轉動,效果更佳。每次針灸前,一定要先觀察脈象,脈象良好才能下針,脈象不好,千萬不要亂下針。
4. 灸例
凡孔穴其身皆是。臟腑榮衛。血脈通流。表裡往來。各有所主。臨時救難。必當審詳。人有老小。體有長短。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准而析之。無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寸之法。古者八寸為尺。仍取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亦有長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
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其言一夫者。以四肢為一夫。又以肌肉文理節解縫會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用心者。乃能得之耳。經曰。橫三間寸者則是三灸。兩間一寸有三灸。灸有三分三壯之處。即為一寸。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炷乃小作之。
白話文:
人體各部位都有穴位,內臟、氣血、經脈相互聯繫,表裡相通,各自負責不同功能。臨時救治很困難,必須仔細審慎。人有老少,體型有高矮胖瘦之分,都需要用心思考、細心觀察,才能準確施治,不能一概而論,以免造成錯誤。古代以八寸為一尺,取病患左手食指第一節或右手食指第一節為一寸,若長度不一,則以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
運用技巧和經驗,巧妙運用針灸,取決於個人技術水平。所謂「一夫」指的是四肢,也指肌肉紋理、關節縫隙、凹陷處,以及用手按壓病人感到舒適的部位。只有仔細觀察、用心思考,才能掌握這些技巧。經書上說,橫三指寬為三寸,兩指寬為兩寸,灸法中每三份為一寸。黃帝說,灸法不到三份就是徒勞無功,火炷過大;火炷小弱,效果就小。
以意商量。凡點灸法。皆須平直四體。無使其傾側。灸時。孔穴不正無益。於是徒破好肉耳。若坐點則坐灸之。臥點則臥灸之。立點則立灸之。反此亦不得其穴矣。凡言壯數者。若丁壯遇病病根深篤者。可多倍於其數。其人老少微弱者。可復減半。依扁鵲灸法。有至五百壯千壯。
皆臨時消息之。明堂本經多雲。針入六分灸三壯。更無餘論。曹氏灸法有百壯者。有五十壯者。小品諸方亦皆有此。仍須准病輕重以行之。不可膠柱守株。凡新生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屎。大凡灸當先陽後陰。言從頭向左而漸下。次後頭向右而漸下。先上後下。
白話文:
以心意去思考,決定灸法。所有灸法,都需要讓身體保持平直,不可傾斜歪斜。灸的時候,穴位不正就沒有效果,只會白白破壞好的肉。如果坐著施灸就坐著灸,躺著施灸就躺著灸,站著施灸就站著灸。反過來做就找不到正確的穴位了。
通常說到灸的數量,比如體格強壯的人遇到疾病,病根深而重,就可以增加灸的數量,甚至翻倍。而年老、體弱者,則可以減少灸的數量,甚至減半。按照扁鵲的灸法,有時需要灸五百壯,甚至一千壯,都需要根據當時的病情變化而定。
《明堂本經》裡大多說針灸六分,灸三壯,沒有其他論述。曹氏灸法有些是灸一百壯,有些是灸五十壯。小品方裡的許多方子也都有類似的記載。還是要根據病情的輕重來施灸,不能一成不變。新生兒七天大以上,到一歲以內,最多灸七壯,艾炷的大小如雀屎般。
一般來說,灸法應該先灸陽經,再灸陰經。也就是說,從頭部左側開始,逐漸向下灸,再從頭部右側向下灸,先上後下。
皆以日正午以後乃可下火灸之。時謂陰氣未至。灸無不著。午前平旦。穀氣虛冷癲眩。不可灸也。慎之。其大法如此。卒急者。不可用此例。灸之生熟法。腰以上為上部。腰以下為下部。外為陽部為榮。內為陰部為衛。故臟腑周流。名曰經絡。是故丈夫四十以上。氣在腰。老嫗四十以上。
氣在乳。以丈夫先衰於下。婦人先衰於上。灸之生熟亦宜樽而節之。法當隨病遷變。大法外氣務生。內氣務熟。其餘隨宜耳。頭者身之元首。人神之所法。氣口精明三百六十五絡。皆上歸於頭。頭者為陽之會也。故頭病必宜審之。灸其穴。不得亂灸。過多傷神。或使陽精圓熟令陰魄再足。
白話文:
灸火最好在中午過後使用,因為這時陰氣尚未出現,灸火容易著力。早上平旦時分,谷氣虛冷,容易頭昏眼花,不宜灸火。要謹慎。這是大原則,但緊急情況則另當別論。灸火需要根據部位和深淺調整。腰部以上為上部,腰部以下為下部。外側為陽部,內側為陰部。臟腑經絡貫穿全身,所以男人四十歲以後,氣力集中在腰部;女人四十歲以後,氣力集中在乳部。男人先衰於下,女人先衰於上,灸火的生熟程度也要根據此進行調整。施灸需根據病情靈活變通。一般而言,外氣宜生,內氣宜熟,其他則隨機應變。頭部是人體的元首,神明所居,氣口精明,三百六十五條經絡皆匯聚於頭部,頭部為陽氣匯聚之所。因此,頭部疾病一定要謹慎,灸穴時不可隨便亂灸,過多會傷神,適當的灸火可以使陽精圓熟,陰魄充足。
