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宏
《金鏡內臺方議》~ 卷之二 (3)
卷之二 (3)
1. 湯議
議曰:少陰病當無熱,今反發熱者,邪在表也,雖脈沉,以始得病,則邪氣未深,故當溫劑,微取汗以散之。故用附子為君,以溫經散寒。細辛之辛,以散少陰之寒邪為臣。麻黃能發汗,用之為佐使,以此三味之劑發汗,非少陰則不敢用也。
2. 疑問
問曰:陰證不得有汗,今此少陰病,反發熱,汗者何也?
答曰:少陰屬腎為里,當無熱,為有相火之位,亦能發熱,其脈雖沉細,必當取微汗而後已也。
3. 麻黃附子甘草湯(二十四)
治少陰病,得之二三日,此方主之。
上三味,如前法。
4. 湯議
5. 麻黃升麻湯(二十五)
治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此方主之。
上一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又取三升,去渣,溫服。
6. 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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