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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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1)

1. 諸劑概略

治內者。自內以達外。湯體丸散丹之類。見於服飲者。是也。治外者。由外以通內。膏熨蒸浴粉之類。藉於氣達者。是也。夫湯液主治。本乎腠理。凡滌除邪氣者。於湯為宜。傷寒之治。多先於用湯者如此。醪醴主治。本乎血脈。凡導引痹郁者。於酒為宜。風痹之治。多專於漬酒者如此。

散者。取其漸漬而散解。其治在中。久病痼疾。劑多以散者。理如此也。丸者。取其收攝。而其治在下。腹中之病。及不可散服者。宜用丸也。至於成丹。則火力烹養。有一陽在中之義。金石之類多取焉。膏。取其膏潤。以祛邪毒。凡皮膚蘊蓄之氣。膏能消之。又能摩之也。

白話文:

治療內在疾病,要從內部作用,達到外部效果。湯劑、丸劑、散劑、丹劑等藥物,都是通過服用飲用來發揮作用的。

治療外在疾病,要從外部作用,貫通到內部。膏藥、熨貼、蒸浴、藥粉等藥物,都是通過氣血流通來發揮作用的。

湯劑治療疾病,主要作用於肌膚腠理。凡是清除邪氣的,都以湯劑為宜。治療傷寒,大多先用湯劑,就是這個道理。

醪醴治療疾病,主要作用於血脈。凡是引導、疏通痹阻的,都以酒為宜。治療風痹,大多專用於酒浸藥物,就是這個道理。

散劑,取其逐漸滲透,散解病邪。其作用在於中焦。久病、痼疾,大多用散劑治療,道理就在這裡。

丸劑,取其收攝作用。其作用在於下焦。腹中疾病,以及不能散服的藥物,都適合用丸劑。

至於成丹,則用火力煉製,其中蘊含著「一陽在中」的道理。金石類藥物,大多用來製成丹藥。

膏藥,取其潤澤作用,以祛除邪毒。凡是皮膚積聚的邪氣,膏藥都能消除,也能用來按摩。

熨。資火氣以舒寒結。凡筋肉攣急。頑痹不仁。熨能通之也。蒸。言其氣之熏。以發腠理。燒地為之。所以啟元府也。浴。言其因於湯浴。以泄皮膚。而利肌肉也。粉。則粉密其空隙也。(聖濟經。)

按林億等千金方凡例曰。卒病賊邪。須湯以盪滌。長病痼疾。須散以漸清。(當漸漬。)此古人用湯液煮散之意也。今聖濟本諸此。而更增本乎腠理語。是誤混素問湯液之義。蓋此論諸劑。差謬不少。詳辨於後。又醫心方。引蔣孝琬。論膏酒湯散丸煎次第。亦難可信。然是古說。

姑存之。曰。病有新舊。療法不同。邪在毫毛。直服膏及以摩之。不療。廿日入於孫脈。宜服藥酒。酒是熟液。先走皮膚。故藥氣逐其酒勢。入於孫脈。邪氣散矣。不療。卅日入於絡脈。宜服湯。不療。六十日傳入經脈。宜服散。不療。八十日入於藏府。宜服丸。百日已上。

白話文:

熨,利用熱力來舒緩寒氣凝結的疼痛。凡是肌肉筋腱緊縮、頑固麻痺失感的,熨都能通暢它。蒸,指的是藥氣的熏蒸,可以疏通毛孔,用燒熱的土來蒸,能開啟元氣之府。浴,指的是利用湯浴,可以排出皮膚的穢氣,使肌肉得到舒展。粉,則是利用藥粉填補身體的空隙。

