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

《普濟方·針灸》~ 卷四百十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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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十一 (2)

1. 制熟艾法

陳艾好灸。不以多少。擇取葉。入臼內用木杵輕搗令熱。以細篩隔去青滓。再搗再篩。如此三次。別以馬尾羅子隔之。更再搗羅篩。候柔細黃熱為度。

白話文:

陳艾喜歡用灸療,無論數量多少,選擇艾葉,放入石臼中,使用木杵輕輕搗碎使其發熱。接著用細篩過濾掉青綠色的汁液,再次搗碎後再過篩,這樣重複三次。另外,用馬尾羅子再過篩,直到變得柔軟細緻且呈黃色發熱為止。

2. 艾炷大小法

千金方云。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云。小兒七日以上。周年已還。不過七壯。炷如雀糞)。明堂下經云。凡灸。欲艾炷若根下廣三分。若不三分。即火氣不能遠達。病未能愈。則是艾炷欲其大。惟頭與四支則艾炷欲其小。明堂上經乃云。

艾炷依竹筋頭作。其病脈粗細狀如線。但令當脈灸之。如雀糞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腹內疝瘕痃癖塊伏梁氣等。惟須大艾炷。故小品曰。腹背爛燒四支。則但去風邪而已。如巨闕鳩尾。雖是胸腹穴。灸之。不過四七炷。只依竹筋頭大。但令正當脈灸之。艾炷若大。復灸多。

其人永無心力。如頭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臂腳灸多。令人血脈枯竭。四肢細而無力。既失精神。又加於細。令人短壽。此論甚當。故備著之。

白話文:

千金方云。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云。小兒七日以上。周年已還。不過七壯。炷如雀糞)。明堂下經云。凡灸。欲艾炷若根下廣三分。若不三分。即火氣不能遠達。病未能愈。則是艾炷欲其大。惟頭與四支則艾炷欲其小。明堂上經乃云。

《千金方》中記載,黃帝說:「灸法若不灸足三分,就只是徒勞無功,白白冤枉。灸時艾炷務必大一些。對於體弱者,則灸時力度要小一些。」(又說,對於七天以上的小兒,或是已經週歲的小兒,最多灸七壯,艾炷大小如雀糞般。)

《明堂下經》記載:「凡是灸法,都希望艾炷像根部寬度三分。若不灸足三分,火氣就無法深入病灶,病也無法痊癒。也就是說,灸時艾炷要大一些,只有頭部和四肢部位的艾炷需要小一些。」

《明堂上經》記載:「艾炷的製作方法是用竹筋頭作為模型,根據病人的脈象粗細,將艾炷製成線狀,只要將艾炷放在脈上灸就可以了。即使像雀糞大小的艾炷,也能治癒疾病。還有一種方法,例如治療腹內疝氣、瘕痃、癖塊、伏梁氣等疾病,就必須使用大艾炷。

所以《小品方》中記載:「腹背的灸法要爛燒,四肢的灸法則只需要祛除風寒就可以了。像是巨闕、鳩尾這些穴位,雖然位於胸腹,但灸時最多灸四七壯,艾炷的大小只需要跟竹筋頭一樣大,只要放在脈上灸就可以了。艾炷太大,灸的次數又多,就會讓人心力不足。頭部灸的次數太多,會令人失神;臂腳灸的次數太多,會令人血脈枯竭,四肢細弱無力。既失神又加上四肢細弱,就會令人短命。這個說法非常正確,所以特地記載下來。」

3. 點灸火法

明堂下經云。古來灸病。忌松柏枳楺榆棗桑竹八木。切宜避之。有大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有此火鏡曜日。亦以艾引得火。此火皆良。諸番部落。用鑌鐵擊䃈石。得火出以艾引之。凡人卒難備。即不如無木火青麻油點燈。燈上燒艾莖點灸是也。兼滋潤灸瘡至愈不疼痛。用蠟燭更佳。

良方云。凡取火者。宜敲石取火(今舟行人以鐵鈍刀擊石。先以紙灰為火。紙在下承之亦得火)。或用水晶鏡。於日得太陽火為妙。太陰則以槐木取火。

白話文:

古人使用艾草治療疾病時,應避免使用松、柏、枳楺、榆、棗、桑和竹等木材。最好能遠離這些物品。如果要使用火源,可以選擇大珠或者火鏡,在太陽照射下產生火焰,也可以使用艾草引燃。此外,一些外族部落會使用鐵器打擊石材獲得火花,再利用艾草引燃。然而,普通人可能無法準備齊全,因此可以使用沒有木頭的青麻油點亮燈籠,然後在上面燃燒艾草莖進行針灸。這樣還可以使灸瘡更加光滑,減少疼痛感。另外,使用蠟燭效果更好。 取得火種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可以用石頭互相碰撞的方式獲取火源;或是使用水晶鏡在太陽光線下得到太陽火。如果是夜晚,則可以使用槐樹木作為火源。

