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七 (4)
卷七 (4)
1. 補不宜涼藥
張景岳曰。虛實之治。大抵實能受寒。虛能受熱。所以補必兼溫。瀉必兼涼者。蓋涼為秋氣。陰主殺也。萬物逢之。便無生長。欲補元氣。故非所宜。涼且不利於補。寒者益可知矣。即有火盛氣虛。宜補以涼者。亦不過因火暫用。火去即止。終非治虛之法也。又或有以苦寒之物。
謂其能補陰者。則內經有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夫氣味之相宜於人。不謂之曰補可也。未聞以味苦氣劣。而不相宜於人者。亦可謂之補也。雖內經有曰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等論。然此特以五行歲氣之味。據理而言耳。矧其又云。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
白話文:
張景岳說:虛實之症的治療,大致來說,實證可以承受寒涼,虛證可以承受溫熱。所以補虛一定要兼顧溫熱,瀉實一定要兼顧寒涼。這是因為寒涼屬秋氣,陰氣主宰殺伐,萬物遇到它便無法生長。想要補益元氣,寒涼就不適合,不僅不利於補益,寒涼本身就對身體有害,這道理顯而易見。
即使有火熱旺盛、氣虛的病症,需要用寒涼之物來補益,也只不過是因為一時的火熱,暫時用寒涼來抑制。火熱消退後,就應該停止使用寒涼。寒涼終究不是治療虛證的根本方法。
還有一些人用苦寒的藥物,說能補陰。然而《內經》中說:「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氣味適合人體,才能稱為補益。從未聽說過用味道苦澀、氣味低劣的東西,不適合人體,也能稱為補益。
雖然《內經》中也有「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的論述,但這只是根據五行歲氣的味道,從理論上來說的。更何況它又說:「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說明苦味不一定適合補益。
是則苦而補者也。豈若大黃黃蘗之類。氣味苦劣。若此而謂之能補。無是理也。嘗聞之王應震曰。一點真陽寄坎宮。固根鬚用味甘溫。甘溫有益寒無補。堪笑庸醫錯用功。此一言蔽之也。不可不察。(全書)
俞守約曰。黃柏知母。世人謂其補腎。非也。特以腎家火旺。兩尺脈盛者。用其瀉火。則腎亦堅固。而無夢遺之患。豈誠有補腎之功哉。故腎家無火。而兩尺微弱。或右尺獨旺者。皆不宜用。黃柏知母。能降十二經之火。內經所謂強腎之陰。熱之猶可者。正以其瀉腎之火。則腎令方行。
白話文:
苦味藥物雖然能補益,但像大黃、黃柏這類苦味強烈、性質偏寒的藥物,卻不能稱作補藥。王應震曾說:「一點真陽寄坎宮,固根鬚用味甘溫。」意思是說,補腎應該用甘溫的藥物,因為甘溫可以溫補寒性,而苦寒藥物只能瀉火,並不能真正補腎。所以,庸醫錯用苦寒藥物來補腎,實在是可笑至極。
黃柏、知母,世人常誤以為能補腎,其實不然。它們的作用是針對腎火旺盛、兩尺脈盛的人,用來瀉火,讓腎氣更加堅固,避免夢遺。但如果腎氣不足、兩尺脈微弱,或右尺獨旺,就絕對不能使用黃柏、知母。因為它們能降十二經之火,也就是內經中所說的「強腎之陰」,只有在腎火過盛時,用它們來瀉火才能使腎氣正常運作。
而熱亦不作矣。但凡腎家有熱。兩尺脈旺。而成諸疾。或眼疼或喉痹之類。皆宜用之。脾胃論云。黃柏知母。不可久服。恐陰氣為害故也。東垣豈欺我哉。(續醫說。)
按李瀨湖本草綱目黃連檗木二條。亦謂此意。宜相參。蓋潔古以知母黃檗為補腎。丹溪倡陽有餘陰不足之說。自來學者。往往偏於滋陰。如王節齋。為弊最甚。前輩有辨駁者。有迴護者。其說頗長。茲不繁錄。
