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十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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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2)

1. 藥有別內湯中

陶隱居曰。凡湯酒膏中用諸石。皆細搗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篩令調。並以新綿別裹內中。其雄黃硃砂輩。細末如粉。凡湯酒中用大黃。不須細銼。作湯者。先以水浸令淹浹。密覆一宿。明旦煮湯。臨熟乃內湯中。又煮兩三沸便絞出。則勢力猛。易得快利。凡湯中用麻黃。

皆先別煮兩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余藥。不爾令人煩。芒硝飴糖阿膠。皆須絞湯畢。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之。(本草黑字。)

甄氏曰。蜜臈膏髓類者。皆成湯內烊。令和調也。又合湯。用血及酒者。皆臨熟內之。然後絞取湯也。(醫心方。引錄驗方。)

孫真人曰。凡湯中。用麝香牛黃犀角鹿角羚羊角蒲黃丹砂。須熟細末如粉。臨服內湯中。攪令調和。合服之。(按蒲黃丹砂字。宋校本所無。今從真本。及本草序例引錄。),凡生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內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也。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千金方。)

寇宗奭曰。本草第一序例言。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末如粉。臨服內湯中。然今昔藥法中。有生磨者。有煎取汁者。凡諸石雖是湯酒中。亦須稍細。藥力方盡出。效亦速。但臨服須澄濾。後再上火。不爾恐遺藥力。不見效。(本草衍義。)

吳茭山曰。凡藥中。沉香木香。須煎藥熟去渣。方磨沉香木香濃汁入藥。凡再煎一沸服。不可同煎。服者慎之。(活人心統。)

陳月朋曰。凡湯中。加酒醋童便竹瀝薑汁。亦候湯熟絞汁。盞內加入便服。

凡湯中。用沉香木香乳香沒藥。一切香竄藥味。須研細末。待湯熟。先傾汁小盞調。服訖然後盡飲。(本草蒙筌。)

錢仲陽曰。鉤藤。久煎便無力。俟他藥煎熟十餘沸。投入即起。頗得力也。(本草匯言。)

按大黃水漬內湯中。千金外臺。往往見之。傷寒總病論。魏炳書後。亦有其說。且曰。內或用竹瀝煎者。每四錢。(按此言粗末藥一服。)水一盞二分。煎至七分。下竹瀝三分。煎至七分。

又按炙甘草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均酒水同煮。不臨熟下者。又石天基傳家寶。有量小不能飲者。於服藥之後。飲酒幾杯之說。外科正宗神授衛生湯後曰。病在上部。先服藥。隨後飲酒一杯。病在下部。先飲酒一杯。隨後服藥。以行藥勢。亦是一法。

白話文:

陶弘景說,凡是在湯藥、酒劑、藥膏中使用礦物類藥材,都要將它們搗碎,像小米粒那樣大小,也可以用葛布篩過,使之均勻。然後用新的棉布包好,再放入湯藥中。像雄黃、朱砂這類藥材,要研磨成粉末狀。凡是在湯藥中使用大黃,不需要切得很細,做湯藥時,先用水浸泡,讓水完全浸沒大黃,然後密封過夜。第二天早上煮湯藥,等到快煮好的時候再將大黃放入湯中,稍微煮個兩三滾就撈出來,這樣藥效就會很強,容易快速見效。凡是在湯藥中使用麻黃,都要先單獨煮兩三滾,撇去浮沫,再加入與原先等量的水,然後放入其他藥材,否則會讓人感到煩躁。芒硝、飴糖、阿膠,都要在湯藥煮好絞出藥汁後,再放入藥汁中,再加熱煮兩三滾,使其完全融化後再服用。(出自《本草》)

甄氏說,像蜂蜜、蜂蠟、藥膏、骨髓這類藥材,都要在湯藥中融化,使它們均勻混合。另外,合藥時,如果使用血液或酒,都要在湯藥快煮好的時候再加入,然後再絞取藥汁。(出自《醫心方》引錄的驗方)

