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方便讀》~ 卷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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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8)

1. 導赤散(錢乙)

導赤散生地黃,草梢竹葉木通良。小腸濕熱因心火,淋痛難當口舌瘡。

赤散,生地,木通,甘草梢竹葉,等分煎。治小腸有火,溺赤淋痛,口糜舌瘡等證。夫淋與濁,不必分為二證,但察其痛與不痛,以及精道溺道之分,則寒熱虛實自可瞭然於胸中。其從精道而出者,除敗精瘀濁,阻塞竅道,痛則不通外,皆屬乎虛。或因勞而發者,則為勞淋;或氣虛下陷,時發時止者,則為氣淋;或腎虛不固,精不能藏,所出如膏如油者,則為膏淋。至於砂淋、石淋、血淋等證,悉從溺道而來,皆屬小腸、膀胱之病。

大抵因濕熱而致者,十常八、九,因虛寒而成者,十無一、二。然亦有脾虛濕濁下注一證,亦出於溺道,如婦人之白帶、白濁之類,但又不可作虛證治。統而論之,淋之為病,一切虛實、寒熱,無不有傷於陰。故此方以生地滋養陰血,木通清利濕熱,甘草梢達腎莖而止痛,淡竹葉清肺熱以下行,所謂水出高源,源清則流自潔矣。此為陰虛濕熱成淋者設也。

2. 復元活血湯

復元活血是柴歸,花粉桃紅山甲煨,甘草大黃鬚酒浸,損傷瘀結痛能開。

復元活血湯柴胡(五錢),當歸,花粉,甘草,炙甲片,紅花(各二錢),桃仁(五十粒,去皮尖,研),大黃(一兩酒浸),治跌僕損傷,或從高下墜,惡血留於兩脅,疼痛不可忍者。夫跌打損傷一證,必有瘀血積於兩脅間,以肝為藏血之臟,其經行於兩脅,故無論何經之傷,治法皆不離於肝。且跌僕一證,其痛皆在腰脅間,尤為明證。

故此方以柴胡之專入肝膽者,宣其氣道,行其鬱結,而以酒浸大黃,使其性不致直下,隨柴胡之出表入里,以成搜剔之功。當歸能行血中之氣,使血各歸其經;甲片可逐絡中之瘀,使血各從其散。血瘀之處,必有伏陽,故以花粉清之。痛盛之時,氣脈必急,故以甘草緩之。桃仁之破瘀,紅花之活血,去者去,生者生,痛自舒而元自復矣。

3. 四烏湯

四烏湯本是成方,烏藥還須香附良,歸地芍芎甘草等,血中氣滯痛難當。

四烏湯,生地,當歸白芍川芎,烏藥,香附,甘草,治血中氣滯,小腹急痛。小腹者,肝臟所居之所,肝經所到之處,為藏血之地。但血陰而氣陽,陽動而陰靜,血因氣行,氣為血帥。由是知血中有氣,然後可以調和於五臟,灑陳於六腑,而後入於脈也。若血中之氣一滯,則血亦不流,為痛、為疝、為癥瘕,諸病均由來矣。

治法仍宜於血中行氣,故以四物湯之養血活血、能補能宣者,以之為君;而以烏藥、香附通行十二經之氣,上下表里,無所不到,引領四物,為之先聲。用甘草者,緩其急而和其中,使氣血各復其常也。

4. 十灰散(一方薄荷改荷葉)

十灰散內十般灰,茅柏櫚丹茜薄煨,二薊梔黃各炒黑,妄行諸血遏其危。

十灰散,大薊小薊側柏葉薄荷茜草根,茅根,山梔,大黃,丹皮,棕櫚皮,各等分。各燒灰存性,紙裹蓋地上一夕,食遠服二三錢,童便調下。治一切吐血、咯血不止,先用此遏之。夫吐血、咯血,固有陽虛、陰虛之分,虛火、實火之別,學者固當預為體察。而適遇卒然暴起之證,又不得不用急則治標之法,以遏其勢。

然血之所以暴湧者,姑無論其屬虛、屬實,莫不皆由氣火上升所致,丹溪所謂氣有餘即是火,即不足之證,亦成上實下虛之勢。火者,南方之色。凡火之勝者,必以水濟之。水之色黑,故此方彙集諸涼血、澀血、散血、行血之品,各燒灰存性,使之涼者涼,澀者澀,散者散,行者行,由各本質而化為北方之色,即寓以水勝火之意。用童便調服者,取其鹹寒下行,降火甚速,血之上逆者,以下行為順耳。

5. 花蕊石散(局方)

花蕊石散治血積,陰寒凝滯血常失。硫黃同和煅成丹,童便送之效乃捷。

花蕊石散,花蕊石(五兩),硫黃(二兩),上二味,同入陽城罐內,鹽泥封固,煅一伏時,研如面。每用二錢,食遠童便調服。治陽虛血凝,瘀積壅聚,胸膈作痛,以及婦人產後血逆、血暈,胞衣不下,或子死腹中,俱宜用此重劑竭之,使瘀血化為黃水,然後以獨參湯調之。夫花蕊石散為破血之峻劑,功專化血為水,而世畏其峻,罕能用之。

葛可久言:暴血成升斗者,宜花蕊石散。若病久涉虛,及肝腎二家之血,非其所宜。與前之十灰散,寒熱天淵,不可不別。當知十灰散專主火炎上湧之血,倘誤用以治陰邪迫激之證,為害猶輕。若誤用花蕊石散治血熱妄行之病,為患莫測。況血熱妄行者,十常八、九,陰邪迫激者,十僅一、二。

所以舉世醫者、病者,俱畏之如蠍,遂致置而不講,乃致一切陰邪暴湧之血,悉皆委之莫救,豈其命耶?此方以花蕊石化其既瘀之血,硫黃補下焦之火,以祛陰邪;童便有降下之功,且以制二石之悍性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