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十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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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4)

1. 一藥兼主

陶隱居曰。藥性一物。兼主十餘病者。取其偏長為本。(本草黑字。)

按一物固不宜有數性。斯語片言居要。故王海藏既表章之。更據唐本草序例考之。則其意若謂藥有偏於治中風者。有偏於治傷寒者。名有所偏主。觸類長之。以主十餘病。然病雖一。而其證不均。倘啻云治某病。則淺學無所下手。殆為不便變通。故陷居又曰。藥之所主。止說病之一名。

假令中風乃有數十種。傷寒證候。亦有二十餘條。更復就中求其體例。大體歸其始終。以本性為根宗。繇是觀之。藥之為物。氣味相藉。必有一定不移之本性。於是其功乃有偏長。擴而充之。則兼主十餘病。其理昭然矣。唯每藥之下。白字黑字。俱蘊其秘。豈古人識識相因。

白話文:

陶隱居曰。藥性一物。兼主十餘病者。取其偏長為本。(本草黑字。)

陶隱居說:一種藥物,可以治療十多種疾病,是因為我們取其最擅長的功效作為主要的用途。(這是本草書中的黑字。)

按一物固不宜有數性。斯語片言居要。故王海藏既表章之。更據唐本草序例考之。則其意若謂藥有偏於治中風者。有偏於治傷寒者。名有所偏主。觸類長之。以主十餘病。然病雖一。而其證不均。倘啻云治某病。則淺學無所下手。殆為不便變通。故陷居又曰。藥之所主。止說病之一名。

確實,一種藥物不可能具有多種功效。這句話雖然言簡意赅,卻至關重要。王海藏曾經表揚過這句話,而我們也根據唐本草的序例來研究它。它的意思應該是:有些藥物偏於治療中風,有些藥物偏於治療傷寒,因此藥物名稱往往指向其擅長的功效。我們可以舉一反三,以此來理解藥物可以治療十多種疾病的原因。然而,雖然疾病只有一個名稱,但症狀卻不盡相同。如果只說某種藥物可以治療某種疾病,那么淺學的人就無從下手,難以靈活運用。因此,陶隱居又說:藥物所治療的,只是疾病的一個名稱而已。

假令中風乃有數十種。傷寒證候。亦有二十餘條。更復就中求其體例。大體歸其始終。以本性為根宗。繇是觀之。藥之為物。氣味相藉。必有一定不移之本性。於是其功乃有偏長。擴而充之。則兼主十餘病。其理昭然矣。唯每藥之下。白字黑字。俱蘊其秘。豈古人識識相因。

例如,中風就有几十種,傷寒證候也有二十多種。我們更應該深入研究,將各種症狀歸納到其起始和終結階段,並以藥物的本性作為根本。從這點來看,藥物作為一種物質,氣味相互依賴,必然具有穩定不变的本性。因此,每種藥物都有其擅長的功效,以此類推,就能理解它可以治療十多種疾病的道理了。每種藥物之下,白字黑字都蘊藏着其中的奧秘。難道古人都是憑藉經驗而相傳的吗?

故敘事約雅。意在言外者乎。如麻黃苦溫。其功發陽。故能治邪氣表壅。亦能治肺冷喘咳。亦能治水濕外實。黃耆甘溫。其功托陽。故能治虛勞不足。亦能治癰疽膿潰。亦能治濕邪黏滯之類。其所主雖多端。要其指歸則一。蓋配合之宜。轉輾活用。皆本於一定之本性而已。仲景用藥。

理必如此。古本草之旨。亦復不外乎此矣。先兄紹翁有見於斯。深究古聖之微意。著藥雅一書。以闡揚兼主之秘。為後學變通之法門。惜其稿未完而沒。愚有志補續不能也。蘇東坡書篆髓後曰。余嘗論學者之有說文。如醫之有本草。雖草木金石。各有本性。而醫者用之。所配不同。

白話文:

