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七 (4)
卷七 (4)
1. 補不宜涼藥
張景岳曰。虛實之治,大抵實能受寒,虛能受熱。所以補必兼溫,瀉必兼涼者。蓋涼為秋氣,陰主殺也。萬物逢之,便無生長。欲補元氣,故非所宜,涼且不利於補,寒者益可知矣。即有火盛氣虛,宜補以涼者,亦不過因火暫用,火去即止,終非治虛之法也。又或有以苦寒之物,謂其能補陰者,則內經有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夫氣味之相宜於人,不謂之曰補可也。未聞以味苦氣劣,而不相宜於人者,亦可謂之補也。雖內經有曰: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等論。然此特以五行歲氣之味,據理而言耳。矧其又云: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是則苦而補者也。豈若大黃黃蘗之類,氣味苦劣,若此而謂之能補,無是理也。嘗聞之王應震曰:一點真陽寄坎宮,固根鬚用味甘溫,甘溫有益寒無補,堪笑庸醫錯用功。此一言蔽之也,不可不察。(全書)
俞守約曰。黃柏知母,世人謂其補腎,非也。特以腎家火旺,兩尺脈盛者,用其瀉火,則腎亦堅固,而無夢遺之患,豈誠有補腎之功哉。故腎家無火,而兩尺微弱,或右尺獨旺者,皆不宜用黃柏知母。能降十二經之火,內經所謂強腎之陰,熱之猶可者,正以其瀉腎之火,則腎令方行,而熱亦不作矣。但凡腎家有熱,兩尺脈旺,而成諸疾,或眼疼或喉痹之類,皆宜用之。脾胃論云:黃柏知母,不可久服,恐陰氣為害故也。東垣豈欺我哉。(續醫說。)
按李瀨湖本草綱目黃連檗木二條,亦謂此意,宜相參。蓋潔古以知母黃檗為補腎,丹溪倡陽有餘陰不足之說,自來學者,往往偏於滋陰,如王節齋,為弊最甚。前輩有辨駁者,有迴護者,其說頗長,茲不繁錄。
白話文:
張景岳說:治療虛證和實證,大致上來說,實證的人身體能承受寒涼,虛證的人身體能承受溫熱。所以補益藥物必須兼具溫性,瀉下藥物必須兼具涼性。因為涼是秋天的氣候,屬於陰,主肅殺之氣。萬物遇到它,就難以生長。想要補養元氣,所以涼性的藥物不適合使用,涼性尚且不利於補益,更何況是寒性呢?即使有火氣旺盛、正氣虛弱的情況,需要用涼性藥物來補益,也只是因為暫時的火氣而使用,等火氣消除後就該停止,這並不是治療虛證的根本方法。
還有人認為苦寒的藥物能夠補陰,但是《內經》說過:「形體不足的,要用溫性的藥物來補養;精氣不足的,要用味厚的藥物來補養。」藥物的氣味適合人體,才能叫做補益。沒有聽說過氣味苦澀、劣質,不適合人體的藥物,也能夠被稱為補益的。雖然《內經》說:「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等等理論,但這只是按照五行、季節的氣味,依據道理來說的。更何況《內經》又說:「麥、羊肉、杏、薤等都是苦味的食物,這些是苦味卻能補益的。」怎麼能像大黃、黃柏之類,氣味苦澀劣質的藥物,也說它們能補益呢?沒有這樣的道理。
我曾經聽王應震說過:「一點真陽寄存在腎宮,要用甘溫的藥物來固本培元,甘溫能有補益作用,寒涼則沒有補益作用。真是可笑那些庸醫,竟然錯誤地使用寒涼藥物。」這句話就概括了重點,不可不仔細思考。
俞守約說:黃柏、知母,世人認為它們能補腎,其實不是。只是因為腎臟火氣旺盛、兩尺脈搏強盛的人,用它們來瀉火,才能使腎氣堅固,而沒有遺精的困擾,難道它們真的有補腎的功效嗎?所以腎臟沒有火氣,兩尺脈搏微弱,或者只有右尺脈搏強盛的人,都不適合用黃柏、知母。黃柏、知母能夠降低十二經脈的火氣,《內經》所說的「強腎之陰,熱之猶可」,正是因為它們瀉腎火,腎氣才能正常運行,而熱也不會產生。只要腎臟有熱、兩尺脈搏強盛,因而產生各種疾病,例如眼睛疼痛、咽喉腫痛等,都適合使用黃柏、知母。
《脾胃論》說:「黃柏、知母,不可長期服用,恐怕會損害陰氣。」東垣難道會欺騙我們嗎?