按林億等《千金方》凡例記載,急病由於外邪入侵,需要用湯藥來滌盪邪氣;慢性病痼疾,需要用散劑來慢慢清除。這是古人用湯藥來煮散病邪的意思。現在《聖濟經》引用了這個說法,還增加了腠理的論述,這是錯誤地混淆了《素問》中湯液的意義。總體來說,這本書對各種藥物療法的論述,存在不少偏差,後面會詳細辨析。此外,《醫心方》引用蔣孝琬論述膏、酒、湯、散、丸、煎的順序,也不可信。雖然這些都是古人的說法,姑且保留下來。

病症有新舊之分,治療方法也不同。邪氣停留在皮膚毛髮,可以直接塗抹膏藥或用藥物按摩,如果沒有效果,二十天後就會侵入孫脈,應該服用藥酒。酒是熟成的液體,可以先到達皮膚,因此藥氣隨著酒力,可以進入孫脈,驅散邪氣。如果沒有效果,三十天後會侵入絡脈,應該服用湯藥。如果沒有效果,六十天後會傳入經脈,應該服用散劑。如果沒有效果,八十天後會侵入臟腑,應該服用丸劑。一百天以後,則……。

謂之沉疴。宜服煎也。考煎。謂煎煉之方。千金方。有風虛雜補酒煎一類。外臺秘要。有古今諸家煎方。聖濟總錄曰。煎者。取其和熟。為服食之劑。是也。又陳月朋本草蒙筌。五用。曰湯。曰膏。曰散。曰丸。曰漬酒。有說不確。略摘錄於後款。

白話文:

這段文字的意思是:

謂之沉疴。宜服煎也。

指的是一種難以醫治的慢性疾病,應該用「煎」的方法來治療。

考煎。謂煎煉之方。

「煎」指的是一種煎煉藥物的配方。

千金方。有風虛雜補酒煎一類。外臺秘要。有古今諸家煎方。

說明在古代醫書《千金方》和《外臺秘要》中都有記載「煎」的藥方。例如《千金方》有風虛雜補酒煎,而《外臺秘要》則收錄了古今各家的煎方。

聖濟總錄曰。煎者。取其和熟。為服食之劑。是也。

《聖濟總錄》記載說,「煎」的目的是讓藥物充分煮熟,以便服用。

又陳月朋本草蒙筌。五用。曰湯。曰膏。曰散。曰丸。曰漬酒。有說不確。略摘錄於後款。

陳月朋的《本草蒙筌》中提到五種藥物製劑方法,分別是「湯」、「膏」、「散」、「丸」、「漬酒」。但是其中有些說法不太確切,所以後面會略作摘錄說明。

總而言之,這段文字主要說明了古代中醫中「煎」的用法和重要性,並提到了相關的古籍和藥方。

2. 湯散丸

張仲景曰。若欲治病。當先以湯洗滌五藏六府。(按千金。洗。作蕩。)開通經脈。理導陰陽。破散邪氣。潤澤枯槁。悅人皮膚。益人氣血。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若四支病久。風冷發動。次當用散。散。能逐邪風濕痹。表裡移走。居無常處者。散當平之。次當用丸。丸。

能逐沉冷。破積聚。消諸堅症。進飲食。調營衛。能參合而行之者。可謂上工。(金匱玉函經○按千金亦載是言。要疑假託也。又中藏經。意同而文有異。仍注於此。曰。湯。可以盪滌臟腑。開通經絡。調品陰陽。祛分邪惡。潤澤枯朽。悅養皮膚。益充氣力。扶助困竭。莫離於湯也。

白話文:

張仲景說,如果想要治病,首先應該用湯藥洗滌五臟六腑,疏通經脈,調和陰陽,驅散邪氣,滋潤乾燥,使皮膚光澤,增強氣血。水能淨化萬物,所以用湯藥。如果四肢疾病久治不愈,風寒發作,就應該用散劑。散劑能驅逐邪風濕痹,使表裡之邪移走,居無定所的邪氣,散劑可以使其平息。接下來應該用丸劑。丸劑能驅逐沉寒,破除積聚,消散堅硬之症,促進飲食消化,調和營衛。能將這三種藥物適當配合使用,可以稱得上是醫術高超。