因此,叙述藥物要簡潔明白,意旨要在言外之意。例如麻黃,味苦性溫,功效是發散陽氣。所以能治療外感邪氣壅塞於表,也能治療肺氣虛寒導致的喘咳,也能治療水濕外邪導致的實證。黃耆,味甘性溫,功效是扶助陽氣。所以能治療虛勞體弱,也能治療癰疽膿潰,也能治療濕邪黏滯之類的病症。它們的功效雖然很多,但歸根結底都是一個道理,就是根據藥物性質,灵活運用,轉換搭配,都是基於一定的本性而已。仲景用藥,道理必然也是如此。古代本草的旨意,也同樣不脫離這個原則。先兄紹翁深明此道,精研古聖先賢的微妙旨意,著有《藥雅》一書,阐明兼主之秘,為後學提供變通之法門。可惜他的稿子未完成就去世了,我雖然有心想要補續,但力有不逮。苏东坡在《篆髓》后记中说:我曾經說過,讀書人有《說文解字》,就好像醫生有《本草綱目》一樣,雖然草木金石各有其本性,但醫生用药时,搭配不同,效果也不同。

則寒溫補瀉之效。隨用各別。可謂知言矣。

又按聖濟經曰。物各有性。性各有材。材各有用。聖人窮天地之妙。通萬物之理。其於命藥。不特察草石之寒溫。順陰陽之常性而已。以謂物之性有盡也。制而用之。將使之無窮。物之用有窮也。變而通之。將使之無窮。夫唯性無盡。用無窮。故施於品劑。以佐佑斯民。其功用亦不一而足也。

吳氏注曰。溫涼寒熱。物之性也。可以去邪御疾。性之材也。因其材而施於治療之際。材之用也。此說於兼主之義。亦足互發。聖濟又曰。有因其性而為用者。有因其用而為使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其類不同。然通之皆有權。用之皆有法也。亦系得理之言。更舉諸僻藥。

以示其例。今不具錄。

白話文:

所以寒、溫、補、瀉都有各自的功效,要根據情況使用。這可謂明智之言。

另外,根據《聖濟總錄》記載,萬物都有其特性,特性也決定了其用途。聖人洞悉天地奧妙,通曉萬物道理,在配製藥物時,不僅要觀察草藥石材的寒熱屬性,還要遵循陰陽的自然規律。認為萬物的特性是有限的,但可以通過控制和運用,使其功效無限。萬物的用途也是有限的,但可以通過變化和通達,使其用途無限。正因為特性和用途是無限的,所以才能運用於藥物配方,幫助百姓。藥物的功效也因之而多樣化。

吳氏注釋說:溫涼寒熱是萬物的特性,可以驅除邪氣,抵禦疾病。特性決定了其用途,根據用途在治療過程中使用。這就是說,藥物具有兼顧主治的特性,可以相互發揮作用。《聖濟總錄》還說:有的藥物因其特性而被使用,有的藥物因其用途而被使用,有的藥物因其克制性而被使用。這些藥物種類不同,但都具有權衡和方法。這些都是符合道理的言論,還可以舉出更多偏方藥物作為例子。

由於篇幅有限,這裡就不一一列舉。

2. 功用大體

陳藏器曰。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此十種者。是藥之大體。而本經都不言之。後人亦所未述。遂今調合湯丸。有昧於此者。至如宣可去壅。即姜橘之屬。是也。通可去滯。即通草防己之屬。是也。補可去弱。即人參羊肉之屬。是也。泄可去閉。即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輕可去實。即麻黃葛根之屬是也。重可去怯。即磁石鐵粉之屬。是也。澀可去脫。即牡蠣龍骨之屬。是也。滑可去著。即冬葵榆皮之屬。是也。燥可去濕。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濕可去枯。即紫石英石英之屬。是也。只如此體。皆有所屬。凡用藥者。審而詳之。則靡所遺失矣。

白話文:

陳藏器說:藥物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這十種特性,這是藥物的基本性質,但《本經》中並沒有提到這些,後人也沒有詳加說明。所以現在很多調配湯藥丸劑的人,對此並不了解。

舉例來說,宣能去壅塞,就像生薑、橘子之類;通能去滯留,就像通草、防己之類;補能去虛弱,就像人參、羊肉之類;泄能去閉塞,就像葶藶、大黃之類。

輕能去實,就像麻黃、葛根之類;重能去怯弱,就像磁石、鐵粉之類;澀能去脫落,就像牡蠣、龍骨之類;滑能去黏著,就像冬葵、榆皮之類;燥能去濕氣,就像桑白皮、赤小豆之類;濕能去乾燥,就像紫石英、石英之類。

