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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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3)

1. 消法

程普明曰。消者。去其壅也。藏府筋絡肌肉之間。本無此物。而忽有之。必為消散。乃得其平。經云。堅者削之。是已。然有當消不消誤人者。有不當消而消誤人者。有當消而消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有消之而不分部分。以誤人者。有消之而不辨夫積聚之原。有氣血積食。

停痰蓄水。癰膿蟲蠱勞瘵。與夫痃癖癥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諸疾。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審也。凡人起居有常。飲食有節。和平恬淡。氣血周流。穀神安暢。病安從來。惟夫一有不慎。則六淫外侵。七情內動。飲食停滯。邪日留止。則諸證生焉。法當及時消導。

俾其速散氣行。則愈耳。倘遷延日久。積氣盤踞堅牢。日漸強大。有欲拔不能之勢。雖有智者。亦難為力。此當消不消之過也。然亦有不當消而消者。何也。假如氣虛中滿。名之曰鼓。腹皮膨急。中空無物。取其形如鼓之狀。而因以名之。此為敗證。必須填實。庶乎可消。與蠱證之為蟲為血。

白話文:

程普明說:消散的意思,就是去除阻塞之物。藏府、筋絡、肌肉之間原本沒有這些東西,突然出現了,一定是因為消散而恢復了正常。經書上說:「堅硬的就要削去」,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有些情況應該消散卻沒有消散,反而誤了病人;有些情況不應該消散卻消散了,也誤了病人;有些情況應該消散,但消散的方法不當,也誤了病人。有些情況消散時,沒有區分部位,也誤了病人;有些情況消散時,沒有辨別積聚的原因,例如氣血積聚、食積停滯、痰飲蓄積、癰腫膿毒、蟲病蠱毒、勞瘵、痃癖、癥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的各種疾病,也誤了病人。這些情況不可不謹慎。

一般人如果起居有常,飲食有節,性情平和淡泊,氣血流通,五臟功能正常,疾病就哪裡來呢?只有當一個人稍有不慎,六淫外邪入侵,七情內傷,飲食停滯,邪氣久留,各種病症就會出現。應該及時消導,讓邪氣迅速散去,氣血流通,就會痊癒。如果拖延時間過久,積聚的邪氣盤踞堅固,日漸強大,到了想拔除卻無力回天,即使有智慧的人也無能為力。這就是應該消散卻沒有消散的過失。

然而,也有一些情況不應該消散卻消散了,這是為什麼呢?比如氣虛中滿,稱為鼓脹,腹部皮膚膨脹,裡面卻空無一物,因為外形像鼓而得名。這是一種敗證,必須填補實證,才有可能消散。就像蠱證,是由蟲或者血引起的,必須驅除蟲邪或者化解血瘀,才能消散。

內實而有物者。大相徑庭。(按此說蠱證。與古義異。)又如脾虛水腫。土衰不能制水也。非補土不可。真陽大虧。火衰不能生土者。非溫暖命門不可。又有脾虛食不消者。氣虛不能運化。而生痰者。腎虛水泛為痰者。血枯而經水斷絕者。皆非消導所可行。而或妄用之。誤人多矣。

所謂不當消而消者。此也。然又有當消而消之不得其法者。何也。夫積聚癥瘕之證。有初中末之三法焉。當其邪氣初客。所積未堅。則先消之。而後和之。及其所積日久。氣鬱漸深。濕熱相生。塊因漸大。法從中治。當祛濕熱之邪。削之耎之。以底於平。但邪氣久客。正氣必虛。

白話文:

內在實質飽滿與虛空無物,兩者差異極大。例如脾胃虛弱導致水腫,是因為土氣衰敗,無法約束水氣,必須補益脾土。又比如真陽虧損,火氣衰敗,無法生化脾土,必須溫暖命門。還有脾胃虛弱導致食積不消,是因為氣虛無法運化,而生痰;腎虛水氣泛濫,也形成痰;血虛導致經水斷絕,這些都非消導所能解決,卻有人胡亂使用消導方法,誤導了許多人。

所謂不該消而消,指的是這種情況。然而,也有該消而消,卻沒有掌握正確方法的情況。這是為什麼呢? 積聚、癥瘕等病症,有初期、中期、末期三種階段。當邪氣剛入侵,積聚尚未堅固時,應先消解邪氣,之後再調和脾胃。如果積聚日久,氣鬱加深,濕熱交織,腫塊逐漸增大,則應從中期治療,祛除濕熱邪氣,軟化腫塊,最終達到平復。但是邪氣久留,正氣必然虛弱。

