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十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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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2)

1. 藥有別內湯中

陶隱居曰。凡湯酒膏中用諸石。皆細搗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篩令調。並以新綿別裹內中。其雄黃硃砂輩。細末如粉。凡湯酒中用大黃。不須細銼。作湯者。先以水浸令淹浹。密覆一宿。明旦煮湯。臨熟乃內湯中。又煮兩三沸便絞出。則勢力猛。易得快利。凡湯中用麻黃。

皆先別煮兩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余藥。不爾令人煩。芒硝飴糖阿膠。皆須絞湯畢。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之。(本草黑字。)

白話文:

陶隱居曰:

凡是湯劑、酒劑或膏方中使用各種礦石,都需細細搗碎,如同粟米般大小。也可以用葛布篩過,使之細膩。然後用新的棉花包裹起來,放置於藥材內。

至於雄黃、硃砂等藥材,則要研磨成細粉狀。

凡是湯劑中使用大黃者,不必細細切碎。如果要煎煮大黃湯,先將大黃浸泡在水中,使其充分浸透,蓋好放置一夜。第二天早上,將大黃煮成湯,快煮熟時才放入湯中,再煮沸兩三沸即可撈出。這樣可以讓藥效更強,更易取得快速效果。

凡是湯劑中使用麻黃者,都要先將麻黃單獨煮沸兩三沸,撈去浮沫,再添加與原先等量的清水,然後再加入其他藥材。如果不這麼做,會令人感到煩躁。

芒硝、飴糖、阿膠等藥材,則需要在湯劑煎煮完畢後,將其絞取汁液,加入湯劑中,再用火煮沸兩三沸,使其完全溶解後方可服用。

(出自《本草黑字》)

甄氏曰。蜜臈膏髓類者。皆成湯內烊。令和調也。又合湯。用血及酒者。皆臨熟內之。然後絞取湯也。(醫心方。引錄驗方。)

孫真人曰。凡湯中。用麝香牛黃犀角鹿角羚羊角蒲黃丹砂。須熟細末如粉。臨服內湯中。攪令調和。合服之。(按蒲黃丹砂字。宋校本所無。今從真本。及本草序例引錄。),凡生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內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也。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千金方。)

白話文:

甄氏說,蜜蠟、膏、髓等類的藥材,都要先在湯裡烊化,讓它和湯液充分融合。另外,如果湯裡需要加入血或酒,也要在藥物快要煮熟的時候才放進去,然後再把湯汁過濾出來。

孫真人說,凡是湯藥裡含有麝香、牛黃、犀角、鹿角、羚羊角、蒲黃丹、砂等藥材的,都要先將它們研磨成細粉,在服藥前才放進湯裡攪拌均勻,然後一起服用。生麥門冬和生薑如果用於湯藥,都要先切片,反复搗碎三次,然後取汁,湯煮好後再把藥汁過濾後加入,並煮沸五到六次。藥材的用量要根據藥方上的要求,不可與其他藥材一起煮。所有用酒的湯藥,都要在快要煮熟的時候才加入酒。

寇宗奭曰。本草第一序例言。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末如粉。臨服內湯中。然今昔藥法中。有生磨者。有煎取汁者。凡諸石雖是湯酒中。亦須稍細。藥力方盡出。效亦速。但臨服須澄濾。後再上火。不爾恐遺藥力。不見效。(本草衍義。)

吳茭山曰。凡藥中。沉香木香。須煎藥熟去渣。方磨沉香木香濃汁入藥。凡再煎一沸服。不可同煎。服者慎之。(活人心統。)

陳月朋曰。凡湯中。加酒醋童便竹瀝薑汁。亦候湯熟絞汁。盞內加入便服。

凡湯中。用沉香木香乳香沒藥。一切香竄藥味。須研細末。待湯熟。先傾汁小盞調。服訖然後盡飲。(本草蒙筌。)

白話文:

寇宗奭說:「《本草》第一序例提到,犀角、羚羊角、鹿角,都要研磨成粉末,臨服用時加入湯藥中。然而,現在和過去的藥法中,有生磨的,也有煎取汁液的。所有礦物類藥材,即使是在湯藥或酒中,也需要磨得稍微細一些,才能充分發揮藥效,效果也會更快。但是,服用前必須過濾澄清,然後再加熱。否則,可能會留下藥力,而無法發揮效果。」(《本草衍義》)

吳茭山說:「所有藥材中,沉香和木香必須煎煮至熟透,然後去除藥渣,再將沉香和木香磨成濃汁,加入藥方中。凡是需要二次煎煮的藥物,在一沸之後服用即可,不可與沉香和木香一同煎煮。服用者要謹慎。」(《活人心統》)

陳月朋說:「所有湯藥中,如果加入酒、醋、童便、竹瀝、薑汁,也要等湯藥煮沸後,再絞取汁液,倒入碗中,然後服用。

所有湯藥中,如果使用沉香、木香、乳香、沒藥等香竄藥味,必須研磨成細末,等到湯藥煮熟後,先倒出一點湯汁在小碗中調和藥末,服用完藥末後再喝完湯藥。」(《本草蒙筌》)

錢仲陽曰。鉤藤。久煎便無力。俟他藥煎熟十餘沸。投入即起。頗得力也。(本草匯言。)

按大黃水漬內湯中。千金外臺。往往見之。傷寒總病論。魏炳書後。亦有其說。且曰。內或用竹瀝煎者。每四錢。(按此言粗末藥一服。)水一盞二分。煎至七分。下竹瀝三分。煎至七分。