只要了解藥物的這些特性,每種藥物都有其對應的作用。凡是用藥的人,要仔細審慎地了解藥性,就不會遺漏任何細節了。

(本草。掌禹錫等。引本草拾遺。○按禹錫等曰。謹按徐之才藥對。孫思邈千金方。陳藏器本草拾遺序例如後。而其首節。千金方論處方。引藥對。第二節。至第九節。即千金文。仍知第十節。說藥之大體。第十一節。論五方之氣。即是陳氏之言。無可復疑。寇氏引為陶隱居。

誤不待辨。至本草綱目。則以首節為拾遺。以第十節為藥對。其失在不撿千金。近世諸家。一踵綱目之陋。稱以徐之才十劑。仍附訂於此。)

按陳氏所說。乃藥之大體。而不是合和之義。故列於斯。至聖濟經。添以劑字。而成聊攝明理論。稱為十劑。河間戴人。並宗其義。於是七方十劑。遂印定後人眼目矣。然諸家所演。亦概不外於功用。故並附載之。從其朔也。

白話文:

根據陳藏器所說,這是藥物的大體概述,而不是藥物配伍的含義,因此放在這裡。後來《聖濟總錄》加上了「劑」字,形成了「聊攝明理論」,稱為十劑。河間的戴人(戴聖)也認同這個觀點。於是「七方十劑」就被後人普遍接受。然而,各家所闡述的內容,基本都是圍繞著藥物的功用,因此將其也列舉在此,追溯其源頭。

又按李瀕湖曰。去閉。當作去實。去實。當作去閉。此說不必。又曰。濕。當作潤。又以石英為潤藥則偏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為是。今更審之。通劑滑劑燥劑。俱是利水一途。而分之為三。未詳其意。湧吐一法。別無其目。河間隸之宣劑。然與姜橘之屬。性類殊異。

此他猶有可議者。要之陳氏之言。本不足為典型。而後人遵守。或補續之。或迴護之。無敢置辨者。未知其果何意也。

吳禔曰。五藏之氣。欲通而不閉也。故鬱而不散則為壅。壅得宣而發。故必宣劑以散之。如否滿之類。是也。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滿更虛。是為平氣。否滿不通。則其氣無自而升降矣。宣劑以散之。豈不宜哉。五藏之氣。欲運而不止也。故留而不行。則為滯。滯得通而達。

白話文:

李瀕湖說,去閉應該改成去實,去實應該改成去閉,這個說法沒有必要。他又說,濕應該改成潤,又把石英當作潤藥,就過於偏執了。古代人認為服用石頭可以滋補,所以才這樣說。其實不然,現在仔細想想,通劑、滑劑、燥劑都是利水的方法,只是分為三種,並不清楚其意。湧吐這種方法,沒有別的目的。河間把它歸類為宣劑,但是它的性質和薑橘等藥物完全不同。

還有其他可以商榷的地方。總之,陳氏的說法不能作為典型,後人卻一味遵守,有的補充,有的辯護,沒人敢提出異議,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麼意思。

吳禔說,五臟的氣要流通,不能阻塞。所以如果鬱結不散就會導致壅塞。壅塞要宣通才能發散,所以一定要用宣劑來散開它。例如否滿之類,就是這樣。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不斷地滿和虛,這才算是氣血平穩。否滿不通,則氣血就無法升降了。用宣劑來散開它,豈不恰當嗎?五臟的氣要運行,不能停滯。所以如果停留不走,就會導致阻塞。阻塞要通達才能順暢。

故必通利以行之。如水病痰癖之類。是也。水生於腎。病流於體。痰因於飲。癖聚於胃。水病痰癖。則其氣無自而流轉矣。通劑以行之。豈不宜哉。氣弱而不勝其食飲。形羸而不見其充盈。若此之類。不足為弱也。必補劑以扶之。則不足者壯矣。支滿膈寒。腹為䐜脹。浮澀相搏為脾約。

