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宏

《金鏡內臺方議》~ 卷之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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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3)

1. 湯議

議曰:少陰病當無熱,今反發熱者,邪在表也,雖脈沉,以始得病,則邪氣未深,故當溫劑,微取汗以散之。故用附子為君,以溫經散寒。細辛之辛,以散少陰之寒邪為臣。麻黃能發汗,用之為佐使,以此三味之劑發汗,非少陰則不敢用也。

2. 疑問

問曰:陰證不得有汗,今此少陰病,反發熱,汗者何也?

答曰:少陰屬腎為里,當無熱,為有相火之位,亦能發熱,其脈雖沉細,必當取微汗而後已也。

3. 麻黃附子甘草湯(二十四)

治少陰病,得之二三日,此方主之。

麻黃(一兩),附子(一兩,炮),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如前法。

4. 湯議

議曰:初得少陰病,二三日內,脈沉鈿,倦而臥者,別無吐利厥逆等證者,故用附子為君,以溫其經。以麻黃甘草為臣佐,微取其汗,以散其寒邪,其病則已也。

5. 麻黃升麻湯(二十五)

治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此方主之。

麻黃(二兩半),升麻(一兩二錢半),當歸(一兩二錢半),知母黃芩,萎蕤(各七錢半),石膏白朮乾薑,芍藥,天冬桂枝茯苓甘草(各二錢五分)

上一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又取三升,去渣,溫服。

6. 湯議

議曰:傷寒六七日,大下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者,乃大下則傷血,下焦之陽氣已虛竭而然也。又兼泄利不止者,為重虛也。咽喉不利、吐膿血者,乃重亡津液而成肺痿。得此之證,實為難治。故與升麻為君,麻黃為臣,以散浮熱之氣。如《玉函經》云:甚熱之氣,以汗泄之。

當歸、桂、姜之辛,以散其寒;知母黃芩之苦,以涼心去熱;苓、術之甘,緩脾生津;芍藥之酸,以斂逆氣;萎蕤、門冬、石膏甘草之甘,潤肺除熱,共為佐使,以濟其證之壞,而治其厥陰之損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