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十二 (6)
卷十二 (6)
1. 藥滓再煮
陶隱居曰: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可當依此用,皆應先暴令燥。(本草黑字。)
按,補湯或宜再煮,其他概不可用。李念莪本草通玄曰:藥滓再煮,殊非古法。味有厚薄,氣有輕重。若取二煎,其厚且重者,尚有功力;其輕且薄者,已無餘味。安在其君臣佐使之宜哉?考古方,唯金匱柴胡飲子,再合滓重煮。然舊說既疑非仲景方,乃足以確李氏之言矣。
白話文:
陶弘景說,凡是建中湯、腎瀝湯等補養的藥湯,藥渣可以收集兩份的量,加水再煮到水快乾時喝下,效果也相當於一副新藥。貧困的人可以照這樣做,效果很好。不過藥渣要先曬乾。(這是本草書籍裡用黑字標記的內容。)
照理說,補湯的藥渣或許可以再煮,其他的藥渣大概就不適合再用。李念莪在《本草通玄》裡說,藥渣再煮並不是古代的方法。藥材味道有濃有淡,藥氣有輕有重。如果拿藥渣煮第二遍,味道濃厚的藥材或許還有些藥效,但味道清淡的藥材就已經沒什麼味道了。這樣怎麼能符合藥方裡君臣佐使的道理呢?考察古代的藥方,只有《金匱要略》裡的柴胡飲子有將藥渣一起再煮的作法。但舊有的說法都懷疑這個方子不是張仲景寫的,更足以證明李念莪說的是對的。
2. 作丸散酒膏法
陶隱居曰: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暴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 其潤濕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暴,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暴乾。若逢陰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搗之。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之為正。 其湯酒中,不須如此也。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者。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也。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暴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 凡合膏,初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且。亦有止一宿者。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幣幣沸,乃下之使沸靜,良久乃止。寧欲小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為度。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絞膏,亦以新布絞之。 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可酒煮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則宜以傅病止。此蓋欲兼盡其藥力故也。 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
朱君輔曰:員藥法,蜜劑,每藥一斤,用蜜一斤;麵糊劑,每藥末一斤,用面四兩,米粉亦如之。
陳月朋曰:散,研成細末也。宜旋制合,不堪久留,恐走泄氣味,服之無效爾。
徐思鶴曰:凡草藥燒灰為末,如華葉、柏葉、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燒焦枯,用器蓋覆,以存性。若如燒燃柴薪,煆成死灰,性亦不存而罔效矣。
李瀕湖曰:別有釀酒者,或以藥煮汁和飯,或以藥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飯同釀,皆隨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絹袋藥,入壇密封,置大鍋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飲。
按吳茭山《活人心統》曰:修合丸藥,務在制度如法。一不如法,則用不效。譬如造酒,得法則味香甜,飲之能生精養血,快情忘憂;造不如法,則酒味苦酸,飲之則敗胃生痰,非惟無益,而反有害。此篤論也。然諸修合劑,皆同此理,不翅丸藥矣。
白話文:
陶弘景說:「凡是製作丸劑或散劑的藥物,都要先切細、曬乾,然後才搗碎。有些藥材需要單獨搗碎,有些則需要混合搗碎,這都依照藥方指示。對於濕潤的藥材,如天門冬、乾地黃等,要先切開曬乾,單獨搗碎使其稍微破碎,再拿出來仔細掰開曬乾。如果遇到陰雨天氣,也可以用小火烘乾。乾燥後,稍微放涼再搗碎。一般來說,濕潤的藥材乾燥後會大量損耗,所以應該先增加藥材的份量,等到搗成粉末後再秤重才準確。
湯劑和藥酒則不需要這樣處理。凡是篩選丸藥,要用厚密的細絹,這樣做出來的蜜丸容易熟透。如果篩選散劑草藥,要用輕薄稀疏的絹布,這樣在藥酒中服用時才不會結塊。如果是石藥,也要用細絹篩,使其像丸藥一樣。篩選完丸藥或散劑後,都要再放到臼中,用杵搗幾百下,觀察它們的顏色和質地是否均勻混合,這樣才是好的。凡是浸泡藥酒,都要將藥材切細,用生絹袋裝好,然後放入酒中密封。
依照天氣冷熱和浸泡的天數,觀察藥酒的濃度,就可以將藥酒濾出,不必等到酒完全用盡。藥渣可以曬乾稍微搗碎,再浸泡飲用,也可以磨成粉末服用。凡是製作藥膏,一開始要用苦酒浸泡,使其完全濕潤,不需要太多汁液,然後密封覆蓋,不要洩露。所謂的「晬時」是指滿一週,也就是從今天早上到明天早上。也有浸泡一晚上的。煮膏藥時,要三次加熱三次冷卻,這樣可以散發藥材的熱性,使藥味能夠出來。加熱時要讓藥膏沸騰,然後冷卻使其停止沸騰。寧願藥膏稍微有些生,如果藥膏中有薤白,就以兩頭稍微焦黃為判斷標準;如果有白芷或附子,也要使其呈現微黃色為準。豬脂肪都不要碰到水,臘月製作的效果最好。絞藥膏也要用新的布來絞。如果是可以服用的藥膏,藥渣可以用酒煮過後飲用;如果是用來塗抹的藥膏,藥渣則適合塗抹在患處。這都是為了盡可能發揮藥力。凡是用蜜,都要先用火煎煮,撈掉上面的泡沫,使蜜的顏色呈現微黃色,這樣丸藥才能夠保存長久不會壞。撈掉泡沫的多少,則根據蜜的精緻程度而定。
朱君輔說:「製作丸藥的方法,如果是用蜜調製,每用一斤藥材,就用一斤蜂蜜;如果是用麵糊調製,每用一斤藥末,就用四兩麵粉;米粉也一樣。」
陳月朋說:「散劑,就是要將藥材研磨成細末。最好是現做現用,不要存放太久,以免藥性散失,服用後沒有效果。」
徐思鶴說:「凡是草藥燒成灰當作藥末,如花葉、柏葉、茅根、薊根等,製成十灰散之類,一定要燒到焦枯,用器皿蓋住,以保存藥性。如果像燒柴一樣燃燒,燒成死灰,藥性就消失沒有效果了。」
李時珍說:「另外還有釀酒的方法,有的是將藥材煮汁與米飯混合,有的是將藥袋放在酒中,有的是煮過藥材與米飯一同釀造,這些都依照不同的方法。還有煮酒的方法,將裝有藥材的生絹袋放入酒罈密封,然後放到大鍋中,用水煮一天,再埋在土中七天,去除火氣後才能飲用。」
根據吳茭山《活人心統》記載:「修製丸藥,務必依照規定方法,只要有一項不合規定,就會沒有效果。譬如釀酒,依照正確的方法,酒的味道就會香甜,飲用後可以滋養精血、使人心情愉快。如果方法不對,酒的味道就會苦酸,飲用後就會傷胃生痰,不僅沒有益處,反而有害。這是非常重要的道理,所有修製藥劑都一樣,不只是丸藥而已。」