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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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卷十一

2. 藥分三品

陶隱居曰。上品藥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勢力和厚。不為倉卒之效。然而幾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應天。中,品藥性。療病之辭漸深。輕身之說稍薄。於服之者。祛患當速。而延齡為緩。故云應人。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云應地。(本草黑字。)

按藥分上中下。所以使人就三品之分。識無毒有毒之辨。在臨處之際。易於擇用。此神農已來本草之制。而唐宋以前。莫敢或易者矣。事物浸繁。三品混糅。至李瀕湖著綱目。懲創太過。物以類從。毅然破三品之例。而每部徒立子目。於是本草之學壞。古制幾乎從祧。今所以表隱居之言。

不厭其贅也。(明李時珍作本草綱目。其名已愚。僅取大觀本。割裂舊文。妄加增駁。迷誤後學。此孫季逑校定神農本草經序中語也。蓋李書肆意改舊。強立條理。故學者眩惑。奉為圭臬。不知援據駁雜。誣妄不一。孫氏之言。切中其病。仍附註於此。)

白話文:

陶弘景說,上品藥物的藥性,雖然也能夠治療疾病,但是它的藥效比較溫和持久,不會立刻見效。然而,如果持續服用幾個月,一定能獲得很大的益處,不僅病能痊癒,壽命也能因此延長,這是因為它符合天道仁愛生育的道理,所以說它「應天」。

中品藥物的藥性,治療疾病的效果會更明顯一些,但是輕身延年的效果就比較弱了。服用這類藥物,能夠較快地去除疾病,但是延年益壽的效果較慢,所以說它「應人」。

下品藥物的藥性,主要針對病邪進行攻伐,藥性強烈且帶有毒性,容易損傷身體的和諧,所以不適合長期服用,一旦疾病痊癒就應該停止。這是因為它符合地道收斂肅殺的道理,所以說它「應地」。

將藥物分為上、中、下三品,是為了讓人們能夠根據這三種分類,了解藥物是否有毒,在需要用藥的時候,更容易選擇合適的藥物。這是從神農氏以來,本草藥典的制度,在唐宋以前,沒有人敢隨意更改。

但是隨著事物種類越來越多,三品分類的界限也變得模糊混亂。到了李時珍撰寫《本草綱目》時,他矯枉過正,按照藥物的種類進行歸類,毅然決然地廢除了三品分類的制度,每部藥物僅設立子目,這樣一來,本草藥學的傳統就開始衰敗,古代的制度幾乎被廢棄。我現在再次提出陶弘景的觀點,是為了不厭其煩地強調它的重要性。

(明朝李時珍所撰寫的《本草綱目》,這個名稱已經很愚昧了,他只是採用了前人的版本,就隨意地割裂原來的文字,並且妄加增刪,導致後來的學者迷失方向。這是孫季逑在校訂《神農本草經》序文時所說的話。李時珍的書隨意改動舊有的記載,強行建立新的條理,因此讓學者們迷惑,把它奉為圭臬,卻不知道它引用的資料雜亂無章,而且內容虛妄不實。孫季逑的評論,切中了要害,所以附註在此。)

3. 藥性皆偏

繆仲淳曰。藥石稟天地偏至之氣者也。雖醇和濃懿,號稱上藥。然所稟既偏,所至必獨。脫也用違其性之宜,則偏重之害,勢所必至。故凡有益於陽虛者,必不利乎陰;有益於陰虛者,必不利乎陽。能治燥者,必不宜於濕;能治濕者,必不宜於燥。能破散者,不可以治虛;能收斂者,不可以治實。升不可以止升,降不可以療降。寒有時而不宜於熱,熱有時而不宜於寒。古人半夏有三禁,謂渴家汗家血家。仲景嘔家忌甘,酒家亦忌甘。王好古論肺熱忌人參之屬。諸如此類,莫可勝數。苟昧斯旨,吉凶貿焉。人命至重,置報難逃。醫為司命,其可不深思詳察也哉。

(神農本草經疏。)

張景岳曰。藥以治病,因毒為能。所謂毒者,以氣味之有偏也。蓋氣味之正者,穀食之屬,是也。所以養人之正氣;氣味之偏者,藥餌之屬,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氣。其為故也,正以人之為病,病在陰陽偏勝耳。欲救其偏,則惟氣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如五常政大論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稱為毒藥。故曰毒藥攻邪也。(類經)