圓。可以逐風冷。破堅症。消積聚。進飲食。舒營衛。開關竅。緩緩然參合。無出於圓也。散者。能祛風寒暑濕之氣。攄寒濕穢毒之邪。發陽四肢之壅滯。除剪五臟之結伏。開腸和胃。行腸通經。莫過於散也。)

沉存中曰。湯散丸。各有所宜。古方用湯最多。用丸散者殊少。煮散。古方無用者。惟近世人為之。大體欲達五藏四支者。莫如湯。欲留膈胃中者。莫如散。久而後散者。莫如丸。又無毒者宜湯。小毒者宜散。大毒者須用丸。又欲速用湯。稍緩用散。甚緩者用丸。此大概也。

近世用湯者全少。應湯者全用煮散。大率湯劑。氣勢完壯。力與丸散倍蓰。煮散。多者一啜不過三五錢極矣。比功較力。豈敵湯勢。然既力大。不宜有失。消息用之。要在良工。難可以定論拘也。(蘇沉內翰良方。)

白話文:

圓形藥物可以驅散風寒,破除堅硬的症狀,消除積聚的病氣,促進飲食吸收,舒緩營衛之氣,打開關竅。圓形藥物緩慢地滲透融合,沒有比它更能達到藥效的了。散劑能祛除風寒暑濕之氣,疏通寒濕穢毒之邪,疏通四肢的阻塞,去除五臟的積聚,打開腸胃,暢通經絡,沒有比它更能達到藥效的了。

蘇沉內翰在《良方》中說:湯劑、散劑、丸劑各有其適用之處。古代方劑中,以湯劑用得最多,丸散用得較少。煮散是近世人發明的,古代方劑中沒有。總的來說,要達到藥效遍及五臟四肢的,湯劑最合適;要停留在膈胃中的,散劑最合適;要長期服用並緩慢發揮藥效的,丸劑最合適。此外,無毒的藥物宜用湯劑,小毒的藥物宜用散劑,大毒的藥物則須用丸劑。此外,要快速見效的用湯劑,稍緩見效的用散劑,緩慢見效的用丸劑。這些都是大概的原則。

近世人用湯劑的很少,應該用湯劑的都用煮散代替了。其實,湯劑氣勢強勁,藥力比丸散要強得多。煮散最多一次也只喝三五錢,比藥力效用,怎麼能比得上湯劑呢?但既然湯劑藥力強,就不宜失誤,要精準把握藥量和用法,需要高明的醫工才能做到,很難用固定論述來拘泥。

李東垣曰。大抵湯者盪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圓者。緩也。不能速去之。其用藥之舒緩。而治之意也。(用藥法象。)

按玉函所立次第。固不得拘。沉氏說稍核。猶未為盡。湯蕩之解。誠不過其一端。而散散丸緩。不無其理。然其得名。俱取之於體。非取之於用也。(東垣散散之說。與漸漬散解之義。自不同。丸以緩之。亦出劉河間七方說中。)蓋此三物。醫人日與周旋。而不審其辨。豈可也乎。

今參諸家。質之經旨。湯之為物。煮取精液。藥之性味。混然融出。氣熱完壯。其力最峻。表裡上下。無所不達。卒病痼疾。無所不適。是故補瀉溫涼。有毒無毒。皆以湯為便。所以用湯最多也。唯其最峻。故大毒之藥。功力過烈。乃在所畏。本草。藥不宜入湯酒者。多系大毒之品。

白話文:

李東垣說,湯藥的功效在於盪滌,適合治療重症;散劑的作用是散開,用來治療急症;丸藥則比較緩和,不能快速去除病症,這體現了藥物的緩慢作用和治療的意圖。

按玉函中所列的藥物順序,固然不能拘泥,沉氏的解釋略微準確,但尚未完全到位。湯藥的解釋,確實只是一個方面,散劑、丸藥的命名,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它們的命名都是根據藥物的形態,而不是根據藥物的功效。

