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方便讀》~ 卷四 (17)

回本書目錄

卷四 (17)

1. 痘後落痂諸方

痘證緣何不落痂,皆因脾肺熱邪遮。益元甘露五皮等,審察休教氣血乖。

治痘之法,本有專書,自發熱、見點、灌膿、結痂、落痂,總以三五十五日為期。若依期無變端者,皆為順證,如不應朝數,種種逆證,亦不過於虛實寒熱、毒盛毒輕之間而辨之。即如落痂一端,當於十四五朝,漸次依期脫盡為順,若過期黏滯不脫,即當審其所以不脫之由。

或因氣血虛弱,不能充足於外,或因肺脾餘熱,留滯於皮毛肌肉之間,或六淫之外加,或七情之內起,皆能黏滯不脫。醫者當審其致病之由,於望、聞、問、切四者之間,悉心推究,胸中自有成竹。固不得以脾肺熱邪為定論,亦不得以益元、甘露之法為定法也。由此觀之,不特落痂如此,即自發熱以至灌膿,所有不應朝數種種逆證,無不皆由於此也。

但天花盛行之時,自出之痘,皆由時邪感觸而起,時邪為天地疫癘之氣,故出痘者皆有疫邪夾雜於痘毒之間,是以所出之痘,多逆少順。且當察其時邪之為寒疫、溫疫,須知人身之毒皆隨感而化,不可拘定前人痘宜溫、疹宜涼之一說。

假令為冬月寒疫所觸者,用溫法;適時逢夏令,君火炎蒸之氣與身中之毒氣煎熬焦灼,不戢自焚,則羚羊、犀角又當必用也,以二物皆甘寒解毒,有輕靈透發之功,無苦寒遏伏之患,故無論治痘治疫,悉宜法之,豈可與黃柏黃連等味,同日語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