按千金,載仲景曰:人體平和,唯須好將養,勿妄服藥。藥勢偏有所助,令人藏氣不平,易受外患。(養生要集引同。見醫心方。又唐書,裴潾傳,載布衣張臯者上疏曰:高宗時處士孫思邈達於養生,其言曰:人無故不應餌藥,藥有以偏助,則藏氣為不平。推此論之,可謂達見至理。)又王啟玄注五常政大論曰: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勝。(至真要大論曰: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啟玄注甚詳,有久服黃連苦參而反熱者,此其類也之語。)並二家所據也。又衛生寶鑑,有無病服藥辨,洽引諸說,以徵藥性之偏,宜並考焉。毒藥二字,古多連稱,見素問及周官,即總括藥餌之詞。(先君子素問識有詳說,茲不繁引。)如張戴人曰:凡藥皆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謂之毒。雖甘草苦參,不可不謂之毒,久服必有偏勝。其言不能無疵矣。

又按程若水醫彀曰:蓋藥有利有害。參耆歸術,補氣補血等藥,利人處極多,亦有受其害者,不中病也。香燥苦寒,損氣損血等藥,害人處極多,亦有受其利者,適中病也。此說為是。蓋醫人能就每藥,如其所以害,則其所以利,必益瞭然。繆氏經疏,於各條下,附有簡誤,其用心切矣。

白話文:

藥性皆偏

繆仲淳說,藥物和礦石是吸收天地間偏頗之氣而形成的。即使是性質溫和、藥力充足,被稱為上等的好藥,但因為它們吸收的氣是偏頗的,作用也必然是單一的。如果使用不當,違背了藥物的屬性,就會產生偏重而造成的傷害。所以,凡是對陽虛有益的藥,必定對陰虛不利;對陰虛有益的藥,必定對陽虛不利。能治療乾燥的藥,一定不適合濕氣重的人;能治療濕氣重的藥,一定不適合乾燥的人。能破除積聚的藥,不可以拿來治療虛弱;能收斂的藥,不可以拿來治療實證。能讓氣往上升的藥,不能用來阻止氣往上升;能讓氣往下降的藥,不能用來治療氣往下降。寒性的藥,有時不適合熱證;熱性的藥,有時不適合寒證。古人說半夏有三種禁忌,指的是口渴的人、容易出汗的人和有出血傾向的人。張仲景說嘔吐的人忌用甘味藥,有飲酒習慣的人也忌用甘味藥。王好古認為肺熱的人忌用人參等補氣藥。像這樣的例子,多得數不清。如果不懂這個道理,吉凶就會互相轉換,關係到人命,責任重大,難以逃脫。醫生是掌管人命的,怎麼能不深思熟慮呢?

張景岳說,藥物之所以能治病,是因為它帶有偏頗的藥性,也就是所謂的「毒性」。所謂的「毒」,是指藥物氣味的偏性。氣味純正的,像是糧食,用來滋養人體的正氣。氣味偏頗的,像是藥物,用來去除人體的邪氣。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人的生病,就是因為陰陽失衡。要糾正這種偏頗,只有靠氣味偏頗的藥物才能做到,氣味純正的藥物反而沒有效果。就像《五常政大論》說的:「大毒藥可以治療疾病,能去除十分之六的病邪;常毒藥可以治療疾病,能去除十分之七的病邪;小毒藥可以治療疾病,能去除十分之八的病邪;無毒的藥可以治療疾病,能去除十分之九的病邪。」所以,凡是能驅除邪氣、安定正氣的,都可以稱為毒藥。因此說,「毒藥是用来攻擊邪氣的」。