又按炙甘草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均酒水同煮。不臨熟下者。又石天基傳家寶。有量小不能飲者。於服藥之後。飲酒幾杯之說。外科正宗神授衛生湯後曰。病在上部。先服藥。隨後飲酒一杯。病在下部。先飲酒一杯。隨後服藥。以行藥勢。亦是一法。

白話文:

錢仲陽說,鉤藤久煎就會失去功效,等到其他藥煎熟十幾沸後再加入,藥效才會顯著。按大黃水漬,以及千金外臺、傷寒總病論中,都提到了這種方法。魏炳書也提到,可以用竹瀝煎藥,每劑四錢(指藥量),用一盞二分水煎到七分,再加入三分竹瀝,繼續煎到七分。另外,炙甘草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等方劑,都是用酒水一起煮,不會在快熟的時候才加入。石天基傳家寶中也記載,如果藥量太少喝不下,可以在服藥之後喝幾杯酒。外科正宗中神授衛生湯的說明中也提到,如果病在上部,先服藥,然後喝一杯酒;如果病在下部,先喝一杯酒,然後服藥,藉此促進藥效。

2. 引藥

湯龍溪曰。用藥煎煮。或用薑蔥。取其發散。或用棗。蓋棗能和百藥之力。(傷寒解惑論。)

張介石曰。酒入藥為引者。取其活血行經。姜入藥為引者。取其發表注凝。小棗入藥為引者。取其消散開胃。大棗入藥為引者。取其補血健脾。(按棗分大小。多事殊甚。)龍眼入藥為引者。取其寧心利水。燈心入藥為引者。取其得睡神歸。蔥白入藥為引者。取其發散諸邪勿住。蓮實入藥為引者。取其清心養胃和脾。(資蒙醫經。)

按藥既配合為方。固無須引子之目。然宋以來書。於每方煮法內。必舉其品。則欲用其方者。亦宜通知其例。故拈之於此。尤飼鶴醫為讀書記曰。兵無嚮導。則不達賊境。藥無引使。則不通病所。新病且然。況伏邪乎。此理之所或然也。

白話文:

湯龍溪說,用藥煎煮,可以加薑蔥,目的是發散;也可以加棗,因為棗能調和百藥的力量。

張介石說,酒入藥,是為了活血行經;薑入藥,是為了發表注凝;小棗入藥,是為了消散開胃;大棗入藥,是為了補血健脾;龍眼入藥,是為了寧心利水;燈心入藥,是為了得睡神歸;蔥白入藥,是為了發散諸邪勿住;蓮實入藥,是為了清心養胃和脾。

藥物配伍成方,固然不需要特別強調引子,但宋代以來,醫書在每種方劑的煮法中都會列出引子,目的是讓想使用方劑的人了解其用法,所以這裡提出來說明。尤飼鶴醫在讀書筆記中說,行軍打仗沒有嚮導,就無法到達敵軍陣地;藥物沒有引使,就無法達到病灶,新病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潛伏的邪氣呢?這是道理使然。

3. 去滓再煎

吳遵程曰。去滓再煎者。要使藥性合而為一。漫無異同。並停胃中。少頃隨胃氣以敷布。而里之未和者。遂無不和。所以方中既用人參。甘草。復加生薑大棗。不嫌其復。全藉胃中天真之氣為斡旋。蓋取和之為義耳。甘草瀉心湯。半夏瀉心湯。三湯俱去滓復煎。亦同此義。以此三瀉心皆治里未和之證。故皆取復煎以共行其事之義。(傷寒分經。)

按此係生薑瀉心湯註文。即本於喻西昌傷寒抉疑。論小柴胡湯。考大小柴胡。三瀉心。及柴胡桂薑湯。旋覆代赭湯。並去滓再煎。蓋寒熱雜合之劑。此法為妙。然唯治病冷熱相溷。結在一處者。倘冷熱異位者。不敢再煎。(詳義見於拙著傷寒論述義。)許弘內臺方議曰。小柴胡湯。去滓再煎。取其清能入膽之義。誤矣。

白話文:

吳遵程說:將藥渣去除後再煎煮,是要讓藥性融合成一體,沒有差異,一起停留在胃中。過一會兒,隨著胃氣的推動,藥力遍布全身,原本不調和的內裡,就沒有不調和的了。因此方劑中既用人參、甘草,又加生薑、大棗,並不嫌重複,完全依靠胃中天真之氣來協調作用,這都是為了達到和諧的功效。甘草瀉心湯、半夏瀉心湯,這三種湯劑都去渣再煎,也是同樣的道理。因為這三種瀉心湯都是用來治療內裡不調和的病症,所以都採用去渣再煎的方法,來共同發揮其功效。(《傷寒分經》)

按:這段文字是生薑瀉心湯的註解,源自喻西昌的《傷寒抉疑》,講述了小柴胡湯的用法。考究大小柴胡、三種瀉心湯,以及柴胡桂薑湯、旋覆代赭湯,都去渣再煎,這是因為這些藥劑是治療寒熱雜合的。這種做法很精妙,但只適合治療寒熱混雜、集中在一個部位的病症。如果寒熱位於不同的部位,就不敢再煎。(詳細說明請參考拙著《傷寒論述義》)。許弘的《內臺方議》說:小柴胡湯去渣再煎,是為了讓藥性清涼進入膽囊,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