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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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3)

1. 汗下寒熱

張景岳曰:「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此二句大意,全在發、攻二字。發者,逐之外也;攻者,逐之內也。寒邪在表,非溫熱之氣不能散,故發表不遠熱。熱鬱在內,非沉寒之物不能除,故攻裡者不遠寒。然亦有用小柴胡、白虎、益元之類,而取汗愈病者,此因表裡俱熱,故當涼解,非發之謂也。又有用四逆、理中、回陽之類,而除痛去積者,何也?此因陰寒留滯,故當溫中,非攻之謂也。所謂發者,開其外之固;攻者,攻其內之實。今昧者但見外感發熱等病,不能察人傷於寒,而傳為熱者,有本寒標熱之義,輒用芩、連等藥,以清其標。豈知邪寒在表,藥寒在裡?以寒得寒,使內外合邪,遂不可解,此發表用寒之害也。故凡寒邪在表未散,外雖熾熱,內無寒證,正以火不在裡,最忌寒涼。此而誤人,是不知當表者不可遠熱也。又如內傷喘痛脹滿等證,多有三陰虧損。今人但見此證,不辨虛寒,遽用硝、黃攻裡。焉知有假實真虛之病,而復伐之?則病未去,而元氣傷。此而誤人,是不知當攻者不可遠寒也。(按:此證既非內實,不可引為攻裡之例。)二者之害頗多,不得不表出之以為戒。(《質疑錄》)

柯韻伯曰:「發表攻裡,乃御邪之長技。蓋表證皆因風寒,如表藥用寒涼,則表熱未退,而中寒又起,所以表藥必用桂枝,發表不遠熱也。然此為太陽表熱言耳。如陽明、少陽之發熱,則當用柴、芩、梔、豉之類主之。(按:此言之解熱則可,不可引為發表之例。)裡證皆由鬱熱,下藥不用苦寒,則瘀熱不除,而邪無出路,所以攻劑必用大黃,攻裡不遠寒也。然此謂陽明胃熱言耳。如惡寒痞硬,陽虛陰結者,又當以薑、附、巴豆之頭兼之矣。」(《傷寒論翼》)

按: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出《六元正紀大論》,而張戴人演之,有攻裡發表寒熱殊箋。蓋此二句,僅言其常。至表熱鬱極,則有如大青龍湯涼解之法;裡寒壅實,則有如桂枝加大黃湯及巴豆溫利之法。不宜一概而論矣。

又按戴人箋曰:「表裡俱病者,雖可以熱解表,亦可以寒攻裡。此仲景之大小柴胡湯,雖解表亦兼攻裡,最為得體。今之用藥者,只知用熱藥解表,不察裡之已病,故前所言熱證皆作矣。醫者不知罪由已作,反謂傷寒變證,以誣病人,非一日也。故劉河間自制通聖散,加益元散,名為雙解。千古之下,得仲景之旨者,劉河間一人而已。」此說非是。蓋大小柴胡,固非兼解表之劑;而裡熱兼表,必先發表,乃是仲景之律。(詳於第二卷治有先後條。)如通聖雙解之類,則大頭時毒等毒熱壅鬱證特有相適者;倘施之傷寒,則左右牽制,反招其害。汪訒庵《醫方集解》,立表裡一門,不啻背仲景之法。其所舉諸方,不必涉表裡,強合為類,可謂謬矣。又戴人治驗中,有汗、吐、下並行者。此等手段,自存其人,非後輩所效顰也。

白話文:

張景岳說:「發散表邪不應遠離溫熱,攻瀉裡邪不應遠離寒涼。」這兩句話的大意,完全在於「發」和「攻」這兩個字。「發」的意思是把邪氣驅趕到體外,「攻」的意思是把邪氣驅趕出體內。寒邪在體表,不是用溫熱之氣就不能驅散,所以發散表邪不應遠離溫熱;熱邪鬱結在體內,不是用寒涼的藥物就不能清除,所以攻瀉裡邪不應遠離寒涼。然而,也有用小柴胡湯、白虎湯、益元散這類藥物來發汗治好疾病的,這是因為表裡都有熱邪,所以應當用清涼的藥物來解除,這並不是發散表邪的意思。也有用四逆湯、理中湯、回陽飲這類藥物來消除疼痛、去除積滯的,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陰寒停留在體內,所以應當用溫熱的藥物來溫中,這並不是攻瀉裡邪的意思。所謂的「發」,是打開體外閉塞的地方;所謂的「攻」,是攻破體內實在的邪氣。現在糊塗的人只看到外感發熱等疾病,不能觀察到人是因為受寒而傳變為熱,有「本寒標熱」的現象,就隨便用黃芩、黃連等藥物來清除表面的熱象,哪裡知道邪寒還在體表,藥物又是寒性的,以寒邪加上寒藥,使得內外都有寒邪,於是就難以治好。這就是發散表邪使用寒涼藥物的害處。所以凡是寒邪在表還沒散去,雖然表面看起來很熱,但體內沒有寒證,正是因為熱不在體內,最忌諱用寒涼藥物。這樣誤診就會害人,這是因為不知道在表邪氣就不能遠離溫熱藥物的緣故。又比如內傷導致的喘、痛、脹滿等症狀,大多是三陰虧損,現在的人只看到這些症狀,不辨別是虛寒,就立刻用硝石、大黃等藥物來攻瀉體內,哪裡知道有「假實真虛」的疾病,又用攻瀉的方法來傷害它,那麼疾病不但沒有去除,反而會損傷元氣。這樣誤診也會害人,這是因為不知道攻瀉裡邪就不能遠離寒涼藥物的緣故。(按:這個證候既然不是體內實邪,就不能當作攻瀉裡邪的例子。)這兩種錯誤的危害很大,不得不提出來作為警戒。(出自《質疑錄》)

柯韻伯說:「發散表邪和攻瀉裡邪,是抵禦邪氣的高明技巧。表證都是因為風寒引起的,如果表藥用寒涼的藥物,那麼表面的熱還沒退,體內又開始受寒,所以表藥必須用桂枝,發散表邪不能遠離溫熱。然而,這說的是太陽表熱,如果是陽明、少陽的發熱,就應當用柴胡、黃芩、梔子、豆豉等藥物來治療。」(按:這樣說只是解熱可以,不能當作發散表邪的例子。)「裡證都是因為鬱熱引起的,下藥如果不用苦寒的藥物,那麼瘀熱就不能清除,邪氣也沒有出路,所以攻瀉的藥物必須用大黃,攻瀉裡邪不能遠離寒涼。然而,這說的是陽明胃熱,如果是惡寒、痞硬,陽虛陰結的,又應當加入薑、附子、巴豆等藥物來輔助。」(出自《傷寒論翼》)

按:「發散表邪不應遠離溫熱,攻瀉裡邪不應遠離寒涼」這句話出自《六元正紀大論》,張景岳和戴人發揚了這個理論,寫了關於攻裡和發表的寒熱不同的詳細解釋。這兩句話只是說一般的規律,至於表熱鬱積到極點,就有像大青龍湯那樣用寒涼藥物來解表的;裡寒壅塞實在,就有像桂枝加大黃湯及巴豆那樣用溫熱藥物來疏通的方法,不應當一概而論。

又按:戴人解釋說:「表裡都病的人,雖然可以用溫熱藥物來解表,也可以用寒涼藥物來攻裡,像仲景的大小柴胡湯,雖然解表也兼顧攻裡,最為恰當。現在用藥的人,只知道用溫熱藥物來解表,不觀察到體內已經生病,所以之前所說的熱證都出現了。醫生不知道這都是自己造成的,反而說是傷寒的變證,以此來誣賴病人,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所以劉河間自己製作了通聖散,加上益元散,名為雙解,千古以來,領悟仲景旨意的,只有劉河間一人而已。」這種說法不對。因為大小柴胡湯,本來就不是同時解表和攻裡的藥,而是體內有熱,同時又表證,必須先解表,這才是仲景的原則。(詳細在第二卷「治有先後」條。)至於像通聖散雙解之類,對於大頭瘟疫、時行瘟毒等毒熱壅塞的病證,特別適合。如果用在傷寒上,就會左右牽制,反而招致危害。汪訒庵的《醫方集解》,單獨設立表裡一門,簡直是背離仲景的方法。他所列舉的那些方子,不一定都涉及表裡,卻強行歸為一類,實在是謬誤。而且戴人治驗中,也有汗、吐、下三法並用的情況,這種方法,自有他自己的道理,不是後輩可以效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