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十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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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12)

1. 小兒服湯法

劉通真曰。一月以內,可與百日同。周歲可與二歲同。三歲可與四歲同。五歲可與六歲同。同者,謂其多少為一服。雖然大約如此,更詳其疾之輕重,而增減之。孫思邈言。龍膽調中二湯云。兒生一日至七日,取一合,分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分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分三服。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取三合分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五合分三服。恐五合未得自斟酌。上此二方,准一日已上,四十日以來兒方法具此。後欲虛方者,宜一準此為率。乃至五六歲,皆節次加減之,不煩重述。(幼幼新書。引萬全方。)

按小青龍加石膏湯方後曰。小兒服四合,蓋大約言也。千金又曰。四十日至六十日兒,六合為三服。六十日至百日兒,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兒,一服三合。(出恆山湯方後。升麻湯。紫菀湯。並同。)二百日至期歲,一服五合。(出五香連翹湯方後。)五歲兒,服一升。二歲服六合。(治咳逆喘息。如水雞聲方。)五六歲者,一服四五合。七八歲者,一服六合。十歲至十四五者,加大黃半兩,足水為一斗,煮取六升半,分三服。(五香枳實湯。)蓋五歲以下,說有異同,或隨藥力緊慢者,要皆用小量也。

又按與藥之法。古方有以綿著湯中,捉綿滴兒口中者。(千金。桂枝湯之類。)又有傅藥乳頭,令兒和乳咽之者。(肘後千金。錢氏等。此法甚多。)又有令乳母服藥者。(千金。耆婆萬病圓之類。)今俗亦皆為之。

白話文:

劉通真說:一個月以內的嬰兒,用藥劑量可以跟一百天大的嬰兒相同;一歲的嬰兒,用藥劑量可以跟兩歲的嬰兒相同;三歲的嬰兒,用藥劑量可以跟四歲的嬰兒相同;五歲的嬰兒,用藥劑量可以跟六歲的嬰兒相同。這裡的「相同」指的是用藥的份量,都算作一次的服用量。雖然大概是這樣,但更要詳細考量病情的輕重來增減用藥。孫思邈說的龍膽調中二湯提到,嬰兒出生一天到七天,每次服用一合,分三次喝完;出生八天到十五天,每次服用一合半,分三次喝完;出生十六天到二十天,每次服用二合,分三次喝完;出生二十天到三十天,每次服用三合,分三次喝完;出生三十天到四十天,每次服用五合,分三次喝完。如果覺得五合有點多,可以自行斟酌調整。以上這兩個方子,是針對出生一天到四十天的嬰兒的用藥方法。之後的虛弱病症的用藥劑量,可以依照這個比例來推算。即使到了五六歲,都應該按照年齡逐步增減藥量,不需要再重複說明。(這段內容出自《幼幼新書》,引用了萬全的方子。)

接著看小青龍加石膏湯方後面的說明,說小兒服用四合,這是大略的說法。《千金方》又說,四十天到六十天的嬰兒,用藥六合,分三次服用;六十天到一百天的嬰兒,一次服用二合半;一百天到二百天的嬰兒,一次服用三合。(出自恆山湯方後,升麻湯、紫菀湯也是相同用量。)二百天到滿一歲的嬰兒,一次服用五合。(出自五香連翹湯方後。)五歲的兒童,服用一升;兩歲的兒童,服用六合。(這是治療咳嗽、呼吸急促、像水雞叫聲的方子。)五六歲的兒童,一次服用四五合;七八歲的兒童,一次服用六合;十歲到十四五歲的兒童,加入大黃半兩,用水一斗煮到剩六升半,分三次服用。(出自五香枳實湯。)總之,五歲以下的兒童,用藥的說法有不同,可能是根據藥效的快慢來調整的,但總體來說,用藥的劑量都要比較小。

還有關於給藥的方法,古時候有的方法是用棉花沾湯藥,然後把沾了藥的棉花滴在嬰兒嘴裡。(《千金方》裡的桂枝湯之類。)也有把藥塗在母親的乳頭上,讓嬰兒吃奶時一起吃進去。(《肘後備急方》、《千金方》、錢氏等,這種方法很多。)還有讓乳母吃藥,然後再透過乳汁讓嬰兒吸收藥效。(《千金方》裡的耆婆萬病圓之類。)現在民間也都是這樣做。