須以補瀉疊相為用。如薛立齋用歸脾湯。送下蘆薈丸。予亦嘗用五味異功散。佐以和中丸。皆攻補並行。中治之道也。若夫塊消及半。便從未治。不使攻擊。但補其氣調其血。導達其經脈。俾營衛流通。而塊自消矣。凡攻病之藥。皆損氣血。不可過也。此消之之法也。然又有消之而不明部分者。

何也。心肝脾肺腎。分布五方。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膽與膻中。皆附麗有常所。而皮毛肌肉筋骨。各有淺深。凡用湯丸膏散。必須按其部分。而君臣佐使。駕馭有方。使不得移。則病處當之。不至誅伐無過矣。此醫門第一義也。而於消法為尤要。不明乎此。而妄行克削。則病未消。

白話文:

治療疾病需要運用補瀉法,互相配合。例如薛立齋使用歸脾湯,再服用蘆薈丸,我也是如此,會用五味異功散,並佐以和中丸,都是同時攻補,這就是治療疾病的正確方法。如果腫塊已經消散一半,就不要再繼續治療,不要使用攻擊性的藥物,只要補益氣血,調節血氣,使經脈暢通,營衛氣血流通,腫塊自然就會消散。所有攻治疾病的藥物,都會損耗氣血,不能過量使用,這就是消散疾病的方法。

但是,有些人消散疾病,卻不明確病灶的位置,這是為什麼呢?心、肝、脾、肺、腎,分布在五臟六腑;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膽、膻中,都有固定的位置;而皮毛、肌肉、筋骨,也有淺深不同的部位。無論是服用湯藥、丸藥、膏藥,還是散劑,都必須根據病灶所在部位,使用君臣佐使的藥物,並運用合適的治療方法,使藥物不至於錯位,才能藥到病除,避免誤傷無辜。這是在醫學界最重要的原則,對於消散疾病尤其重要。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就胡亂使用藥物,反而會加重病情,疾病不僅不會消散,反而會更加嚴重。

而元氣已消。其害可勝言哉。況乎積聚之原。有氣血食積。停痰蓄水。癰膿蟲蠱癆瘵。與夫痃癖癥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諸疾。各各不同。若不明辨。為害匪輕。予因約略而指數之。夫積者。成於五藏。推之不移者也。聚者。成於六府。推之則移者也。其忽聚忽散者。

氣也。痛有定處。而不散者。血也。得食則痛。噯腐吞酸者。食積也。腹有塊。按之而耎者。痰也。先足腫。後及腹者。水也。先腹滿。後及四肢者。脹也。痛引兩脅。咳而吐涎者。停飲也。咳而胸痛。吐膿腥臭者。肺癰也。當胃而痛。嘔而吐膿者。胃脘癰也。當臍而痛。小便如淋。

白話文:

元氣已經耗損,其危害難以言喻。更何況積聚的根源,包括氣血食積、停痰蓄水、癰膿蟲蠱癆瘵、痃癖癥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諸疾,各不相同。如果不明白辨別,危害不輕。我因此簡略地指出幾點。積者,積聚於五臟,推之不移者也;聚者,聚積於六府,推之則移者也。其忽聚忽散者,為氣也。痛有定處而不散者,為血也。得食則痛,噯腐吞酸者,為食積也。腹有塊,按之而軟者,為痰也。先足腫,後及腹者,為水也。先腹滿,後及四肢者,為脹也。痛引兩脅,咳而吐涎者,為停飲也。咳而胸痛,吐膿腥臭者,為肺癰也。當胃而痛,嘔而吐膿者,為胃脘癰也。當臍而痛,小便如淋者,…

轉側作水聲者。腸癰也。增寒壯熱。飲食如常。身有痛偏著一處者。外癰也。病人嗜食甘甜或異物。飢時則痛。唇之上下。有白斑點者。蟲也。蟲有九。濕熱所生。而為蛇為鱉。則血之所成也。胡以知為蛇鱉。腹中如有物動。而痛不可忍。吃血故也。(按前人或有是說。要屬胡談。

)又嶺南之地。以蠱害人。施於飲食。他方之蠱。多因近池飲冷。陰受蛇𧈭之毒也。病人咳嗽痰紅。抑抑不樂。畏見人。喉癢而咳劇者。癆瘵生蟲也。(按此似以殺蟲屬消法。然彼自一法。程氏不免牽湊。)痃如弓弦。筋病也。癖則隱癖附骨之病也。症則有塊可徽。積之類也。

白話文:

翻來覆去睡覺發出水聲,這是腸癰。伴隨寒症加重,發熱,食慾正常,身體某個部位有疼痛,並伴隨局部腫脹,則是外癰。病人喜歡吃甜食或其他奇怪的食物,飢餓時疼痛,嘴唇上下有白色斑點,是蟲病。蟲病有九種,由濕熱引起,發展成蛇或鱉,就是血氣凝結造成的。為何知道是蛇或鱉呢?因為肚子裡好像有東西在動,疼痛難忍,這是吃血造成的。至於嶺南地區,以蠱毒害人,摻入飲食中。其他地方的蠱毒,大多是因為喝了池塘裡的冷水,陰氣受蛇蠍毒氣影響而造成的。病人咳嗽,痰液呈紅色,心情鬱悶不樂,害怕見人,喉嚨癢,咳嗽劇烈,這是癆瘵生蟲。痃病就像弓弦一樣,屬於筋病。癖病則是隱藏在骨頭上的疾病。症病則是有塊狀物可以觸摸,屬於積聚類疾病。

瘕者。或有或無。痞氣之類也。少腹如湯沃。小便澀者。胞痹也。痛引睪丸。疝也。女人經水自行。而腹塊漸大如懷子者。腸覃也。經水不行。而腹塊漸大。並非妊者。石瘕也。有妊無妊。可於脈之滑澀辨之也。至於濕熱下墜。則為陰菌陰蝕陰挺下脫。陰莖腫爛之類。而虛火內爍庚金。

則為痔漏為懸癰為藏毒。種種見證。不一而足。務在明辨證候。按法而消之也。(按濕熱下墜諸證。豈特消法所治乎。)醫者以一消字。視為泛常。而不知其變化曲折。較他法為尤難。則奈何不詳稽博考。以盡濟時之仁術也耶。(醫學心悟)

按消之為義廣矣。凡病實於裡者。攻而去之。此正治也。其兼虛。則補而行之。此奇治也。然更有虛實相半。攻有所過。補有所壅者。於是有消法之設焉。其類有四。曰磨積。曰化食。曰豁痰。曰利水。是也。蓋此四法。除利水外。其藥應病愈。不似吐下之有形跡。如內消然。

白話文:

瘕,有時候存在,有時候不存在,是痞氣的一種。少腹像是被熱水燙過一樣,小便排泄困難,就是胞痹。疼痛牽引到睪丸,就是疝氣。女人月經自行來潮,但腹部腫塊卻逐漸增大,像是懷孕一樣,就是腸覃。月經不來,腹部腫塊卻逐漸增大,不是懷孕,就是石瘕。懷孕與否,可以從脈象的滑澀來辨別。至於濕熱下墜,就會導致陰菌、陰蝕、陰挺下脫,以及陰莖腫爛等病症。虛火內爍庚金,就會導致痔漏、懸癰、藏毒等病症,種種症狀,不勝枚舉。務必明辨證候,根據方法治療,使之消散。

(按,濕熱下墜等症狀,難道只是消法能夠治療嗎?)醫者以一個「消」字,視為普遍的治療方法,卻不知道它變化多端,難度比其他方法更高。那麼怎麼能不詳盡考證,用盡濟世救人的仁術呢?(出自《醫學心悟》)

按,「消」的意義很廣泛。凡是實證病,用藥攻克並去除,這就是正治。如果兼有虛證,就用補藥調理,這就是奇治。但是還有一些虛實夾雜的病症,攻則過度,補則阻塞,於是就有了消法的設定。消法有四種,分別是磨積、化食、豁痰、利水。這四種方法,除了利水以外,其藥物都應該根據病症而愈,不像吐瀉法有明顯的形跡,如同內消一樣。

故名之為消焉。而又或與攻配用。或與補並行。各有所適。要均中治之道也。硇砂檳榔之於氣積。乾漆鱉甲之於血積。蘆薈蕪荑之於疳積之類。是磨積之例也。停食有舊新之別。舊食則阿魏紅丸之類。新食則曲蘗平胃之類。更和蘿蔔之於傷面。山楂之於傷肉之類。所傷既異。

則其藥亦殊。是化食之例也。痰涎有冷有熱。冷痰之治。以小青龍為祖。熱痰之治。以小陷胸為源。是豁痰之例也。水飲內蓄。其在中焦者。為渴為嘔。為下利。為心腹痛。證候多端。大抵苓朮半吳。為之主藥。其在下焦者。虛冷則溫而導之。如腎氣丸。濕熱則清而泄之。如八正散。

白話文:

