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三 (2)
卷三 (2)
1. 方法大綱
)有分為汗吐下和寒溫六方者。(柯韻伯傷寒論翼。王晉三古方選注。)有分為發解和清救五略者。(汪春圃孝慈備覽。)蓋此諸說。均皆有礙。所以不敢從也。
白話文:
這些說法將治療方法分為發汗、催吐、瀉下,以及寒涼、溫熱六種方向(柯韻伯《傷寒論翼》、王晉三《古方選注》)。也有將治療方法分為發散表邪、清除裡熱、救治危急等五種要略(汪春圃《孝慈備覽》)。但這些分類方法都有所侷限,因此我不敢採用。
2. 補瀉要領
孫真人曰。素問曰。實即瀉之。虛即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經也。凡有藏府積聚。則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千金方。)
陳延之曰。自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涼。觸犯禁忌。暴竭津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便竭其津液。因滯著床廗。(按千金。因。作困。無廗字。)動經年歲也。初始皆宜與平藥治也。宜利者。乃轉就下之耳。唯小兒不在此例。大法宜知如此也。夫長宿人病。
宜服利湯藥者。未必頓盡一劑也。皆視其利多少。且消息之。於一日之寬也。(千金。作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明後更合一劑。(千金。明。作於。)不必服盡。但以前後利勢相成耳。氣力堪劑者。不制也。(千金。制。作論。)病源宜服利藥。治取除者。服湯之後。
宜將丸散也。時時服湯。助丸散耳。夫病是服利湯得差者。從此以後。慎不中服補湯也。得補。病勢則還覆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則重弊也。若初差。氣力未展平復者。(千金。展。作甚。)當消息之。宜服藥者。當以平和藥。逐和之也。若垂平復。欲將補益丸散者。自可以意䶄量耳。
,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湯下。便除胸腹中瘀積痰實。然後可將補藥。復有虛人積服補藥。或中實食為害者。可止服利藥除之。復有平實之人。暴虛空竭者。亦宜以微補藥。止以和之。而不可頓補也。暴虛微補則易平也。
過補。喜否結為害也。夫極虛極勞病。應服補湯者。(千金。此下。有不過三劑即止。若治八字。非是。)風病。應服治風湯者。此皆非三五劑可治也。自有滯風洞虛。積服數十劑。及至百餘劑。乃可差者也。然應隨宜增損之。以逐其體。寒溫澀利耳。(家宿禰公醫心方。
引小品方。)
按陳氏去仲景甚近。此說精邃剴切。非後世膚識之徒。所能道及。真醫家之典型。豈可不三複乎。
張景岳曰。治病之則。當知邪正。當權重輕。凡治實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賊也。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傷一禾矣。有二去四。傷二禾矣。若識禾不的。俱認為稗。而計圖盡之。則無禾矣。此用攻之法。貴乎察得其真。不可過也。凡治虛者。
譬之給餉。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餉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軍之眾。又豈擔石之糧。所能活哉。一餉不繼。將並前餉而棄之。而況於從中克減乎。此用補之法。貴乎輕重有度。難從簡也。(景岳全書。)
按景岳又曰。攻但可用於暫。不可以收緩功。補乃可用於常。不可以求速效。此概論也。(前卷既有詳辨。宜參。)又曰。凡臨證治病。不必論其有虛證無虛證。但無實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補以調營衛精血之氣。亦不必論其有火證無火證。但無熱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溫以培命門脾胃之氣。
白話文:
補瀉要領