孫思邈說,凡是在湯藥中,使用麝香、牛黃、犀角、鹿角、羚羊角、蒲黃、丹砂,都必須研磨成粉末狀,在要服用湯藥時再加入,攪拌均勻後服用。(按:蒲黃、丹砂這兩個字,在宋朝校訂的版本中沒有,現在採用原本和《本草序例》引錄的內容)凡是使用新鮮的麥門冬、生薑,在放入湯藥時,都要切碎,搗三次,絞三次,取汁。湯藥煮好後,去掉藥渣,再將藥汁放入,煮五六滾,並按照原本的劑量,不要和其他藥材一起煮。各種需要在湯藥中加入酒的,都是在快煮好的時候再加入。(出自《千金方》)

寇宗奭說,《本草第一序例》中提到,犀角、羚羊角、鹿角,都要磨成粉末,在服用湯藥時加入。但是現在的用藥方法中,有的會直接磨,有的會煎煮取汁。凡是礦物類的藥材,即使是在湯藥或酒劑中使用,也要稍微磨細,這樣藥力才能完全釋放出來,效果也更快。但是,在服用前,必須要澄濾,然後再加熱,否則可能會殘留藥渣,影響藥效。(出自《本草衍義》)

吳茭山說,凡是在藥中加入沉香、木香,必須要等藥煎好去渣後,再磨沉香、木香的濃汁加入藥中。再煎煮一滾就可以服用,不可一起煎煮,服用時要謹慎。(出自《活人心統》)

陳月朋說,凡是在湯藥中加入酒、醋、童便、竹瀝、薑汁,也要等湯藥煮好絞出藥汁後,再加入小碗中,然後服用。

凡是在湯藥中,使用沉香、木香、乳香、沒藥等香氣濃郁的藥材,必須研磨成細末,等到湯藥煮好後,先倒出一小碗藥汁,將藥末在小碗中調勻,服用完後再把剩餘的藥汁全部喝完。(出自《本草蒙筌》)

錢仲陽說,鉤藤如果煎煮太久就會失去藥效,要等到其他藥材煎煮十幾滾之後再放入,這樣藥力比較強。(出自《本草匯言》)

按:關於大黃用水浸泡後再放入湯藥,在《千金外臺》中經常可以看到。在《傷寒總病論》魏炳書的記載中,也有這樣的說法,並且說,如果使用竹瀝煎煮,每次用四錢。(按:這裡指的是粗末的藥材,一次服用的劑量。)用水一盞二分,煎到七分時,加入竹瀝三分,再煎到七分。

又按:像炙甘草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都是酒水一起煮的,不是快煮好的時候再加入。還有石天基的傳家寶中,提到有的人量小不能喝酒,可以在服藥之後再喝幾杯酒。在《外科正宗神授衛生湯》後面說到,如果病在上部,就先服藥,然後喝一杯酒;如果病在下部,就先喝一杯酒,然後服藥,以此來幫助藥效發揮,這也是一種方法。

2. 引藥

湯龍溪曰。用藥煎煮。或用薑蔥。取其發散。或用棗。蓋棗能和百藥之力。(傷寒解惑論。)

張介石曰。酒入藥為引者。取其活血行經。姜入藥為引者。取其發表注凝。小棗入藥為引者。取其消散開胃。大棗入藥為引者。取其補血健脾。(按棗分大小。多事殊甚。)龍眼入藥為引者。取其寧心利水。燈心入藥為引者。取其得睡神歸。蔥白入藥為引者。取其發散諸邪勿住。蓮實入藥為引者。取其清心養胃和脾。(資蒙醫經。)

按藥既配合為方。固無須引子之目。然宋以來書。於每方煮法內。必舉其品。則欲用其方者。亦宜通知其例。故拈之於此。尤飼鶴醫為讀書記曰。兵無嚮導。則不達賊境。藥無引使。則不通病所。新病且然。況伏邪乎。此理之所或然也。

