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十一 (3)
卷十一 (3)
1. 藥性生成本原
陳月朋曰。形(金。木。水。火。土。真。假。),色(青。赤。黃。白。黑。深。淺。),性(寒。濕。溫。涼。平。急。緩。),味(辛。酸。咸。苦。甘。厚。薄。),體(虛。實。輕。重。平。枯。澀。),輕枯虛薄緩淺假宜治上。重潤實厚急深真宜治下。其中平者宜治中。余隨藏氣所宜處方。(本草蒙筌。)
徐洄溪曰。凡藥之用。或取其氣。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質。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時。或取其所成之地。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故能補偏救弊。調和藏府。深求其理。可自得之。(神農本草百種錄。)
按月朋說猶欠切實。姑存之。蓋百種錄。每品分氣味形色為解。多所發明。其丹砂條曰。甘言味。寒言性。何以不言色與氣。蓋入口則知其味。入腹則知其性。若色與氣。則在下文主治之中。可推而知之也。蓋隅反之言也。又王損庵傷寒準繩。汪訒庵本草備要所論。與徐說相近。
然似過鑿。今亦存之。王曰。辨其味。察其氣。觀其色。考其以何時苗。以何時花。以何時實。以何時萎。則知其稟何氣而生。凡見某病為何氣不足。則可以此療之矣。汪曰。醫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
)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
可以意得也。(侶山堂類辨。有藥性形名論。蓋是汪氏之所依據。文繁不錄。)又賈九如藥品化義。本於陳氏。立辨藥八法。曰。曰體。(燥。潤。輕。重。滑。膩。干。)曰色(青。紅。黃。白。黑。紫。蒼。)曰氣。(羶。臊。香。腥。臭。雄。和。)曰味。(酸。苦。
甘。辛。咸。淡。澀。)此四者。乃天地產物生成之法象。必先辨明以備參訂。日形。(陰。陽。木。火。土。金。水。)曰性。(寒。熱。溫。涼。清。濁。平。)曰能。(升。降。浮。沉。定。走。破。)曰力。(宣。通。補。瀉。滲。斂。散。)此四者。藉醫人格物推測之義理。
而後區別以印生成。是也。最覺冗雜。
又按古之論藥。特言氣味。而後世踵事加精。以論生成本原。其理亦不可易。然諸說不一。難得適從。今更加詳酌。竊為之辨曰。藥之所以有寒熱溫涼。與有毒無毒之性。皆莫不本於氣味形色。(此氣字。與經文氣味之氣不同。)所謂氣者。氣臭是已。雖香焦腥臊腐五氣之分。
大抵藥之取用。芳香與葷臭。二者能有所歸矣。(芥歸鼻。蓼葉歸舌。蔥實歸目。薤歸於骨。韭歸心。葫歸五藏。蒜歸脾腎。並出菜部黑字。)所謂形者。形質是也。重能鎮墜。而輕者不必上行。潤能滋液。而枯者不必燥濕矣。如五色則尤多不可拘者。然五藏相適。或有不可誣者。
更有如黑能止血之類。蓋五味之用。為最多焉。要之。何物不具存氣味形色。但其所長。有在氣者。有在味者。有在形者。有在色者。如沉麝之於氣。甘棗之於味。鉛丹鐵粉之於形。紅花蘇木之於色。是也。有所在不一者。如桂枝之溫中發表。在味與氣。地黃之補血填精。在味與質之類。
是也。且味有厚薄。氣有和烈。而氣味形色。相兼不均。所謂同一熱藥。而附子之熱。與乾薑之熱。迥乎不同。同一寒藥。而石膏之寒。與黃連之寒。迥乎不同者。未始不本於此理。此乃百藥所以各異其用也。