2. 服丸散酒法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本草白字。)

陶隱居曰:「上本說如此。」按今藥中,單行一兩種有毒物,只如巴豆、甘遂之輩,不可便令至劑爾。如經所言: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丸,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如梧子,以數為丸。而毒中又有輕重,且如狼毒、鉤吻,豈同附子、芫花輩邪?凡此之類,皆須量宜也。(同上黑字。)

按寇宗奭曰:「凡服藥多少,雖有所說『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之例,今更合別論。緣人氣有虛實,年有老少,病有新久,藥有多毒少毒,逐事斟量,不可採此為例。但古人凡設例者,皆是假令,豈可執以為定法?此說有理。」

又曰:「凡散,日三者,當取旦、中、暮進之;四、五服,則一日之中,量時而分均也。」(肘後百一方序。)

孫真人曰:「凡丸藥,皆如梧桐子大。補者十丸為始,從一服漸加,不過四十丸;過亦損人。云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闕藥氣,漸漬熏蒸五臟,積久為佳;不必頓服早盡為善,徒棄名藥,獲益甚少。」(千金方。)

按丸、散、湯使,隱居稱有須酒服者;而仲景所用,不過三、四。沸湯服,取其溫養;酒服,取其宣達。《醫心方》引蔣孝琬曰:「用散和酒服之,酒能將藥氣行入人穴中以去邪。」《聖濟總錄》曰:「古法服藥,多以酒者,非特宣通血氣而已,亦以養陽也。」又治漏風,《四神散》方後曰:「以熱酒一升投之。如飲酒不得人,用沸湯投之,亦得。蓋本於《備急丸》,以暖水若酒服。」白飲服,取其適胃;漿水服,取其清熱。是已。降至宋、元,隨證異法,不勝枚舉。又孫臺石《簡明醫彽》曰:「如細丸湯送;大丸及末藥,先以湯調勻,添湯嚥下。」

按古人用丸、散,欲其黏滯膈胃,浸潤為功者,服餌之際,別自有法。丸,有噙化(既詳於第九卷);散,有吸咽(《千金》咳嗽門,有鍾乳七星散等三方,云治下篩,作如大豆七聚七星形,以小筒吸取,酒送下云云,宜閱原文),有舐吃(《永類鈐方》暴嗽立安散:皂角、殭蠶、半夏、杏仁為末,每服半錢,生薑汁調,放手心用舌點舐之,立效。又喘急中,有選奇七七散;又《醫方集成》翻胃,此證如水穀並不能下,《方便集》中一方,用丁香、附子為末,於掌中舐吃,亦一法也。又載有一方今不錄。又《活幼心書》速效散,治長成小兒因他物觸損兩目血脹腫痛:荊芥、薄荷、草決明、甘草為粗末,和半生半炒芝麻等分,抄二錢在掌中盛,以乾吃咀嚼,味盡吐去渣,三五次即效。又必勝散見於前)。皆宜臨證擇用焉。

白話文:

如果使用有毒的藥物來治療疾病,一開始用量要像黍米或小米一樣少,病好了就停止用藥。如果沒好,就加倍藥量。如果還是沒好,就加到十倍。要根據效果來調整劑量。(這是本草書的說法)

陶弘景說,上面的說法是這樣。但現在的藥物中,單獨使用一兩種有毒性的藥材,比如巴豆、甘遂之類的,不可以馬上就用到正常的劑量。就像經典上說的,一種藥材一種毒性,吃一丸像細麻一樣小的藥丸;兩種藥材一種毒性,吃兩丸像大麻一樣大的藥丸;三種藥材一種毒性,吃三丸像胡豆一樣大的藥丸;四種藥材一種毒性,吃四丸像小豆一樣大的藥丸;五種藥材一種毒性,吃五丸像大豆一樣大的藥丸;六種藥材一種毒性,吃六丸像梧桐子一樣大的藥丸。從六種到十種藥材,都像梧桐子一樣大。要按照藥材的數量來決定藥丸的大小。而且毒性也有輕重之分,例如狼毒、鉤吻,難道能跟附子、芫花相比嗎?所有這些情況,都必須考慮藥性的強弱來調整用量。(這也是上面的說法)

