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士鐸

《本草新編》~ 七方論 (1)

回本書目錄

七方論 (1)

1. 七方論

注《本草》而不論方法猶不注也。《本草》中,草木昆蟲介屬之氣味寒熱,必備悉於胸中,然後可以隨材任用。使胸次無出奇制勝方略,則如無制之師,雖野戰亦取勝於一時,未必不致敗於末路。與其焦頭爛額,斬殺無遺,何如使敵人望風而靡之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論也。

七方者,大小緩急奇偶復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大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一兩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藥少於臣藥,臣藥少於佐使。設以表裡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然而治表之方,未嘗不可大。

設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嘗不可大。設以遠近分大小,是遠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嘗不可大。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或問大方是重大之劑,非輕小之藥也,重大必用藥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耶?是一方之中計止十三味,似乎名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論多寡,論強大耳。方中味重者為大,味厚者為大,味補者為大,味攻者為大,豈用藥之多為大乎。雖大方之中,亦有用多者,而終不可謂多者即是大方也。

或疑大方不多用藥,終難稱為大方,不知大方之義在用意之大,不盡在用藥之多也。譬如補也,大意在用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白朮、茯苓之多以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厚朴、枳實之多以為臣使也。推之寒熱表散之藥,何獨不然,安在眾多之為大哉。([批]更說得圓通。)

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豈君藥亦可小用之乎。夫君藥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時,不妨少用之。然終不可因少用而謂非君藥,並疑少用而謂非大方也。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義。凡病有輕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小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二錢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藥少於臣,臣藥少於佐也。夫小方所以治輕病也,輕病多在上,上病而用大方,則過於沉重,必降於下而不升於上矣。

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陽,陽病而用大方,則過於發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批]小貴得宜,不使膽怯而不敢用大者藉口。)

或問小方是輕小之劑,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無佐使,無乃太小乎。不知小方者,非論輕重,論升降耳,論浮沉耳。方中浮者為小,升者為小也。豈用藥之少者為小乎。雖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謂少用藥之方即是小方也。

白話文:

七方論

《本草綱目》只記載藥物而不講述運用方法,就等於沒記載。要熟知《本草綱目》中草木、昆蟲、礦物等藥材的氣味寒熱,才能隨機應變,靈活運用。如果心中沒有奇特的制勝策略,就像沒有統帥的軍隊,即使野戰能一時取勝,最終也可能戰敗。与其像焦頭爛額般殺敵,不如讓敵人望風披靡,痛快得多。這就是必須論述七方(大小、緩急、奇偶、復)的原因。

首先講大方。岐伯先生說:「君藥一,臣藥三,佐藥九」,這就是大方的原則。凡是病情嚴重,不能用小方治療的,就必須用大方來治療。在大方中,如果君藥用一兩,臣藥就用一半,佐藥再用一半。君藥不能少於臣藥,臣藥不能少於佐藥。如果從表裡分大小,里證宜用大劑,表證宜用小劑,但治療表證的方劑,也未必不能用大劑。

如果從奇偶分大小,奇數宜用大劑,偶數宜用小劑,但使用偶數的方劑,也未必不能用大劑。如果從遠近分大小,遠證宜用大劑,近證宜用小劑,但治療近證的方劑,也未必不能用大劑。所以,使用大方,應該是大而大,而不是故意加大劑量。

有人問:大方是劑量大的藥方,藥量必然多而不能少,為什麼君藥一,臣藥三,佐藥九呢?一個方子只用十三味藥,似乎不算大。這是因為大方,不是指藥物的多少,而是指藥效的強大。方中藥性重的為大,藥性厚的為大,藥性補的為大,藥性攻的為大,並不是藥物數量多就為大。雖然大方中也有藥物用量多的,但不能因為藥物多就認為是大方。

有人懷疑,大方不用很多藥,難以稱為大方。其實,大方的意義在於用藥的意圖大,不在於用藥的多寡。例如補益,大意在於用人參較多作為君藥,不在於用白朮、茯苓較多作為臣佐藥;例如攻下,大意在於用大黃較多作為君藥,不在於用厚朴、枳實較多作為臣佐藥。推而廣之,寒熱表裡散邪的藥物,也是如此,哪裡是藥物數量多就為大呢?(批:更說明瞭大方用藥的道理。)

有人懷疑,大方在於用藥的意圖大,那君藥也可以少用嗎?君藥本來不能少用,但也並非一定得多用,可以根據情況少用。但是,不能因為少用就認為它不是君藥,也不能因為少用就認為它不是大方。

小方又如何呢?岐伯先生說:「君藥一,臣藥三,佐藥五」,這是中等劑量的原則。「君藥一,臣藥二」,這是小方的原則。中等劑量就包含了小方的意義。凡是病情輕微,不能用大方治療的,就必須用小方治療。在小方中,如果君藥用二錢,臣藥就用一半,佐藥再用一半,同樣不能君藥少於臣藥,臣藥少於佐藥。小方用於治療輕症,輕症多在上焦,如果用大方治療上焦的病症,就會過於沉重,藥力下降而不能上升。

小方用於治療輕微的病症,輕微的病症多在陽氣部位,如果用大方治療陽氣部位的病症,就會過於發散,耗傷正氣而不能祛除邪氣。所以,使用小方,也應該是小而小,而不是故意減小劑量。(批:小方貴在得宜,不要因為膽怯而不敢用大方做藉口。)

有人問:小方是劑量輕微的藥方,用於治療輕微的病症,但是君藥一,臣藥三,佐藥五,方子也不算小啊。如果君藥一,臣藥二,沒有佐藥,是不是太小了?這是因為小方,不是指藥物的輕重,而是指藥性升降、浮沉。方中藥性輕浮的為小,藥性上升的為小,並不是藥物數量少就為小。雖然小方也可能用藥較多,但不能因為用藥少就認為是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