4. 下火法

凡下火點灸。欲令艾炷根下亦輝廣三分。若不三分。孔穴不中。不合經絡。緣榮衛經脈。氣血通流。各有所主。灸穴不中。即火氣不能遠達。而病未能愈也。

白話文:

當使用艾草進行針灸時,希望艾草燃燒的部分在穴位上也能形成一個寬度為三分的區域。如果不足三分,則穴位就不準確了,不符合經絡的要求。因為血液和氣息通過經脈互相流通,各自有其特定的作用。如果穴位不正確,那麼熱力就不能傳遞到遠處,疾病也就無法痊癒。

5. 定灸多少法

凡灸頭與四肢。皆不令多灸。緣人身有三百六十五絡。皆歸於頭。頭者。諸陽之會也。若灸多。令人頭旋目眩。遠視不明。緣頭與四肢肌肉薄。若並灸。則氣血滯絕於注下。宜歇火氣少時。令氣血遂通。再使火氣流行。候主數足。自然除病。宜詳察之。

白話文:

凡是灸頭部和四肢,都不可灸太多。因為人體有三百六十五條經絡,都匯聚到頭部。頭部是所有陽氣匯聚的地方。如果灸太多,會讓人頭昏眼花,視力模糊。這是因為頭部和四肢的肌肉薄弱,如果同時灸太多,就會導致氣血停滯於下部,應該暫停灸火一段時間,讓氣血流通,再繼續施灸,等到灸的次數足夠了,自然就會治好疾病。應該仔細觀察這些情況。

6. 用火法

古來用灸病。忌八般木火。切宜避之。八木者。松木火難瘥增病。柏木火傷神多汗。竹木火傷筋目暗。榆木火傷骨失志。桑木火傷肉肉枯。棗木火內傷吐血。柘木火大傷氣脈。橘木火傷榮衛經絡。

白話文:

古時候用艾灸治病,有八種木材的火要忌諱,絕對要避免使用。這八種木材分別是:

  • 松木:用松木火灸治,病不易痊癒,反而會加重病情。
  • 柏木:用柏木火灸治,會傷神,容易出汗。
  • 竹木:用竹木火灸治,會傷筋,導致目暗不明。
  • 榆木:用榆木火灸治,會傷骨,容易失去志氣。
  • 桑木:用桑木火灸治,會傷肉,導致肉體枯萎。
  • 棗木:用棗木火灸治,容易造成內傷,吐血。
  • 柘木:用柘木火灸治,會嚴重損傷氣脈。
  • 橘木:用橘木火灸治,會傷及榮衛經絡。

7. 定髮際法

凡灸髮際。如是患人有髮際正齊。依明堂所說。易取其穴。如是患人先因疾患。後脫落盡髮際。或本人額項無發。難憑取穴。今定患人兩眉中心直上三寸為髮際。後取大椎直上三寸為髮際。以此為準。明堂上經云。如後髮際亦有項腳長者。其毛直至骨頭。亦有無項腳者。毛齊至天牖穴。

即無毛根。如何取穴。答曰。其毛不可輒定。大約如此。若的的定風府正相當。即測量相去各二寸。此為定穴。

白話文:

灸髮際的取穴方法

一般來說,灸髮際時,如果患者的髮際線整齊,就可以根據《明堂》經書的說法,很容易找到穴位。但如果患者因疾病而導致髮際線脫落,或者原本額頭和後腦勺就沒有頭髮,就難以依賴髮際線來取穴。

現在規定,患者兩眉中心直上三寸為髮際線,後腦勺大椎穴直上三寸也為髮際線,以此作為標準。

《明堂》經書中說,有些人的後髮際線有「項腳」(也就是脖子後面的頭髮),頭髮長到接近骨頭;也有些人沒有「項腳」,頭髮直達「天牖穴」附近。

如果沒有毛根,如何取穴?答案是,頭髮的生長位置不一定要完全固定,大約如此即可。如果能精準定位「風府穴」,就可以測量其左右各二寸的位置,作為取穴的準確位置。

8. 論壯數多少法

千金方云。凡言壯數。若丁壯病根深篤。可倍於壯數。老少羸弱。可減半(又云。小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屎)。扁鵲灸法。有至五百壯千壯。曹氏灸法。有百壯有五十壯。小品諸方亦然。惟明堂本經多雲。針入六分灸三壯。更無餘論。故後人用法不準。