又按陳鶴溪三因方。論藥有功能氣味性用。其說不確。姑摘錄於此。曰。敷和彰顯溽蒸清潔淒滄者。五氣之德也。安魂育神益氣定魄守志者。百藥之功也。生榮蕃茂豐備緊斂清謐者。五氣之化也。通潤悅懌輕身潤澤益精者。百藥之能也。舒啟明曜安靜勁切凝肅者。五氣之政也。
開明利脈滑膚堅肌強骨者。百藥之氣也。風熱濕燥寒者。五氣之令也。酸苦甘辛鹹者。百藥之味也。顧茲氣運與萬物。雖種種不齊。其如成象效法。無相奪倫。一一主對。若合符契。至於勝復盛衰。不能相多。往來升降。不能相無。故各從其動而興。災變亦不相加也。於是有振發銷鑠驟注肅殺凜冽者。
五氣之變也。在藥則有收斂乾焦甜緩斂澀滋滑者。百藥之性也。散落燔焫霜潰蒼隕冰雪者。五氣之眚也。在藥則有鼽衄溢汗嘔吐涎湧泄利者。百藥之用也。德化者氣之祥。功能者藥之良。政令者氣之章。氣味者藥之芳。又朱丹溪格致餘論。論藥之命名。以色形氣質味能時。以其非處治之要。
茲不探入。
2. 藥性專長
徐洄溪曰。凡藥性有專長。此在可解不可解之間。雖聖人亦必試驗。而後知之。如菟絲之去面䵟。亦其一端也。以其辛散耶?則辛散之藥甚多。以其滑澤耶?則滑澤之物亦甚多。何以他藥皆不能去。而獨菟絲能之?蓋物之生。各得天地一偏之氣。故其性自有相制之理。但顯於形質氣味者。
可以推測而知。其深藏於性中者。不可以常理求也。故古人有單方及秘方。往往以一二種藥治一病。而得奇中。及視其方。皆不若經方之必有經絡奇偶配合之道。而效反神速者。皆得其藥之專能也。藥中如此者極多。可以類推。(本草百種錄。)
按藥之專長。顯於形質氣味者。如茵陳之治黃。香薷之治暍之類。是也。程云來金匱直解曰。意不盡言。言不盡意者。藥性也。顧焉文本草匯箋曰。藥之治病。嘗有不可解者。原不必強解之。闕之可也。並與洄溪之意符矣。洄溪又曰。凡物精華所結者。皆得天地清粹之氣以成。
而穢濁不正之氣。不得干之。故皆有解毒之功。其非精華所結。而亦能解毒者。則必物性之相制。或以毒攻毒也。此說亦當。仍附之。
白話文:
徐洄溪說,藥的藥性各有其獨特的專長,這種專長存在於能理解與無法理解之間。即使是聖人,也必須經過親身試驗才能了解。例如,菟絲子可以去除臉上的黑斑,就是一個例子。如果說是因為它辛散,那辛散的藥有很多;如果說是因為它滑潤,那滑潤的東西也很多。為什麼其他藥都不能去除黑斑,唯獨菟絲子能呢?這是因為萬物的產生,都各自獲得天地間偏頗的一種氣,因此藥性自然存在相生相剋的道理。那些明顯表現在形狀、性質和氣味的,可以推測得知;而那些深藏在藥性中的,則不能用常理來解釋。所以古人有單方和秘方,常常用一兩種藥就能治好一種病,而且效果出奇的好。如果看那些藥方,比不上經方講究經絡奇偶的搭配,但是效果卻反而非常迅速,這都是因為藥物有其獨特的專長。像這樣獨具專長的藥物非常多,可以依此類推。(摘自《本草百種錄》)
再說藥的專長,那些顯現在形狀、性質和氣味的,例如茵陳可以治療黃疸,香薷可以治療中暑,就是這樣的例子。程雲來在《金匱直解》中說,意念無法完全表達出來,言語也無法完全說清楚的,就是藥性。顧文在《本草匯箋》中也說,藥物治療疾病,有些是無法解釋的,其實不需要勉強解釋,略過就好,這和徐洄溪的意思是一致的。徐洄溪還說,凡是天地精華凝聚而成的東西,都是獲得天地間清純之氣形成的,那些污濁不正的氣無法侵入它們,所以這些東西都有解毒的功效。而那些不是精華凝聚而成,也能解毒的東西,一定是藥物之間相互制約,或是用毒來攻毒。這個說法也應該認可,所以附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