若此之類。有餘為閉也。必泄劑以逐之。則有餘者卻矣。實則氣壅者。外閉而中滿。如汗不發而腠密。八風客於玄府也。邪氣勝而中蘊。五氣傷而淫勝也。若此者。輕劑以揚之。則實者泄矣。怯則氣浮者。本虛而未盛。如神失守而驚悸。則心不持。而恐懼乘之。氣上厥而瘨疾。

白話文:

因此,必須通利以推動它,例如水病、痰癖之類。水源於腎,病流佈全身。痰因於飲水,癖積聚於胃。水病、痰癖,則其氣機無法自行流轉。用通利藥物推動它,豈不適宜嗎?氣弱而不勝任飲食,形體瘦弱而看不見充盈,像這樣的情況,不足以稱為虛弱,必須用補藥扶持它,則不足之處就會變得強壯。胸悶膈肌寒冷,腹部脹滿,浮澀相搏造成脾臟約束,像這樣的情況,是屬於有餘而閉塞,必須用泄藥逐出它,則有餘之物就會消除。實則氣壅者,外閉而內滿,例如汗出不來而腠理閉塞,八風邪氣侵襲玄府,邪氣旺盛而積聚於內,五氣受傷而淫邪盛行,像這樣的情況,用輕劑疏通它,則實證就會解除。怯弱則氣浮者,本質虛弱而尚未恢復,例如神志失守而驚悸,則心神不守,而恐懼乘虛而入,氣上衝厥而患瘨疾。

則陽不降。而首疾作矣。若此者。重劑以鎮之。則怯者寧矣。滑則氣脫者。內耗而外越。如開腸洞泄。則風傷於腸胃。便溺遺矢。則腸虛而不制。若此者。澀劑以收之。則滑者止矣。澀則氣著者。其氣附而不散。如乳難而不下。內秘而不通。若此者滑劑以利之。則澀者決矣。

濕主土。土生脾。濕漬於藏。氣浮於四肢。腹大而體重。津竭而少氣。是為濕氣淫勝。腫滿脾濕之病。若此者。治以燥劑。所以除其濕也。或從汗出。或從嘔吐。或消渴水道數利。或便難駃藥數下。是為津耗為枯。五藏痿弱。營衛涸流之病。若此者。治以濕劑。所以潤其燥也。

凡此十者。治病之成法也。舉此成法。變而通之。所以為治病之要。以此為要。則推而廣之。以致其詳。萬舉萬當之劑也。(聖濟經注。)

白話文:

陽氣不下降,就會導致頭部疾病。這種情況可以用重劑鎮壓,就能使人安寧。如果氣虛導致滑脫,則體內消耗而外溢,就像腸子開裂泄漏一樣。風寒入侵腸胃,就會導致大小便失禁,這是因為腸虛無力,無法控制。這種情況可以用澀劑收斂,就能止住滑脫。如果氣機鬱滯,就會導致氣滯不散,就像乳汁難以排出,內臟阻塞不通暢一樣。這種情況可以用滑劑疏通,就能使鬱滯消除。

濕氣主宰脾土,脾土生化脾氣。濕氣浸漬內臟,氣機浮於四肢,腹部膨脹,體重增加,津液枯竭,氣息短促,這就是濕氣過盛,脾濕腫滿的病症。這種情況要用燥劑去除濕氣,可以通過出汗、嘔吐、消渴、小便頻繁、大便困難等方式排出濕氣。如果體液消耗殆盡,五臟虛弱,營氣衛氣枯竭,這就是津液虧損,身體虛弱的病症。這種情況要用濕劑滋潤,才能緩解燥熱。

以上十種治病方法,是治療疾病的規律。掌握這些方法,並根據情況靈活變通,就是治療疾病的要訣。以此為要訣,就可以推而廣之,深入研究,就能找到無往不利的藥方。

按十劑諸說頗繁。前卷間摘入之。吳氏此說。為河間所據。而殆得其要。仍拈於此。又陳遠公本草新編。亦有詳論。沈芊綠著要藥分劑十卷。以十劑分類。強以諸藥排列。

又按寇宗奭補寒熱二劑。曰。如寒可去熱。大黃樸消之屬。是也。如熱可去寒。附子桂之屬。是也。繆仲淳增升降二劑。曰。寒熱二劑。攝在補瀉。義不重。升降者。治法之大機也。經曰。高者抑之。即降之義也。下者舉之。即升之義也。而陳遠公則並二家辨駁之。極為鄭重。