惟以病之輕重而增損之。凡灸頭頂止於七壯。積至七七壯止。同人若治風。則灸上星前頂百會皆至二百壯。腹背宜灸五百壯。若鳩尾巨闕。亦不宜多。四肢但去風邪。不宜多灸。灸則四肢細而無力。明堂上經而千金。於足三里穴乃云。多至二三百壯。心俞禁灸。若中風則急灸至百壯。

白話文:

《千金方》記載:

凡是談論灸治次數,若強壯者病根深重,可以將標準次數加倍;年老、體弱、年幼者,則可減半。

(《千金方》還說,小兒七日以上,周歲以內,灸治次數最多不超過七壯,灸痕大小如雀屎。)

扁鵲灸法 有至五百壯、一千壯的。

曹氏灸法 有百壯、五十壯的。

《小品方》等諸多醫書 記載的灸治次數亦是如此。

然而《明堂本經》 卻多數說針入六分灸三壯,並無其他論述,因此後人用法不準。

應該根據病情輕重增減灸治次數。

  • 凡灸頭頂,止於七壯,積至七七壯止。
  • 若治療風病,灸上星、前頂、百會穴都灸至二百壯。
  • 腹背宜灸五百壯。
  • 若灸鳩尾、巨闕穴,也不宜太多。
  • 四肢只灸去風邪,不宜多灸,灸太多會使四肢細弱無力。

《明堂上經》與《千金方》對於足三里穴的灸治次數有所不同, 《千金方》說足三里穴可以灸至二三百壯。

心俞穴禁灸, 若中風則急灸至百壯。

皆視其病之輕重而用之。不可泥一說而又不知其有一說也。下經只云。若是禁穴。明堂亦許灸一壯至三壯。恐未盡也。又云。凡宦遊吳蜀。體上常須三兩處灸之。切令瘡漸瘥。則瘴癘瘟瘧毒氣不能著人。故吳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言人有病。即令捏其上。若里當其處。不問孔穴。

即得便快。或痛處即云阿是。灸刺皆驗。故曰。阿是穴。

白話文:

根據病情的輕重,要靈活運用針灸方法。不能一味死守一種說法,而不知道還有其他說法。

《下經》只說:「如果是禁穴,明堂穴也可以灸一壯到三壯。」恐怕還沒有說完。

又說:「凡是去吳蜀地區,身體上要常灸三兩處。務必讓傷口慢慢癒合,這樣瘴氣、瘟疫、瘧疾的毒氣就無法侵入人體。因此吳蜀地區多採用灸法。

有一種叫做「阿是穴」的療法,意思是說,病人患病時,讓患者自己捏一捏疼痛的地方,如果裡頭確實是痛處,就不必拘泥於穴位,

直接灸刺就可以見效。或者疼痛的地方就直接叫作「阿是穴」,灸刺都很有效果。所以叫做「阿是穴」。

9. 用針呼吸法

呼不過三。吸不過五。呼外捻針回經氣。吸內捻針行經氣。

10. 針灸須藥

千金方云。病有須針者。即針刺以補瀉之。不宜針者。直而灸之。然灸之大法其孔穴與針無忌。即下白針或濕針訖乃灸之。此為良醫。其腳氣一病。最宜針。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非良醫也。針灸而藥。藥而不針。亦非良醫也。但恨下里間。知針者鮮爾。所以學者須解用針。

燔針白針皆須妙解。固是良醫。此言針灸與藥之相須也。今人或但針而不灸。灸而不針。或惟用藥而不知針灸者。皆犯孫真人所戒也。而世所謂醫者。則但知有藥而已。針灸則未嘗過而問焉。人或詰之。則曰。是外科也。業貴精。不貴雜也。否則曰。富貴之家。未必肯針灸也。

皆自文其過爾。吾故詳著千金之說。以示人云。

白話文:

《千金方》中說,有些病需要針灸治療,就用針刺來補瀉;不適合針刺的,就直接灸治。灸治的正確方法是,針灸穴位不需忌諱,先用白針或濕針刺入,然後再灸,這樣才是良醫。腳氣病最適合針灸,只針不灸或只灸不針,都不是良醫。針灸後再用藥,或者用藥而不針灸,也都算不上良醫。只是現在民間懂針灸的人很少,因此學習醫術的人一定要懂得如何使用針灸。

無論是燔針還是白針,都要懂得妙用,才能算得上良醫。這說明針灸和藥物需要相互配合。現在有些人只針不灸,或者只灸不針,或者只用藥而不懂針灸,都犯了孫真人所提倡的忌諱。而世俗所謂的醫生,只知道用藥,從未接觸過針灸。有人問他們,他們就說針灸是外科,專精於一門就好,不要雜學。或者說,富貴人家不一定願意接受針灸。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推卸責任的藉口。我特地詳細記載《千金方》中的說法,讓大家明白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