按照《千金方》記載,張仲景說:「人體處於平和狀態,只需要好好保養,不要隨便吃藥。藥物的藥性是偏頗的,會助長身體的偏性,使臟腑之氣不平衡,容易受到外邪侵襲。」(《養生要集》也有相同記載,出自《醫心方》。另外《唐書》記載,裴潾傳中說,布衣張臯上書說:「高宗時的隱士孫思邈精通養生之道,他說:『人沒有病的時候不應該吃藥,藥物的偏性會助長臟腑的偏頗,導致臟腑氣機失調。』」從這個觀點來看,可以說是通達至理。)王啟玄註解《五常政大論》時說:「無毒的藥,藥性雖然平和,但如果長期服用,也會導致氣機偏盛。」(《至真要大論》說:「久而增氣,是事物變化的常理;氣機增強過久,是導致夭折的原因。」王啟玄的註解非常詳細,裡面提到有人長期服用黃連、苦參等藥反而出現熱象,這就是一個例子。)以上都是兩家所引用的觀點。此外,《衛生寶鑑》中,有關於無病服藥的辨析,廣泛引用了各種說法,用以證明藥性的偏頗,應該一起參考。毒藥這兩個字,古人常常連用,在《素問》和《周官》中都出現過,是指所有藥物的總稱。(先父《素問識》有詳細解說,這裡就不多加引用。)就像張戴人說的:「所有的藥都有毒性,不只是大毒、小毒才叫毒。即使是甘草、苦參,也不可以說它們沒有毒性,長期服用必然會產生偏盛的危害。」他的說法並非沒有道理。

另外,根據程若水的《醫彀》所說:「藥物有有利也有有害。像是人參、黃耆、當歸、白朮等補氣補血的藥,對人有利的地方很多,但也有因此受害的人,這是因為藥不對證。像是香燥苦寒、損氣損血的藥,對人有害的地方很多,但也有因此獲利的人,這是因為藥正好對證。」這個觀點是正確的。醫生如果能了解每種藥的害處,自然就能更清楚它的好處。繆氏的《經疏》在每條藥物的後面,都附有簡單的糾正和提醒,他的用心是十分懇切的。

4. 草石之異

趙敬齋曰。藥字從草。以草為樂也。(按此解殆僻。)玉石之類。乃仙家之藥。至於凡人。豈可輕服。草木之類。以湯煮之則爛。以火炙之則焦。湯液丸散。入於脾胃。可以易消。去疾病而養氣血。若玉石堅硬。非椎則斧。則不可用。脾胃虛軟。豈與之相便哉。又草木之藥。雖有大毒。可以解之。至於玉石之藥。一發莫救。往時洪文安公。被人投礬石丸。礬石大熱者。竟至精液枯竭而死。可不戒哉。(儒醫精要。)

按巢源曰。有說者云。藥性。草木則速發而易歇。土石則遲發而難歇也。千金曰。草藥氣力易盡。石性沉滯。獨主胃中。(主字似訛。)故令數發。二說俱出其解散論中。而殆一言蔽之者已。又朱丹溪本草衍義補遺曰。藥則氣之偏。可用於暫。而不可久。夫石藥又偏之甚者也。

何柏齋醫學管見。亦論金石之害曰。不得已而用。則煮取其汁可也。末而服之。則鮮不為害。何氏之見。幾於畏葸。然仲景之用石藥。配以米穀。則亦未可謂之無理矣。又沉存中夢溪筆談曰。凡人飲食及服藥。既入腸為真氣所蒸。英精之氣味。以至金石之精者。如細研硫黃硃砂。乳石之類。凡能飛走融結者。皆隨真氣。洞達肌骨。猶如天地之氣。貫穿金石土木。曾無留礙。自余頑石草木。則但氣味洞達耳。云云。沉氏此言極傎。不知金石之所以損人。草木之所以益人。正在於此也。岐伯曰。石藥之氣悍。倉公曰。石之為藥精悍。是可以鑑焉。

又按倪純字本草匯言曰。神農嘗百草而定藥。故其書曰本草。意必先以草為正。嗣後果木金石禽魚等類繼之。故集中先列草部。云云。此與敬齋之意相發矣。蓋輕身延年之妄。漢人蚤有其辨。今本草以玉石為魁者。亦恐漢時方士之所為。而如丹砂之寒涼。消石樸消之駃利。而列之上品。水銀之險毒。而列之中品之類。實非醫家之旨矣。岐伯論中古之治病。則特舉湯液與草蘇草荄之枝。而仲景之方。草類最多。則醫藥之於玉石。須處之第二流也必矣。(本草蓋為漢方士所汩者也。漢書郊祀志。稱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奏言郊祀。明年衡譚復條奏中有云。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詔。七十餘人。皆歸家。顏師古曰。本草待詔。謂以方藥本草而待詔者。據此則漢之本草。為長生久視。而非養正攻邪之用矣。且平帝之時。政自莽出。莽好神仙事。則所召通知本草者。其為方士。亦可知矣。補註敘。於平帝紀。及樓護傳。檢出本草字。而反不引郊祀志之最裨考證者。故附註於此。)