白話文:
如果熱症不再發作,但腎臟有熱,兩尺脈強勁,並且引起各種疾病,像是眼睛疼痛、喉嚨阻塞等等,都適合使用這個藥方。脾胃論說黃柏、知母不可長期服用,因為擔心損害陰氣。東垣先生不會欺騙我們啊!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提到了黃連和黃檗,說明了這個道理,應該互相參照。古人認為知母和黃檗可以補腎,丹溪則主張陽氣過盛,陰氣不足,所以後世醫學家往往偏重滋陰,例如王節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前輩們有人反駁,有人護持,說法很多,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2. 禁補諸證
病有不可補者。一曰瘧疾。二曰狂疾。三曰水氣。四曰腳氣。此四疾治得稍愈。切不可服暖藥以峻補之。如平平補藥。亦須於本病上有益乃可。(醫說引醫余。)
按此說極是。但虛瘧或用補中益氣湯。然見效絕少。水氣有陰陽。陰水宜用溫藥。嚴子禮濟生方論之。又方仁聲泊宅編云。凡病唯發背腳氣無補法。發背。非藥毒即飲食毒。腳氣乃風毒。風毒在內。不可不攻。故先當瀉之。然發背固有內托治法。腳氣。則孫真人曰。皆由氣實。故不得大補。亦不得大瀉。此言信然。方說並叵從矣。
又按錢仲陽小兒直訣云。熱證疏利。或解化後。無虛證勿溫補。熱必隨生。此確言也。(楊仁齋活人總括。陶節庵傷寒六書並演論之。並錄於傷寒廣要中。)至李無閡傷寒十勸則曰。傷寒必須直攻毒氣。不可補益。又許洪和劑指南曰。傷寒後調理者。傷寒本無補法。不可用大溫藥補之。
白話文:
有些病症是不能補的,像是瘧疾、狂疾、水氣和腳氣。這四種疾病就算治療後稍有好轉,也不能服用溫熱的藥物去強補,即使是平平無奇的補藥,也必須對病症本身有益才能使用。
這個觀點非常正確。雖然虛瘧可以用補中益氣湯治療,但效果並不明顯。水氣分陰陽,陰水可以用溫藥治療,嚴子禮的濟生方論中有記載。方仁聲的泊宅編也說,所有疾病中只有發背和腳氣不能用補法。發背是由藥物或飲食毒素引起的,腳氣則是風毒引起的。風毒入侵體內,必須積極治療,因此要先瀉掉。雖然發背有內托的治療方法,但孫真人說腳氣是由氣盛引起的,因此不能大補也不能大瀉。這個說法非常可靠,那些偏方說法就不可信了。
錢仲陽的小兒直訣也說,熱證疏利或解化後,如果沒有虛證,就不要溫補,因為熱證會隨之而生。這是一個確切的說法。李無閡的傷寒十勸則說,傷寒必須直接攻治毒氣,不能補益。許洪的和劑指南也說,傷寒後的調理,傷寒本身就沒有補法,不能用溫熱的藥物去強補。
若補甚則再發熱。但可用微溫藥調理。蓋陰證調理。亦宜溫補。固不待論。但世或有陽證瘥後。過慮其虛。以補招害者。二家之說。殆似為其發。而張景岳全書。喻西昌寓意草。極口詆詰。未免矯枉過直也。又虞恆德醫學正傳曰。丹溪曰。諸痛不可用參耆。此指氣實者言。諸屬虛證。
身體疼痛者。可不用參耆等補氣藥乎。學者毋執一。
白話文:
如果過度進補,反而會導致發熱。但可以用溫和的藥物來調理,因為陰虛的調理也需要溫補,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世上有的人在陽證痊癒後,過於擔心身體虛弱,而用補藥反而招致疾病。這兩種說法,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而張景岳的全書,用比喻的方式來批評這種做法,過於極端。虞恆德的《醫學正傳》中記載,丹溪說:「各種疼痛不可使用人參、黃耆等補氣藥物。」這是針對氣實的人而言,對於虛證的患者,是可以使用這些藥物的。學習者不要固執己見,要靈活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