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四 (11)
卷四 (11)
1. 虛家不可大汗
按經有尺中脈微,尺中遲,不可發汗之戒,而心中悸而煩,用小建中湯;脈結代,用炙甘草湯,則景岳所論,不為無理。
然其單從寒中,亦以散邪者,殆為難信矣。
景岳又分汗法為三,曰溫散,曰涼散,曰平散(見類經)。
又立三表法(見全書)。
並言假他治以托邪者,不是發汗法,故不繁引云。
白話文:
依照經脈的診斷來看,如果發現寸口脈的尺中部位脈象微弱,或者尺中部位的脈象遲緩,就代表身體虛弱,這是中醫戒律中不可使用發汗方式的警告。如果病人同時出現心中悸動且煩躁不安的症狀,應該使用小建中湯來治療;如果脈象出現結脈或代脈,則應使用炙甘草湯來治療。景岳所提出的這些觀點,並非沒有道理。然而,他認為這些狀況單純是因為身體寒冷而導致,必須使用發散藥物來驅除邪氣,這種說法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景岳又將發汗的方法分為三種:溫散、涼散和平散(出自《類經》)。他還建立了三表法的概念(出自《景岳全書》)。他認為,藉由其他治療方式來引導邪氣排出體外,並不是真正的發汗療法,因此就不在此多加闡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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