我查閱李瀨湖的《本草綱目》中關於黃連、黃檗的兩條記載,也說了同樣的意思,應該互相參考。因為金元時期的醫家李杲認為知母、黃檗可以補腎,朱丹溪又提倡陽氣有餘、陰氣不足的說法,導致後來的學者,常常偏向於滋陰,像王節齋,這種弊端最為嚴重。前輩醫家有的辨駁,有的迴護,他們的論述很長,這裡就不一一記錄了。
2. 禁補諸證
病有不可補者。一曰瘧疾。二曰狂疾。三曰水氣。四曰腳氣。此四疾治得稍愈,切不可服暖藥以峻補之。如平平補藥,亦須於本病上有益乃可。(醫說引醫余。)
按此說極是。但虛瘧或用補中益氣湯。然見效絕少。水氣有陰陽,陰水宜用溫藥。嚴子禮濟生方論之。又方仁聲泊宅編云:凡病唯發背腳氣無補法。發背,非藥毒即飲食毒。腳氣乃風毒,風毒在內,不可不攻,故先當瀉之。然發背固有內托治法。腳氣,則孫真人曰:皆由氣實,故不得大補,亦不得大瀉。此言信然,方說並叵從矣。
又按錢仲陽小兒直訣云:熱證疏利,或解化後,無虛證勿溫補。熱必隨生,此確言也。(楊仁齋活人總括。陶節庵傷寒六書並演論之。並錄於傷寒廣要中。)至李無閡傷寒十勸則曰:傷寒必須直攻毒氣,不可補益。又許洪和劑指南曰:傷寒後調理者,傷寒本無補法,不可用大溫藥補之。
若補甚則再發熱。但可用微溫藥調理。蓋陰證調理,亦宜溫補,固不待論。但世或有陽證瘥後,過慮其虛,以補招害者。二家之說,殆似為其發。而張景岳全書,喻西昌寓意草,極口詆詰,未免矯枉過直也。又虞恆德醫學正傳曰:丹溪曰:諸痛不可用參耆,此指氣實者言。諸屬虛證,
身體疼痛者,可不用參耆等補氣藥乎。學者毋執一。
白話文:
有些疾病是不能用補藥的。第一種是瘧疾,第二種是狂躁症,第三種是水腫,第四種是腳氣病。這四種病在稍微好轉時,絕對不能服用溫熱的藥來峻補。即使是平和的補藥,也必須對原來的疾病有幫助才可以服用。(這是從《醫說》引述《醫餘》的觀點。)
這個說法很對。但是對於虛弱引起的瘧疾,有時候會用到補中益氣湯,但效果很少。水腫有陰陽之分,陰水腫適合用溫藥治療,這是嚴子禮在《濟生方》中的論述。另外,方仁聲在《泊宅編》中提到:所有疾病中,只有發背和腳氣病不能用補法。發背,不是因為藥物中毒就是飲食中毒。腳氣病是因為風邪侵入體內,體內有風毒,不能不攻邪,所以應該先瀉除毒邪。不過發背也有內托的治法。而對於腳氣病,孫真人說過:都是因為體內氣實,所以不能大補,也不能大瀉。這個說法是可信的,其他說法就不能依從了。
另外,根據錢仲陽《小兒直訣》所說:熱病用疏泄的方法治療,或者熱邪已經解除了,如果沒有虛證就不要用溫補的方法,不然熱邪會再次產生。這說法是確實的。(這是楊仁齋在《活人總括》和陶節庵在《傷寒六書》中的觀點,也收錄在《傷寒廣要》中。)李無閡在《傷寒十勸》中說:治療傷寒必須直接攻擊毒邪,不能用補藥。許洪在《和劑指南》中也說:傷寒後需要調理時,傷寒本來就沒有補法,不能用大溫熱的藥物來補。如果補得太過,會再次發熱。只能用微溫的藥物來調理。陰證當然適合用溫補的方法來調理,這不需要討論。但是世上有些人,陽證痊癒後,過於擔心身體虛弱,用補藥反而招致禍害。這兩家的說法,大概是針對這種情況而提出的。而張景岳在《全書》和喻西昌在《寓意草》中,極力批評這種做法,未免有些矯枉過正。虞恆德在《醫學正傳》中說:朱丹溪說過:「各種疼痛都不能用人參和黃耆」,這是指氣實的病症。如果是虛證引起的身體疼痛,就不能用人參、黃耆等補氣藥嗎?學習醫學的人不要太過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