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四 (7)
卷四 (7)
1. 汗法大旨
風寒必先客表。汗得其法。何病不除。汗法一差。夭枉隨之矣。呈。汗豈易言哉。(醫學心悟。)
按內經曰。因其輕而揚之。又曰。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又曰。開鬼門。又曰。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又曰。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者。故可汗而已。此軒岐之論汗也。仲景發表之法。不過二端。
曰桂枝湯。諧和營衛。以治其表虛。邪在肌肉者。曰麻黃湯。發泄郁陽。以治其表實。邪迫骨節者。就中更有節目。桂枝加葛根湯。治表虛而邪著筋脈者。葛根湯。治表實而邪著筋脈者。大青龍湯。涼發壅實。以治表實勢劇者。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
並治表虛失汗。纏滯引日者。此太陽病之治例也。更有直中表寒證。而附子湯。治其病重陽虛者。亦猶桂枝湯之例。麻黃附子二湯。治其病輕表閉者。亦猶麻黃湯之例。此少陰病之治例也。(此諸方主證。及制立之旨。拙著傷寒論述義。既詳辨之。今不再贅。)蓋發汗之法。
無出於此範圍。擴而充之。則凡病之系表者。皆無不可療。仲景治濕家。猶於桂麻方中。加驅濕之品。其義可見已。
又按晉唐汗方。有仲景所不有者。皆難適用。降至宋人。則韓祗和禁用桂枝。殆一時之權乎。(醫壘元戎。醫學綱目。並有辨。宜參。)南渡以來。專用香蘇散。正氣散等。芳香輕平之藥。以治四時傷寒。蓋亦系當日之宜。施之後世。則僅不過發感冒微邪已。如陶節庵。主張九味羌活湯。
則一偏之見也。又張戴人可汗式。論吐法兼汗。吐之發汗。固屬強責。不易輕試焉。更有蒸汗法。載在第九卷中。
白話文:
汗法大要
風寒侵襲人體,一定會先從體表開始。如果發汗的方法得當,沒有什麼疾病不能治癒的。但如果發汗的方法錯誤,則會導致病人夭折枉死。所以說,發汗哪是簡單的事啊!
《黃帝內經》說:「對於輕微的邪氣,要用向上發散的方法來驅除。」又說:「當體內有邪氣時,可以通過出汗的方式來排出。」還說:「邪氣在皮膚時,要通過發汗來將其發散出去。」也說「要打開鬼門(指汗孔)。」又說:「現在風寒侵襲人體,會使人的汗毛豎立,皮膚閉塞而導致發熱。這個時候,應該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還說:「三陽經絡都可能受病,但邪氣尚未進入臟腑的時候,就可以通過發汗來治療。」這都是軒轅黃帝和岐伯關於發汗的理論。
張仲景的發汗方法,不外乎兩種:
一種是桂枝湯,用來調和營衛,治療表虛證,也就是邪氣在肌肉的病症。另一種是麻黃湯,用來發散鬱積的陽氣,治療表實證,也就是邪氣侵犯到骨節的病症。這其中還有細微的變化,像是桂枝加葛根湯,用來治療表虛而邪氣侵犯筋脈的病症;葛根湯,用來治療表實而邪氣侵犯筋脈的病症;大青龍湯,用來清涼發散壅實的邪氣,治療表實且病情嚴重的病症;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這些都是用來治療表虛而導致不能發汗,病情纏綿的病症。以上都是治療太陽病的例子。此外,還有邪氣直接侵犯體表的寒證,像是附子湯,用來治療陽氣虛弱且病情嚴重的病症,這和桂枝湯的用法類似;麻黃附子二湯,用來治療病情較輕微的表閉證,這和麻黃湯的用法類似。以上這些是治療少陰病的例子。(這些方劑的主治病症,以及立方的道理,我在《傷寒論述義》中已經詳細解釋過,這裡就不再重複了。)總而言之,發汗的方法不出這些範圍。如果能擴展開來理解,那麼凡是屬於體表的疾病,都可以通過發汗來治療。張仲景在治療濕病的時候,也會在桂枝湯或麻黃湯的基礎上,加入驅除濕氣的藥物,這其中的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再說,晉唐時期出現的一些發汗方劑,有很多是張仲景沒有用到的,這些方劑都難以適用。到了宋朝,韓祗和甚至禁止使用桂枝,這大概也是當時的權宜之計吧。(《醫壘元戎》、《醫學綱目》中都有辨析,可以參考。)南宋以來,人們專用香蘇散、正氣散等芳香輕淡的藥物來治療四季傷寒,這也只是適應當時的情況。如果把這些藥方用在後世,那也只能治療一些輕微的感冒而已。就像陶節庵主張使用九味羌活湯,就顯得有些偏頗了。另外,張戴人提出的可汗法,其中提到了吐法兼汗,用吐的方法來發汗,這實在是有些勉強,不應該輕易嘗試。還有蒸汗法,記載在第九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