湯藥、散劑、丸藥是醫生日常使用的藥物,如果不明白它們的區別,是不可取的。

現在參考諸家說法,並結合經方精義,湯藥是用水煮取藥物的精華,藥物的性味融合滲出,藥性強勁,氣力旺盛,功效迅速,能達到身體的表裡上下,適合治療各種急病和慢性病。因此,無論是補虛瀉實、溫熱寒涼、有毒無毒的藥物,都可以用湯劑服用,這就是湯劑應用最廣泛的原因。但由於湯劑藥性強勁,所以對於毒性大的藥物,就需要謹慎使用。本草書中記載的“藥不宜入湯酒”的藥物,大多是毒性較大的藥品。

其意可知也。散之為物。其體也散。故直到膈胃。而猶有外達之勢。不問藥之緊慢。欲疏壅閉者。尤其所宜。其輕浮也。故少戀滯之能。而性味易竭(宜參第十二卷作丸散法條。)是以力頗劣於湯。然比丸為捷。故大毒亦稍所畏矣。(散之屬散者。天雄散一方。此取抵當病所。

以收澀之。當歸散。白朮散。亦是調養。蓋妊娠喜疏通。不喜重滯也。要之。補方偶有用散。要不似湯丸之多矣。)丸之為物。其體也結。勢不外達。而以漸熔化。故其力最緩。而祉則取次收效。瀉則羈下症癖。然大毒難入湯散者。丸以用之。亟建殊績焉。本草經。若用毒藥療病。

白話文:

散劑的特性是散開,藥性容易擴散,因此可以直達膈胃,甚至有外達的趨勢。無論藥性急緩,只要是想要疏通阻塞的,散劑都是最適合的。散劑的輕浮特性,讓它不易滯留,藥效也容易耗竭,因此藥力較湯劑弱。但散劑比丸劑見效快,所以對於毒性較強的藥物,也需要謹慎使用。像天雄散就是用來抵擋病邪的散劑,而當歸散和白朮散則是屬於調養的散劑,因為懷孕期間需要疏通,不宜過於滋補。總而言之,補益的方劑偶爾會用到散劑,但比起湯劑和丸劑,使用的頻率還是少很多。丸劑的特性是凝聚,藥性不易擴散,而是慢慢融化,因此藥力最緩,療效則逐漸顯現。對於瀉下的症狀,丸劑可以長期緩解。而對於毒性較強的藥物,丸劑是最適合使用的,可以迅速見效。本草經記載,如果要使用毒藥治療疾病,丸劑是最好的選擇。

先起如黍粟。陶隱居一以丸藥為解。可見大毒必宜丸藥。沉氏亦本於此耳。要之。湯也。散也。丸也。病各有其對。而藥亦各有其宜。本草經。稱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云云。而隱居又舉病有宜服丸者。服湯者云云為注。則可知彼此相藉。而三者之設。於是焉立矣。又按經中。

湯之類有如大黃黃連瀉心湯之麻沸湯漬。取於疏刷上熱。有如走馬湯之熱湯捻取白汁。取於急卒便用。並是稍緩於煮湯。有如十棗湯之煮棗去滓。取於剛柔相濟。有如大陷胸湯之內甘遂末。桃花湯之內赤百脂末。俱取於主藥專功矣。散之類。有如半夏散。半夏乾薑散之水煮。

白話文:

古代医家认为,对于毒性强的疾病,服用丸药效果最佳。汤剂、散剂和丸剂各有其适用范围,药物也各有其宜。就像《本草经》中所说,有些药适合做成丸剂,有些药适合做成散剂。陶隐居也指出,不同的病症也适合服用不同的剂型,比如有的病适合服用汤药,有的病适合服用丸药,二者相互补充。三种剂型的设立,正是基于此。经文中也提到了不同剂型的特点,比如麻沸汤的汤剂,使用疏刷过滤,适用于热证;走马汤的汤剂,使用热汤捻取白汁,适用于急症;十枣汤的汤剂,煮枣去渣,刚柔相济;大陷胸汤的汤剂,加入甘遂末,桃花汤的汤剂,加入赤百脂末,都强调主药的功效。散剂方面,比如半夏散和半夏乾薑散,都是用水煮制。