孫思邈說,《黃帝內經》提到,身體狀況屬於「實證」,就要用瀉法;屬於「虛證」,就要用補法。如果身體不虛也不實,就用調整經絡的方法來治療,這是治療的大原則。凡是臟腑有積聚,就要詢問患者年紀大小。如果需要瀉法,就用瀉法;凡是有虛損,無論年紀大小,都需要用補法。要根據情況判斷病情並衡量用藥。
陳延之說,有些人身體本來就比較強壯,不避諱風寒,觸犯禁忌,導致體液大量耗竭。即使只是得了小病,也不能輕易用瀉藥。一旦使用瀉藥,就會使體液更加耗竭,導致身體虛弱,臥床不起,甚至拖延多年。起初都應該用平和的藥物來治療。適合使用瀉法的情況,是病情開始往「下」發展。只有小孩的病情不在此限。治療大原則應該是這樣。
對於長期患病的人,需要服用瀉藥來治療,不一定一次就能完全痊癒。應該根據排泄的情況,適當調整用藥劑量,以便觀察病況。如果症狀有所緩解,但病根未除,隔天再服用一劑。不必每次都把藥全部喝完,只要前後藥效能夠銜接就好。如果患者體力尚可,就不必限制用藥量。適合用瀉藥來治療的病,在病症消除後,應該改用丸劑或散劑。可以時不時服用湯藥,以幫助丸劑或散劑的吸收。如果疾病是通過服用瀉藥治好的,以後就要謹慎,不要服用補藥。一旦服用補藥,病情就會復發,如果又用瀉法,身體會更加虛弱。如果在剛好轉的時候,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要根據情況,用平和的藥物慢慢調理。如果快要痊癒了,想要服用補益的丸劑或散劑,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和衡量來使用。
對於平時就有慢性病的人,不妨礙正常行走,體力也沒有衰退,想要補養身體,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適合的丸劑或散劑。可以先服用一些瀉藥,排除胸腹中的瘀積痰液,然後再服用補藥。也有虛弱的人,長期服用補藥,或者因飲食不節制而導致身體積滯。可以用瀉藥去除積滯。也有身體平素健康的人,突然出現虛弱,也應該用少量補藥來調理,不能一下就用大量補藥。突然虛弱的情況,用少量補藥很容易恢復。如果過度進補,反而會產生便秘等不良反應。
對於極度虛弱和過於勞累的病症,需要服用補湯來治療。對於風邪引起的病症,需要服用祛風湯來治療。這些病症都不是三五劑藥就能治好的。有些風邪引起的疾病,需要長期服用數十甚至上百劑藥,才能痊癒。當然,也要根據自身情況,調整藥物的劑量,並且注意藥物的寒溫性質和是否有潤腸通便的效果。
陳延之的說法非常精闢,不是後世那些只知道皮毛的醫生所能理解的。這是真正的醫家典範,一定要仔細研讀。
張景岳說,治療疾病的原則,要了解邪氣和正氣,要衡量輕重緩急。凡是治療實證,就像除草一樣,田裡長了雜草,就是危害莊稼的,除掉一棵就少一棵,除掉兩棵就少兩棵,善於除草的人就是這樣。如果除掉一棵雜草卻傷害了兩棵莊稼,或者除掉兩棵雜草卻傷害了四棵莊稼,這就是除草不當。如果不能分辨莊稼和雜草,把莊稼也當成雜草除掉,那麼就會沒有收成了。所以,使用攻邪的方法,貴在觀察清楚,不能過度。凡是治療虛證,就像發放糧餉一樣,一個人給一升米,十個人給一斗米,每天的糧餉就足夠了。如果一百個人只給一斗米,一千個人只給一斛米,那麼三軍將士的糧食就遠遠不夠了。如果糧餉供應不上,就會連之前的糧餉都浪費了。更何況從中剋扣呢?所以,使用補益的方法,貴在衡量用量,很難簡單化。
張景岳還說,攻邪的方法只能暫時使用,不能指望它能慢慢見效。補益的方法可以長期使用,不能追求快速效果。這是總體原則。在之前已經詳細討論過,應該參考。他又說,凡是臨床治療疾病,不必先判斷是否有虛證,只要沒有實證,就應該兼顧補益,來調養營衛精血之氣。也不必先判斷是否有火證,只要沒有熱證,就應該兼顧溫補,來培養命門脾胃之氣。
這個說法看似精闢,但是有些病症雖然沒有實證,卻不適合進補。有些病症雖然沒有熱證,卻不一定需要溫補。所以,這種說法也是一種拘泥的看法。李念莪在《本草通玄》中說,凡是使用滋補藥,如果病情沒有加重,就表示病情在減輕,因為身體已經得到補養。使用攻伐的藥物,如果病情沒有減輕,就表示病情在加重,因為身體已經受到攻伐。馮楚瞻在《錦囊秘錄》中說,邪氣重於正氣,就應該用瀉法來達到補益的目的;正氣重於邪氣,就應該用補法來達到瀉邪的目的。這些說法都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