是以灸頭不得滿百。脊背者。是體之橫梁。五臟之所繫著太陽之會合。陰陽動發。冷熱成疾。灸太陽熱大。害人也。腳臂手足者。人之枝幹。其神繫於五臟六腑。隨血脈出。能遠近採物。臨深履薄。養於諸經。其地狹淺。故灸宜少。灸過多。即內神不得入。精神閉塞。痞滯不仁。
即臂不舉。故四肢之灸。不宜太熟也。然若腹臟之內。為性貪於五味。無厭成疾。風寒結痼。水穀不消。宜當熟之。然大杼脊中腎腧膀胱八窌可至二百壯。心主手足太陰可至六七十壯。三里太谿太衝陰陽一陵泉。上下二廉。可至百壯。腹上下脘中脘病。莫若灸之宜熟。若治諸陰陽風熱者。
白話文:
所以灸艾灸時,穴位不能灸滿一百壯。脊背是人體的橫梁,五臟六腑都繫在這裡,又是太陽經的交匯處,陰陽之氣在此運行,冷熱交替容易生病。灸太陽穴熱氣過大,會傷人。腳臂手足是人體的枝幹,其神氣連結五臟六腑,隨著血脈運行,能夠遠近採集東西,在險峻的地方行走,滋養著全身經脈。這些部位地氣狹小淺薄,所以灸艾灸時要少灸,灸太多就會阻礙內氣進入,精神閉塞,身體沉重僵硬,失去知覺,甚至導致手臂抬不起來。因此四肢的艾灸不宜過度。但若是腹臟內部,因為貪食五味,過度飲食而生病,或是風寒久病,水穀消化不良,就需要灸得熟透。其中大杼、脊中、腎腧、膀胱俞、八髎等穴位可以灸到二百壯,心主手足太陰穴位可以灸到六七十壯,三里、太谿、太衝、陰陽陵泉、上下二廉等穴位可以灸到一百壯。腹部上中下脘穴位患病,灸艾灸最適合灸得熟透。如果治療陰陽風熱,也要注意灸艾灸的火候。
脈大者。以鋒針刺之。間日以報之。若治諸邪風鬼注痛處少氣。以毫針去之。隨病輕重用之。表針內藥。隨時用之。消息將之。與天同心。百年永安。終無橫病。此要略說之。非賢勿傳。秘之。凡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傷血脈。焦筋骨。凡汗以後勿灸。此為大逆。浮脈熱甚勿灸。
頭面目咽灸之最欲生少。手臂四肢灸之。欲須少熟。亦不宜多。胸背腹灸之。尤宜大熟。其腰脊欲須少主大體。皆須以意商量。臨時遷改。應機千變萬化。難以一準耳。其溫病隨所著而灸之。可百壯余。少至九十壯。大杼胃脘可五十壯。手心主手足太陽可五十壯。三里曲池太衝可百壯。
白話文:
脈搏強勁者,用鋒利針刺之,隔日一次。若治療邪風鬼魅引起的疼痛、氣短,則用毫針去除之,依病情輕重調整針法。針灸後敷藥,需根據情況調整,順應自然規律,與天相合,才能百年安康,終身無病。此乃精要之言,非賢明之人不可傳授,務必秘之。凡是脈搏微弱者,切忌灸灼,以免傷及血脈,損傷筋骨。出汗後也不可灸灼,此乃大忌。脈搏浮且熱者亦不可灸灼。
頭面、咽喉部位灸灼,以輕微灼熱為佳;手臂、四肢灸灼,以稍微熟透為宜,不宜灸灼過度;胸、背、腹部灸灼,則宜灸灼至深透;腰、脊部位灸灼,則以稍稍灼熱為主。灸灼時須用心揣摩,臨機應變,因時而異,不可一成不變。溫病患者,可根據病灶位置灸灼,一般百壯以上,少則九十壯,大杼、胃脘部位可灸灼五十壯,手心、足太陽經絡部位可灸灼五十壯,三里、曲池、太衝穴可灸灼百壯。
皆三報之。乃可愈耳。風勞沉重九部盡病。及毒氣為疾者。不過五十壯。亦宜三報之。若攻臟腑。或心腹疼者。亦宜百壯。若卒報百病鬼魅所著者。灸頭面四肢宜多。灸腹背宜少。其多不過五十壯。少不減三五七九壯。凡陰陽濡風口喎僻者。不過三十壯。三日一報。報如前微者三報。
重者九報。此風氣濡微細入故宜緩火溫氣推排。漸抽以除耳。若卒報摧迫。則流行細入成痼疾。不可愈也。故宜緩火。凡諸虛疾水穀沉結流離者。當灸腹背宜多。而不可過百壯。大凡人有卒暴得風。或中時氣。凡百所苦。皆須急灸療。慎勿任其停滯也。若旺相者。可得無他。
不爾漸久,後皆難愈。深宜知此一條。
白話文:
所有疾病,都應以三壯為基準,施灸治療。
- 若為風勞沉重,九部皆病,以及毒氣所致的疾病,即使是五十壯的壯漢,也應以三壯為基準施灸。
- 若為攻臟腑,或心腹疼痛,則應施灸百壯。
- 若為突發的百病,或鬼魅所致,則應灸頭面四肢,以多為宜,灸腹背則以少為宜。灸頭面四肢最多不過五十壯,灸腹背最少不減三、五、七、九壯。
- 若為陰陽濡風、口喎僻等症,則最多不過三十壯,三日施灸一次,每次施灸如前述,症狀輕微者施灸三次,重者施灸九次。
由於風氣細微,深入經脈,故宜用緩火溫氣,慢慢推排,逐漸抽取,以消除疾病。
- 若施灸過急,則風氣會深入經脈,形成痼疾,難以治癒。故宜緩火。
- 若為諸虛疾、水穀沉結流離等症,則應灸腹背,以多為宜,但不可超過百壯。
凡是突發風寒,或中時氣,導致各種病症,皆須立即施灸治療,不可任其停滯。
- 若身體強壯者,則可免於其他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