沈芊綠亦曰。十劑中。如宣輕則兼有升義。瀉滑則兼有降義。且諸藥性。非升即降。或可升可降。或升多降少。或升少降多。別無不升不降。專為宣通等性者。則升降二字。可以概群藥。不得另立二門。次於十劑後。云云。考王啟玄曰。高者抑之。制其勝也。下者舉之。濟其弱也。

白話文:

關於十劑的說法眾說紛紜,前卷已有摘錄。吳氏的說法是河間所依據的,似乎抓住了要點,所以這裡也列舉出來。此外,陳遠公的《本草新編》也有詳細的論述。沈芊綠的《要藥分劑》十卷,將藥物按十劑分類,強行將各種藥物排列在一起。

再者,寇宗奭認為應該補充寒熱二劑,他說:「如果寒症可以去除熱症,像大黃、樸消之類的藥物就屬於此類。如果熱症可以去除寒症,像附子、桂之類的藥物就屬於此類。」繆仲淳則補充了升降二劑,他說:「寒熱二劑包含在補瀉之中,意義不重要。升降才是治療方法的大原則。經書上說:『高者抑之』,就是降的意思;『下者舉之』,就是升的意思。」而陳遠公則將兩家的說法都辯駁了,顯得格外重視。

沈芊綠也說:「十劑中,像宣輕就兼有升的作用,瀉滑就兼有降的作用。而且所有藥物的性質,不是升就是降,有的可以升也可以降,有的升多降少,有的升少降多,沒有完全不升不降的。專門具有宣通等性質的藥物,升降二字就能概括所有藥物,不必另立兩門。」接著他就在十劑之後做了進一步的闡述。考證王啟玄的說法,他說:「高者抑之,是抑制其過盛;下者舉之,是幫助其不足。」

然則下泄鎮墜。及降氣之法。皆可謂之抑也。陽氣虛陷不振者。與以調補。而使其勝發者。即是舉之也。此外何自有升降者耶。且升降之說。古典所未言。實藍本於潔古。而如雲每藥必有升降。則尤不免牽湊。蓋繆氏之增。沉氏之辨。亦均非通論也。又徐思鶴增為二十四劑。

(既載於第三卷。)賈九如藥品化義。景三陽嵩厓尊生書。並有添立八劑。(寒可去熱。熱可去寒。雄可表散。銳可下行。和可安中。緩可制急。平可主養。靜可制動。是也。)可謂贅設矣。

又按王中陽養生主論曰。大抵百藥之性。不出溫涼寒熱。藥體則不過浮沉澀滑。在人用之如何耳。醫之為義上焦之病。宜沉而降之。中焦之病。或升而發之。故滑者澀之。澀之滑之。此自一家言。姑附存之。

白話文:

然而向下泄瀉、鎮定下墜,以及下降氣機的方法,都可以說是抑制。陽氣虛弱衰竭不振者,需要調補,使其恢復生機,這就是舉起。除了這些,哪裡還會有升降呢?況且升降之說,古籍中並沒有記載,實際上是來源於潔古的說法。而像說每味藥都有升降,更是牽強附會。蓋繆氏的增補,沉氏的辨析,也都不是普遍的論述。又徐思鶴增為二十四劑,(載於第三卷)賈九如的藥品化義,景三陽嵩厓尊生書,都添立了八劑。(寒可去熱,熱可去寒,雄可表散,銳可下行,和可安中,緩可制急,平可主養,靜可制動,就是這樣。)可以說都是多餘的。

再者,王中陽在《養生主》中論述道:總的來說,百藥的性質,不過是溫涼寒熱,藥物本身不過是浮沉澀滑,關鍵在於人如何使用。醫術的意義在於上焦的病,宜用沉降的藥物;中焦的病,宜用升發的藥物。所以滑者用澀藥,澀者用滑藥,這是他個人的說法,姑且附錄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