取干其不戟咽。有如薏苡附子敗醬散之水煮。取干使藥速效矣。丸之類。有如抵當丸。大陷胸丸。下瘀血湯之水煮。取於寬猛得中。理中丸之沸湯和服。亦取於亟效矣。凡此之類。各莫不有精義存。則措施之際。不可不慎如藥法也。

又按素問有湯液醪醴論。張景岳曰。湯液者。清酒之類。先君子曰。經既云上古作湯液。而又言當今之世。必齊毒藥。則張說是。漢藝文志。湯液經法十六卷。未知所指何物。皇甫士安甲乙經序云。伊尹以元聖之才。撰用神農本草。以為湯液。此乃為煮藥之義。(湯方。或有稱飲者。

白話文:

製作藥物時,要根據藥性,例如乾燥的藥材需用熱水煮,才能快速發揮藥效。像薏苡附子敗醬散,就要用熱水煮。丸劑類的藥,例如抵當丸、大陷胸丸、下瘀血湯,則需要用適當的溫度煮,才能既能發揮藥效又不會過於猛烈。而像理中丸則可以用沸水冲服,才能迅速發揮效果。這些藥方都有其精妙之處,在使用時要謹慎,如同遵循藥法一般。

另外,根據《素問》的記載,湯液是指清酒類的飲品。張景岳也認為,古時以湯液治病,而現今則需要結合毒藥來治療疾病,因此張景岳的說法是正確的。漢代的《藝文志》記載了湯液經法十六卷,但目前尚不清楚指的是什麼。皇甫士安在《甲乙經序》中提到,伊尹以其高深的智慧,運用神農本草,制定了湯液方,這其實就是指用熱水煮藥的意義。湯方有時也被稱為飲方。

先兄紹翕曰。醫宗金鑑。葉仲堅云。飲與湯稍有別。服有定數者。名湯。時時不拘者。名飲。按千金方蘆根飲子。有隨便飲之語。是局方縮脾飲等所源也。然古方湯飲。無甚分別矣。)

又按林億等千金方凡例曰。昔人長將藥者。多作煮散法。蓋取其積日之功。今詳千金外臺。雖有其方。不過僅僅數首。而與仲景之方。其旨自異。龐安常傷寒總病論曰。唐自安史之亂。藩鎮破扈。至於五代。天下兵戈。道路艱難。四方草石。鮮有交通。故醫家以湯為煮散。然則其弊昉於五代。

白話文:

先兄紹翕說:「醫宗金鑑裡,葉仲堅說,飲與湯稍有不同。服用有固定劑量者,稱為湯;隨時服用不拘泥劑量者,稱為飲。按《千金方》裡的『蘆根飲子』,有隨便飲用的說法,這是像《局方》裡的『縮脾飲』等方子的來源。然而,古方裡的湯飲,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又按林億等人的《千金方》凡例記載:「古時候,人們長期服用藥物,大多採用煮散的方法,這是為了取得積日累積的療效。如今仔細研究《千金方》和《外台秘要》,雖然有這些方子,但數量並不多,而且和仲景的方子相比,其意旨有別。龐安常在《傷寒總病論》中說,唐朝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到了五代,天下戰亂不斷,道路崎嶇難行,藥材流通非常困難,因此醫家多以湯劑作為煮散。由此可見,這種以湯代散的弊端,始於五代。」

而積習至宋盛行矣。(和劑局方。末卷諸湯。繫於香竄諸藥為末。沸湯點服者。蓋煮散之變法也。)