因此稱之為消散。而有時也可能與攻伐之藥配合使用,或與補益之藥同時並用,各有其適應症。總之,要遵循中和治療之道。

例如,硇砂、檳榔用於氣積,乾漆、鱉甲用於血積,蘆薈、蕪荑用於疳積等等,這些都是磨散積聚的範例。

停食積滯又分為舊積和新積。舊食積滯可以用阿魏紅丸之類的藥物治療,新食積滯則可以用曲蘗平胃之類的藥物治療。再比如,蘿蔔用於治療傷口,山楂用於治療傷肉等等。

由於所受的傷害不同,因此所用的藥物也會有差異。這就是化解食積的範例。

痰涎又有寒熱之分。寒痰的治療以小青龍湯為祖方,熱痰的治療以小陷胸湯為源方。這就是豁痰的範例。

水飲內停,停滯於中焦者,會出現口渴、嘔吐、腹瀉、心腹痛等症狀,表現形式多樣。總體來說,茯苓、白朮、半夏、吳茱萸為主要藥物。如果水飲停滯於下焦,虛寒者就用溫陽利水藥物,如腎氣丸;濕熱者就用清熱利濕藥物,如八正散。

是已。水飲外溢者。必為胕腫。輕則徒事淡滲。重則從其虛實而施劑。嚴子禮所謂。陰水宜溫暖之劑。如實脾散復元丹。陽水宜清平之藥。如疏鑿飲子。鴨頭丸者。是已。是利水之例也。消之不一如此。詎可不為審辨乎。程氏所論。猶失粗略。姑存之已。

又按戴復庵證治要訣曰。治淋之法。除的然虛冷之處。其餘諸證。若用本題藥不效。便宜施以調氣之劑。蓋津道之逆順。皆一氣之通塞為之也。(云云)如不效。但宜投以益血之方。蓋小便者。血之餘也。血苟充滿。則滋腴下潤。自然流通。又易思蘭醫案。治氣鬱二便秘曰。

白話文:

水份從體內溢出,必定是水腫。輕微的可以單純使用利水滲濕藥物,嚴重的則要根據患者的虛實情況來用藥。嚴子禮說,陰水宜用溫暖的藥物,比如實脾散;陽水宜用清平的藥物,比如疏鑿飲子、鴨頭丸。這就是利水的方法,消腫的方法不盡相同,如何審慎辨證就很重要了。程氏的論述還不夠精確,姑且留存。

另外戴復庵在證治要訣中說,治療淋症的方法,除了要針對虛寒的情況之外,其他症狀如果用上述藥物无效,就可以用調氣的藥物。因為津液的流通,都與氣機的通暢與阻滯有關。如果還是无效,就應該用益血的方子,因為小便屬於血的餘氣,血氣充盈,就會滋潤下行,自然流通。又易思蘭醫案中說,治療氣鬱導致的便秘,……。

氣鬱不行。則升降失職。是以下竅秘結。二便不順。吸門不開。幽門不通。正此謂也。闢如注水之器。閉其上竅。則下竅不通。水安從出。乃不治上部。而專治下部。攻之愈急。則元氣愈陷。二便可由而利耶。(按續醫說。讀易悟治法條。其意稍近。宜參。)又張景岳類經曰。

二便之治。小便尤難。但知氣化則能出矣之意。則大腸之血燥者。不在硝黃。而膀胱之氣閉者。又豈在五苓之類。斯三說。欲用消導之際。所宜留意也。仍附之。

又按十劑中。有通劑滑劑燥劑。俱是消法已。又近時李一亭著醫綱提要。立醫學大綱一十六字法門。而其燥濕門。分為潤燥利濕。蓋利濕。亦消法也。

白話文:

氣鬱滯塞,無法運行,導致升降失調,因此下焦氣機阻塞,大小便不順暢,呼吸困難,幽門不通,正是這種情況。就好比裝滿水的容器,如果封閉了上方的開口,下方的開口自然也無法通暢,水又如何能流出呢?因此,不應只治療上部,而要專注於治療下部,如果急於攻伐,反而會損耗元氣,大小便更難通暢。這點與《續醫說》、《讀易悟治法條》的論述意旨相近,可以參考。

張景岳在《類經》中也說,治療大小便不利,尤其是小便困難,關鍵是要明白氣化才能排出。因此,對於大腸燥熱便秘,不應該單靠硝石、黃連等藥物,而對於膀胱氣閉不通,也不應該只用五苓散之類的藥方。這三種論述,都是關於消導治療的注意事項,應當留意。

另外,十劑中包含通劑、滑劑、燥劑,都是屬於消法範疇。而李一亭在《醫綱提要》中,也將燥濕門分為潤燥利濕,其中利濕也是消法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