寇宗奭說,服用藥物的多少,雖然有像一種藥材一種毒性,吃一丸像細麻一樣小的藥丸這樣的說法,但現在應該另外討論。因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有虛有實,年紀有老有少,病症有新有舊,藥物的毒性也有強有弱。所以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斟酌,不可以照搬這個例子。古人設定的這些例子,都只是假設的情況,怎麼可以把它當成固定的法則呢?這個說法很有道理。

還說,凡是散劑,一天吃三次的,應該在早上、中午、晚上服用。如果一天吃四到五次的,應該在一天之中,按照時間平均分配來服用。(《肘後備急方序》)

孫思邈說,所有的藥丸,都應該像梧桐子一樣大。補養身體的藥丸,一開始吃十丸,然後慢慢增加,但不要超過四十丸,超過了也會傷害身體。一天吃三次,是為了讓藥效持續很久,不會中斷藥力。讓藥氣逐漸浸潤熏蒸五臟,時間久了效果才好,不應該一次性全部吃完,那樣只會浪費藥材,效果很小。(《千金方》)

陶弘景認為,藥丸、散劑、湯劑,有些需要用酒來送服。而張仲景使用的,大多是用三四分熱的開水送服,是為了溫養身體。用酒送服,是為了讓藥力快速通達全身。蔣孝琬說,用散劑和酒一起服用,酒可以將藥氣帶到身體的穴位,以便去除邪氣。《聖濟總錄》說,古代服用藥物,大多用酒,不只是為了疏通血氣,也是為了補養陽氣。又比如治療漏風,四神散的方子後面說,用一升熱酒沖服。如果有人不能喝酒,可以用開水沖服,效果也一樣。這就是根據《備急丸》的方法,用溫水或酒來服用。用白開水送服,是為了讓腸胃舒適。用米漿水送服,是為了清熱。到了宋朝和元朝,隨著病症的不同,服藥的方法也變得非常多樣。孫臺石的《簡明醫彀》說,如果是小藥丸,就用湯來送服。如果是大藥丸或藥末,先用湯調勻,然後加湯一起嚥下。

而且古人用藥丸或散劑,是希望它能黏附在膈膜和胃部,慢慢發揮作用。因此,在服藥的時候,有特別的方法。藥丸,有含化(在第九卷有詳細說明)。散劑,有吸咽(《千金方》咳嗽篇有鍾乳七星散等三個方子,說將藥末篩過,做成如大豆大小,擺成七個聚在一起的七星形狀,用小筒吸取,用酒送下。可以去看原文)。有舔食(《永類鈐方》治療突然咳嗽,有立案散,將皂角、江子、半夏、杏仁磨成粉,每次吃半錢,用生薑汁調勻,放在手心,用舌頭舔食,立刻見效。另外,治療喘急,有選奇七七散。《醫方集成》治療翻胃,這種病水和食物都吃不下去,在《方便集中》中,有一個方子,用丁香、附子磨成粉,放在手掌上舔食,也是一種方法。另外還記載了一個方子,這裡就不記錄了。《活幼心書》裡有速效散,治療長大的小孩因為摔倒撞傷,導致眼睛紅腫疼痛,用荊芥、薄荷、草決明、甘草磨成粗粉,和一半生一半熟的芝麻等量混合,抄兩錢放在手心,乾嚼,嚼到沒有味道了就吐掉渣,吃三五次就有效。還有必勝散,在前面說過)。這些方法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孫思邈說,凡是用酒送服藥物,要讓酒氣連續不斷,不可以中斷。中斷了就不能發揮藥效。服用多少要根據情況來判斷,不可以喝醉或吐出來,那樣會對身體造成很大的損害。(《千金方》)

陳月朋的《本草蒙筌》說,藥酒,用來補養虛弱的,應該少量多次服用才能見效;用來攻治風濕的,應該多喝才能快速見效。這個說法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