又按東垣又曰。細末者。不循絡。止去胃中及藏府之積。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去下部之疾。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下焦者極小。稠麵糊。取其遲化。宜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其散之意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薑汁稀糊為丸。

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者。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也。此說不純。宜參前說。且古方丸藥。大抵用蜜。後世趨便。易以糊丸。功力殊劣。又寇宗奭張子剛並有蠟丸之說。張氏為優。曰。有一等虛人。沉積不可直取。

白話文:

這種習慣一直累積到宋朝,就非常流行了。

另外,東垣又說,藥物研成細末的,不會循行經絡,只能去除胃部和內臟裡的積聚。藥性濃郁的,用白湯調服;藥性輕淡的,煎煮後連渣服用,可以去除下部的病症。藥丸很大,而且光滑圓潤的,適合治療中焦;藥丸非常小的,用稠麵糊做成,因為這樣藥效較慢,適合治療下焦;有的用酒或醋,是為了取其收斂或散解的作用。凡是半夏、南星,如果要除濕的,就用生薑汁做成稀糊,做成藥丸,這樣更容易消化吸收。

水浸過夜的炊餅,也容易消化;滴水丸也容易消化;煉蜜丸因為藥效緩慢,所以藥氣才能循行經絡;蠟丸因為藥效難以消化,所以能持續緩慢發揮療效。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應該參考之前的說法。而且,古方丸藥大多用蜂蜜製作,後世為了方便,就改用糊丸製作,功效就大不如前了。寇宗奭、張子剛也都有關於蠟丸的說法,張子剛的說法較好,他說,有一些虛弱的人,體內積聚的病邪,不能直接去除,需要用蠟丸慢慢緩解。

當以蠟匱其藥。蓋蠟能黏逐其病。而又久留腸胃間。又不傷氣。能消磨至盡也。(出雞峰普濟方。)又古方中。有蜜丸和棗核彈子等大。含噙化下。以治咳嗽膈噎。及胸熱之類。病屬上焦者。其意在浸潤調治。即苦酒湯少少含咽之之例。(徐洄溪傷寒類方曰。內治而兼外治法也。

又半夏散。少少咽之。)驗之往往得效。亦不可不知也。(醫心方咳嗽中。引張仲景大棗丸。僧深紫菀丸。錄驗方大紫菀丸等。千金翼方。治胸中熱。含消丸。消渴。羊髓煎等。外臺所引。諸家五膈丸。及近效。大小便不通。含消石。本草葶藶條。治嗽。含膏丸。十便良方。

白話文:

古代醫書中記載,可以用蠟封存藥物,因為蠟能黏住病邪,而且能長時間停留於腸胃,不會傷氣,可以慢慢消磨病邪。另外,古方中還有用蜂蜜做成的丸藥,大小像棗核一樣,可以含在口中慢慢咽下,治療咳嗽、胸悶、喉嚨哽塞等上焦部位的病症,其原理是利用藥物潤澤調理病患。就像用少量苦酒湯含在口中慢慢咽下一樣,既能內治又能外治。

另外,半夏散也要少量咽下,效果顯著。這些方法都值得我們注意。此外,醫書中也記載了許多其他藥方,像是張仲景的大棗丸、僧深的紫菀丸、錄驗方的大紫菀丸,以及千金翼方中治療胸熱的含消丸、治療消渴的羊髓煎等,都是通過含服藥物來治療疾病的有效方法。外臺所引的各種五膈丸,還有近效方中治療大小便不通的消石,以及本草中治療咳嗽的含膏丸,十便良方等等,都是通過含服藥物來治療疾病的有效方法。

心腹痛。姜骰子。瑣碎錄。骨骾。沙糖和刮牙屑等。直指方。勞瘵。雄黃散。濟生方。瘰癧。皂子丸。御藥院方。治三種癭方之類。不可枚舉。宜臨證遴用。)