白話文:

湯龍溪說,煎煮藥物時,有時會加入薑或蔥,是為了利用它們的發散作用;有時會加入紅棗,因為紅棗能調和各種藥物的藥效。《傷寒解惑論》裡提到這一點。

張介石說,用酒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酒的活血、促進經脈運行的功能;用薑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薑的發散、使藥力凝聚的特性;用小紅棗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小紅棗的消散、開胃功能;用大紅棗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大紅棗的補血、健脾功能。(要注意紅棗分大小,作用差異很大。)用龍眼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龍眼的寧心、利水功能;用燈心草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燈心草引導睡意、使心神安寧的功能;用蔥白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蔥白的發散作用,使各種邪氣消散不停留;用蓮子來引導藥效,是為了利用蓮子的清心、養胃、調和脾胃的功能。《資蒙醫經》中記載這些。

一般來說,藥物已經配成藥方,本來不需要特別說明引藥。但是,宋朝以來的醫書,在每個藥方的煎煮方法中,都會提到引藥的品項。因此,使用這些藥方的人,也應該了解這些規矩。所以,我把這些內容整理在這裡。尤其要記住,醫者飼鶴說:「軍隊沒有嚮導,就無法到達敵人的境地;藥物沒有引導,就無法到達病灶。新發的疾病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潛伏的邪氣呢?這道理是可信的。」

3. 去滓再煎

吳遵程曰。去滓再煎者。要使藥性合而為一。漫無異同。並停胃中。少頃隨胃氣以敷布。而里之未和者。遂無不和。所以方中既用人參。甘草。復加生薑大棗。不嫌其復。全藉胃中天真之氣為斡旋。蓋取和之為義耳。甘草瀉心湯。半夏瀉心湯。三湯俱去滓復煎。亦同此義。以此三瀉心皆治里未和之證。故皆取復煎以共行其事之義。(傷寒分經。)

按此係生薑瀉心湯註文。即本於喻西昌傷寒抉疑。論小柴胡湯。考大小柴胡。三瀉心。及柴胡桂薑湯。旋覆代赭湯。並去滓再煎。蓋寒熱雜合之劑。此法為妙。然唯治病冷熱相溷。結在一處者。倘冷熱異位者。不敢再煎。(詳義見於拙著傷寒論述義。)許弘內臺方議曰。小柴胡湯。去滓再煎。取其清能入膽之義。誤矣。

白話文:

吳遵程說:「把藥渣濾掉後再煎煮一次,是為了讓藥性完全融合為一體,沒有任何差異,並且均勻地停留在胃中。稍待片刻,藥性便會隨著胃氣擴散到全身,使體內不協調的地方都能夠調和。所以,藥方中既然用了人參和甘草,又再加入生薑和大棗,並不嫌多餘,完全是借助胃中自然之氣來協調藥性,主要就是為了達到調和的目的。《甘草瀉心湯》、《半夏瀉心湯》、《生薑瀉心湯》這三種湯藥,都是把藥渣濾掉後再煎煮,也是同樣的道理。因為這三種瀉心湯都是治療體內不協調的症狀,所以都採取再煎煮的方式,以共同發揮藥效。(出自《傷寒分經》)」

這段文字是針對《生薑瀉心湯》的註解,是根據喻西昌《傷寒抉疑》中關於小柴胡湯的論述而來。考察大小柴胡湯、三瀉心湯以及柴胡桂薑湯、旋覆代赭湯,這些藥方都採用濾去藥渣再煎煮的方法,因為這些藥都是寒熱藥性混雜的方劑,這種方法最為有效。然而,這種方法只適用於治療體內寒熱混雜,而且聚集在一起的情況。如果寒熱分別位於不同的部位,就不適合再煎煮了。(詳細說明請參考拙著《傷寒論述義》)。許弘在《內臺方議》中說,《小柴胡湯》濾去藥渣再煎煮,是為了取其藥性清澈可以進入膽部的意思,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