白話文:

趙敬齋說:「藥這個字從草字頭,是因為草藥是藥的主要來源(或說草藥是人們樂於使用的藥)。」(按:這個解釋可能有些偏頗。)玉石之類的藥材,是仙家所使用的,至於一般凡人,怎麼可以輕易服用呢?草木類的藥材,用水煮就會爛,用火烤就會焦,製成湯液、丸散等劑型,進入脾胃後,容易消化。可以去除疾病,又能滋養氣血。如果玉石堅硬,不用槌子或斧頭等工具就不能使用,脾胃虛弱的人,怎麼會適合服用呢?況且草木類的藥,即使有大毒,也有解毒的方法,但是玉石類的藥,一旦發作,就難以救治。以前洪文安公,被人投毒礬石丸,礬石藥性大熱,結果導致精液枯竭而死,這難道不應該引以為戒嗎?

有人說,藥的性質,草木類藥性發作快且容易消退,土石類藥性發作慢且難以消退。《千金方》說,草藥的藥力容易耗盡,石藥藥性沉重停滯,尤其會停留在胃中,容易導致藥性頻繁發作。這兩種說法都出自於藥性分析的討論,可以說是一言道盡了。另外,朱丹溪在《本草衍義補遺》中說,藥物都是藥性偏頗的,只能暫時使用,不能長期服用。而石藥又是藥性偏頗最嚴重的。

何柏齋在《醫學管見》中,也論述了金石藥的危害,他說,不得已要使用金石藥,也只能煮汁服用,如果把金石藥研成粉末服用,幾乎沒有不產生危害的。何氏的看法,似乎有些畏懼退縮。然而,張仲景使用石藥時,會搭配米穀一起使用,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凡是人所飲食或服用的藥物,進入腸胃後,會被真氣蒸化,產生精華之氣味,甚至連金石類的精華也能被吸收,如細研的硫磺、硃砂、乳石之類,凡是能飛散、融合、凝結的物質,都會隨著真氣,滲透到肌肉骨骼之中,就像天地之氣能夠貫穿金石土木一樣,沒有任何阻礙。至於其餘頑石草木,則只能是氣味能夠滲透罷了。沈括這段話極不謹慎,他不知道金石之所以損害人體,以及草木之所以對人體有益,原因就在這裡。岐伯說,石藥的氣性猛烈;倉公說,石藥的藥性精悍。這些都可以作為我們鑑戒。

倪純在《本草匯言》中說,神農嘗遍百草而確定藥物,所以他的書才叫做《本草》,意思必定先以草藥為正宗,之後才接著有果木、金石、禽魚等類。所以藥書集中都是先列草部,這和趙敬齋的觀點不謀而合。那些追求輕身延年的虛妄思想,漢代時就已經有人辨析過了。現在的《本草》以玉石為首,恐怕是漢代方士所為。而像丹砂這樣寒涼的藥,還有消石、樸消這些峻利的藥,卻被列為上品;水銀這樣險毒的藥,反而被列為中品,實在不是醫家的本意。岐伯在論述古代治病的方法時,特別提到湯液以及草蘇、草荄的枝條。而張仲景的方劑,草藥的種類最多,由此可知,醫藥對於玉石,應該將其置於次要的位置。現在的《本草》,恐怕是被漢代方士所混淆了。《漢書‧郊祀志》記載,漢成帝剛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上奏說要舉行郊祀,第二年衡、譚又上奏說,讓等待神仙的方士、使者、副佐、以及《本草》待詔等七十餘人都回家。顏師古註釋說:「《本草》待詔,是指以方藥本草來等待詔令的人。」由此可知,漢代的《本草》,是為了長生久視,而不是用來扶正祛邪的。而且漢平帝時,政權是由王莽把持,王莽喜歡神仙方術,那麼他所召見那些懂得《本草》的人,肯定也是方士。補註的敘述,從平帝紀和樓護傳中檢索到「本草」的字眼,反而不引用《郊祀志》這個最有力的考證,因此特別在此補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