又按張石頑傷寒纘論曰。云圓者。如理中。陷胸。抵當。皆大彈丸。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烏梅。皆用小丸。取達下焦也。此說誤矣。蓋古方皆用丸字。宋欽宗諱完。其音與丸相近。故南宋槧本醫書。皆改作圓。獨趙開美重刊北宋板傷寒論。悉用丸字。實為舊面。

如王是齋百一選方。改為元字。有曰。元者。即藥之丸也。丸字犯御諱。以元字代之。此可以證焉。又丸藥。有名丹者。先君子曰。蓋以方士多煅煉服餌。凡諸石煅煉之物。泛然稱之丹。後草藥如控誕丹。竟無知其所由焉。

白話文:

心腹疼痛可以用姜切成骰子狀來治療。此外還有許多零碎的治療方法,像是用骨頭碎片、砂糖混合刮牙屑等等。在直指方中也有針對勞瘵的治療方法,可以使用雄黃散。濟生方中記載著治療瘰癧的方法,可以用皂子丸。御藥院方則收錄了治療三種癭的方子,這些只是其中一部分,不勝枚舉。在臨床上,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适的藥方。

張石頑在《傷寒纘論》中提到,圓形的藥丸,例如理中丸、陷胸丸、抵當丸,都是用大彈丸煮化後加入藥渣一起服用。而像麻仁丸、烏梅丸這樣的藥丸,則是用小丸以便藥物可以到達下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古代藥方都是用「丸」字,而宋朝欽宗的名字叫完,讀音與「丸」相似。所以南宋時期的醫書都將「丸」改成了「圓」。只有趙開美重刊北宋版的《傷寒論》保留了「丸」字,這才是原本的寫法。

像王是齋的《百一選方》中,也將「丸」改成了「元」。他解释说,「元」就是藥丸,因為「丸」字犯了皇帝的忌諱,所以用「元」字代替。這也證明了這一點。此外,丸藥中有一些被稱為「丹」的藥物,我的父親說,這是因為古代方士們經常煉丹服用,所有用石頭煅煉出來的藥物都被稱為丹。後來草藥也出現了像「控誕丹」這樣的名稱,卻没有人知道它來源於哪裡了。

又按皇國製劑。轉刷及芳香。間用湯泡。以代煮煎。是取其疏蕩。亦便倉卒。其法以㕮咀藥。內絹袋中,麻沸湯擺用。(俗呼振出藥。)即三黃湯之遺意。(徐洄溪注彼方曰。此又法之最奇者。不煎而取泡。又本草引經驗後方曰。治嬰兒童子患𤺋豆疾。用紫草二兩。細銼。以百沸湯一大盞泡。

便以物合定。勿令氣漏放。如人體溫。量兒大小服。聖惠方同。泡字。作沃字。)滋補之劑。多用蜜膏。以代蜜丸。是取其留戀。其法。但以細末藥。煉蜜和過而已。(俗呼煉藥。)宋人療小兒。間既見用。蓋取適口也。(錢氏以來有其方。中無油脂之品。以蜜和如膏。故名為某膏。

)此二法者。功效不鮮。而明以來諸家。無敢知者。何也。

白話文:

古代皇國的製劑中,有用轉刷及芳香藥材,間或用湯泡的方式代替煮煎,取其疏散之效,也方便緊急情況。做法是將藥材研磨成粉末,裝入絹袋中,用麻沸湯浸泡(俗稱振出藥),這其實是三黃湯的遺意。古書中記載,用紫草二兩,切碎,用熱水泡,以物封好,勿使氣體外漏,待其溫度與人體相近,再依兒童大小服用。滋補類藥物多用蜜膏代替蜜丸,取其留戀之效,做法是將藥材研末,與煉蜜混合即可(俗稱煉藥)。宋代醫家在治療小兒疾病時,也常用此法,因其口感佳。此二法功效顯著,但明朝以後卻鮮為人知,這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